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挑灯疾书》,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藏】
【摘要】清末民初以来,许多读书人思考用道德革命解决中国问题。受此影响,青年毛泽东主张个人道德革新。随新文化运动发展而来的是社会改造主张从力主解放个人转向强调群体作用,毛泽东以砥砺品行、锤炼道德为中心,集合身边进步青年成立新民学会,以群体实践尝试社会改造。改造实践背后隐藏着道德救国的关怀。随着改造式微,毛泽东认识到团体必须实现从“道德”结合向“主义”结合的转变,并最终在内外思想互动中做出“波尔失委克主义”的选择,实现了与时代发展的同频共振。
1936 年毛泽东同斯诺谈话时回忆道,他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前,虽然头脑里是“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的大杂烩”,但有两种明显的政治思潮对自己彼时思想的新陈代谢产生过深远影响:一是梁启超发起的道德革命,唤起自己“‘作新民’的觉悟,投身到时代的新潮中去”;二是陈独秀通过新文化运动和《新青年》杂志,发出道德革命转向的时代之音。陈独秀因呼应了读书人之所思,故迅速取代梁启超成为毛泽东的新“楷模”。应该说,清末民初以来梁启超和陈独秀作为推动中国思想转轨的标志性人物,皆引领了时人观念更新与思想发展的潮流。毛泽东此段思想“趋新”的回忆,颇能代表当时许多人的状况。
综观既有研究,学界在探究青年毛泽东从萌生政治意识到选择马克思主义的心路历程时,往往集中于列举无政府主义、改良主义、新村主义等各种思潮在其思想发展不同阶段的表现,甚少看到“道德革命”这一或隐或显线索在毛泽东早期思想嬗变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本文试图以毛泽东对道德革命的认知及实践为考察对象,以求勾画出一条从以“道德”为结合中心到以“主义”为结合中心的线索,从而为五四前后时人纷纷转向“主义”的现象提供一个可供探索的视角。
一、从“圣贤救世”到“实现自我”
清末民初以来,随着时人对中国社会失序的持续反思,思想界出现一种“道德救国”的倾向。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便指出,“中国旧有之道德”已“不足以范围天下之人心”,而“物竞天择,优胜劣败,苟不自新,何以获存?”故“欲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对此,梁启超提出,塑造“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号召进行一场“道德革命”,“发明一种新道德”,实现“维新吾国”。
梁氏“道德革命”方案一经抛出,迅速成为“当时每一位渴求新知识的青年的智慧源泉”。青年毛泽东亦是其中一员。1910年下半年,在东山小学堂求学时,毛泽东就曾借阅过《新民丛报》,并对《新民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加以批语。也自那时起,毛泽东开始“崇拜康有为和梁启超”。
深入察之,梁启超“新民”说虽面向大众,却倚重上层。梁启超称,“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几无历史”,故主张以英雄“人物为时代之代表”来启发“我国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此观点一出便“披靡了一世”。毛泽东受其影响,深感“中国积弱不振,要使它富强、独立起来”,我们每个国民都应向“英雄豪杰”看齐,以“圣贤救世”之道实现社会进步。他坚信,“来日之中国,艰难百倍于昔,非有奇杰不足言救济”。
据他自述,当时他“还不是一个反对帝制派”,甚至认为“皇帝像大多数官吏一样都是诚实、善良和聪明的人。他们不过需要康有为帮助他们变法罢了”。他因读“中国古代帝王尧、舜、秦皇、汉武的事迹”以及世界历史豪杰拿破仑、彼得大帝、卢梭等人的传记而为之“向往”,认为“中国也要有这样的人物”。不过,青年毛泽东更“倾慕”现实中的政治强人。
1911年春,在“听说了孙中山这个人和同盟会的纲领”后,毛泽东兴奋地主张“把孙中山从日本请回来当新政府的总统,康有为当国务总理,梁启超当外交部长!”这表明当时的毛泽东尚未弄清“革命”与“改良”的区别,“思想还有些糊涂”,但其关于“英雄豪杰”的救世思路,显然与当时思想界的“新民”倾向是相通的。
当然,受知识结构影响,毛泽东“圣贤救世”思想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因素。他极力推崇儒家“内圣外王”之道,认为“新民”的最高境界是“内圣”与“外王”相统一、“道德”与“事功”相结合。尽管“内圣”与“外王”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几分体现,但“又有大小偏全之别”,由此形成圣贤、豪杰、愚人不同层级的划分:
