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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炳祥:干社会主义可以不要公有制吗?——就社会主义的一个理论问题与学界朋友商榷
点击:  作者:屈炳祥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05 0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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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徐景安先生关于“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吗?”的质疑是毫无道理的,甚至是很荒唐的,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我们必须明白,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与魂。它既是社会主义安身立命的基石,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还是我们国人共享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基础。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我们国人的福祉乃至一切。因而,时时刻刻、永远都要明白公有制的重要性。

 

 
徐景安先生,是我国政界、学术界一位重量级人物。先后在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工作,曾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深圳体改委主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副理事长等职;此外,还是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的兼职教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期间,曾起草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第一部总体规划等重要文件,还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创导者;在出任深圳市体改委主任后,积极主张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与产权转让,还是所谓和谐社会的提出者和幸福中国的倡导者等等。

徐先生有曾一篇题为《中国十二个理论方针问题研究》大作于在“扬美文化”公众平台公开亮出。文章发表后,立即得到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与好评。该平台的编辑说:不日,“已有近26万人阅读,好评如潮,目前还在以每天3万左右的阅读量直线上升”,并摘录了不少读者的评论以飨社会公众。看来,徐先生的文章的确影响不小。然而,笔者却认为,徐先生的这篇大作实在是叫人不敢恭维。不仅如此,反而觉得文章问题严重,错误太多,尤其是对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完全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造成了思想上、理论上的极大混乱。不仅如此,而且还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作了许多误导性建言,并且从大量的网评来看的确蒙骗了不少国人,影响很坏。因此,有必要提出商榷与批评。

徐先生的大作的确错误很多,但由于本文的篇幅有限,不可能一一作出商榷与批评,只能就其其中的一个问题提出。不妥之处,敬请学界朋友和徐先生批评指正。

徐先生在文中有个小标题十分牛气,以质疑的口吻挑战道:“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吗?”作者在这里明确提出如下几点理由:“第一,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理论上解释不了现象,逻辑上经不起追问。第二,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第三,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是路径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剩余价值合理分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结论是“所有制与姓社姓资无关。”以下,我们就来看看徐先生的这几点理由到底有没有道理,能不能成立?
 

 

一、“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理论上解释不了现象,逻辑上经不起追问”吗?

 


为什么“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理论上解释不了现象,逻辑上经不起追问”?对此,作者说:“第一、所有实行公有制的社主义国家,不是解体,就是贫穷。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都是失败的。第二、在逻辑上,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把非公经济排除在外,导致非公经济的发展必然削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结论。第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当非公经济超过了公有制经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第四、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是否再回到‘一大而公’”?以下,笔者就对徐先生的上述几点作出分析。

 

第一,把造成社会主义国家在上世纪最后20年的解体和所谓贫穷都归结于公有制是不公平的,缺乏基本事实依据的。一方面,诚然,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社会主义陷入了低潮,至80年代后期,先后出现了苏联社会主义的崩溃与解体以及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蜕变这样的历史悲剧。但是,必须明白,社会主义之所以出现如此不幸,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最根本的还是执政的共产党领导集体在思想政治上蜕变的结果,即思想上脱离人民、腐败专横,背叛马列主义,推行“三和”、“两全”等成系统的修正主义理论与路线;政治上放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投降于国内资产阶级和国际帝国主义;经济上搞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私有化、自由化,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等等。这些才是导致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蜕变的决定性因素。用苏联人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联“共产主义并没有被打败,而是以消灭共产主义为生活目的的人将它出卖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灭亡不是由于它已经衰老了,而是被国内敌对势力人为地扼杀的。”[1] 这正好一语中的,道出了问题的实质。

 


另一方面,徐先生把贫穷归结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是缺乏基本事实依据的。诚然,社会主义国家在一段时间内的确很贫穷,但是,必须对此作出具体分析。比如,在它的初始阶段。由于社会主义本来就是在经济发展非常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并且在此之前还经历过长时期的战争破坏,这就使本来就很落后的经济变得更加落后;其次,即使是在此之后,为了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也需要以强大的暴力手段乃至战争来对付国内外阶级敌人的颠覆与破坏,这自然也会消耗巨大的经济实力,其结果也影响和制约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另外,社会主义即使在进入经济建设阶段后,由于世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封锁与进逼,遭遇到资金短缺、技术匮乏、设备不足等重重困难,也造成了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乏力的现象。可见,社会主义的所谓贫穷并不是公有制造成的,而恰恰是旧社会留下的后患,也是世界资本主义过去长期侵略和尔后的严密封锁造成的。因而不能把贫穷的账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身上。而事实恰好相反,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通过有计划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才使原本贫穷落后的国家在各方面迅速得到发展,很快改变了面貌。

