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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历史实践与经验启示
点击:  作者:余力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23-06-19 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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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经历了从孕育、萌芽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不仅为新中国金融体系奠定了基石,而且开创出极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工作模式。总结这一时期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坚定历史自信、发挥历史主动的双重价值。

习近平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这一观点不仅来源于当代金融系统的特点与规律,更源自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实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从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从零散的经济性行为发展为相对较为系统、宏观的经济把控,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实基础与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是中国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政党先进性的有力佐证,是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经验渊薮。

 

一、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金融工作的初步探索

 

鸦片战争后,旧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吏治腐败、军阀暴敛、农民地租沉重,帝国主义列强与官僚资本、封建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操控外汇、控制货币、调控利率、强行摊派公债等金融手段巧取豪夺,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充分认识到金融在革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促成党金融思想的萌芽。

 

(一)成立农民协会、金融思想初现

 

中国共产党在集中力量领导工人运动的同时,逐步开始发动并领导农民运动,在全国各地建立农民协会,帮助农民开展斗争、抵制高利盘剥,党的金融工作就是在农民运动中开始萌芽的。1921年9月,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广大农民创建第一个新型农民组织浙江萧山衙前村农民协会,揭开了中国近代农民革命斗争的序幕。正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中指出的,“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为唯一的权力机关”“一切权力归农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衙前农民协会迅速开展了一系列经济斗争,成立衙前信用合作社,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各地开始迅速成立农民协会。1923年开始,湖南农民运动开始兴起,在毛泽东等人的领导下,湖南衡山县开始有了农会组织的萌芽。1926年12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召开,毛泽东参与制定两项重要决定:一是针对旧政币值混乱与农民受害情况提出《金融问题决议案》;二是针对农民金融枯竭、高利贷猖獗、农业生产衰落提出《农民银行问题决议案》。1927年3月,毛泽东、邓演达、陈克非联名发表《对农民宣言》,全面阐述了农民的经济问题,明确提出在农民运动中应实行的金融政策,这些论述明确了农民的金融需求,对农民在经济斗争中开展金融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创建金融机构、摆脱经济剥削

 

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农村经济萧条凋敝,各地基本都形成了高利贷盘剥网,农民生活苦不堪言。据《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记载,晋西当地钱庄和银号以60%的年利率贷款给贫苦农民。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深入开展,农村广泛建立起农民协会,农民银行、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纷纷成立,这些金融机构自行发行货币,实行低利借贷,帮助农民解决经济困难,将广大农民从高利贷等剥削性质的金融关系中解放出来,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建立和巩固农民政权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如1925年5月,广东省农民协会成立,并在《广东农会章程》中明确提出了“办理农民银行”的问题。1926年4月,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一家农民银行柴山洲特别区第一农民银行,旨在“维护无产阶级、维持生活、扶持生产”。虽然这些金融机构大多规模较小、存续时间较短,但为建立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金融体系进行了开创性探索,积累了重要经验。

 

(三)尝试发行货币、开展金融业务

 

我们党成立初期,在领导开展金融工作中,进行了各种有益尝试,为之后金融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针对货币流通紊乱,军阀、商号等势力利用权力乱发纸币的现象,农民协会创立的金融机构开始发行货币。如湖南省衡东县柴山洲村农民银行自主发行的软质白竹布制成的全国第一种革命货币,虽然流通时间短暂,流通区域有限,但对农民运动中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领导创建的金融机构资金短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初步尝试,如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采用面向合作社工人的股份制集资形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股份制经济实体。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创办和发展,不仅在改善工人经济生活、团结工人坚持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今后党领导金融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在农民运动中孕育产生,在成立农民银行、工人消费合作社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党内关于金融业要为人民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思想逐渐形成,在货币发行、信贷发放等领域积累了有益经验。虽然这一时期金融活动规模不大,但为中国共产党争取民众的支持、建立工农政权和筹措革命经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不断开拓

 

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对革命群众和共产党进行了残酷镇压,对根据地进行了经济封锁,反“围剿”斗争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经过艰难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逐步走上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建立,为打破经济封锁、支援革命战争、改善人民生活,党领导的金融工作在逆境中不断开拓。

 

(一)毛泽东对中央苏区经济工作的清醒认识与准确把握

 