最高层次的“圣贤”乃“德业俱全者”,其身心修养皆达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境地,是“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其新思想”的领路人;其次一级的“豪杰”,是为“歉于品德,而有大功大名者”,他们虽未达到圣贤之境,但却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办事之人”,是用圣贤之道启发群氓的“传教之人”;再次一级是半开化、未开化之百姓,他们是“亦多不顾道理之人,只欲冥行”,“只顾目前稊米尘埃之争”。
一流之“圣贤”与二流之“豪杰”区别在德不在业,显示出道德至上的倾向。毛泽东由此立下志向,学习德业俱全的“圣贤”,“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努力“立德、立功、立言以尽力于斯世”,“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
梁启超重视精英的新民思想落到政治实践中,便是他以文化“改党造党”从事上层政党政治的预备,所以他对民初共和政治充满期待。然而共和制并非改造中国的良方。辛亥鼎革后,1913年讨袁之役以失败告终,随后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国会,这使许多读书人的共和幻想急速破灭。
面对“百政俱废”的新局面,梁启超在《痛定罪言》中重弹旧调,认为改变中国命运之“枢纽”全在“我辈之号称士大夫者即其人也(指全国上中等社会之人)”。陈独秀却从“吾国年来政象,惟有党派运动,而无国民运动”的失望中,得出“盖多数人之觉悟,少数人可为先导,而不可为代庖”的结论,大改将中国“一线之希望”托付于社会菁英身上的主张,而将注意力集中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于是,又或因受到章士钊关于“青年之士”的影响,他随即决定创办《青年杂志》,“惟属望于新鲜活泼之青年”能“自觉而奋斗”。
陈独秀从“社会菁英”转向“国民个人”、从“先导”转向“自觉”,因回应了国人对民初精英政治的失望心理而引发瞩目。又因他将关注重心放在勇于奋斗之青年群体上,呼应了许多读书人之所思,进而赢得大量追随者,遂取代梁启超成为新的标志性人物。毛泽东后来回忆说,新文化运动时期,他和周围许多富有战斗精神的青年们,都深受《新青年》杂志的影响,并且他自己更“钦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已经被我抛弃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楷模”。
在“社会菁英”让位于“国民个人”的大趋势下,青年毛泽东的言论重心也由“圣贤救世”逐渐转向“实现自我”,提高个人“精神及身体之能力”。应该指出,新文化运动大潮的冲击虽为毛泽东思考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新资源,但他对“先导”让位于“自觉”大趋势的因应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中与西、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相互作用的动态进程中,逐步完成了思想的调适与转向。而且,为了达到“实现自我”的目的,他依然选择从锤炼道德品性入手。
1915年9月,他致信萧子升立言,“当以身心之修养、学问之研求为主”,而“仆自克之力甚薄,欲借外界以为策励”,故“惟守‘善与人同’‘取人为善’二语”,若“人有善,虽千里吾求”。表面看来,此言论或许针对了儒家“取诸人以为善”的古圣人之道,但对毛泽东来说,这里的“自克之力甚薄”远非对自我修身的消极否定,而是更专注于“身心之修养”的积极实践活动:“吾人须以实践至善为义务,即以发达吾人身心之能力至于极高为义务也,即以实践具足之生活为义务也”。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还特别提出“人不能达到根本之理想”,因为“及事达到,理想又高一层”,因此个人对至善至美的追求是一个永恒无尽的过程。
不过,相较于陈独秀,当时人生格范正逐渐成形的毛泽东,更受益于恩师杨昌济的教诲。杨昌济早年留学日本和英国,服膺英国功利主义学说,坚信“个人之人格”有绝对之价值。他在《告学生》一文中指出,“国民自身,国家之本体也”,然今中国大多数国民置于“尚不自觉”之地,可谓“本体”大坏,“吁其危矣!”因此,“今日我等之急务”乃“唤起国民之自觉”。如何“唤起国民之自觉”?杨氏提出“贵我”主张,即“先在醒自己,己苟自觉,斯能觉世”,号召大家“务求有世界之智识,与日新之世界,同时并进”,建立“独立之人格”。
