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只罗列近日的新闻事件,而且主要是官方媒体的发布,所以请企鹅审核能高抬贵手。
12月1日,“新疆发布”发布了评论文章《南通文旅六字吐槽爆火背后》。
12月2日晚,针对“吸毒行为记录封存”所引发的热议,“侠客岛”发布评论文章《应当直面“吸毒记录被封存”的讨论》,文章指出:禁毒是人民战争。与此相关的法条修订或司法解释,应充分回应关切,照顾到社会观感。涉毒是否应与斗殴、酒驾等行为性质等同,还是应“从重从严”?
12月3日,即昨天的7时31分,针对“吸毒行为记录封存”所引发的讨论,“浙江宣传”发布评论文章《“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
昨天7时53分,“北京日报”转发,并强调“让绝不纵容吸毒行为落到实处”。
昨天 10时17分,“半月谈”转发,并强调“让普通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切实呵护”。
接着,“新华网”全文转发“浙江宣传”的这篇《“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的评论文章。
昨天9时21分,“北京青年报”发布评论文章《封存吸毒记录如何消除人们的不安感?》,文中指出:比如谁都不愿意糊里糊涂就和一个有吸毒史的人结婚,吸毒者的高复吸率也很难让普通人对他们完全放下戒心。加之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曾遭受过毒品的严重伤害,中国人对于毒品有着尤其深重的痛恨。因此人们对于吸毒记录被封存有很多忧虑,担心生活受到影响,这是合情合理的反应,是客观存在。对此我们不应假装看不见,更不应该以“懒得解释与搭理”的傲慢态度来对待。
12月3日下午3时13分,“中国蓝新闻”发文,强调“对于毒品任何放松都是放松无数倍”,文中指出:对于毒品领域而言,任何放松都是放松了无数倍!网友反应强烈的核心,是不愿看到吸毒的违法成本被降低。法治进步既需要专业的构建,也需要人心的认同。公众对这个规定的关注与讨论,恰恰是监督这一制度不断完善、确保在执行中不被异化的宝贵力量。
微博CEO 发文指亚洲其它国家都吸毒入刑的。
甚至是我国香港、澳门、台湾三地也都吸毒入刑。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
比如“新京报”称发布评论文章《警惕利用阶层对立制造舆论撕裂》。
比如“第一财经”发布了评论文章《“吸毒记录封存”网络风波:公共讨论须摒弃“声高有理”逻辑》。
比如“界面新闻”发布评论文章《吸毒等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非纵容,是现代法治的“容错与救赎”》。
12月3日下午2时09分时,“中国蓝新闻”还发布了一条新闻事件,“最高法调研称毒品犯罪应排除在犯罪记录封存之外”:近日,最高法咨询委第六调研组在《中国应用法学》上刊发《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调研报告》。报告在谈到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时指出,不同罪名、不同情节之间的平衡若处理不当,或标准制定模糊、“一刀切”,则易导致实质不公,引发社会争议和公众质疑。
最后,对以上新闻事件、媒体的评论,你是怎么看的呢?
来源:侠客栈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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