国民党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给根据地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面对经济问题,毛泽东作了大量有益的深入思考,阐明了党如何领导开展经济斗争、加强经济建设。一方面,毛泽东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要求发展农业生产以保障红军供给。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一文中,毛泽东提出党要重视经济问题、解决经济问题,否则革命将要遇到很大困难。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毛泽东强调:“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根据地尝试建立统一的财政政策以加强财政管理。从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伊始,毛泽东就确立了打仗消灭敌人、打土豪筹款子、做群众工作三大任务。红军筹款取之于敌用之于民,为工农武装割据奠定了财政和物质基础。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要求各级财政收入统一送交中央财政部,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逐步建立独立自主的财政经济体系和货币金融体系。

 

(二)革命根据地新型金融机构的相继建立与实践探索

 

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通过银行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军阀、官僚滥发杂钞对人民进行掠夺,人民生活困顿苦楚。为筹措、收拢资金,保障军队供给、支援革命战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国共产党决定彻底摧毁旧的金融机构并废除高利贷盘剥制度,在根据地重新建立为工农谋利益的新型金融机构。随着土地革命战争的深入发展和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相继建立。例如,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东固平民银行、东固银行、江西工农银行和江西印刷所,闽西革命根据地建立了闽西工农银行和多个信用合作社,湘鄂西、鄂豫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川陕、陕甘等多个革命根据地都建立了银行。据资料显示,“从1927年到1936年,苏维埃政权共创立了46家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和77个货币发行机构。”这些机构虽然规模不大,但对保障革命根据地建设、支持红军作战、发展革命根据地农业和工商业、粉碎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的正式成立与红色使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以下简称“国家银行”)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创办的首家国家银行,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全国性农民主权国家银行的伟大尝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932年2月1日,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成立,毛泽民担任首任行长。同年7月,毛泽民制定了国家银行发展的纲领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对国家银行的性质、宗旨、隶属范围、业务范围、收益分配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履行货币发行和流通管理职能的同时,国家银行还代行现代商业银行之责,开展存款贷款、公债发行、代理国库、储蓄等业务,为保障军需供给、促进生产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支持中央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1934年10月,红军开始长征,国家银行跟随红军进行战略转移,用“扁担”和“马背”担负起红色金融的重任,在艰苦卓绝的残酷环境下完成了四次苏维埃货币的发行与兑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到达陕北后,经过几次合并与更名,国家银行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国家银行”名称正式结束使用,至此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新的斗争历程。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创建了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了中央政权、保障了军需供给、服务了群众生活,是名副其实的“战火中的银行”。在初创期,虽然中国共产党缺乏相关工业经验,在发展过程中有些失误,但它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战争全局的,各项财政、货币政策的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重视生产发展在经济中的支撑作用,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特色发展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进入了全面抗战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共赴国难,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抗战的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也从陕甘宁边区扩大到华北、华中等广大地区,形成了相对成熟的金融工作指导思想,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组建银行筑成金融堡垒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和根据地得到了空前发展,金融工作作为军事斗争的补充,在敌后战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银行作为边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发行货币、支持生产、支援抗战的使命。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同年10月,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更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受战争影响,边区银行的中心任务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不断转变。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的基本方针是“修养民力,争取外援”,边区银行的主要工作是吸收存款,配合中央转拨军饷,发行辅币等。皖南事变后,为巩固根据地建设、解决财政困难、支持前线抗战,各根据地开始“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设立银行”,开辟了新的金融斗争战线。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江淮银行、淮南银行、淮北银行、豫鄂边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建立,边区银行通过发行货币、调剂金融、投资生产等业务推动了根据地经济发展,保障了军需民用,供养壮大军队,粉碎了日军“以战养战”的图谋,筑成了抗战的金融堡垒。

 

(二)开展货币斗争、抵制金融侵略

 

货币斗争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是政治、军事、经济博弈的缩影,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独立自主的金融货币体系,摆脱对法币的依赖,清除各类伪币。第一,领导发行货币,争取货币发行权。“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的主要银行携带资金向内陆迁移,日伪银行发行的各种杂钞、伪币充斥着市场。面对异常混乱的货币流通市场,争夺货币发行权成为当时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根据地银行开始发行货币。例如,193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1939年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银行币,1940年发行西北农民银行钞票,等等。根据现有资料统计,“当时发行的货币约有45种名称、25种面额,版别多达636种”。第二,同敌伪货币博弈,采取坚决对抗的策略。以晋冀鲁豫边区为例,一是采取行政驱逐手段,坚决禁止“联银券”在根据地内流通,“凡持有或允许‘联银券’流通者一律按汉奸罪论处,予以严惩”。二是除行政禁止外,实行汇价、出口贸易、市场管理等经济手段,将伪币视为“外汇”,到敌占区购买物资,使伪“银联券”为己服务。第三,基于统一战线原则,同法币博弈,采取既联合又对抗的斗争策略。与打击敌伪货币的斗争不同,我们党针对法币的斗争策略经历了一个不断摸索、有效应对的复杂过程。所谓联合,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法币在根据地流通,所谓斗争,就是在必要条件下,限制或禁止法币在根据地流通。经过长期斗争,中国共产党逐步树立起边币和抗币在根据地的本币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货币发行体系初见雏形。

