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企业参谋 > 管理方略 > 阅读信息
华为基本法接班人制度:要警惕不会做事却会处世的人受到重用
点击:  作者:华为基本法    来源:华为基本法  发布时间:2016-06-20 07:29:31

 

1.webp (1).jpg

 

      (摘自华为基本法)

 

  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机制。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

 

 我们强调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

 

 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

 

 我们是用转化为资本这种形式,使劳动、知识以及企业家的管理和风险的累积贡献得到体现和报偿;利用股权的安排,形成公司的中坚力量和保持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使公司可持续成长。知识资本化与适应技术和社会变化的有活力的产权制度,是我们不断探索的方向。

 

 我们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普惠认同华为的模范员工,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将不断地使最有责任心与才能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坚层。

 

 华为可分配的价值,主要为组织权力和经济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机会、职权、工资、奖金、安全退休金、医疗保障、股权、红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我们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价值分配的基本原则。

 

按劳分配的依据是:能力、责任、贡献和工作态度。按劳分配要充分拉开差距,分配曲线要保持连续和不出现拐点。股权分配的依据是:可持续性贡献、突出才能、品德和所承担的风险。股权分配要向核心层和中坚层倾斜,股权结构要保持动态合理性。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比例要适当,分配数量和分配比例的增减应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高层管理者应当做到:

 

1、保持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忧患意识。对公司的未来和重大经营决策承担个人风险。

 

2、坚持公司利益高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3、倾听不同意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4、加强政治品格的训练与道德品质的修养,廉洁自律。

 

5、不断学习。

 

华为的可持续成长,从根本上靠的是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因此,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队伍,以及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

 

华为全体员工无论职位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公正、公平和公开。

 

我们认为遵循公开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抑侥幸,明褒贬,提高制度执行上的透明度。我们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人员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

 

我们鼓励员工对公司目标与本职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与行为。

 

每个员工主要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目标做贡献。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方式,提高协作水平与技巧。另一方面,员工应遵守职责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有节制地暴露因职责不清所掩盖的管理漏洞与问题。

 

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地越级报告被掩盖的管理中的弊端与错误。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便宜行事,为公司把握机会,躲避风险,以及减轻灾情作贡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越级报告者或便宜行事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华为员工考评体系的建立依据下述假设:

 

1、华为绝大多数员工是愿意负责和愿意合作的,是高度自尊和有强烈成就欲望的。

 

2、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点突出的人往往缺点也很明显。

 

3、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4、失败铺就成功,但重犯同样的错误是不应该的

 

5、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员工的成绩就是管理者的成绩。

 

华为公司的接班人是在集体奋斗中从员工和各级干部中自然产生的领袖

 

公司高速成长中的挑战性机会,以及公司的民主决策制度和集体奋斗文化,为领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各级委员会和各级部门首长办公会议,既是公司高层民主生活制度的具体形式,也是培养接班人的温床。要在实践中培养人、选拔人和检验人。要警惕不会做事却会处世的人受到重用。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