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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俊:杨凯生是要鼓动将金融企业全部卖给外资吗?——点评《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拉开了一个新的大幕》
点击:  作者:李学俊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28 1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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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5月12日至13日举行的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暨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第三届年会(2018年)上,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作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拉开了一个新的大幕》的演讲。在解读中央加大金融开放尺度,取消外资参股中国银行股比限制的时候,突然抛出已给东欧国家带来灾难,出卖国家银行给外资的模式。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他要鼓动中国将金融企业全部卖给外资吗?

 

  基于东欧惨痛的教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笔者强烈反对效法东欧国家完全出卖国家银行的颠覆性错误的作法,认为这是违宪行为,这是自毁金融长城。

 

 

  为了便于读者客观地比较鉴别,原文用灰色字体,笔者的点评写在其原文具体段落后,并加黑字体,以示区别。

 

  杨凯生: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拉开了一个新的大幕

  杨凯生经济学博士,前中国工商银行行长,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

  来源:观察者网

 

  最近,有不少人都在关心我国进一步要扩大金融市场问题。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要抓紧推出金融的市场扩大开放?由此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影响?会不会影响中国的金融安全?这一系列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对此,我有三点主要的想法。

 

  第一,新一轮的金融对外开放已经启动;

  第二,对这一轮的金融扩大开放,党中央是有通篇的谋划、统筹和考虑的;

  第三,从前两轮的金融开放的实践经验来看,如果我们工作做得好,把握得当,不会影响我国的金融安全。

 

  总的来说,我国的金融风险,当下主要的集中点在哪里,应该如何对应?这里还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新一轮的金融对外开放已经启动。从2001年年底加入WTO算起,那么我们这一轮的开放已经是第三轮或者算是第二轮了。

 

  我们国家是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的,在那以后我们放开了有限的金融市场,外资的金融机构有限制的进入了我国的一些领域。

 

  2004年前后,我国的五大银行进行了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引入了国外的战略投资者,这是第二轮的金融开放——到今天,转眼十几年过去了。

 

  去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光耀同志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吹风会上正式宣布,将单个的或多个的外部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投资于我国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开。

 

  他还宣布,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比例的限制,实现内外资一致的比例规定。对保险公司专门做出了一些规定,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的限制要予以放宽。

 

  【点评】请注意这个原则意见很重要:显然,是要内外资都实行国民待遇,而不是对外资超国民待遇。

 

  今年两会,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又重申了这些,等于是正式做出了宣布。这比朱光耀同志在新闻办吹风会上的宣布还要更为正式。前不久在4月份的博鳌论坛上,人民银行行长对此又做了六点阐述。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说,中国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快改革,扩大开放。

 

  当时他主要讲了大幅度降低市场准入的限制、创造更有利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主动地扩大进口等等,而且做了四个方面的表述。


  第一点就是讲要大幅度的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地承诺,在服务业,特别是在金融业方面,我们去年所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这个时间显然和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光耀宣布落实的时间点相吻合。

 

  习近平总书记还说,同时我们要扩大对外开放的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投资的范围、合作的领域等等。而且这些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尽快使之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表明了决心是很大的。

 

  【点评】习主席讲话原文:“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显然,不能将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的政策等同于让外资全部控股。

 

  这个讲话引起了业内强烈的反响。

 

  4月份到现在才一个月。大家可以看到许多政策纷纷出台,银行保险证券管理委员会和证监会都纷纷制订或者修改了原先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一些股权比例限制等等。因此我们现在可以说,在改革开放走过40年的历程之后,我国的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确实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中国金融业的新一轮开放已经启动了,或者说又拉开了新的大幕。

 

  第二点,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扩大金融开放、防范金融风险是有通篇谋划的、有整体考虑的。

 

  对此我尝试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现在之所以要突出搞金融开放,是不是就是为了应对中美的贸易冲突?

 

  第二个问题,扩大金融开放究竟会不会导致金融风险?