毛泽东回忆道:“在我的青年时代杨昌济对我有很深的影响”,“与闻杨怀中先生的绪论,作成一种奋斗的和向上的人生观”。这奠定了他日后社会实践的思想基础。
受杨昌济“贵我”思想的影响,毛泽东在《〈伦理学原理〉批注》中特别强调“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原则,主张“惟我论”。他认为,一切价值皆因个人而存在,“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在他看来,先有个人而后有团体、社会、国家和宇宙,而非个人由团体、社会、国家和宇宙而发生。虽然“个人离团体固不能独存”,但团体自身无法派生“意思”,“其有意思仍系集合个人之意思也”。如“国民之生命”乃合“各(人)之生命而成”,“个人、社会、国家皆个人也,宇宙亦一个人也”。
既然个人是人类所有单位的基点,那么“人类生活之本意,仍在发达其个体”,“人类之目的在实现自我而已”,即“充分发达吾人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因此,“凡有压抑个人、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由此出发,我国封建时代的“三纲”伦理关系“在所必去”,“教会、资本家、君主、国家”也“同为天下之恶魔也”。
在这里,毛泽东主张彻底铲除妨碍个人发展的封建儒术之道,这与新文化运动多将矛头指向以“孔子”为代表的“专制社会之道德”的倾向是相通的。但他将个人的地位和价值置于社会、国家之上,甚至将社会、国家看作是阻碍个人觉醒与个性解放的“恶魔”,则又带有浓厚的无政府主义色彩。
同时,受泡尔生个人主义影响,毛泽东的“惟我论”主动跳出庸俗的个人主义泥潭,进一步提出“精神之个人主义”概念。他认为,“个人主义”固然必要,但个人个性的突破只是人格道德的表层内容,只有彻底实现自我“有意识之冲动”,进而救人于危难、同情于他人,“为国民若人类之幸福而尽力”,才是“人生正鹄之所在”,有益于他人的道德才是“最可宝贵之道德”。显然,此处讨论的“精神之个人主义”包含着“利他主义”的道德倾向。在毛泽东眼中,他人“与我为同类”,故利我之时“不可不利他”,且“有时兼利他之手段者,仍以达到自利之目的也”。简言之,人们虽然将利己作为行为动机,但在行为中却起到利他作用,同时也在利他中提升自我价值,实现个人精神的安宁和修养的提升,最终收获仍是“利己”。
概言之,在青年毛泽东看来,通过个人“实现自我”,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道德品性,才能使中国进入独立强盛之境,故“道德革命”是决定中国前途的一线希望,“个人”之于“社会”的作用也得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不过,仔细检视上述主张不难发现,“个人”虽得到持续强调,但在破除旧道德、养成新观念,树立独立健全新人格这一关键问题解决后,其最终旨归仍是解决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中的种种问题。对此,章太炎较早地看到了改造“个人”中所隐含的“社会”倾向,并将其精辟地总结为“大独必群,群必以独成”。
从此思想出发,我们可以理解:对青年毛泽东而言,“实现自我”不会止步于“个人”,而是个人终将走向社会,走向与“群体”的结合。
二、“合群”的兴起与创立新民学会的实践
以今日后见之明观之,青年毛泽东从“道德”结合到“主义”结合的思想嬗变,契合了清末民初中国社会言论的发展趋势。先是梁启超发起道德革命,引领时代思潮,使毛泽东产生“圣贤救世”意愿。思想权势往往随社会权势的转移而转移。在帝制复辟、共和无望的态势下,陈独秀发出由“社会菁英”向“国民个人”这一道德革命转向的时代之音,迅速赢得大批趋新青年的追随,毛泽东的言论重心也随之转移到“实现自我”。救国紧迫感的加重,又使毛泽东敏锐地看到道德革命必须遵循从个人到群体的路径,并以道德品行为中心,集合身边进步青年创办新民学会。学会开展的诸多救国实践,均蕴含了“合群”以道德救国的因素,但一一失败。局限于道德水平提升、品性改造的改良运动显然不适于近代中国,毛泽东与新民学会中的大多数人纷纷转向“主义”并最终走向马克思主义。
当然,从“道德”结合到“主义”结合的转向,不只是青年毛泽东这一个显例。武汉的互助社和利群书社、北京的少年中国学会和新潮社、天津的觉悟社等社团的大多数成员,都在结群实现道德境界的提升、良心重塑的实践困境与迷茫中经历了这一转变。这表明,清末民初中国知识分子纷纷转向“主义”不是由个人单纯意志所决定的,背后隐约着道德革命的主线,这一线索也照映了近代中国先进分子探索救国道路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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