不得不服,这些年,浙江宣传的号,既能写又能打,颇有战斗力。12月3日,浙江省委宣传部官方账号【浙江宣传】以《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为题发文,对近日全网关注的相关吸毒记录封存的修订进行了权威客观的解读。浙宣原文可点击下图阅读。
随后,由中宣部委托新华社主办的刊物《半月谈》通过视频号转发了浙江宣传的这篇评论文章。
这篇《“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犹如一颗重磅炮弹在舆论场炸响,文章明确阐述了公众担忧的核心话题,那就是自觉维护禁毒英雄们所付出的努力和代价。
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法律专家他们的优越感从何而来?
众所周知,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并不一定触犯刑法,但它是众多违法行为种类中极为特殊的一种情形。吸毒者一旦发作,其所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不堪设想。制毒贩毒犯罪更是社会的毒瘤,无数人因此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禁毒战线上的英雄们才会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对涉毒违法犯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
关于吸毒违法记录封存这个话题,有网友回顾了一下修订的过程。不过,这帖似乎已经被平台屏蔽掉了。
2023第一稿:封存未成年人违法记录,随后公示。封存的前提是18周岁以下。2024第二稿:封存未成年人违法记录,随后公示。
封存的前提是18周岁以下。在第二稿审稿期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24日)共收到56封群众来信提出“扩大违法记录封存范围”的要求,直接改成“封存所有违法记录”,删除了18周岁这个年龄限制,在第三稿未公示的情况下,今年6月24至27日直接审议通过。网上有几个知名教授公开发帖称:中国的法治要与国际接轨。我不知道他们说的要接轨的国际是指哪个国家?美国、英国还是加拿大?还是下图中的这些国家?
连我国的港澳台地区都是吸毒入刑。然而,再看看大陆地区,在修订法律层面,却连续几个知名教授跳出来,为封存吸毒记录的修改百般辩解。甚至还自称“这是我们法律界的共识”。这么多年来,国内一些法律界的精英们开口西方,闭口人权,这些早就没有脊梁骨的专家们眼里只有西方法治,只有犯罪分子的权利要保障,偏偏忘了那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不少网上的大律师、教授、学者及媒体不遗余力鼓吹吸毒合法化、卖淫合法化甚至持枪合法化,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那就是不断减少违法犯罪的成本,让这个社会越来越乱。这些过往,旧作《原以为你就卖个炊饼,没曾想竟然是个拳师》都有过记录,此处不再赘述。
有网友对没有任何年龄限制的吸毒违法记录封存条款提出了质疑:要封存,要保密,那纪律处分条例如何执行落地?条例说要对嫖娼,吸毒予以撤职或开除,你现在保密了,还告知单位和纪委吗?还能撤职或开除吗?有网友评论:“治安处罚记录封存”这个议题,最好能一碗水端平。一边艺人吸毒、嫖娼或出轨都要作品下架、不能出镜、不能接新工作;另一边同样行为却纪录封存不影响当事人考公。演艺行业的平均道德水平必须高于公务员,这听起来好像不大科学。有网友分析:没有吸毒者,就养不活制毒贩毒者,就不会有缉毒警察被杀害,所以我支持吸毒入刑。
虽然说那些法律界的大伽们在网上的影响力很大,但此次他们没有想到浙江宣传、半月谈等主流媒体却提出了理性、客观的声音,估计有些人想删也得好好掂量掂量。违法者承担应有责任,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如果他们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助其免除,那么,说好的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将于2026年正式施行,如何真正做到绝不纵容吸毒行为,也让普通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切实呵护,这才是万千民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吸毒入刑“更是包括老猫在内的网友最大的期盼。
作者:catdiscuss ;来源:猫眼看天下微信号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作者 相关信息
内容 相关信息
• 昆仑专题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务 新前景 •
• 习近平治国理政 理论与实践 •
• 国策建言 •
• 国资国企改革 •
• 雄安新区建设 •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