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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久强:“刺死辱母者”背后的黑社会势力!法律为什么不优先惩办他们?
点击:  作者:曹久强    来源: 纵论天下  发布时间:2017-03-27 09:52:06

 

           我们知道,古代城市里面也有很多泼皮无赖,我们看《水浒传》就知道古代社会的这些黑社会势力是如何欺男霸女,横行于世的。往往,这些人依靠掠夺获得的第一桶金,然后就开妓院,开赌场。近代以来,比如上海滩的黑帮等等大家都有印象。当然,近代社会,这些人依靠不合法手段获得财富之后,除了继续不法的营当,还想办法开办合法企业,试图漂白自己的钱。

现代社会,不论西方还是我国,各个国家都存在一些黑社会势力,比如,意大利黑手党。这些人有的组织卖淫嫖娼,有的就是开地下赌场,还有的就是放高利贷,更有的人吸毒贩毒,走私枪支弹药。现在,在我们国家,不少这种黑社会势力还打着投资公司的名号从事一些看得见或者灰色交易。特别是,最近这些年,一些五六线小县城,突然冒出了很多这种投资公司。很明显,在这种并非投资热点地区,出现这么多投资公司,显然不太正常。一般来说,这些都是黑社会势力下的放高利贷公司。

最近这起“刺死辱母者”案件,只是目前社会黑社会势力暴露出来的冰山一角。目前因为催债等发生的各种悲剧,其实时刻都有上演,不少人与家庭深受其害。只不过,最近山东这个黑社会催债更加极端,手段更加毒辣。

尽管我国规定年化收益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案件当中借款人以月息10%的利息从黑社会手中借款,显然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高利贷。然而,黑社会的这些人依然敢赤裸裸催债,而且采取侮辱他人的极端方式催债,显然是视国家法律为儿戏。

他们既是黑社会,社会败类,又不合法催债,更是极端侮辱人,导致他们之中人受伤或者死亡,居然判了受到伤害的借款人儿子无期徒刑。显然,这种法律判决不公。

在我看来,黑社会人员应该首先承担法律责任。极端催债,放高利贷,本身这些人就是非法,本身就是有罪,而且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借款人有权力反抗,更何况,属于极端侵害下的反抗。如果有人用极端方式侵害他人,他人以极端方式反抗也是情有可原。毕竟在当时环境下,是人都会丧失理智。

因此,对于这个案件,首先要继续查办黑社会势力,把他们绳之以法。死了的除外,都应该严厉惩处。其次,应该减轻借款人儿子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多判个十年有期徒刑。 

现在法院的判决让大家觉得在变相保护黑社会势力,好人却受到法律的压制,显然这样的判决是不公的。尽管黑社会势力也是人,法律应该对于正常的社会好人进行更多的保护,而不是更多压制好人。

考虑到这些黑社会人员往往就是漠视法律,本身就是国家打击对象,无论发生什么都应该首先追究他们的责任,优先惩办他们,然后才是追究被黑社会欺压的人不当行为。至于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是属于经济犯罪,与黑社会暴力催收不能同日而语。

因此,我建议国家应该把黑社会势力摆在突出位置,对于那些在社会游手好闲的人进行监管与教育。鼓励公众举报各地黑社会势力,一旦查处属实,国家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这些黑社会势力。特别是黑社会势力造成人身伤害的,比如,强奸,殴打人致残,一律处于无期徒刑以上处罚并处以巨额的罚款。要让这些黑社会势力,人身与财产都受到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这些黑社会势力。

当然,黑社会势力是当今世界的恶疾。很多黑社会成员,因为家庭等各方面原因,不上进,不学习,染上吃喝嫖赌等恶习。从而不愿意踏踏实实工作,缺乏正常获得收入的途径。最后只能自暴自弃,破罐破摔,当了街头小混混,混日子,然后就是危害社会与他人。

因此,国家除了严厉惩处黑社会势力之外,也应该让少年都有比较容易接受更多交易的机会,也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能够获得基本保障,减少去成为黑社会的概率。最后还是要加强对于闲散人员的就业培训与教育,给他们正常的工作机会,自己努力去获得正常收入。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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