 

(三)以人民为中心支持生产发展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应对金融困境的关键在于始终围绕群众需求开展金融工作,两者相互促进支持了根据地的金融工作。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打击高利贷的基本政策,并向农民发放低息农业贷款。特别是皖南事变后,国民党断绝财政拨款和经济援助,根据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贯彻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总政策,增发贷款,支持生产,帮助解决军民生产生活,度过了抗战中最艰苦的岁月。根据群众需求,银行贷款主要是投向农业和工商业,农业贷款居于生产贷款首位。据不完全统计,1939至1945年,济南银行、北海银行发行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8.09%和62.5%。1943年,山东根据地发行农业贷款2512.03万元,占当年贷款总额的52.9%。这对发展根据地农业生产、稳定物价、保障军民需要、支持抗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金融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斗争经验走向全面成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金融工作规律的认识逐步加深,将货币政策视为“对敌战争的重要武器”,强调“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这些举措保证了经济发展,抵御了日寇的经济掠夺和国民党的经济控制,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金融货币体系,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孕育了雏形。

 

四、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瞩目成就

 

1946年6月,国民政府公然撕毁“双十协定”,悍然发动全面内战,围攻中原解放区。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解放区军民沉着应战,经过三年英勇奋战,彻底粉碎了国民党的军事进攻。随着解放战争胜利进程的推进,解放区不断巩固扩大,北平解放前夕,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解放区货币基本得到统一,各解放区的金融机构也纳入人民银行体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逐渐由分散走向统一。

 

(一)肃清伪币、法币以统一本币阵地

 

货币斗争是经济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需要其他形式的经济斗争作为坚强后盾,国共双方在战场交战,货币领域的斗争也趋于白热化。抗日战争胜利后,各解放区的金融秩序十分混乱,伪币、法币在市面上大量流通,根据地银行发行的货币却无法使用,因此,肃清伪满币、驱逐法币、推广抗钞成为各解放区的主要工作。根据货币流通的不同情况,解放区政府将货币流通区域分为三类,一是在老解放区,以解放区银行发行货币作为本位币流通的市场;二是在新解放区,以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和伪币进行混合流通的市场;三是在“收复”的城市,以伪币和法币流通的市场。在后两类地区,解放区政府发行的货币与伪币、法币的斗争十分激烈,中国共产党制定对应的货币斗争政策,一方面,严禁伪币使用,将收缴而来的伪币回流到非解放区购买物资。同时,对于法币采取排挤政策,不断扩大解放区发行货币的流通范围。另一方面,在新开辟的解放区,中国共产党采取“争取抗钞与市场主要物资结合,获得主要物资支持”的政策,先用解放区政府发行的货币占领市场,再挤占法币市场,最终肃清法币,使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成为唯一货币。

 

(二)整合银行体系

 

随着解放战争进程的推进,解放区不断扩大并逐渐连成一片,解放区的工作也从零星分散走向集中统一,中央开始着手建立中国人民银行。1947年5月,华北财经办事处成立,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筹建全国性银行。同年10月,华北财经办事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开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淮海战役胜利,平津解放在即,为适应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发展,11月18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11月22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其他解放区的银行都先后改组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所属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被纳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序列,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管理国家金库、稳定金融市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等方面的重任。至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由分散走向统一,党领导的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就此建立。

 

(三)统一货币发行体系

 

