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南大资深教授赵曙明:疫苗事件拷问企业家精神
点击:  作者:赵曙明    来源:“江东观潮”微信公号  发布时间:2018-08-05 09:23:15

 

 1.webp (1).jpg

 

  “疫苗事件”的出现再次将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纳入公众的视野,同时也是对企业家精神的再次拷问。正视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的操守、道德和责任,需要用系统管理的思维看待管理是什么?管理为什么?管理做什么?管理怎么做?这是任何时期都不能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需要我们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要有“三线思维”,即:管理底线、管理防线和管理红线。

 

  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要严守“管理底线”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同时也是做人做事的警戒线。无论是企业家,还是企业管理者,在承担起企业管理责任的同时,还要切切实实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强调,管理的核心是责任,责任有三重内涵:一是创造绩效;二是做好事;三是不作恶。如果前两点做不到,那么第三点一定要做到,就是不作恶。作为企业,固然有逐利的本性,但是在利润驱使的背景下,仍然要固守最基本的“管理底线”,即“不作恶”的底线。

 

  近些年国内相继发生了一些恶性事件,从“毒奶粉”、“瘦肉精”到“地沟油”、“彩色馒头”、“假酒”,这些骇人听闻的事件的出现,反映了部分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没有了底线思维,意味着坑蒙拐骗、造假欺诈、假冒伪劣等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严重冲击和破坏了整个市场秩序,最终也必然被整个社会所唾弃。

 

  “褚橙”创始人禇时健告诉我们,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颗敬畏心,遵守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对得起做过的事,对得起相处过的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企业要想获得财富,首先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信任,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所有努力都是徒劳。坚守管理的基本底线,坚持做人的基本价值观,常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和“进取之心”,这是当代每个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应有的积极的处事方式。

 

  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要筑牢“管理防线”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企业家群体和企业管理者肩负着完成社会资源整合、创造财富和提供就业机会的重任。与此同时,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和伦理道德同样值得关注。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无论在起步阶段还是在发展阶段,都应该时刻将商业伦理与商业道德置于重要位置,摈弃精致利己主义的传统思维,将利众、利他作为企业成长的“座右铭”。本着对公众、客户和社会负责的态度,严守产品、质量、安全等“管理防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造就一个受人尊重的企业。

 

  在上世纪80年代,时任青岛电冰箱总厂厂长的张瑞敏先生带领员工将76台有缺陷的冰箱全部砸掉重新生产,在当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在今天看来,正是因为海尔人坚守商业伦理,对质量、信誉、诚信的严苛把关,才为海尔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到现在这些仍然是海尔集团的重要精神支柱。以“人民的名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义利观和道德观,一切以社会和公众的满意为第一要务,这是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不二法则”。

 

  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者要谨记“管理红线”

 

  2016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家群体的高度关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这是对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的最基本要求。

  当前部分企业以所谓的“行业潜规则”为借口,打政策“擦边球”、钻政策“漏洞”,甚至出现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国家和社会所不允许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作为企业的掌舵人和经营者,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要时刻谨记“管理红线”,真正做到法律红线不可碰、纪律红线不可踩、政策红线不可违、道德红线不可犯,合理、合法、合规经营,这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置条件。

 

  改革开放四十年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告诉我们,企业家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国家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关键拐点,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新时代的宏伟蓝图,作出了新时代的战略部署,我们要大力弘扬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战略眼光,强化知识、见识、胆识和共识的有机统一,有勇气、有责任、有义务、有信心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商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来源:“江东观潮”微信公号)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