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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今朝:捍卫宪法和社会主义,反对陈清泰先生《国企改革呼唤新突破》
点击:  作者:王今朝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0 19: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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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基础的最核心的规定。突破这个规定几乎就等同于打破整个宪法。《经济观察报》2018年6月1日以记者王雅洁、欧阳晓红署名刊发实际上全是陈清泰先生观点并经陈清泰先生审阅的文章《改革亲历者陈清泰:国企改革呼唤新突破》(下称《突破》)。该文理论和方法论谬误百出,打着改革旗号行违反宪法、鼓吹突破宪法之实,不仅极大地混淆社会大众视听,而且包藏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祸心。为了维护宪法尊严,捍卫宪法权威,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不对该文加以透彻地分析。

 

  一、不要孤立地看待《突破》

 

  个别文章不足为据。因为任何人写文章,都可能出现错误。但如果大多数文章都出错误,人又身居高位就不能孤立看待了。

 

  据百度百科,陈清泰先生1939年出生,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今年已经79岁高龄,党龄也有62年了。然而,他的观点使得我们称呼他为先生比较合适。还据百度百科,陈清泰先生长期担任我国大型企业的领导工作,在国家经贸委时(应该是在1992年后)又长期主管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后主要负责产业发展与企业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陈清泰先生主持过多项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政策、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与股票期权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政府机构改革、《公司法》修改等方面的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参与过中央和国务院许多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的制订和起草工作。1998年至2008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2008年3月起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2月15日起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1]

 

  《突破》中,陈清泰先生陈述“国企这40年改革的全过程我以不同的身份几乎都直接参与了”,自然并非虚假,经验丰富自然不仅不假,而且惊人。但是,经验丰富不等于正确。毛泽东主席在《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等著作中明确指出经验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经验主义的要害在于轻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作用,满足于个人狭隘经验,把局部经验误认为是普遍真理,到处生搬硬套,也否认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2]毛泽东主席所反对的经验主义的生物载体哪一个不是经验丰富。陈清泰先生恰恰可能就是毛泽东主席反对过的经验主义的当代载体。

 

  纵观百度百科中陈清泰先生的简历,他在企业期间是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府期间是政策策划者、咨询者。虽然被聘为有关大学教授,甚至做过清华公管学院院长,但他写的著作难称有基本经济理论之作,更没有哲学和方法论之作,也没有类似陈云总结出的“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名言,更没有系统的哲学思维。他的观点的形成更像是一种马克斯·韦伯所说的行政过程中的职业化“官僚”的结果。这样人频频做理论发声会有什么结果呢?让我们不妨运用数学中的一个上界对陈先生做一个估计。陈清泰相比丘吉尔当然还差很远。丘吉尔曾在美苏合作框架下领导英国赢得二战胜利,一时声名显赫,志得意满。丘吉尔文笔极好,留存文字至少数百万,中国知网期刊收录的“陈清泰”所著的文章有469篇之多。但丘吉尔的经济理论水平极差。久闻陈清泰先生大名,每次听闻这类大名,都有“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之感,但一直没有来得及阅读陈先生大作。

 

  阅读陈先生在十九大召开之后发表大谈改革的《突破》一文,对79岁高龄者的经济学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从职业经济学家的角度看,陈先生的经济观点,特别是国企观点,只是个人经验、经历的总结,而且与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相违背。陈先生恐怕没有时间系统地阅读经济学的诸多文献和进行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但不懂马克思主义关于国企比私企好的观点,恐怕就不能归于阅读不够和研究不够了。可以设想,让马克思有机会在他生活的时代当一个统治者,他一定会对弥漫的私有企业进行公有制改造。而我发现,陈清泰先生在老之已至的时候,后半生所做的工作都是在慢慢地把国企私有化。这只能用其阶级偏向性等少数几种可能来解释了。或许他不是潜伏于党内高层的资产阶级分子,甚至也不是当年苏联潜伏于斯大林身边的赫鲁晓夫的走卒,但他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呢?现在看20世纪50年代的赫鲁晓夫,就知道他明显根本不懂中苏关系、美苏关系,根本不懂经济,但赫鲁晓夫还知道要为无产阶级搞阶级斗争,只是不知道怎么搞而已(最近,反映苏联间谍在美活动的美国电视剧《美国谍梦》第6季已经可以在国内看到了。在第10集,即最后一集,在美奋斗多年阻止了戈尔巴乔夫政权颠覆的苏联间谍终于全身而退回到母国,却面临国家崩溃的局面)。

 

  二、《突破》一文关于国企改革40年历史的基本观点

 

  《突破》把中国企业改革40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的“搞活国有企业”,第二阶段是1992年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框架下的“国企经营机制转换和企业制度创新阶段”。