 

  国际贸易是两个国家或者两个经济体之间做生意,各自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这没有问题。

 

  美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去年中美贸易额从人民币来算的话,达到了39500亿人民币,其中我们出口是29100亿人民币,进口是10400亿人民币,我们有顺差。而且我们这个顺差还是美国所不承认的,按照他们的算法还要更大一点。

 

  所以说中美两国之间贸易的不平衡或者摩擦,多年来都是存在的。当然这一轮贸易战的爆发,真正激烈的是首先从美国对钢铁、铝征收关税开始,然后启动所谓的301条款调查等等。

 

  而我国现在计划的或者推出的这些扩大金融开放举措,我认为是早于这一轮激烈冲突的爆发。

 

  比如说早在2017年1月,国务院当时就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距离今天大概有1年4个月了。

 

  这个文件明确说,服务业要重点放宽银行内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的限制——这个话在去年1月份我们就说了。

 

  去年7月份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当时说,要积极地推动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并且分析认为,现在我国开放的重点与过去有所不同了,即过去开放的重点是制造业,通过竞争带来优化和繁荣,现在外国要参与我们的金融服务业,也会通过竞争机制来促进优化和繁荣。

 

  【点评】让外资参与我国的金融服务业的方式不是仅仅只有让外资参股中国金融企业,允许在中国经营,与中国金融企业依法竞争就可以实现。

 

  总书记下面有一个很重要的说法:党中央对金融开放已经明确了顶层设计,要合理安排开放的顺序,对那些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加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可以加快推进;

 

  【点评】可见,习主席认为,开放的目的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有序竞争和防范金融风险,而不是为开放而开放。东欧国家出卖国有金融企业的惨痛历史教训充分表明,这一作法是颠覆性的错误。波兰裔华盛顿大学教授波兹南斯基在考察总结东欧国家出卖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给外资后的悲惨状况时愤怒地指出: “外国强权不仅从东欧国家手中夺走了它们对民族资产的经济控制权,还夺走了它们的政治控制权,东欧国家现在是两手空空,既无资产又无选票。”[1]

 

  让外资控股中国金融企业就是制造最大的金融风险。这类似于如果与敌国作战,不是用自己的军队作战,而是使用外国雇佣军作战,其忠诚与可靠何在?

 

  对那些情况复杂,不确定性比较大的举措要慎重行事。

 

  【点评】所以,让外资控股中国银行等金融企业的政策是应该立即停止。

 

  他说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下一步可以考虑调整对外资在银行、证券、保险业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在设立的形式、股东的资质、持股的比例、业务的范围、牌照的数量等方面给予更大的空间,让金融业开放早日见到实效——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去年7月份说的。

 

  因为有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设计,后来才有了去年年底的朱光耀部长的宣布,也才有了今年人民银行领导同志的正式的宣布。所以我们要意识到,金融业的对外扩大开放,绝对不是哪个部门、哪几个人所决定的,而是中央的大政方针,是总书记的战略决策,这也不完全是为了应对当前中美贸易冲突的应急之策、权宜之计。

 

  它既是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我们继续要深化改革,继续要扩大开放的一种态度的宣示,是坚持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反对单边主义、坚持多边合作的一个态度的宣示,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国金融业的竞争能力、金融业的服务水平,是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我国金融企业制度的需要。

 

  大家都知道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现代化的经济体系,其中实际上就包括要建立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

 

  【点评】中国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体现,因此,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最根本的就是遵守中国宪法的金融体系。宪法总则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所以,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不是把国有银行等金融企业卖光,而是确保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主导经济的核心关键部门,金融主权是国家核心经济主权。如果由于完全取消外资参股金融企业比例限制,导致外资(本质是私有资本)控股,甚至可能全部收买,那么国家将因此大大弱化,甚至失去用金融手段调控市场的主导力量。

 

  第二个问题,扩大金融开放究竟会不会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威胁或者造成影响?

 

  我认为,关键取决于我们自身的工作做得如何,即自身的水平到底怎么样。进一步扩大开放并不等于不设防,也不等于进来以后无监管或者无法监管。

 

  去年7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金融工作会议上有一段话,专门讲了扩大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我们怎么应对。总书记说,在推进金融业开放的同时,要维护好国家的金融安全,我们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在实践中完善外资安全审查等机制,构筑第二道防线,强化基于国际监管标准的持续审慎监管,在控制和化解风险上掌握主动权。

 

  【点评】加强金融风险监管这是正确的。但是,不能将控制金融风险的主要阵地放在监管上,而应该坚守在金融业务实际运营的一线阵地,即金融企业首先是自己控股,自主经营,直接控制风险。靠第二道防线,即国家监管是间接的次要的办法,不是主要的办法。因为,任何监管都不前置介入到实际经营业务与流程中去,必然是岸上观渡,隔岸观火。因此,虽然也会发现问题,但总是滞后的,其疏漏的概率是很大的。当出了问题之后才发现问题,再研究解决的办法,可能已经是漏船载酒泛中流,来不及了!

