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理论研究  > 阅读信息
侯惠勤: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权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侯惠勤教授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思想的声音  发布时间:2016-09-20 10:21:32

 

1.jpg

 

  侯惠勤,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当代意识形态理论。学术兼职包括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会长等。

 

  话语权问题之所以复杂、之所以容易成为颠覆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突破口,就在于它所涉及的并不都是聚光灯下的关注点,而是有很多不易察觉、但却是可以毁千里之堤的“蚁穴”。

 

  习近平曾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并指出“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近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又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那么,为什么要将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相提并论?为什么说根本话语方式的确立是话语权的关键?当下有哪些否定马克思主义根本话语方式的现象值得关注?高校又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带着一系列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生导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侯惠勤教授。

 

  记者:侯教授您好!对于习近平将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相提并论,能否谈谈您的思考与看法?

 

  侯惠勤:党的十八大以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牢牢掌握话语权,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建设。习近平明确提出:“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一刻也不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1]其中,把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相提并论,是我们特别值得思考的问题。

 

  意识形态本质上是阶级意识,是上升为统治思想的阶级意识。因此,只有能够形成阶级意识的阶级,才可能成为革命阶级并通过革命上升为统治阶级。这就表明,思想领导权在革命阶级获得政权前是革命的先导,是夺取政权的必要前提;而在掌握政权后则是巩固政权的保障,是建立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基础

 

  思想领导权的实现路径就是话语权。话语权包括提问权、论断权、解释权和批判权等。所谓提问权,就是对于时代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重大任务的发现和追问,是历史任务的提出和阶级立场的表达,是一个政党及其领袖世界观、历史观、方法论的思维特征及具体表现。所谓论断权,就是对于时代、时代特征、时代潮流及其意义所作出的回答和判断,是为历史任务的完成所必需的理论武装制定思想依据,是一个政党及其领袖思想创造力的体现,其表达方式通常是形成独特的思想体系或理论纲领。所谓解释权,就是在完成重大历史任务过程中开展政治动员所作的理论转换,是一个政党及其领袖的思想深入社会实践和人民大众的方式,通常通过及时提出适当的“口号”以及对其的掌握、贯彻加以落实,今天,特别重要的就是要“讲好中国故事”。所谓批判权,就是对于敌对或错误思想观念进行排除,是一个政党及其领袖对于主要矛盾、主要倾向和主要危险的判断和掌握,也是其感召力、战斗力的直接检验,通常通过思想斗争的方式进行。总之,通过出题目、作判断、除干扰、解困惑等环节,掌握思想领导权,是掌握意识形态的一般方式。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首先要维护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

 

  通过学术话语权消解思想话语权,是今天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特点。马克思主义的学术话语权可能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从话语权的角度看,我们今天最大挑战在于,由于西方蓄意制造意识形态和学术的割裂并把马克思主义归入意识形态而导致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的架空。在所谓“学术性”的幌子下,一些意识形态性强的学科,如文史哲、政经法、社会学和大众传媒等,出现了马克思主义不仅在学科体系中被边缘化,而且在学术话语体系中被拒斥的倾向。进一步看,马克思主义在学术话语权方面的弱小,不仅仅因为西方学术思潮的强大,还与我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失当有关。比如,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标准和国际水平?存在着普遍的“西化”倾向。不客气地说,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历史,比用其他方法指导,更能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的真实。尤其是讲述中国故事,概括中国经验,总结中国实践,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除了制造混乱、哗众取宠,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吗?

 

  记者:您曾经提出过“根本话语方式的确立是话语权的关键”,在这里,能否请您简要谈谈提出这一观点的原因?当下,又有哪些否定马克思主义根本话语方式的现象是值得关注的?

 

  侯惠勤:话语权奠立在由基本观点、分析框架、特定视角等构成的根本话语方式之上,基础是世界观、历史观和方法论。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总题目下,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关于《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等,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话语方式。颠覆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企图,首先表现在试图否定上述根本话语方式上。用实践论否定和消解唯物论,用价值关系否定和取代主客观关系、进而否定历史客观必然性,用“普世价值”否定和抹煞“中国特色”、进而误导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今天试图改变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中国引向“全盘西化”的主要话语方式。

 