 

  《突破》认为第一阶段的主要政策工具是简政放权、减税让利,最后落脚在经济责任承包制。对于作为职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我而言,一直想要理解什么是“搞活国有企业”。《突破》说“中央提出改革开放战略后,很快发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管得过多过死,经济缺乏活力,急切地需要‘搞活国有企业’”,我对此还是不理解。很显然,“落脚在经济责任承包制”并没有解决“搞活国有企业”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搞活国有企业”的先锋人物马胜利、步鑫生后来也都步履维艰,没有人提及了。就算万里同志抓,而且万里同志“大企业我就抓两个,一个是首钢;一个是二汽”,使“承包制拯救了二汽,使二汽没有陷入很多三线企业的悲惨境地”,也不算承包制成功啊!现在看来,万里同志抓的小岗村似乎也不算成功啊!现在也没有哪个国有企业再搞承包制了。陈先生脑壳中的概念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初吗?

 

  陈先生很坦诚,他承认,中国一些改革思路,如“先后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不断削弱计划经济的刚性”,也就是让计划经济失效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旧的计划经济确实可能不再适合新的经济需要,但计划经济以多大速度退出、退出到何种程度、如何替代以更有效的方式显然都不是陈先生等人所想到的问题。在陈先生看来,“国家建设二汽的任务没有完,但已经没有能力再投资,被列入了‘停缓建’名单”,趋于“搞个半拉子过程在那里”了。而二汽获得外贸自主权、首批实现了“计划单列”、首批建立了企业“财务公司”也不算改革的成功啊!因为给任何企业这些特殊的权力,都会实现大发展。而通过给一些大企业这样的权力也不算二汽探索的成功啊!在陈先生这些汽车人手里,以及后来人手里,直到今天,中国的汽车业即使外资没有控股,也不算是中国改革发展的骄傲啊!陈先生等所推动的改革确实突破了他自己所总结的国家管得死死的生产计划统一下达、生产资料统一调拨、产品统购包销、企业财务统收统支,但突破后在开放的背景下形成的面对外资的各自为战和无法自主研发的帐又怎么算呢?如果再考虑到汽车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催生的石油进口等等,就更不算改革成功了。这就是陈先生等人心目中的企业积极性和企业活力吗?反过来,如果国家依然采取计划经济,依然不开放市场,而是大力研发,也许中国的汽车业就根本不是今天的这个局面了。

 

  陈先生还是很坦诚。《突破》一文说,1992年7月1号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做报告时试探性抛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结果反响非常好”,“这年10月,党的第十四大正式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果陈先生所言“试探性”属实,那就意味着中央最高层实际上对十四大如何表述我国要建立的经济体制并不是很确定。“反响非常好”就确定了,这到底怎样理解呢?陈先生说“这对中国来说是一次重大转折性变革”。可是,大家都可以思考,在中国,市场化与私有化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如果二者有许多重合之处(卖国企就是私有化),那么,陈先生所说的“相应地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到底中国是把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了,还是承受了巨大的本来可以避免的代价呢?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付出的成本更小,而国企发展得更好呢?陈先生自己也承认,“当时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国有经济对应的就是计划经济体制,选择市场经济就只能选择私有化。”如果这个观点正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就变成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经济”吗?有人后来不是认为中国经济是“国家资本主义”吗?陈先生还比较稳妥的是,他帮助中国选择了暂时看来还比较稳妥的产权形式。陈先生说:“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关键的是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为此,必须承认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使他不仅具有享有民事权利的资质,还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也是他自主经营的对象、自负盈亏基础。而出资者则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个判断固然没有提出把中国国企私有化,但是否比原来的体制好,也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这里,幸亏我们还有一批老同志健在,陈先生等人在理论表述上把“法人所有权”的提法改为“法人财产权”。

 

