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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兆:且看“公知精英”们鲜明的爱恨情仇之取向
点击:  作者:姜文兆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12-16 09: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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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每当有劫持人质或负隅顽抗歹徒被击毙后,都有些居心叵测、敌视人民政权的“公知精英”和“汉奸水军”跳出来为罪犯鸣不平,恣意攻击和指责警方的正当而必要处置。有些已经沦陷的媒体也一再地刊发类似文章和跟帖任意渲染,竭尽歪曲误导之能事,搞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甚至警方悬挂出来震慑正在实施绑架抢劫犯罪的警示性标语、横幅之类,也要被此类“公知精英”等和媒体任意妖魔化,并演绎生发出一条十分荒诞和大谬不然的护罪媚恶之说——“警察在‘以暴制暴’”!

 

  当凶残毒辣,人性泯灭的恶徒正在进行抢劫杀人、利刃挟持,负隅顽抗等暴力犯罪时,警察为什么不能以暴制暴?难道让警察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挡罪犯的子弹,让警察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抵挡凶徒罪恶的利刃,才为那些保罪护恶的媒体、公知“精英”们所乐见?才不算“以暴制暴”?这是哪家的混蛋逻辑?对于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各种暴力犯罪而且拒不缴械投降的歹徒,就是要以保护人民、伸张正义的革命暴力应对之。

 

  切不可因为在本质上与刑事犯罪分子同为一丘之貉的,乃至为祸更烈的保罪护恶媒体及公知“精英”、“汉奸水军”之嗥叫与狂吠而有所犹疑动摇。否则正中其祸心所图。尔等就是旨在通过反对警察严厉打击犯罪而致使各种暴力犯罪泛滥,进而搞乱我们社会的秩序和安定直至动荡混乱,以策应美日反华势力对中国的围堵分化裂解。“不能‘以暴制暴’”是保罪护恶的典型谬论,当彻底批判并肃清流毒以正视听。

 

  南方某地两交警在高速路上查车时遭歹徒突然开枪而身亡。人民群众对两名警察的牺牲深感惋惜和悲痛,而对那悍然杀人的犯罪分子则义愤填膺。可是平日里动辄保罪护恶、指责警方的报纸与公知们,此刻却都装聋作哑默不做声了,没一个发表悼念惋惜文章,更没有一篇对凶残暴戾犯罪分子谴责的文章,自然也谈不上反对歹徒们的暴力犯罪了。可是当某个劫持人质或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被击毙了,一些报纸、网络却打着“人权”的破幡、连篇累牍刊登保罪护恶的公知文章和汉奸水军潮水般的跟帖,对打击犯罪的警方进行强烈指责和猛烈抨击,表现出对被击毙犯罪分子的无限痛惜和哀伤。充分地显示了他们究竟爱谁恨谁的情感取向。

 

  基于被西方收买或污点控制以及历史的各种因素,某些公知“精英”以“保罪护恶”为职志并不奇怪。但是作为公器的具有法人身份的报纸网络等媒体,抛弃基本的社会道德责任感和是非黑白界限,去热衷刊登发表“保罪护恶”的文章及那些妖言惑众的帖子,同唯恐天下不乱的“公知精英”、汉奸水军等同流合污就令人有些困惑:

 

  这相关传媒究竟是在维护人民大众利益,还是庇护纵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并为之喊冤叫屈的“喉舌”?细思一下,某些报纸、网络竭力保罪护恶其实也不奇怪,因为有的编辑、记者甚至是掌管话语权的领导本身就是保罪护恶的“公知精英”等,而且构成了其中坚部分。在这些媒体人的“表率”下,引发了更多人以“保罪护恶”为时髦和潮流。于是在当今中国舆论界形成了“罪犯和狗”这两个“打不得”的极其反常现象。谁敢于打击犯罪、整治狗患就必遭舆论围剿。

 

  这些公知“精英”借助所把持的媒体和讲坛滥用话语权,去抑正扬邪、鼓动支持和庇护犯罪等行为,无疑是在走向搞乱社会的违法犯罪之路。他们利用身在媒体和讲台的“话语权”之便而遂行的保罪护恶危害更大、为祸更烈!尔等文章已不仅仅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着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态度、情感和立场!他们没有权利将媒体这“真善美的喉舌”在实质上变成“保罪护恶”的喉舌!袒护并声援刑事犯罪的言论是无法掩饰的,那白纸黑字、言犹在耳就是保罪护恶者们内心世界和爱恨情仇的物化表征与自然流露。于是就出现了人民警察被歹徒加害牺牲时,他们冷漠至极、无动于衷、缄口不言;实施暴力犯罪的歹徒被击毙时,他们却如丧考妣地夤夜疾书、为之鸣冤叫屈,狼死豺悲。并对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警方口诛笔伐、抹黑污蔑。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泽东鞭辟入里、揭示事物本质之言非常经典。人际间斑驳庞杂的所有爱恨的确都有其一定原因,不会无缘无故。那么有些媒体和“公知精英”们在以“保罪护恶”为职志,对所有正义理念和事物持否定及批判态度之同时,他们的价值取向、情感坐标,以及爱恨情仇也大白于天下。

 

  杀人、抢劫、挟持、绑架等刑事犯罪分子本应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却成为“保罪护恶”之媒体与“公知精英”们眼中的英雄豪杰,待为上宾并对之顶礼膜拜,赞赏有加。此既为尔等发泄内心积聚仇恨的一个方式,也是实现其旨在效忠西方,搞乱社会,颠覆人民政权的一个途径。因此也是所有正直善良人们对保罪护恶者及同类媒体深恶痛绝之根本原因。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打砸抢杀草菅人命,黑黄毒赌祸乱社会等凶残至极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就是人民大众的敌人!当他们以暴力实施犯罪且顽抗到底时,警方就是要以革命的暴力坚决消灭之。此无可置疑。只许犯罪分子任意使用暴力危害社会和群众,而不许人民警察使用雷霆手段予以打击?现今在哪个国家都没有这样的道理!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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