 

  欧美国家这么多年了,有多少次成功控制了金融风险吗?弗里德曼对1929年全球经济危机研究后指出,是美国金融业制造这次出全球大萧条。2008年,美国金融业又再次成功的制造出全球金融危机。现代社会,欧美发生了多少此金融危机,哪一次成功的控制其爆发了?

 

  他紧接着就说,同时我们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个是建立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第二个是要构筑第二道防线,用我们内部的说法,就是要建立一个非股权比例限制的门槛——我们现在降低的是股权比例限制的门槛;

 

  【点评】这是指要实施限制大股东权力,由合伙人提名董事会成员,非同股同权的合伙人制度与模式吗?

 

  合伙人制度的一个根本优点是由专业的合伙人实际控制企业业务运作,大股东不控制经营,只是按照股比分红。所以,克服了同股同权制度中不懂经营业务的大股东手握重权干涉业务的弊端。这是一个值得参考的好方法,但也存在许多漏洞。以中国金融企业为例,如果参股的外资不是外行,而是内行,是业界经验丰富,善于谋划的高手,他难道不会变成合伙人吗?如果这样的大股东变成中国金融企业的合伙人,那么,外资不就实际控制了中国金融企业吗?

 

  4月6日,香港证监会原主席、中国银监会首席顾问沈联涛在接受彭博社和CNBC专访中说,“中国居民的储蓄率非常高,在未来养老金需求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中国的那些储蓄需要更好的回报率。而全世界最好的财富管理集团都在美国和欧洲,所以中国的金融业的开放不可避免。”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显而易见,引入的所谓战略投资者就是所谓“全世界最好的财富管理集团”,即使暂时不让其控股,那么,成为合伙人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了。否则,引入他们而不让他们来管理中国人的财富就不符合这个初衷了。由此可见,即使是实施合伙人制度也不过是弯弯绕,水到渠成之时,外资就控制中国金融企业是很大概率的事情了。看看东欧国家和拉美国家金融也被控制后的惨状,如此的开放,这是何等危险的高风险?

 

  第三个是进来以后要实施持续的审慎监管。

 

  如果我们以为一扩大开放,一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然后外资金融机构就可能一哄而入,就会一下子控制住我国金融业、银行业的命门,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点评】杨先生太武断了吧!为什么不可能?根据是什么?就因为当过银行行长吗?不能“我认为不可能”就不可能,而是要讲道理,讲根据。

 

  第三个问题,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前一轮开放的实践经验提示我们,扩大金融开放只要把握得当,不见得会导致多大的风险。

 

  【点评】把握得当只是众多可能之一,而很多原因都可以导致把握不当。因此,把握得当是小概率,把握不当则是大概率,风险发生是大概率。

 

  前一轮开放的前提是国家绝对控股金融企业,与外资控股金融企业后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不能以此作为外资控股条件下能控制风险的论据。

 

  工农中建交几大银行,我们可以把他们看作是中国金融业的命门。

 

  2004年前后,这几大银行纷纷地进行了财务重组,进行了股份制的改造。除了农行以外,在股改的同时都引入了外资——境外的战略投资者。

 

  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情况怎么样呢?拿工商银行举例来说,工商银行现在是海内外资本市场同时上市的公众公司,既在上海上市,也在香港上市。

 

  我们2006年上市的时候,股权结构大体是这样的:财政部分和汇金分别持有工商银行股权的35.3%,也就是加在一起70.6%,还不考虑社保,还不考虑其他的国有企业的投资,也就是说,真正的国有大股东,财政和汇金是70.6%。当时我们引进了境外的战略投资,包括美国的高盛、德国的安联,美国的摩根大通,他们合计占了工商银行股权比例的7.24%——我们国有股权70.6%,他们是7.24%,另外还有其他的小股东、公众股。

 

  当时财政和汇金入股的价格是1块钱一股进来的,而境外的战略投资者是1.22元进来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是1倍,一个是1.22倍卖的。

 

  到现在为止十几年过去了,这个情况发生了变化。当时的财政汇金的股权70.6%,变成了现在的69.31%,下降了0.75个百分点。但这不是由于外资扩大了他们的股比,而是由于我们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可转债,进一步增资的时候,有一轮财政和汇金没有跟进,所以有点摊薄,但也是只摊薄了0.7个百分点。


  外资现在是什么情况?他们在我们限售期限解禁之后,战略投资已经全部退出了。

 