  陈先生说,“1992年之后的几年,就国有企业的整体来说……,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非常不清楚,到2012年,中国的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否建立起来了呢?而20世纪90年代陈先生等人向中央提出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时,又以什么作为参照来确定“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呢?我非常清楚的是,美国许多企业世界著名,但很多都一夜之间倒闭了。留存下来的著名企业依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而陈先生说,“时至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经历持续大规模投资之后,很多产业由短缺开始转向过剩,包括轻工纺织、也包括一些基础原材料和制造业。企业对此没有任何准备,致使生产经营状况急剧恶化。”陈先生还是很诚实。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1998年出现第一次内需不足,距离改革开放也不过20年时间。那考虑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等因素之后,这种过剩到底算是改革的成果还是改革未曾预料的后果呢?又过了10年,中国再次遇到内需不足,这又对中国实施的改革具有什么含义呢?为什么今天中国的杠杆率这么高?产能过剩这么厉害呢?与改革使得所有制结构变化太大有无关系呢?在这样的背景下,陈先生又祭出“管资本”的改革方案(陈先生“很希望国资委能以较多的精力创造条件推进央企的整体改制,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从体制和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将会有多大作用呢?会不会有很大的副作用呢?这个方案很显然又是在削弱党对国企的控制。而陈先生所谓的“分流(富余职工)、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社会后果是什么呢?陈先生承认,“后来从中国统计年鉴查到,1995年到1997年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为10949万至10766万,变化不大。1998年开始人数爆跌,当年降至8809万、1999年8336万、2000年滑落至6924万。五年减少了四千多万,如果去除非企业国有职工和退休等正常减员,国企下岗减员超过两千万是不夸张的。陈先生这是在摆他们这种改革功劳吗?那些下岗工人是否会认为他们是在犯罪呢?

 

  三、《突破》一文的主张反映陈清泰的私有化理论底色

 

  《突破》轻描淡写地说:“较长时间以来,我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关注,因为我清楚地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单兵独进是不行的。经济的活力、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以及解决国有企业转制和改革的很多问题都离不开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其实,这暴露了陈先生的赞成私有化的理论底色。如果他赞成市场经济,他就一定认为,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私有化。让我们把国企看成是刘邦,私企看成是项羽。项羽和刘邦确实曾经合作。项羽确实一度非常强大。然而,按照陈清泰的国企发展离不开民企发展的观点,就等于说,刘邦做皇帝离不开项羽做皇帝。这太荒谬了。

 

  陈先生说:“回顾40年的改革,我国是从公有制十分彻底的状态下起步的,一次次生产力的解放几乎都伴随着所有制理论政策的突破。改革开放后农村的承包制改变了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迅速改变了农村经济的面貌。在城市经济中,从‘傻子瓜子’和‘雇工是不是剥削’的争论,到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鼓励个体、私营加快发展’,到‘重要组成部分’,到1997年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每前进一步几乎都伴随着一场所有制的争论;经历一次次理论政策突破,又都产生了解放生产力的效果。如十五大的这次重大突破,加快了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改组,推动了抓大放小、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这段话足以明确陈先生主张私有化的理论底色了。在刘邦和项羽这个比喻之中,就相当于陈先生坚决主张项羽做皇帝,刘邦没有资格了。而这时,陈先生所说的“在这种形势下,作为改革的成果,2002年和2003年‘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记入了党章和宪法。有关所有制的理论政策就定格在了这里”是如陈先生所愿吗?

 

  当在全国政协会上有工商联的代表问:“公有制为主体,就是指‘在数量上占优势’,非公经济现在已经超过一半,目前发展势头正旺,是不是已经碰到天花板?”陈先生似乎并没有直接给予回答。然而,从陈先生的自述看,陈先生是赞同“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非公有制企业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文件规定的,而且这种文件规定可能是为了阻止社会中的“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的。陈先生本来期望五年内国务院连发两个36条来打破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玻璃门”、“旋转门”的。不知道未能打破引起了他的很多思考中都包括什么。

 

  陈先生承认,“在非公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一半的情况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两者已经不能兼顾”,而“‘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占支配地位’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冲突日益明显”。中国确实要在两者间做出选择了。在这种背景下,陈先生又打着“解放思想,推进改革”的旗号,撰写了一篇题为“对企业改革几个问题的讨论”的报告,并以“国企改革再清源”为封面标题以“国企改革转入国资改革”为文章标题刊发在《财经》2012年第13期上,正式推出“由如何经营国企,转向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的国企改革“新思路”。我看到这个说法,以为陈先生也许比厉以宁先生更早提出管资本主张。陈先生自称“最想表达的两个方面的意图:一个是从国企改革转向国资改革;一个是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陈先生是坚定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国策和宪法原则吗?不是的。在改革进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可以看出,现在,这个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在陈先生之类的所谓改革者那里,已经大大变样了。

 

  陈先生真是深耕我党内部的私有化的斗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2018年了,陈先生之类的“改革派”认为,既然“40年来,在并不十分宽松的环境条件下,非公经济较快成长,表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那就应该进一步“发展”它们。陈先生大胆地而正确地提出:“现在,非公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均已超过60%,吸纳城乡就业人口超过80%,税收贡献超过50%”,都“已经触及了‘公有制为主体’的高压线”,碰到了“理论和政策规定的‘红线’”。陈先生大胆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是牢牢守住既有‘红线’,还是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与时俱进地创新理论、改革阻碍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这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政策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两个36条’都难以解放民营经济,不是这些文件不到位,而是因为受到了更高层级的政策约束。”明眼人不难看出,陈先生所说的理论和政策规定的‘红线’实际就是宪法规定。