  首当其冲的是对分清唯物论和唯心论界限这一哲学党性原则的颠覆。可以说,对于唯物主义哲学立场的否定,是一种釜底抽薪式的根本颠覆,也是今天西方意识形态进行话语权颠覆的主要着力点。不难看出,推倒了唯物主义哲学,就没有“实事求是”,就没有判断是非善恶的客观标准,就没有客观规律和历史方向,也就没有了马克思主义的全部思想基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在如何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上,一直有推倒“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概括的倾向。理由有诸如“唯物和唯心的区分已不是当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人主义”等等,拟取而代之的则是“实践哲学”“唯人(或人本)主义哲学”“生存论哲学”及“价值论哲学”等。虽然由于党中央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正式场合的表述上没有改变,然而在学术领域,即讲坛、课堂、学术刊物和流行话语上,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表述不仅五花八门,而且基本倾向是否定这一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及其阶级性(党性)、客观真理性。实事求是地说,随着“辩证唯物主义”被否弃、历史唯物主义被“重建”(哈贝马斯语),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的话语权面临空前严峻的挑战。

 

  否定主客观界限,混淆思想和事物,模糊物质和精神是颠覆唯物论和唯心论界限的基本手法。按马克思主义观点,物质和意识,或思维与存在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因而唯物论和唯心论是根本对立的哲学世界观。唯心主义的要害不是否定矛盾,也不是否定客观性,而是否定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否认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否认客观制约性第一、主观能动性第二,并极力抹煞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界限。它们通过“物理世界”和“价值世界”的划分否定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把价值世界的主客观关系归结为“为我”的主客体关系;通过“事实”和“价值”的区分,把人的历史活动中的物质制约性歪曲为“外部的物的制约”;通过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甄别,确立思想高于技术、道德高于知识、价值观优于真理观。在这样的话语体系中,生产力就成了“工具理性”和“外在的物的制约”,其历史基础的地位就被完全颠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成了空洞乃至多余的标签,被淘汰就在所必然。

 

  实际上,人在历史活动中与外部世界的实践关系、价值关系(集中表现为利益)不言而喻,而问题在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追求和利益诉求,能否实现的最终依据在哪里?即便达成了一定共识,人类的自由空间有没有界限,最终底线在哪里?所以,第一位的问题决不是有没有人、知识和信仰的空间、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关系,而是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立场选择。马克思在发现唯物史观时,首先强调的正是这一立场。他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 “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2]人们今天在习惯于追逐新提法时,千万不能忘了这个根本观点。

 

  用“普世价值”否定和取代客观真理,是值得注意的动向。“普世价值”以现下大多数人的主观认同为前提,不是以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认知为前提,因此它不能等同于“普遍真理”。作为体现历史必然性的普遍真理,具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普遍性,它不以人们的主观认同状态为依据,而是以科学、正确为标准,换言之,历史发展的客观真理为大多数人的所接受,往往是结果,而不是前提。因此,邓小平在苏东剧变后坚定地表示:“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收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不要惊慌失措,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 他充满信心地预言:“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3]“普世价值”则不然,它的力量主要来自某一时段大多数人的主观认同。我们常常可以听到主张照搬西方制度的一个似乎很充分的论据,就是认为虽说西方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但它毕竟为现下绝大多数国家认可并实行,中国为什么要例外呢?然而历史反复证明,如果大多数人的认同就等同于历史规律,人类社会可能就止步于原始社会了;新制度、新道路的开辟,总是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历史潮流不取决于一时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是否遵循客观真理和历史规律;甚至可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对于某种“普世价值”的颠覆

 

  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特征。可以用各种概括去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但科学性是其核心,因而奠定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基础。科学性的根基是唯物主义,只有确立世界的客观物质性,科学的认识才是可能的,客观真理才得以确立。奠立世界客观物质性的困难在社会历史领域,因为这是一个由人们的利益、意志、情感等等主观性支配、被唯心主义长期垄断的世界,因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第一大发现,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性认识因此而第一次支配了社会历史领域。

 

  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彻底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解决各种哲学问题,包括阶级性和科学性、党性和人民性、主客体的实践关系等;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特征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他的表述(包括实践唯物主义)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这也就决定了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推进和发展,必然是以唯物主义为基石,而离开了唯物主义的任何美妙话语,都是掩盖其背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谎言。因此,是否坚持哲学唯物主义立场,就成为争夺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权的根本问题。正如列宁指出的:“如果把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的一些哲学言论考察一下,那么你们就会看到一个始终不变的主旨:坚持唯物主义,轻蔑地嘲笑一切模糊问题的伎俩、一切糊涂观念和一切向唯心主义的退却。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言论,都是以说明这二者的根本对立为中心的,但从教授哲学的观点看来,这种‘狭隘性’和‘片面性’也就是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言论的缺点之所在。事实上,鄙弃这些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无聊的伎俩,正是沿着十分明确的哲学道路前进的马克思的最伟大的功绩。”[4]