  【点评】这个案例正好说明,中国当年在自主绝对控股条件下引进“境外的战略投资者”的办法是稳妥可行的。反之,东欧国家全面引入所谓“境外的战略投资者”,将国有金融企业完全卖掉,失去国家金融主权是颠覆性的错误。因此,根本不能据中国当年的经验得出如下结论:引入“境外的战略投资者”来控股中国金融企业是风险可控的。

 

  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退出是不是意味着境外投资者获取了暴利,从中国的资本市场上走了?我认为,他们占的股比是小股比,如果说他们赚钱了,实际上我们的股东也是赚钱的,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至于在什么时候退出、你退没退出、我们能不能退出、该不该退出,那是另一个问题——这是工商银行的情况。

 

  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实际上大体上都是一样,都是从当时70%、68%、69%,现在变成69%、68%,就是说下降了1个百分点或者零点几个百分点。

 

  【点评】杨先生在这里已经转移了论题,转移了听众与读者的注意力。

 

  他前面的陈述说明,是在中国绝对控股条件下取得的成就,不是外资控股下取得的成就。而现在却将话题突然转移到中国金融企业都获利上,表面上是回答人们关注的外资在中国是否获得暴利的问题,而事实上就将外资控股中国金融企业是否可靠控制金融风险这个核心关键问题忽悠过去了!

 

  为什么不正面回答?

 

  同时农行财政部的股权、汇金的股权到目前为止是增加的。基于以上这么多数字,可以有这么一个简单的结论,就是看来上一轮的金融开放,几大银行对外资战略投资者打开了大门也好、小门也好,十几年下来,起码没有造成它们能够控制住我们这几大银行的这么一个局面,这个结论是可以存在的。

 

  【点评】这一点说得没错,但必须清楚,根本原因是国家绝对控股!也说明这种模式是有效的!但不能因此证明,外资参股比例越高越好。更不能证明,外资控股更好。因为量变无限扩大必然引起质变。

 

  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治理机制。比如说我们的董事会,最多的时候我们有14个人,外资才一个人,对此我们董事会通过的议案,我们党委事先都有研究。但是仅从股权比例上来说,这十多年来似乎也证明了一条,外资想通过入股掌握我们的银行控制权,恐怕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点评】必须清楚,党委事先研究懂事会的议案这种管理方式是在外资低股比条件下才可能。如果外资控股了就不会有了。别忘了,当年大量出售国有企业给外资的时候,一些外资企业宣布的一条重要政策就是取消企业内部的共产党组织。如果外资控股了中国金融企业,外资控股的金融企业还允许在其公司内存在共产党吗?退一万步说,允许存在,其董事会还会允许中国共产党的党委来事先研究懂事会的议案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什么?新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如果共产党已经从外资控股的金融企业中排除,共产党还如何领导中国的金融企业?如果中国共产党失去了对金融企业的领导,中国金融体系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金融体系吗?

 

  关键问题在哪里,我们的股权比例下降一个或者零点几个百分点,对我们有什么提示?

 

  在开放过程中,我们的原股东和汇金,或者我们其它国有企业的原股东愿不愿意出让股权?愿意出让多少股权?这一点很重要。

 

  在正常的企业经营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即需要增资扩股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及时地、足额地跟进,这也是一个问题。

 

  只要我们心里有数,我们的股权比例可以控制在只能下降到什么程度,或者不能下降。

 

  说白了,在企业增资扩股的过程中,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地跟进,不主动地出让我们的股权,那么别人是无法从我们手中获得控股权的。

 

  【点评】杨先生所说的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但这也仅仅是许多操作方式中的可能之一。

 

  如果外资以洋自重,根据中国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宣布的无股比限制政策为由,强烈要求大量增加股份,甚至提出收购呢?如果外资通过他们擅长的主导国际话语权施加强大的舆论、外交、技术、贸易、制裁等等压力,是允许增还是不增?卖还是不卖?

 

  波兰法律规定,禁止银行卖给外国人。但是波兰当局在1995年把西里西亚银行与钢铁和煤炭公司打包捆绑卖给一家荷兰银行。当局因此绕过禁止银行卖给外国人的法律规定。外资与已经背叛社会主义的官僚们内外勾结,通过各种偷天换日的办法,到2000年末,占有了波兰银行资产的75%![2]按杨先生的说法,现在已经全部卖给外资!惨痛的教训难道不值得吸取?杨先生是金融业高级管理者,难道对外资与内鬼这些惯技还不清楚吗?