 

  陈先生说:“今天,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时期,特别需要释放亿万人民求富创业的内在动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为奔向高收入国家奠定基础”。这实际上就是等于说中国只有修宪,将经济彻底私有化,才能奔向高收入国家了。这是陈先生用高收入国家的概念来绑架中国的所有制政策决策和宪法制定。陈先生显然无视那些高收入国家自己所面临的巨大的不可克服的矛盾。陈先生把所有制这个决定一个国家根本制度的因素说成仅仅是标签!这仅仅是年老昏聩吗?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决定了少数人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得到巨额私人利润,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制决定了没有人能够凭借这种公共所有权得到私人利润。如果陈先生连这个最基本的事实都不懂,他还有什么资格作为我国国企改革重大课题的主持者,还有什么资格向中央进言呢?

 

  时年79岁的陈先生是年老昏聩吗?不是的。从中国知网上收录的“陈清泰”所发表的400多篇文章看,陈清泰赞同私有制、主张私有化是一以贯之的。联系到本文所批驳的这些观点,不难得出这个结论。陈清泰很狡猾。他所处的位置使得他轻易不会直接反对中央的基本政策(而不是由他或与他类似的人推动制定的政策)和宪法。现在,在他认为条件成熟了,就公然地跳出来了。今天中国改革如果继续按照他的方针办,那不过照他文中提到的佐利克的观点办吗?这是中国独立自主地制定适合自己国情的政策吗?根本不是。这是让洋人为中国做主。这是自甘为奴!而且,照陈自己的“供述”看,陈公然发表这样的主张,可能私下里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了,他可能认为现在只要临门一脚,就可以把中国彻底踹入资本主义制度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吗?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吗?答案都是否定的。不仅不是,而且陈清泰是在公然挑战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公然挑战马克思所确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公然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权威,也是公然开历史的倒车。

 

  四、建议:用清人、清政策的办法改进我国国家治理过程

 

  中央提出了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国家治理体系首先是一系列制度的体系。而在所有制度中,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最为重要的基石。国家治理还必然涉及一系列过程。中国任何改革议程都属于国家治理过程。然而,本文分析表明,作为过程的国家治理有可能与作为制度的国家治理发生矛盾。在一个国家,完全有可能一群有机会参与国家治理过程的人在危害这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不管这个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

 

  大资产阶级如果掌握政权,一般都采取清人、清政策的两手硬政策。这是因为他们深知,如果只清个把人而不清政策,利润就无法获得。连蒋介石、阎锡山都懂得这个道理。可是,苏联解体的历史告诉我们,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后继者(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由于缺乏必要的历练,自己中心摇摇,又在身边引进大量颠覆社会主义的人物,不仅清政策做不到,而且清人也做不到了。

 

  陈先生已经垂垂老矣,清不清已经无关紧要,但他不是孤立的,他还遗留了大量的政策,与他持类似观点的还大有人在。如果他们继续存在、发展,虽然不是以这个山、那个系,但也构成对我们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的重大威胁,决不可等闲视之。很显然,近年来暴露出的这个山、那个系都与私有化、私有企业有莫大的关联。因为所有政治上的反党图谋都难以把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基础。而最近暴露出来的明星逃税不也是由于中国对文化、文艺事业搞市场化而产生的吗?不管是政治动乱、反党图谋、明星逃税,还是官员外逃、富翁移民,都暴露出陈清泰等人改革方案的后果。这些后果已经使得连我们这些身处江湖之远的学者也看出来,不清人清政策,恐怕国家就将步入膏肓了。

 

  可以设想,如果我党的经济指导思想被陈清泰之流的经济思想主导,那还体现什么社会主义呢?就是仅让这样的错误思想流传,那不是贻害社会吗?在一个国家的治理中,当错误思想很多、很重时,就不难再把思想简单地看作是思想了。因为许多人在炮制、传播错误思想,就是在为这些思想变成物质做准备了。待到整个社会进入到只差一个导火索点燃时,后悔还来得及吗?反过来,如果我们把政策方向弄对了,把错误思想打下去了,就让他们转入防守、防御,他们一时半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了。毛泽东主席留下的江山之所以还这么稳固,其中的关键可能就在于这里。中国需要再次夯实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这既可以使中国防范经济、金融危机,又能为中国未来生产力发展奠定稳固的生产关系,从而为中华民族的复兴提供稳固的经济基础。

 

注 释:

[1]https://baike.kunlunce.net/item/%E9%99%88%E6%B8%85%E6%B3%B0/3304547?fr=aladdin。

[2]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65617/173273/10415183.html。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学系教授、博导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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