 

  平心而论,当代西方哲学所走的路线,和德国古典哲学正好相反。德国古典哲学高扬理性和知识的旗帜,并最终在黑格尔那里,通过概念辩证法把世界的可知性奠立在了人类理性之上。此后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批评,明显存在着左右两个方向。马克思主义批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因为在他那里,辩证法被神秘化了。他是要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拯救辩证法。而西方现代哲学走的路正好相反。他们打着反对科学主义、抽象理性主义的旗号,通过贬低和限制知识,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认识论哲学、尤其是辩证法,不可遏制地滑向怀疑论、不可知论和非理性主义。正如列宁指出的:“康德贬低知识,是为了给信仰开辟地盘;黑格尔推崇知识,硬说知识是关于上帝的知识。唯物主义者推崇关于物质、自然界的知识,把上帝和拥护上帝的哲学混蛋打发到阴沟里去”。[5]

 

  恩格斯早就指出,资产阶级对于德国古典哲学的抛弃,是与其利益的转向紧密联系的。随着资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形成了牢不可破且不断扩大的既得利益,它必然害怕新陈代谢的历史规律,害怕面向未来的科学知识。“相反,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因此,“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6]一般地说,没有认识论支撑的哲学并不是真正面向未来的哲学,因为任何面向未来的哲学,都不能得到充分的经验证明,因而通过科学认识而揭示的理论逻辑就必不可少。特殊地说,对于开创性的实践而言,正确的认识是实践成功的前提,“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相统一的产物。尽管社会历史领域的科学性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特殊性,但共同的是它们都以客观真理为依据,都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和利益诉求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尽管我们已知的仅仅是世界的很小部分,但是已知和未知仍然只是量的差别,不存在我们无法认识的另一个世界;尽管意义世界、符号世界、信仰和幻想世界等等极其复杂,致使多种精神方式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但真正推动人类精神发展的还是科学文化,其他大都是“不结果实的花朵”。

 

  只要我们承认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世界从根本上就是可知的;而只要我们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就有一个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问题。无论如何称呼,根本问题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因此,主客观的区分不仅是认识的前提,也是实践的前提。如果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认识,不是唯意志论的实践,主客观的界限是不可能抹去的。即便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的人,在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矛盾关系中,主客观的界限也是分明的。正是基于这种区分,才有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之分,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之分。这一区分,在今天的哲学研究中依然是基本问题。

 

  记者:我们知道,话语权之所以容易成为颠覆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突破口,是因为它复杂且具有遮蔽性。为什么说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清除那些具有遮蔽性的“小伎俩”?

 

  侯惠勤话语权问题之所以复杂、之所以容易成为颠覆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突破口,就在于它所涉及的并不都是聚光灯下的关注点,而是有很多不易察觉、但却是可以毁千里之堤的“蚁穴”。清除这些“蚁穴”,已成为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又一关键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蚁穴”都是通过一些“小伎俩”构筑起来的,因而清除蚁穴的关键是清算这些“小伎俩”。

 

  通过量的混淆,达到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界限,从而颠覆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以致历史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在充分吸收一切文明成果并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发展出来的,但它首先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因此,以批判和超越资本主义为标志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历史依托。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8]109如果割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的联系,那么中国要不脱离人类文明的大道,就只能向西方文明回归了。这样,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其他社会主义的探索对立起来就是关键,根本否定列宁、斯大林开创的“苏联模式”就是要害。当然,从毛泽东到邓小平都认为,苏联模式有弊端,我们不能照搬,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否定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面,更不等于我们对于苏联模式的批评与西方的批判持同一立场,恰恰相反,我们对苏联模式的批评不是其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而是这种坚持不够一贯和坚定。不照搬苏联模式和不照搬西方模式不是一回事。

 

  全盘否定苏联模式的人为了增强话语的分量,抬出了邓小平,据他们说邓小平认为苏联模式“是不成功”的。这是捏造。邓小平在接见波兰共产党领导人时说:“我们两国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看来这个模式在苏联也不是很成功的。即使在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它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能够符合波兰的实际情况吗?各国的实际情况是不相同的。”[9]178邓小平的意思十分清楚,苏联模式在苏联“也不是很成功”,即便完全成功,各国也不能照搬。不是很成功,对其基本面还是肯定的,而很不成功则是一个否定的判断,两者显然不能够等同。这里是不是有通过语言游戏在偷换概念之嫌呢?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解释上。邓小平在强调社会主义必须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时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9]63这个“不是完全清醒”被曲解为“完全不清醒”,以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谁能说得清”居然成为了一个时期的流行语。事物的性质是由量支撑的,通过量的篡改必然导致对于质的否定。将“不是完全清醒”曲解为“完全不清醒”,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新中国30年就对立起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似乎就与新中国前30年无关,而是改革开放以后另起炉灶的结果。这个问题之所以需要警惕,就因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根据,事关意识形态的大是大非。正如习近平指出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我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产生严重政治后果。”[8] 112-113