 

  如果他们像对付东欧国家一样,在主导话语的同时,进行内部渗透,使我们的关键人物玩忽职守,或者落入圈套,或者被捏住了七寸,或者自己忘记了初心,背叛了国家而里应外合,通过对待波兰那样弯弯绕等方式规避法律政策(而相应的法律政策跟不上)实行捆绑式购买,不同样可以控制中国金融企业吗?或者直接抄后路,先控股了持股金融企业的国企,这不就成功控制中国金融企业了吗?

 

  第二点,现在我们打开了大门,除了入股以外,外资还可以直接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行或者子银行,或者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这个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安全?

 

  【点评】让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与中国金融企业同台竞技,自由竞争,这才应该是开放的主要形式,而不是让外资控股中国金融企业或卖掉中国金融企业。

 

  在此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加入WTO之后十多年来,几大银行股份制改造以来,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情况。

 

  现在外国银行在中国开设分行的银行有122家,设子行的有39家(设立独立法人子行的39家)。

 

  例如美国,就有五家银行在中国大陆设有分行,富国银行、美国银行、纽约梅隆银行、北美信托、道富银行在中国设有分行。在上海和北京大家都可以看到它们的牌子。

 

  还有两家是设立独立法人的子银行,就是花旗和摩根大通,算下来,美国一共有7家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和子行。

 

  2010年,外资银行(包括美国的银行)市场占比是1.85%,2011年是1.93%,2012年是1.82%,2013年是1.73%,2014年是1.62%,2015年是1.38%,2016年是1.29%。2017年的数字我还没有查到,还没有统计出来。

 

  图片来源:Finance_Talks

 

  这个数字除了2011年略有上升以外,其他时间是一直在下降的,这个大概和中国银行业这两年的资产扩张比较快是有关系的。

 

  这起码可以提示我们,外资银行、外资金融机构要进入中国这样一个陌生的市场,他们需要做很多工作,要真正了解熟悉当地的文化,如何真正的让当地的客户了解他们、熟悉他们、认可他们,真正地知晓当地的社会运行和经济运行的状况,包括他们的管理人员怎么能够和本地员工融洽相处,是需要一个阶段的,并不是那么十分容易。

 

  【点评】这就证明中国国有资本控股本土银行,自主经营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有竞争力的。

 

  还有一点,这十多年我们开放的程度还不够高,现在开放程度高了,会不会情况有变化?

 

  这次开放的业务范围确实扩大了,比如说开放的币种和区域。我们当然乐见其成,希望他们和我们在这个巨大的市场上一起竞争。

 

  以东欧为例,这些国家和社会转型以后,把所有的银行全都卖了。所以现在捷克、波兰,等已经看不到他们本土原有的银行了——全卖给了外资。

 

  【点评】杨先生演讲的主旨终于和盘托出!他避重就轻的用开放币种和区域说事,虚晃一枪后推出东欧国家全部卖掉国家银行的模式。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鼓动中国要以东欧国家为榜样,全部卖掉国有银行吗?

 

  他没有解释,为何不解释?

 

  他立马用总书记关于安全审查机制、建设第二道防的讲话再次转移视线!

 

  就像总书记所讲的,安全审查机制、第二道防线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如果我们把股权比例理解为是第一道防线的话,应该有第二道,乃至第三道防线。

 

  比如说股东资格的审查、高管任职的资格审查、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日常的关联交易的限制等等,都应该也都会在防控风险方面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点评】国家控股金融企业永远是第一道防线,是最可靠的防线。就像军队打仗最可靠的是自己国家的军队而不是外国雇佣军!监管永远落后于资本第一战线的所谓“金融创新”。即使最忠于职守的监管也永远有疏漏,更不用说懒惰无能的监管,有名无实的监管,内外勾结的假监管。监管政策法规的制定永远受到利益集团的游说影响,受资本控制舆论的左右。

 

  都把羊毛疯狂地剪完运走了,羊子已经被整得半死不活,再制定禁止剪光羊毛的政策,还能将羊毛夺回来吗?把桃子都野蛮地摘完了,桃树已根残枝短,再出一个如何依法摘桃的政策还能于事有补吗?

 

  现在我们对外宣布叫中资、外资一视同仁,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仅仅对它开放。

 

  【点评】这是什么意思?费解。希望杨先生解释。

 

  难道让外资享受同等国民待遇还不够?要给予超国民待遇吗?

 

  另外我们宣布,要持续审慎监管。有关方面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也是在努力地想把总书记所说的第二道防线设置好。

 

  最后一点,我们现在的风险点到底在什么地方?