徐先生说,“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都是失败的。”此话从何说起?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无需作理论说明,只请徐先生看看基本事实即可。先看苏联。众所周知,苏联的前身是一个具有深厚封建基础的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沙皇俄国。1913年(十月革命前最好年份),这时的俄国是一个农业占优势的国家,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只有42%左右。① 它的(按后来的苏联疆域计算)工业产值只相当于美国的1/8,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相当美国的1/10。②  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联虽经历了卫国战争的巨大消耗与破坏,但经过几年的努力很快使民经济得到了恢复。从1929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1929-1933)计划,到1932年提前一年完成。四年间,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都在两位数以上,其中重工业年均张27.1%,轻工业年均增长12.9%。钢产量由425万吨增加到593万吨,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往后的几十年间,国家经济建设仍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资料显示:“二五”时期(1933-1937年)年均增长17.1%,“三五”时期(1938-1940年)年均增长13.2%,“四五”时期(1946年-1950年)年均增长13.6%,“五五”时期(1951-1955年)年均增长13.1%,“六五”时期(1956-1960年)年均增长14.4%,③  创造了历史性的世界奇迹,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再看我们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一个由封建腐朽阶级统治和被西方列强长期侵夺的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与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长期的战乱几乎耗尽了本来就很衰弱的国力,最后所剩不多的一点财富,全部被蒋介石席卷而空。但是,新中国的建立,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正确领导下,经过3年时间就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后又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与发展,到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我国就基本建成了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与工业体系。并且,在遭受西方资本主义和社会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战争威胁和自然灾害的破坏的情况下,国民经济仍以高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增长,初步改变了我国“一穷二白”的面貌。资料显示,从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的时间里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8%;而同期世界的平均增长率只有3%,是世界同期的2倍多,远远高于美、英、法、意等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主要产品的产量看,50年代初中国连火柴、肥皂都不能生产,而到了1978年,钢产量达到3178万吨,超过了英、法、意,跃居世界第四位;石油产量达到10400万吨,由过去有名的“贫油大国”而一跃成为世界的“第八产油大国”;原煤产量达到61800万吨跃居世界第三位;粮食产量达到30475万吨,跃居世界第二位,棉纱产量达到238万吨,居世界第三位等。④ 此外,尤其令国人无比骄傲的是,我们在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条件下,完全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和智慧,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创造出了自己的原子弹、导弹、人造地球卫星、万吨水压机、高原铁路等先进的科学技术及其产业,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需要一、二百年才能实现的发展之路,同样显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无比优越性。

说到这里,徐先生或许要问,既然发展这么快,建设成就这么大,那为什么国民的生活却那么苦?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首先,大规模的经济、国防建设,如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国家工业化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大型工程建设,以及涉及国家国防安全的两个弹一星的研制等等,这些建设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物质。这些资金和物资不仅要靠全国人民的智慧与劳动来创造,而且还必须靠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把尽可能多的资金用于积累,把尽可能多的物质产品用到建设中去。这是我们唯一可走的路,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不像西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可以靠武力去侵略、去掠夺;也不像我们现在可以卖田、卖地、卖山、卖水、卖矿、卖厂来赚钱。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过苦日子,过紧日子。其次,战争的消耗使我们失去了过多的物质财富。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经历了许多大的对外战争,如1950-1953年的抗美援朝战争、1962的中印战争、1969年的中苏珍宝岛战争、1963-1975年的抗美援越战争、1979年的中越战争和1984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等等。这么频繁的战争,并且有的一打就是几年、十几年,可见消耗的财力和物力该是何等的巨大!另外,大量的对外援助。对外援助,这是既沉重又不得不承担的国际主义义务。从东边的朝鲜到南边的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再到地球西北边的罗马利亚、阿尔巴利亚和南部非洲,最后到美国眼鼻底下的古巴等等,无不都是我们援助的对象。要承担这种义务就得有所付出,就得作出牺牲,非得花出大把大把的钱不可。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对外援助也不是单纯的付出,我们也有获得。这就是,它使我们赢得了更多的朋友,增强了我们在国际事务中影响力,改变了东西方的力量对比。这种获得,不论是对中国、还是对世界都是值得的。过去几十年,尽管国人节衣缩食,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但是,大家都不觉得苦。搞工业、搞农业、搞科学实验,战天斗地,个个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表现出了中国民族传承数千年的那种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和奋发有为的乐观主义精神。

