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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院副院长的告白:司法改革路向何处
点击:  作者:秋水长天居士    来源:民事审判参考  发布时间:2015-10-15 1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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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路向何处,这是一个太过于宏大的话题。当然,司法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但是我们也不要迷恋于制度而忽略了人的因素。让我们来听听下面的几个故事,在司法制度之下的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心路历程。

 

       我曾经有幸聆听过一位高级法院的副院长的演讲,而演讲的主题恰好是有关司法改革的。当然,我不敢说的他的演讲有多么的好或者有多么的不好。但是,我能够感觉到他很真诚,因为,他向我们展示了他的苦闷与沉重,尽管一定会有所保留,尽管他的头衔在外人看来是光鲜亮丽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在他们的背后,竟然有那么多的言不由衷的苦楚与辛酸。他们的故事依然涂上了几抹悲情的色彩。我一直耐心的听着他所讲的每一个故事。

 

       故事一:一位从事审判业务近三十年的法官,他曾经不止一次的说道自己从业这三年以来的苦闷与困惑。在以前他总是极力地向别人显示自己法官的身份,他觉得法官的身份能够带给他无尚的尊荣感和成就感。他时时刻刻都在以一个法官的形象要求自己的言行,生怕自己的法官形象受到贬损。他还经常会说到一个细节,就是以前遇见纠纷,他总会凑上前去了解纠纷的起因,然后利用自己经验当众调节,他甚至很自豪地说,当年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不少纠纷,也取得了很多人的信任。因而,他对法官的这一职业充满了信心与希望,自己的内心也获得了满足。但是,现在不同了,他感到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感觉到自己的压力很大,好像马上就要被被压垮了似得。现在在遇见什么纠纷,哪怕只是邻里间的纠纷,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不愿意再让人们知道自己是法官。他已经没有了当年法官这一职业所带给他的尊荣感。他在说这一番话的时候,总会点上一支烟,望着窗外,无奈的说上一句:希望早点下班,回家休息;希望早一点退休,颐养天年。

 

       故事二:是一位从事审判业务二十余年的法官,他一直清廉耿直。但是,直到他出事的那一天起,人们才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他居然是一位受贿者,这与他的清廉的形象是多么的不相符合。他的同事都不相信这是事实。一直到他出狱之后的几年才提起他的经历。原来,他的一位同学请他吃饭,那个同学是做房地产起家的,那时正是房地产业最赚钱的时候,当然,他的那位同学也借势赚的瓢盆皆满。吃饭自然要喝酒,当时他拿起酒瓶看了半天不认识,以前也没喝过这样的酒,就问那位同学这是什么酒,值多少钱之类问题,到现在,酒名他忘了,但是那瓶酒的价格让他至今难忘,“两万五”,他听到这就傻了,这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呀,这是酒吗?他感到一阵阵头晕目眩。那一天的那一瓶对他的刺激太大了,他最终没有抵住诱惑,最终,他“犯事”了。

 

       故事三:这是副院长自己的故事,他说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到他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并且扬言要杀了他,这些话都是当着他的面说的,要不是有几个人拦着,那个当事人挥舞着胳膊要打他,而且而不停地向他吐唾沫。事态渐渐平息下来的时候,他要求那一位当事人道歉,他向当事人说明其行为的严重性,最终那一位当事人梗着脖子向他道了歉。其中他还提到一个细节就是在他的办公室都安有报警装置,就是以防当事人打击报复,他每一次看到这些装置,就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好像自己才是那一个关在铁窗里的人。

 

这些就是有关于中国法官的故事。其实,我们如果能够仔细地咀嚼这些意味深长的故事,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看到我国司法改革困境的一些端倪。

 

故事一向我们生动的展示了法官自我尊荣感与自我满足感的丧失,应当说,这种感觉的丧失对于法官这一职业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如果一种职业不能从心理上满足职业者的内在的精神诉求的话,那么这种职业的道德理想就会面临崩溃的危险。没有理想与信念支撑的人,最多也只能像行尸走肉一般。而没有理想与信念支撑的职业,职业本身就是一种奴役。其实,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是一种荣誉,而不仅仅是一个头衔或者职业,荣誉需要百般呵护,倍加珍惜,一旦失去这样的信念,法官所面临的危险是令人恐惧的,没有荣誉,就会破坏信用,信用一旦沦陷,灾难就会随之降临,人就不得不走进有丛林法则支配的世界。故事一中的那一位法官的茫然与焦虑恰好就是法官职业的道德理想幻灭的一个危险“信号”。法官这种职业已经不能够让他们神清气爽的去面对自己的工作,因而,这种职业的“沉沦”也就变得不可避免。

