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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干部向十九大献策:农村可以集体群干与个体单干并存!
点击:  作者:王学成    来源:北京论坛  发布时间:2017-07-05 10:32:00

 

      【编者按】这是一名基层政府工作者524日寄给国家信访局,向习主席谈谈农村体制改革的个人想法,以供十九大参考决策。作者表示,620日国家信访局给予手机短信作答复:

  王学成:你好。近期致习总书记来信收悉,我局已按规定转请农业部参阅。感谢你就农村土地政策提出的意见,欢迎你继续就所关注的领域建言献策。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复。

国家信访局

20170620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手机查询网站wscx.gjxfj.gov.cn、查询码为1497834809056

下面为王学成信件全文:

  习主席:您好!

  首先,祝贺本月1415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秋冬将要召开中共十九大盛会,我作为一名基层政府工作者,来信向您谈谈农村体制改革的个人想法,以供十九大参考决策。

  我国70%人口为农民,搞好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农民共富,对于促进国泰民安很重要。然而,当今农村正在失去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发展生机,农民普遍产生弃农从工心态,致使农村出现老年人下地干活,年轻人进城打工,留守儿缺少母爱,夫妻俩长年分居的冷落情景。我们务必探索兴农、强农的体制改革新举措。

  为了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求解问题,我最近访问了一些农村干部和普通农民,进行有关村民共富问题的调研,萌发了让农民集体群干与个体单干自由选择的农村体制改革想法。

  我们地处浙江西部临安市,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生态环境相当优越,这么好的江南肥沃地理,农民却感到缺乏农业发展生机难以致富,想必江北黄土高坡的农民就更难致富了。我了解到,现在农村几乎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干农活,55岁以下的人多数外出打工、经商不务农了,有些小青年连自家的田地在哪里也不知道,就更不懂得农业知识和技能了。

      试想,等到一、二十年后老农民高龄不能再劳动时,家里的田地谁人去劳作?上层学者提出,这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给投资者搞农场式规模化生产。可是,由于当前六十多岁的老农民还要自种自吃谋求生活,很多人实际上不会土地流转。

因此,在二十年以内,农村会存在自己种植土地致富不了,土地流转别人又不肯的矛盾,要想全面推广农场式生产还有很大局限性。既使二十年后普遍形成农场生产基地,也会存在失地、无地、无业农民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难以化解日趋突出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

  怎样让新一代农民能在农村大有作为?我思量认为,我们党应该实行农村集体群干与个体单干并存的体制。纵观我国推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至今四十几年来,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村等十多个坚持走集体化道路的村,现在都达到了村民共同富裕,而搞个体化发展试点的小岗村,国家投入了巨大的扶农资金,却迄今村民没有脱贫。

  实践证明:农户个体单干搞农业生产,肯定家庭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只有搞集体群干谋划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发展,才能做大事,见大效。

  贵州省塘约村原是省级二类扶贫村,2014年遭受自然洪灾雪上加霜后,开始穷则思变重走集体化道路,在当地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短期内就步入贵州省小康村行列,《塘约道路》引起社会的深思。

  本省缙云县好溪村党支部书记郑理坚能为百姓着想谋福,在五年前也把村民土地收回搞集体化,原来村级经济收入只有几万元,现在达到了50几万。他们计划再用510年时间,要使集体经济达到1000万,让村民享受教育、医疗、养老全免费。遗憾的是他们搞集体化建设当地政府领导颇有异见,使村书记思想压力很大。同样是政府领导,有的支持农村搞集体化,有的却不支持,这说明党内政治思想不统一,改革思维不周全。

  剖析全国十多个村搞集体化建设成功的原因,在于他们参与市场经济竞争中,集体竞争能力要比个体强大。那么,全国农村都搞集体化创建共富村行吗?暂时不行,这会出现从集体与个体之间竞争,转入集体与集体之间竞争,肯定有的能成功,有的要失败。但是,可以增加创建共富村的所占比例,从现有十多个共同富裕村,涌现出五十个、一百个……“共富村,谁搞集体群干早,谁越容易取得成功。

  习主席您在2016年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曾指出: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显然,党中央若能在十九大审议出台集体群干与个体单干并存的农村体制改革政策,让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加入集体群干还是保留个体单干,这会充分激发具有集体观念者返乡创业的热情、智慧和干劲,引领村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更好地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二个100奋斗目标,直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党章》宗旨。

  祝愿

  优化改革举措,更好福祉百姓。

王学成

2017524


相关阅读:

   贺雪峰:中国农村反贫困问题的误区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最显著的成就是农村贫困人口稳步减少,贫困发生率逐步下降。“2008年以来,我们两次大幅度提高农村贫困标准。目前,按老标准衡量的贫困现象已基本消除中国社科院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京发布的《中国扶贫开发报告2016(扶贫蓝皮书)指出,中国减贫对全球贡献卓越,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人,减少了71464万人。

   中国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原因是城市化为农户家庭提供了城市获利机会。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让渡出农村获利机会,从而使得留村务农农户也可以有相对较高收入。当前中国农村贫困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农户缺少家庭劳动力而产生的贫困,二是生存条件恶劣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反贫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本办法是继续城市化,为农户提供在城市获利的体制机制保障,基础则是为农民提供增长自我发展能力所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农村反贫困的根本仍然是让农村劳动力平等地获得进城务工经商的机会,从而增加工资性收入,打破过去的贫困状况。农村和农业机会有限,过去农村扶贫,将大量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问题是,产业扶贫几乎是不可能的,产业只能扶富而难以扶贫。尤其是在贫困山区,开发难度大,获利机会少,与其鼓励贫困农户在缺少获利机会的贫困山区搞开发发展产业,不如鼓励贫困农户家庭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城市经济机会多,获利空间大。农民在农村创业,最成功的年收入也不过相当于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而大部创业是会失败的,这就是为什么产业扶贫中给农户的资金投入几乎都是有去无回、血本无归的原因。