第二,徐先生所说的如果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逻辑上,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把非公经济排除在外,导致非公经济的发展必然削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结论”一语,本身逻辑混乱,让人不知所云。既然社会主义已经“把非公经济排除在外”,那又何来“导致非公经济的发展”,并且会“必然削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徐先生的这一番话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请作者自己回答好了。

第三,徐先生说“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当非公经济超过了公有制经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笔者认为,然也。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姓“公”,以公有制为基础,至少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尤其是国有经济必须居于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当非公经济超过公有制经济的一定点时,如果不引起我们的警觉,不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防范与约束,必然导致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蜕变。因为量变必然引起质变、部分质变也必然导致整体质变这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任何人都无法抗拒。当年,发生在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复辟,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由量变到质变、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这种慢慢的蜕变行为逐步完成的。所以,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虽然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另一方面又必须牢牢坚守以公有制为主体、尤其要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这一根本原则和做法,始终把控好国民经济的命脉与发展全局。

第四,徐先生问“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是否再回到‘一大而公’”?是“一大而公”还是“一大二公”?根据党和国家历来的文件与国人的习惯性说法,应该是“一大二公”吧!笔者认为,社会主义经过自身的不断发展之后,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一大二公”,即社会化大生产和更大规模、更高级别的公有制。如果总是像我们现阶段这样,还算得上是成熟的社会主义吗?请徐先生注意,千万不要害怕“一大二公”,尤其是在社会主义经过充分发展之后。千万别忘了,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初衷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消灭小生产、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实现共同富裕。这是100多年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宣言》就明确提出来了的,我们党的“一大”和“二大”的文件也是如此规定了的。这既是世界上自有共产党以来,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所有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他们抱定的始终不渝的革命宗旨与奋斗目标。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一大二公”是在经过社会主义充分发展之后、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的“一大二公”,而不是我们曾经有过的脱离实现基础的那种“一大二公”。因而,对于这样的“一大二公”我们应该持特别欢迎的态度,而不应该抵制、拒绝与反对。
 

 

二、“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吗?

 


徐先生说“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看来,在作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中,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说过“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样的话,也没有这样的思想。现在之所以会造成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看来就只能是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后继者与信仰者了。事实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这只能是作者的一种毫无根据的瞎说。

众所周知,实现公有制或如作者所说“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的核心与精髓。马克思恩格斯历经一生的时间与精力论著数千万言,尽管阐述的问题很多,但归结起来就是围绕这一个主题。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共同指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45这里,“消灭私有制”只不过是我们所说的实现公有制的另一种表述而已。他们一辈子的努力奋斗及其与机会主义的斗争无不都集中在这一上。他们认为,只有实现公有制或如作者所说的“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才能建立劳动者阶级的国家政权,才能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实现人的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另外,实现公有制,或“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可以说也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贯的思想主张。从马克思恩格斯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再到《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及《德法农民问题》等一系列科学文献与论著,无不如此。由于这些篇目都是每一个有志于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志士烂熟于心的经典之经典,没有必要在此一一引述。另外,“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他们的后继者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一批共产党的领袖人物和信仰者奉行的一条真理,从来没有怀疑过、动摇过。不仅如此,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些学者和政要也是这样,他们也是“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来看待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所以,“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并不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而正好是集中把握住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与精髓。
 

 

三、“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是路径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剩余价值合理分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

 


“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是路径与手段”?对此,笔者要明确指出:

首先,在一定意义上把所有制,不论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当作实现一定经济利益的路径与手段未尝不可。但是,必须明白,所有制,不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它们首先是一切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基础与关键。在一切社会状态下,所有制并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即它是围绕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它还是一种阶级关系,即人剥削人的关系。马克思曾指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 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3]180  只有有了这种社会关系,才会有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等一系列活动,才会有社会生产的总循环过程。所以,讲所有制,必须首先强调它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实现一定经济利益的决定性社会条件,是社会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等活动得以进行的根本前提和基础。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才可把所有制作为“路径和手段”,切不可喧宾夺主,或本末倒置。徐先生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其次,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剩余价值合理分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问题,笔者只能说,此一说法更是错误,不能成立。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社会主义就是“公”,即生产资料由全社会劳动者公共所有,并在此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达到共同富裕,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就是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除此之外,社会主义在其意识形态方面也是一个“公”。这就是《共产党宣言》所阐释的那个核心思想:即“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44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2]52

