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万钊:十九大后马上整顿金融,是什么信号?
点击:  作者:万钊    来源:汉唐归来111  发布时间:2017-11-23 09:34:05

  

上周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引发市场热议。我不是资管一线从业人员,不适宜对意见细节进行剖析,但是该指导意见传达出来的几个信号还是值得深思。

 

1.jpg


资管新规的出台时间耐人寻味

 

十九大之后,我们发现整个财政金融领域的整顿速度明显加快,除了本次资管新规,还有财政口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而且财政部表示将会继续出台规范PPP的相关政策,还有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叫停包头地铁项目等等。

 

这个节奏略微有点奇怪,因为十九大是党的大会,而政府换届要等到明年的两会。目前而言,无论是分管财政、金融的副总理,还有具体负责的央行行长、财政部部长等,在明年两会上都可能面临换届,对于即将换届的一届政府,连续出台力度较大的监管新政的动作耐人寻味。

 

我个人提供一个猜测,原因可能是十九大全面加强了党的领导,自然包括对财政金融领域的领导,因此在十九大之后,党内负责财政金融的负责人已经就位,某位权威人士可能已经走马上任。这有三点启示,第一,近期的财政金融领域的整顿,可能只是未来五年监管政策的一个前菜;第二,央行行长、财政部部长等的具体人选可能没那么重要,监管思路将直接来源于更高层;第三,根据历史经验,大会的第二年往往是投资年、建设年,但是本次将难以得到财政金融的充分而且灵活的配合。

 

打破刚性兑付究竟对谁有利

 

资管新规的一个亮点就是打破刚性兑付,而且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基本上堵死了金融机构变相刚兑的可能性,并明确了如下的投诉规定。

 

【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2.jpg 

 

我们知道,刚性兑付仿佛是资管行业的附骨之疽,人人都在谴责,但是人人又都在默认,甚至遵从。资管新规明确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感觉终于不用再背负刚兑的包袱了,仿佛大大松了一口气。但是是否有人考虑过一个问题?如果刚兑真是金融机构的大大负担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出现第一个吃螃蟹的呢?

 

刚性兑付其实是金融机构揣着明白装糊涂,刚性兑付的背后是在套国家信用的利,金融机构一方面靠着刚性兑付迅速做大规模,一方面以维稳等由头要求国家兜底,正是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才有资管行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打破刚性兑付,最大的受益者是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得以释放维稳的包袱。另一方面,没有了刚性兑付的保驾护航,资管业务的发展或将大大放缓。

 

跨机构监管时代的真正来临

 

过去金融行业的机构监管模式备受诟病,机构监管很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比如说机构监管难以实现真正穿透式监管,无法追溯资金的真正来源和流向,也就无法识别真正的风险。

 

资管新规意味着跨机构监管时代的真正来临,其监管要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对所有机构从事的资管业务,实行统一监管标准,统一金融统计制度,统一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则;
   
二是强化资本和准备金计提要求,对存在刚性兑付的资管业务,参考银行表内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极大压缩表外套利空间;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每笔非标投资都需披露详细信息,信息披露具有法律责任。

 

不过考虑到跨机构监管处于试水阶段,因此当前的监管措施更加强调从重从严,这从禁止多层嵌套和禁止期限错配就可以看出来。但是只有堵了偏门,才能开正门,宏观审慎的进一步加强,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灵活性,根据过去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验,改革往往会带来成本的抬升,因此我们认为下一步货币政策的基调将不会更紧,毕竟金融的第一要务还是要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