 

  去年金融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我们现在面临金融风险说了一句话,有八个字:格外小心、审慎管理。当时他一口气列了八个风险非常高的方面,需要格外注意。

 

  比如说金融杠杆率、流动风险高、信用风险高、影子银行风险高、金融违法犯罪的风险高等等,第五条是外部冲击的风险高、房地产泡沫风险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高、部分企业债违约风险高等等,一共八点。这就说明中央实际上对金融风险的严重性是有充分的估计的。

 

  这些风险都是由国家绝对控股金融企业情况下的风险。当银行等金融企业被外资控股以后,所有这些风险都比不过这个风险!

 

  资本没有祖国,资本的主人有国家。一旦发生贸易战,金融战,甚至军事战争,外资控股的金融企业听谁的指挥?此次美国制裁中兴,特朗普政府一个命令,阿尔法公司就立即奉命停止对中兴出售芯片,将其一剑封喉。

 

  现代货币结算技术与流动方式渠道下,资金进出太方便了。外资控股中国金融企业后就掌握了货币结算与流通渠道。商业上有个著名的说法叫渠道为王,或者平台为王。如果外资控制了中国货币结算与流通的渠道与平台,外资就是王。即使有国家的监管,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岂非易事?

 

  总书记说,我们要搞金融创新,但不能乱创新,不能搞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的创新,不能盲目扩张金融机构,更不能搞庞氏骗局,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不行的坚决不能搞。

 

  【点评】总书记这个说法是正确的,纲领性的,指导性的。他领导全国,日理万机,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作为国家金融业高级管理官员,学者,其职责不是简单解说与附和中央决策,而是实事求是的分析论证,当肯定的就肯定,当质疑的就质疑,当提出修正建议的就提出修正建议。

 

  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谁都不能无照驾驶。金融业务是牌照业务,你要办什么业务你就要申领牌照,除了机构设置要有牌照以外,业务也要经过准许。

 

  在4月2号的财经领导小组会上,总书记关于金融风险还讲了两点:一个是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集团,一个是违法违规的集资问题。这两点是当前的主要风险所在。

 

  讲到野蛮生长的控股集团,总书记的话是发人深省的。

 

  金融控股集团发展很快,既有民营的,也有国有的,还有互联网金融集团等。从过去一段时间看,民营金融控股集团情况最复杂,扩张也最快,全牌照经营信息不透明,金融风险较大,已经暴露出来的安邦、明天等机构体量巨大,经济和政治利益交织,风险和腐败问题叠加。

 

  【点评】外资金融企业在这方面比国内土豪更加娴熟与高明。如果让外资控股了中国银行等金融企业,再吸纳一些买办加入,其野蛮生长的活动能量将成几何级数增长,危害也成几何级数增长。因此,应对的策略不是让外资控股,而是在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增加金融企业外资参股比例,让外资在享受合理合法的金融红利的同时,在参与中国金融企经营中发挥其先进的经营管理与监督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很严肃地指出,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的极少数。

 

  同时讲了第二点风险,就是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这个问题各地都不少,屡禁不止。

 

  【点评】就连本土这些学徒级别的玩家的违规都屡禁不止,如果让那些国际金融江湖上的老油条,金融高手,曾经发明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品掠夺全球财富的所谓“金融创新者”控股中国金融企业,我们还能有效地禁止吗?

 

  总书记说,要坚决地打击,同时要引导好舆论。他还专门讲了互联网金融。

 

  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有不少已经蜕变为违法违规融资的平台,尤其是少数大型互联网金融公司,掌握了大量的数据资源和市场资源,有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在国际上还有很高知名度,要及时立规矩,引导好。

 

  总书记把我们当前中国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已经点的很清楚,我想只要我们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要求,那么在这一轮的金融开放中把控好金融风险,是应该能够做得到的。

 

  【点评】不能把可能当论据!因为也有不可能!

 

  有人曾经自信地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不可能造成严重的贫富悬殊。但是,今日中国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贫富悬殊。事实证明,当初改革开放的预想今天还是出了错,难道今天的预想就不可能出错?

 

  当然,不是说因为要出错就不改革开放,而是说改革开放要继续,但改革开放要谨慎,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的那样,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而不犯颠覆性错误最安全有效的作法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遵守宪法。

 

注 释:

[1]波兹南斯基:《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248页。波兹南斯基系波兰华沙大学经济系博士学位,1980年离开波兰来到美国。

[2]波兹南斯基:《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9页。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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