抛开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奢谈社会主义,并且把社会主义的本质归结为所谓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这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十分鲜见。这也许就是徐先生的一大创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曾经有过拉萨尔一派人物,离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泛泛谈论所谓“公平的分配”、“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及“平等的权力”等,并且还将此塞进党的纲领,企图改变党的性质。对此,马克思恩格斯都作了严厉批判。其中,马克思这样指出:“这些人犯了多么大的罪(着重号是笔者加的), 他们一方面企图把那些在某个时期曾经有一些意思,而现在已变成陈滥调的见解作为教条重新强加于我们党,另一方面又打算用民主主义者和法国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关于权利等等的空洞的废话,来歪曲那些花费了很大力量才灌输给党而现在已在党内扎了根的现实主义观点。”还指出:“除了上述的一切之外,把所谓分配看做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最后,还强调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既然真实的关系早已弄清楚了,为什么又要开倒车呢?”[4]436 马克思的这些批判,虽然是针对140多年前的拉萨尔一派人物的,但是在今天看来好像又是针对徐先生这样一种人的,真是太贴切、太奇妙了。

历史上的拉萨尔一派当年把社会主义归结为所谓分配只是在劳动者的工资问题上,而徐先生却把它归结到所谓“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了。这较之当年的拉萨尔一派来又是一大进步,即错得更远。由于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并不存在真实意义上的“剩余价值”,而把社会主义的本质归结为所谓“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则是更加显得离奇。当然,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收入中的确也有一个类似于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价值余额。但是,这个价值余额并不就是“剩余价值”,因为它并不为资本家或资本家阶级所有,而是为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所以,它所代表的并不是“剩余价值”所显示的那同一种生产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个类似于“剩余价值”的价值余额的分配,我们党和政府历来总是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出发点与归宿,因而在总体上是合理的。诚然,有时我们为了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的未来增长,加强国民经济的某一或几个方面,而在另一些方面暂时作出一点牺牲,留出一点缺口,也是正常的,不能说是不合理。另外,在一定的时期或一定的条件下,由于若干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我们主观对客观反映出现的一些偏差,使我们对这个价值余额的分配还很难做到尽可能的精细与准确,这也是人们情理之中的事。因而,不论怎么说,我们对国民收入中这个价值余额的分配,切切实实地给全社会劳动者带来了最大利益与福祉,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如果作者认为我们今天的这种分配是不合理的,没能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那么,请问:怎样的分配才是合理的,才能实现所谓社会公共利益至上?难道说,那种按照资本的逻辑与规则进行分配才是合理的吗?众所周知,按照资本的逻辑与规则,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之间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一律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或剩余价值的规则进行,即资本多的多得,资本少的少得,没有资本就没资格。这样,劳动者就统统被排斥在外了,压根儿没有他们的份。资本主义从诞生到现在几百年一直如此,即使是在一些所谓“民主资本主义”或“人民资本主义”的国家里一样没有例外。所以,作者离开社会主义公有制,奢谈所谓“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至上”。可见,作者的主张不过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

在我们社会主义条件下,要真正实现对国民收入中的那个价值余额的合理分配,还是离不开我们的公有制,只有公有制才能保证我们实现这一目标。这个问题,马克思早在100多年前就为我们作了清晰明白的说明。我们的作者可以认真地读一读他的《哥达纲领批判》这一经典文献。

上述可见,徐景安先生关于“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吗?”的质疑是毫无道理的,甚至是非常荒唐的,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通过上述的讨论,使我们看到,徐先生明明是站在资产阶级一边挑战社会,贬斥我们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其目的就是要为把它彻底赶出历史舞台,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挣得更多话语权、发展权,最后实现其独一无二的垄断权。这怎么能说“所有制与姓社姓资无关”呢?所谓“所有制与姓社姓资无关”一说,不过是作者用来迷糊国人的一剂“蒙汗药”而已。
 

 

四、由徐景安先生的质疑所想到的

 