 

  通过质的混淆,达到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界限,从而颠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价值观。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也是敌对意识形态极力加以否定的目标。除了对于四项基本原则的公开诋毁外,还试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比如,一些自由派人士公开提出,四项基本原则之所以不成立,就在于它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相抵触,因为四项基本原则中的马克思主义是无神论。这是典型的质的混淆。大家知道,四项基本原则写入了宪法的总纲,是从政治上阐明国家的性质,也是全体公民(包括宗教徒)都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此乃“大公”。而“信仰自由”是宪法中“公民权利”所列,信不信教、信什么教,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此乃“小私”。“大公”与“小私”怎能混为一谈?企图以此而否定立国之本则更是愚不可及。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而党之所以能够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核心,就在于“从严治党”。其中,要求全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根本的一条。这种理想信念的价值追求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大公无私”。为了摧垮这种政治信念,抓住“市场经济”做文章,以“市场经济条件下承认个人利益,因此不是大公无私,而是大公有私”为借口,是值得注意的动向。显然,这种借口混淆了作为个人生存条件和作为个人信仰追求这两个不同质的事物界限。作为人,其生存总要有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就是马克思所说,“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10]但是这不等于说人们必然把物质享受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相反,除了享乐主义等,作为信仰一般都是超越物质需要的精神追求。真正的共产党人更是以共产主义为信仰,为此而奋斗终生、奉献一切。正如雷锋所说:“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宣扬所谓的“大公有私”,是力图从话语权入手,颠覆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

 

  通过体系的遮蔽,割裂显性话语和隐性话语的内在联系,以图达到取消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功效。马克思主义既是极其严谨而彻底的理论体系,又是随着实践不断发展、不断根据实践的需要突出某些基本原理的过程。因此,我们既不能因实践需要突出某些基本原理而忘记了其整体性,又不能因强调其整体性而忽略了实践需要突出的一些方面。如果我们称时下需突出的基本原理为显性话语的话,那么其他作为整体性支撑的基本原理则可称为隐性话语。用显性话语遮蔽体系,进而否定其他基本原理,是今天颠覆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又一手法。毫无疑义,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但是这一判断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整体分析框架(包括阶级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不能把这一结论和整个思想体系割裂、甚至对立起来。

 

  毫无疑问,阶级性话语不是我们今天的显性话语,当下流行的是全民性、人类性话语。然而不可忘记的是,如果没有阶级分析等隐性话语的支撑,全民性、人类性话语则将是彻头彻尾的欺骗,是深陷资产阶级话语陷阱而不可自拔。马克思主义重视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并不是迷恋暴力和反对人类的和解,而是遵循阶级斗争的规律,真正开辟出人类走向大同的现实道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只要存在着阶级、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就必定是虚假的。而消灭阶级,在现存社会各个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才具有这样的阶级要求。因此,只有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权,按照工人阶级的阶级要求去改造世界,人类才能最终走向大同。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承认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不是要不断强化阶级斗争,而是为了最终摆脱阶级斗争。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精髓,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权,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因此,无论阶级斗争是否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维护。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保障。在这一根本问题上,邓小平和马克思完全一致,他指出:“马克思说,阶级斗争不是他的发现,他的理论最实质的一条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理论上讲清楚这个道理是必要的。”[9]364-365邓小平确实具有深邃的政治眼光和高度的政治定力,指明光讲民主不讲专政,尚处在弱小地位的社会主义就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就必然被“西化”和“分化”。因此,时下流行的崇拜民主、贬斥专政的心态,是一种有害的政治心态,要在讲清楚理论的基础上加以扭转。如果真想告别“以阶级斗争为纲”,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否则,出现新的阶级分化,阶级斗争将会不以人们的主观好恶为转移而上升为主要矛盾,“以阶级斗争为纲”就将是无法避免的选择。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记者:意识形态话语权无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具体就高校而言,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其中,最根本的着力点又是什么?