解放战争初期,各解放区都建立了银行并发行种类繁多的货币,随着解放区分割的状态逐渐被打破,原来分散经营的财经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统一货币的工作便被提上日程。1948年4月,华北金融贸易工作会议召开,形成了《统一新中国货币问题》的决定,制定了货币统一方案,方案强调“总的原则是先统一本区之货币,然后由北而南,先是东北和华北,其次是西北和中原,然后是华西和华南,最后以中国人民银行之本位货币之发行实行全国之大统一”。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展开,解放区之间经济分割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物资调配和军队供应,为保障战争最终胜利,统一货币迫在眉睫。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奠定了基础。伴随解放战争的胜利,人民币逐渐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货币发行体系就此建立。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实现了从局部地区到全国范围的快速增长,解放区经济的工作重点由乡村逐渐转移到城市,通过服务农业、生活生产,保障了战争的物资供应。为适应战争需求,解放区采取了有效的货币斗争策略,在废除伪币的同时驱逐了法币,使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形势变化,及时整合银行体系,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逐渐走向统一。政治是经济的体现,军事是政治的继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随着革命政权的壮大不断发展,为巩固解放区建设、援助革命战争作出巨大贡献,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贡献了力量。

 

五、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从大革命时期绵延走来,历经战火淬炼,从孕育、萌芽到发展、壮大,奠定了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基石。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金融发展史,是探索中国金融道路的金融革命史,也是中国金融与人民血脉相连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为新时代金融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石。纵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创建金融工作的历程,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方面基本经验和启示。

 

第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金融工作的定海神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无论是在浴血奋战的革命年代,还是在艰难曲折的建设岁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金融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根本保证。不同历史阶段,我国金融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不同,发展的侧重点也不同,但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彻始终的。大革命时期,党领导成立农民协会、发动农民运动,为建立工农政权、筹措革命经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地革命时期,党高度重视经济工作,创建了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央政权、军需供给提供了保障。抗日战争时期,党领导金融斗争,抵御了日寇的经济掠夺和国民党的经济控制。解放战争时期,党整合银行系统,建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本币阵地和货币发行体系,领导金融工作由分散走向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创建演进的历程,是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是党握紧“枪杆子”、抓牢“钱袋子”与人民军队携手共进的过程。这段历史启示我们,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金融工作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我们要继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确保中国金融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人民至上、金融为民是金融工作的指针航向。“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决定了它的先进性,其不仅体现在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政策上,表现在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还贯穿于整个金融工作的发展实践。从建立农民银行、发行农业贷款到成立人民银行、服务生产发展,从货币发行、流通、兑换到开展货币斗争、维护货币信用,党的各项政策的初衷都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根植于人民,围绕群众需要开展金融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解民之困、以民为本的理念。不忘为民初心,传承红色基因,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庄重承诺,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的金融工作必须继续秉承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福祉、提升服务质量,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效率,保障全民共享金融发展成果。

 

第三,因势利导、开拓创新是金融工作的强大动力。习近平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自己未来发展之路”。金融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货币金融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金融工作,保持金融发展、革命斗争、经济建设的有机协调,使党领导管理金融的手段不断丰富。在领导金融建设的历程中,我们党根据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金融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探索和总结金融工作经验,与时俱进地推进金融事业。从中国共产党领导浙江萧山衙前村农民协会创建全国第一个革命金融机构、湖南省衡东县柴山洲村农民银行发行全国第一种革命货币,到创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建立统一的货币发行体系,党领导革命金融工作的历史,就是一个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历史。当前我国金融工作面临多重压力,内外部形势复杂严峻,挑战前所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金融市场实际情况,把握现阶段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对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论断,阐明了金融领域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为中国金融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中,金融事业发展更要紧跟国内外形势变化,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第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金融工作的制胜法宝。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质,也是党领导金融工作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我们党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贯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金融工作发展的始终。大革命时期,党领导成立农民协会、创建金融机构、发行低息贷款,与地主、军阀、买办资产阶级进行斗争,为党领导金融工作孕育了成长的土壤。抗日战争时期,针对日本侵略者和国民政府利用货币套取根据地资源,制造根据地金融危机,中国共产党持续开展对敌斗争,与伪币、法币进行了激烈较量,为党领导金融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金融斗争配合军事斗争,为新中国的建立贡献了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的,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增加历史自觉,增强历史主动。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把握正确的斗争方向,赓续制胜法宝,弘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中发展壮大,在应对挑战中超越自我,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开创金融事业新局面。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工作机制的效率,金融为民赢得了金融工作最广泛的民意,因势利导、开拓创新激活了金融工作的潜能,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清除了发展中的障碍,这一切构成了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金融工作的实践与经验。在新时代,这些经验依然焕发着勃勃生机与活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发展道路上,将持续助力中国金融工作的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毛邓理论研究”,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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