徐景安先生如此诋毁、排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言行,既典型也普遍,很有代表性。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不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政界都有着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土壤。因而,它的出现并不是什么稀奇,更不是什么偶然。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从磨难中过来的人们由于对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作了错误地总结,加上那些最先出国归来的“先知先觉”者们的启迪,使一些人突然如梦初醒,对我们党过去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历史产生了错觉,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制度发生了误解。这时,特别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入侵与一些心怀叵测的人的有意挑唆及鼓动,使一些人对自己过去追求的理想、信念、信仰产生了怀疑、甚至动摇,于是便发出了什么“马克思主义不灵了”、“毛泽东思想太左了”、“社会主义的路行不通了”等奇谈怪论。受其影响,学术界也闹得一片乌烟瘴气,混乱不堪。此时,人们谈论社会主义居然不要生产资料公有制,討论改革开放竟然不讲“姓社、姓资”、“姓公、姓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于是乎,一些为私有制张目、为资本主义叫好的所谓理论文章、学术报告满天飞。其中,有人说“有恒产者才有恒心”;也有人说“私有制最符合人的本性,最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还有人说“人间正道私有化”;甚至还有人大声高呼“私有制万岁”,等等。这些人这么叫、这么呼,其目标指向一致对准我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尤其是我们的国有企业。他们说“公有制天然不合理,因为它不符合人的本性”、“中国改革搞产权私有化最重要”、“社会主义与国家所有没关系,资本主义也有国家所有”、“国有企业本身就是问题”,等等。于是,他们大声疾呼,力主“国退民进”,要国有企业一律退出竞争性领域,把发展空间让给所谓民营经济。

就是在这些人的极力推动下,我们的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宽容与让步,把鼓励与支持发展私营经济写进了自己的党章与宪法,并且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举措。仅在本世纪开头的第一个10年间就出台了两个“36条”(即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两个“36条”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使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坐上了腾飞的快车,出现了爆炸式增长。我国从2005年开始的每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我国的私营企业(含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以下同)由2004年的198.2万家到2009年的370.2万家,再到2014年的580.7万家。10年间,每年平均增加38.2万家,其中后5年每年平均增加44.22万家,创造了新中国发展史上的奇迹。

我们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这几十年就是在这一片阴霾中走过的,它们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更没有得到完善与发展,反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到无情的打击与围剿。上世纪80年代初从农村开始,一举将一派生机勃勃的人民公社统统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所谓家庭联产承包制,用农民自己的话说是“分田单干”。农村人民公社的消亡,也连根拔掉了社队“五小”企业这种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民、农业、农村又回到了数千年的小农经济时代。在城市,以所谓搞活企业为名,通过“利改税”、“拨改贷”、“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抓大放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一步步把国有企业搞死,然后又一批又一批地把它们卖掉,变成了私营企业,使我们的国有企业由原来的绝对优势变成了绝对劣势。据我国第4次国民经济普查得到的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底,我国的国有企业在1857.0万家企业法人单位中只占有7.2万家,占比仅为0.4%。⑥ 如今,即使是对这0.4%国有企业,一些人也不甘心,还要作为“硬骨头”继续肯下去。于是,又来了个引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股、控股,进行所谓“混合所有制改造”,打破国有企业的完整形态,也打破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那些关键环节与重要领域的优势。总之,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对我们的国有企业过不去,总是要想办法没完没了地在它上面打主意,不把它整光是绝不会甘心的。

近年来,又发生了两件够人玩味的事情。第一件就是所谓的“所有制中性”论。什么是“所有制中性”?它的发明者杨伟民先生如是说:“应逐步淡化并取消国企、民企、外企的所有制分类,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在法律上要一视同仁,政策上要平等对待”,“摘下企业头上的‘所有制帽子’”。这种主张其实就是当年的那个不问“姓社、姓资”和“姓公、姓私”的老把戏在现实条件下的再版,其目的就是要把人的思想搞乱,然后浑水摸鱼,再一次对国有企业下手。恩格斯曾说过:“经济学家离我们的时代越近,离诚实就越远。时代每前进一步,为把经济学保持在时代的水平上,诡辩术就必然提高一步。”[5]59 恩格斯当年对那些无耻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说的话用在我们今天一些学者的身上是一样恰当的。所以,杨伟民先生的所谓“所有制中性”论,不过就是要对公有制经济再下手而耍的一种新的“诡辩术”而已。