 

  侯惠勤:高校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的主阵地,在努力建设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同时,还要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融入相关学科的建设,使之成为主导性的学术话语。值得警醒的是,近年来我国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创新研究和解释,不仅吸收了大量西方学界的观点,而且对马克思主义的固有话语进行了迎合西方话语的改装。这种势头如果听之任之,最终难免会导致学术领域的“颜色革命”。因此,首先要关注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相关经典著作的准确解读。我们在这里略举一二。

 

  第一,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颠倒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时指出:“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11]马克思在这里显然是从物质经济生活决定政治法律生活的一般意义上谈“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但这一观点却被一些人蓄意解读为特定的“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私人利益体系)决定一般的国家权力(即所谓“公权力”),从而得出个人权利本位的所谓“权利决定权力”。显然,个人权利本位是西方“契约论”国家观的基础,而完全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权力不是个人权利的有条件转让,而是阶级意志和阶级统治的体现。更重要的是,超越以私人利益(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不能靠个人权利本位,而要靠工人阶级代表的“普遍利益”引领。因此,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推出私人利益高于普遍利益的结论,不是马克思的观点,而是自由主义的观点

 

  第二,马克思在谈到唯物史观的客观前提时指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2]146毫无疑问,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首次提出的历史前提问题,并将其确定为“现实的个人”,在当时其针对的主要是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德国思辨哲学。但是,国民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把那种利己的、只通过商品交换对外联系的人视为没有历史性、一成不变的“原人”,和哲学家们的思辨的个人,并无根本区别。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个人”不能解读为“现存的个人”,否则,就是把资本主义及其人性基础视为“历史的终结”。

 

  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个人最为根本的规定在于,他是生活的生产和创造者。为此,他必须与自然和他人交往,必须摆脱孤独状态而开放自我,必须不断改变自身的生存方式乃至自己本身。同时,由于这一历史活动方式具有明确的指向和无限的发展空间,因而它又是个人超越自我和人类改造世界(超越现状)的现实根据。换言之,一切阻隔及破坏人与自然、人与人相统一的个人存在方式和社会形式,都必定是暂时的、注定要被取代和超越的。这样,人们创造生活的历史过程,就不仅表现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交往方式的更替,而且表现为个人自主活动状况的不断改变。可见,马克思“现实的个人”从来不是指称现存的个人,它内涵着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要求,体现了感性实在性和普遍超越性的具体历史的统一。

 

  诚然,商品交换、雇佣劳动等也是人的交往的历史方式,甚至是个人形成独立人格的必经之路,但是,这毕竟只是人的交往的物化形式,不仅导致人的单面化,而且导致个人的自我封闭和孤独化。如同市场失灵及其整治手段需超出市场本身已得到公认一样,物化过程导致的非人化及其扬弃之现实可能,在今天也已得到了证明。因此,把必然要被超越的人的物化形式绝对化,作为这种物化关系承载者的人就必然是想像的而非现实的个人。因此,把“现实的个人”解读为“现存的个人”,就是试图把历史唯物主义归入个人主义及其价值诉求(利己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等),从根本上推倒其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论依据

 

  第三,马克思在谈到人类历史的客观关系时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12]161显然,马克思在这里讲的“我”,指的是人类,不是个人;讲的“为我”,指的是人和外部世界的历史关系,不是人本主义的指认。必须指出,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出自《德意志意识形态》论述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部分,马克思强调的是,历史无疑是人的历史,“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他的结论是:“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2]146、151所以,决不能把马克思讲的“为我”关系曲解为主体主导的关系,并由此否定历史活动中客观规律的支配地位

 

  正如我前面指出的,在西方价值哲学的影响下,以价值世界取代客观世界,以价值关系取代主客观关系,以价值论排斥客观真理,嘲弄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划界,蔑视人文社会科学的真理性,已成为时下一些人所热衷的时尚。我们不可忘记,历史合目的性也好,历史选择性也罢,历史发展的属人性也同样,只有在遵循历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具有实际意义,否则,就只能是文字游戏上的自我狂欢。

 

  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十分复杂。从宏大叙事到词斟句酌,从叙事方式到内容取舍,从醍醐灌顶到润物无声,从花样翻新到一以贯之,处处充满挑战,时时可以出新。但根本还在理论的彻底,思想的正确和认识的科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力量所在,也是我们探讨这一问题的立足地。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0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08-409.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382-383.

  [4] 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9.

  [5] 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42-143.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8.

  [7] 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1.

  [8]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50-251.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来源:思想的声音)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昆仑策网: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昆仑侠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