   相对来讲,通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和灌溉体系,为无法进城务工的农户家庭提供相对较好的进行农业生产条件,以及让农户有更加便利的与外部联系的途径,比为单家独户农户提供扶贫支持要重要得多。而包括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既是提高农户家庭人口素质的前提,又是将来提高农户家庭收入的基础。当前农村扶贫,强调精准帮扶到户,甚至规定两个70%”政策,即财政扶贫基金中70%要用于产业开发,产业开发项目资金具体使用中70%要直接到户。这样就将宝贵的扶贫资源浪费掉了,而没有用在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农村反贫困,当前存在哪些误区呢?

   首先,精准扶贫的概念。作为一个政治词汇,精准扶贫无疑是对的,具有巨大的号召力,作为一个分析性概念,其中却可能有着值得注意的内在张力。精准是一个现代社会的概念,是以现代统计为前提的,是以严格数字化管理作为基础的。扶贫对象的农村却仍然有着庞大的自给自足经济、实物经济和现金经济,农户收入统计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农民在休闲与就业之间的换算也与一个理性人有差异。有人就是愿意选择更多休闲而非更高收入,这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还是一种文化。在这种文化的情境中,扶贫甚至会异化为养懒汉

   也就是说,当前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是一个传统社会,尤其是需要扶贫的老少边穷地区更是集自然经济和传统生活于一体的传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进行精准扶贫和精准治理是很困难的,因为精准治理的基本前提不存在。

   其次,扶贫的主要途径。当前,扶贫和解决贫困的根本办法还是要靠制度、靠市场,而不能靠地方政府的运动式治理。当前一个阶段,扶贫成为自上而下对地方政府的主要政绩考核,地方政府投入极大财政资源和调动极大行政资源,试图通过运动在短期内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贫困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发生的过程,中国过去几十年在缓解贫困上取得巨大成就,主要靠的不是政府扶贫工作,而是制度建设的成果,包括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甚至可以说,地方政府扶贫,绝大多数都只是教训而非成绩,贫困人口的减少主要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城市就业机会,同时又为进城失败农民保留了返乡退路。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运动式扶贫最多只有治标的意义,大量资源投入进去扶贫了,效果却极为有限。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最终办法仍然是也只能是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通过制度和市场建设,让农民通过响应市场机会来自主地获取劳动收入,从而有主体性地缓解贫困。国家进行制度建设,农民响应制度和市场机会提高自己收入水平。若他们中的少数人缺少基本的响应市场机会的能力(比如没有劳动力)或响应失败,国家再通过诸如低保制度来兜底,从而逐步地缓解农村贫困问题。

   农村扶贫也必须要强调农村贫困户的主体性,不然就会变成运动式扶贫所造成的养懒汉问题。

   第三,扶贫不能搞成特权化,不能变成排斥性的。贫困不是一种权利,不能因为贫困就理所当然获得各种特权。当前农村扶贫中,对贫困户有着各种照顾,一旦评为贫困户,就似乎具有了各种当然特权,其中原因是,当前扶贫将各种政策捆绑在一起。这是完全错误的。当前农村扶贫中有一种倾向,就是将各种国家资源堆积到一些贫困户上,不是解决贫困户的补差问题,而是要让他们致富奔小康的,这种致富奔小康又不是靠贫困户自身的能力和积极性,而是由地方政府选择性支持所致。这样就会对其他非贫困户造成排斥,一般农民就成为了扶贫政策的反对者。

   第四,大量扶贫资源主要应当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上,而不应当用于支持具体贫困户发展产业上。农村贫困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当农户家庭周期中,消费人口较少而劳动人口较多时,这个农户家庭比较富裕。当农户家庭消费人口较多而劳动人口较少时,这个农户家庭就会比较贫困。农户家庭缺少强壮劳动力,这个农户家庭就可能陷入绝对贫困。通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来兜底绝对贫困户,通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就可以为农户家庭劳动力提供从农业和进城务工中获取收入的能力,从而让他们响应市场机会,自己增加自己的收入,缓解自己的贫困,奔自己的小康生活。

   第五,农村扶贫要懂辩证法。贫困是不断地动态性地产生出来的,因为种种偶然性,不同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有些贫困是暂时的,很快就自动脱离了贫困,而新的贫困又在不断产生中。决定贫困状况的必然因素来自于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就业机会、以及农业产出水平等等宏观的结构性因素,正是超越农户个体的结构包括制度与市场因素决定了农村总体贫困程度。国家通过诸如低保制度等兜底一部分陷入贫困的农户,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生态条件过于恶劣地区的贫困户,假以时日,中国就一定可以在反贫困上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总体来讲,当前农村扶贫中存在着要求过急过快、过于强调精细、扶贫方案过于具体的弊病,在扶贫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也出现了普遍的形式主义。扶贫所产生的实效少,引发的问题多。在运动式扶贫中,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户主体性丧失了,地方政府包办代替不仅仅是浪费了极多资源,而且可能增加农村社会内部的矛盾,造成农村治理能力的弱化,导致国家在农村基层威望的下降。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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