第二件就是最近出现的国有企业改制,即由“全民所有制”改成“国有独资公司”。据“人民网”消息,“2月21日(2020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今日在上清所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须知,国有企业这种称呼的改变,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更重要的有本质上的。在全民所有制名义下,企业是全体人民的,人民是其主人或老板,而国家(即它的派员)则是经营者或雇员。如果人民对国家(即它的派员)这个雇员不满意,可撤、可换,而人民即工人因为是主人不能被开除。而在国有独资公司条件下,情况就反过来了。国家成了主人或老板,而人民即工人却成了打工仔、雇佣劳动力。这样,工人随时都有被解雇的危险。这样的改革,现在还只是在中国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这三家国有企业进行,今后还会继续在其它领域推开。试问:这种把国人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把他们都变成自己的雇佣劳动力的做法,还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吗?这样的企业还能称得上是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吗?这样的所谓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的国有企业还有区别吗?

这就是我们40年走过的路,也是40年之后我们仍然面对的现实。这就是徐景安先生和徐景安先生们的理论得以产生的思想源泉与社会基础。反过来,徐景安先生们的理论又反作用于我们的社会,更加误导、戕害我们的社会,形成了一种恶的循环。现实告诉我们,我国的学术界、包括政府部门的一些智库机构堕落到了何等的地步?这些人居然可以违背我国改革的初衷,违背习总书记“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宗旨,违背14亿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对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了如此极端的做法,这表明他们对我们的公有制已经是到了恨之入骨的程度。这种恨,犹如当年贫下中农恨不法地主、工人恨贪婪的资本家一样的深。由于他们对公有制恨得深,所以下手也很,把我们共和国的历史翻了一个底朝天,使毛主席缔造与建设的新中国完全改变了个样。如今,我们除了GDP,什么都没了。这就如一些富人自我表白的那样:“除了钱,我还是一无所有。”

恩格斯曾经说过:“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6]572 我国经济40年的演化再一次证实了这一条真理。我国公有制的败退成就了这40年来私营企业的膨胀。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底,私有制企业已经占到了我国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84.1%(不含港、澳、台及外资企业)⑥,是我国国有企业的210.25倍。时至今日,这种势头还在继续,还在加速,人们还根本看不到它的终点在哪里。上世纪20年代,距今快有一个世纪了,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提出要“节制资本、扶助农工”,而如今,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却根本就没有一个边界和底线,它们可以不着边际、肆意发展,并且发展得越多越好,越受人欢迎。⑦

40年的时间过去了,面对我们今天这样的现实,不禁使人要问:这样一种状况在我国的存在是正常的吗?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还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共产党奋斗70年所要实现的历史愿景吗?

此外,面对此,不禁使人还要问道:这40年,我们到底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走过的,还是在其它的什么主义的指导下走过的?如果说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走过的,那我们又是怎么走到如今这一步的?人们常说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给我们的结果就应该是这样的吗?这里,到底有什么鬼?

最后,笔者还要回到本题,希望所有国人和真正的共产党人赶紧从各种错误的思想、理论的迷雾中清醒过来,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上,保持好无产阶级的政治定力,并且拿起战斗的武器,保卫我们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的根与魂。它既是社会主义安身立命的基石,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还是我们国人共享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基础。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我们国人的福祉、乃至一切,包括每个国人的生命与健康。特别是在经历过这一次新冠肺炎袭击的人们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的极端重要性。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说道:“英国高教会宁愿饶恕对它的三十九个信条中的三十八个信条展开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三十九分之一进行的攻击。在今天,同批评传统的财产关系相比,无神论本身是一种很轻的罪。”[6]12 连100多年前英国高教会的信徒们都能理解的道理,我们切不可不清楚!切不可听一些人的恶意忽悠,做一个政治坚定、头脑清醒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注 释:

 

①苏联科学院历史研究所:1907年至1917年2月的俄国工人阶级(俄文版)[M].莫斯科:1982.

②联国家统计委员会编:苏联与外国 1987(俄文版)[M]..莫斯科,财政与统计出版社,1988.

③苏联中央统计局编:苏联国民经济发展七十年[M].北京,三联书店,1988.

④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4)》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 [0B/oL]  

⑤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第一、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⑥这才是中国经济的真实面目 (新金融传媒2019.11.20 来源:国家统计局)

⑦请看“要把民营企业家搞得香香的,把民营经济做得壮壮的——访浙江省委书记车俊” (新华网 2018-11-17 ) 

 

 
参考文献:
[1]钟哲明:让马克思活起来 [JM] 北京:北京大学学报,2002(5).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系中共武汉市委退休人员,业余爱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资本论》,曾任武汉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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