 

故事二则向我们展示了一位清廉耿直的“堕落”。如果说故事一展示的是法官尊荣感的丧失,那么故事二则向我们展示了法官职业伦理的又一次丧失,而且置一次的丧失已使法官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从审判者转变为被审判者,这种转变是颠覆性的,是法官个人以及整体的一次无以复加的沦落,已经触碰到了作为一个人的底线。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如果一种职业既无法满足职业者的内在诉求,又无法满足职业者物质欲求,那么职业者的“堕落”同样不可避免。法官感觉自己每天累得像“狗”一样,这样久了,他们就会产生一种幻觉,自己莫非真的是“狗”,于是,就极可能向着“狗”的方向堕落而去。我记得副院长在讲述故事二时候也表达了自己为了当好一名清廉的副院长的艰难,他不得不时时可可抵制来自各方的诱惑,他不得不时时刻刻担忧来自纪委的协助调查。故事二中的那位法官没有抵抗过诱惑的魔力,最终锒铛入狱,抱憾余生。而副院长显然成功的抵制了诱惑,因而,还能继续做他的副院长。

 

故事三则是这位行政副院长的切身经历与体会。副院长的整场演讲都让人感觉到他是来诉苦的,而不是来做学术交流的,他讲自己的故事,却让人联想到故事之外的话题。多多少少让人会产生一些疑问:到底谁是弱者?到底谁更值得同情?这世界上不怕横的,就怕不要命的,可是,谁更横?谁又不要命?这位副院长似乎“不横”,似乎也很“要命”,那么对方为什么要“横”?而且又偏偏对你横?对方为什么“不要命”也要要了你的命?湖北十堰的凶案令人震惊,但是震惊之余却又令人深思,法官为什么这么遭人仇恨?竟然有人这样的“以死相搏”。我一直觉得,如果法官被捅,就将法官特殊保护起来,这种做法只能进一步增加法官与这个社会的“隔阂”。我们需要谨记一点:你的安全都是别人给的,但最终却是你自己给的。永远不要去践踏别人的尊严与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否则你将永远都不会安全。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值得特别保护的人,就应该是那些“手无寸权”的人。伪装出来的可怜与无辜终究令人恶心。

 

我一直认为,任何制度一旦由人设计,也是有所操纵的,司法制度也不例外。就制度本身而言,它并不会表现出某种“恶”或者某种“善”,如果说制度出了问题,那一定首先是人出了问题。很多时候我们是将人性之中的“恶”借制度之名加以搪塞。就像将孙志刚之死归咎于收容遣送制度之恶,也就是说人总是利用制度去豁免自己的责任。因而,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司法制度有问题,也一定是人出了问题,我们的制度也追求公平正义,而且也是基于这样的追求与理想而设计的。而人的问题又要通过制度去弥补,其实,关键在于解决“人”的问题,有一点要明确制度的目的一定是为了约束权力的滥用,而不是为了豁免权力拥有者的责任。我们司法制度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也正在于此。上面的三个故事,我们已经大体上可以看出司法制度之下的法官这一职业群体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司法不出“状况”也是不可想象的。

 

而且,在我国现有的司法的语境之下,实际上,我们是在用西方的视角观察我们的问题,因而,我们总是会陷入这样的误区:用西方的法治文明去解读我们的法治问题,最终发现我们的司法制度处处都是问题。事实上,现在我们所接受的几乎所有的话语体系都是舶来品,我们已经被西方的知识所支配,尽管我们一直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从未离开。因而,我们所有的问题,就在于我们用别人的知识认识我们自己的问题,所以,这一切都是“无解的”。就像副院长的演讲,在言语之中也充满了对西方司法制度以及文化的向往,而对于中华传统司法制度与文化的充满了无奈,甚至是绝望。

 

司法改革路向何处,这是一个太过于宏大的话题。当然,司法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但是我们也不要迷恋于制度而忽略了人的因素。让我们多听一听他们的故事,在司法制度之下的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心路历程。没有他们的改变,司法制度改革无路可去。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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