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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华|再议剥削——两种经济学的比较
点击:  作者:董小华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5-11-22 17: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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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名曰《剩余价值理论是不是违背现实和经济规律、市场基本原理的混乱逻辑理论?》的文章。

其核心观点是:

【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简单来说就是,商品的价值(价格)与劳动量正相关,且不同种类的劳动是等价的。


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把一种在长期中形成的均衡状态,当做所谓的经济规律。举例来说,在需求、技术长期不变的情况下,一个劳动力种植苹果一年的收益,大概就等于一个劳动力种植香蕉一年的收益,这就造成了一个误解,似乎是劳动量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由一个劳动力一年生产出来的商品A,就等价于由一个劳动力一年生产出来的商品B。


但实际上,商品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之所以在需求、技术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中一份劳动力产出的商品A大概等于一份劳动力产出的商品B,是因为商品价格本身会影响劳动力的用途——人们会将更多的劳动力用于生产价格高的商品,从而使其供应增加价格下降,最终才导致在市场中两份劳动力生产出来的商品价格大概相同。


劳动力是一种会被商品的价格差异影响流向的普通生产要素,而不是能决定商品价格的原因。


而马克思论证劳动价值论的过程,是错误的。


马克思是从两份不同种类的商品(钢铁和小麦)有相同的“价格”,推出它们“相等”,然后再推出它们蕴含“相同的劳动量”。


但是,价格就是价格,交换就是交换,它们与『相等』是有区别的,更不能从中推出它们有相同的劳动量。


价格、交换,是在一定的供需关系下形成的“只存在于瞬间的市场现象与行为”,绝不说明价格相同、互相交换的两种商品有什么是相等的。】


对于这个观点,我认为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他是单纯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来分析问题的,因此整个分析的基础就变了。

以现代主流经济学观念来看,利润不再被视为“剥削”,而是被视为一种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家的才能和资本)的合理回报,是经济效率和创新的动力源泉。

现代主流经济学并不接受劳动价值论作为分析基础,因此对“剥削”的定义完全不同。其视角如下:


1、价值主观论:

商品的价值不是由投入的劳动量决定的,而是由消费者的主观偏好(效用)和商品的相对稀缺性共同决定。


2、生产要素市场

劳动力、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都是生产要素,它们在市场上根据各自的边际生产力(即每增加一单位该要素所能带来的产量增加)来获得报酬。


3、交换自愿性:

工人同意接受工资,资本家同意支付工资,这是一个自愿的契约。只要信息充分、没有强制,这个交换就是“公平”的,因为双方都认为自己的状况会改善。


4、利润的性质:

利润被视为对企业家才能(创新、冒险、协调资源)的报酬。如果没有预期利润,生产活动就不会发生,工人也就没有工作机会。因此,利润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

这四个视角貌似有理有据,但确实彰显出公平了吗?我们不妨从劳动价值论视角再重新审视一下。

我的观点是:

不属于剥削的商业活动,是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等值交换。反之,不与工人的劳动进行等值交换,就是剥削。

资本家投入资本、设备、脑力劳动、承担经营风险,获得应有的收入天经地义。但是,有一个疑问,资本家拿走全部利润合理吗?要知道,利润是工人超额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而工人的劳动一旦产生剩余价值时,工人的劳动就不会与其所获工资产生对价。

因此,不构成剥削的行为,本质上不是资本家获得全部利润,而是资本家的获得,是与其付出形成对价的收入。

即:

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家拿走了全部利润(即工人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而这笔利润在量上超过了资本家自身付出所应得的对价。

剥削的发生点产生于,当资本家支付了劳动力的价值(工资),却占有了劳动力使用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其中包含剩余价值)时,剥削就发生了。这正是在生产过程中“不等值交换”的体现。

是的,资本家的投入并非毫无价值。

在马克思主义框架内,这些投入可以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其补偿来源也不同:

1、资本家的“管理劳动”:

如果资本家亲自参与管理、组织生产,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复杂劳动。他理应获得相当于一名高级经理的薪水。

然而,这部分当属于劳动性收入,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不是来自于剩余价值。

2、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

资本家投入的厂房、机器、原材料等,其价值会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逐步转移到新产品中。这部分价值会通过商品的销售得到补偿,它本身不创造新价值。

3、风险与创新报酬:

在动态竞争中,承担风险和进行创新成功的资本家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看来,这部分是全社会剩余价值再分配的结果,并且是暂时的、不稳定的。


最关键的问题是。当我们将资本家的“合理对价收入”(管理工资、生产资料补偿、风险回报,创新收益)从总收益中扣除后,剩下的那部分究竟是什么?那就是纯粹的、由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资本家对这部分剩余价值的独占,便构成了剥削。


核心问题是:

为什么资本家“拿走全部利润不合理”?

其所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另一个是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与报酬的对价问题。


1、来源问题:


因为利润(剩余价值)的最终源泉是工人的活劳动。没有工人的劳动,生产资料只是一堆废铁,资本也无法增殖。


2、对价问题:

资本家提供了生产的条件和组织,但并未直接创造那部分“超额”的价值。资本家获得了与其自身付出对价的薪水,但他又额外占有了与工人集体付出相对应的全部果实。


那么,什么情况下不构成剥削呢?


1、工人获得与其劳动力价值对等的工资,并且共享由他们集体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例如,通过利润分享、股权、或作为所有者直接分配)。

2、管理者(资本家)获得与其复杂劳动和管理贡献对等的高薪,作为其“对价收入”。

3、生产资料所有者获得其投入资本的使用补偿(类似于利息),但这部分被严格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不是无限地索取全部剩余价值。


这种模式在现实中的雏形,就是工人合作社、共享经济模式或某些具有广泛员工持股计划的现代企业。在这些组织中,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被削弱,剩余价值的分配更接近于“等值交换”原则。


总结:

现代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比较,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

现代主流经济学强调效率和个人自由,而马克思主义更侧重平等和批判现状。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关注的是资本主义系统中固有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其人文关怀体现在对工人阶级、被剥削者悲惨处境的深刻同情,并旨在通过彻底改变经济结构来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


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关怀是资源配置效率与总体财富增长。它主要研究如何在稀缺性条件下,通过市场机制最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最大化社会总财富。其人文关怀更多地体现在“水涨船高”的逻辑上:即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降低商品价格,从而在整体上提高社会的生活水平,包括最贫困的群体。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经济危机周而复始、人的“异化”(工人与自己劳动产品、劳动过程相疏离)。问题是系统性的、结构性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给出的药方是: 革命性变革。最终需要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重塑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根治疗法”。然而在没有解决公有制企业效率低下、创新不足、官僚主义僵化等问题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依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 经济中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失灵(如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宏观经济波动。这些问题是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美,而非市场机制本身。

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通过制度的修补与政策性干预。通过反垄断法、环保法规、社会保障体系(失业救济、养老金)、累进税制等,来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弱势群体,进行二次分配。实质上这是一种“改良疗法”。虽然现代主流经济学关注如何把蛋糕做大,并尝试更公平地分蛋糕,但其工具理性有时会掩盖对公平的深层追求。

尽管在现代主流经济学指导下的全球经济创造了空前财富,但贫富差距急剧扩大也是不争的事实。“水涨了,但有些船是航母,有些仍是小舢板”。2008年金融危机等事件暴露了其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

它常常忽视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将许多东西(如健康、教育、环境)过度商品化。它对“效率”的极致追求,有时会冷冰冰地将人视为“人力资源”,而忽略了其情感和尊严。 虽然现代主流经济学关注如何把蛋糕做大,但其工具理性往往会掩盖其对公平的深层追求。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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