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新闻热点 > 阅读信息
北京检方公布雷洋尸检结果 你是否发现社会已经悄然改变?
点击:  作者:长安君    来源: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  发布时间:2016-07-01 21:59:33

       

      5月初,人大硕士涉嫖死亡事件曝出,举国哗然。即使在近两个月后的今天,它依然热得烫手。

      而今天,重大进展出炉:

 

1.jpg

 

      看完这个调查结论,相信不少人会像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一样,有很多“想不到”。想不到,雷洋会是这样的死因;想不到,警察在其中起到这样的作用;想不到,检方公布的结论,与此前众声喧哗中的“各执一词”,都不相同......

      面对种种“想不到”,你,怎么看?长安君有三点看法——

 

      看法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从不缺席”

 

      雷洋案演变到今天,每一步,大众都耳熟能详:

      从5月初,舆论场“众口一词”地指责一方,到警方几次回应均遭质疑,到雷洋家属聘请律师,到检察院介入,到家属同意下启动尸检,到涉事警察被检方立案侦查,再到5位警务人员(包括辅警)近日聘请律师,双方不断争鸣、辩护。表面看,混乱庞杂,实际上,一条主线却很清晰。

      这条主线,就是法治。

 

2.jpg

 

      先说雷洋。他在意外死亡后,几乎所有人都在问: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死亡?警察是否存在过度执法情况?

 

      这需要两个字——求真。而真相,只有在依法、公正、严谨、客观中,才有可能到来。检察院今天给出了答案。在长安君看来,是比较令人信服的。

 

      很多人还记得,在最早家属-警方的几番论战中,“谁也无法说服谁”。道理很简单,因为均关涉利益,尤其是警方,怎么能当自己的裁判?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介入,以及尸检的启动,很大程度上平息了无休止的“口水战”。

 

      为什么?因为——检方相对中立,是第三方;检方委托启动尸检,要靠证据说话。

 

      检方不负众望。几个细节,长安君记得很清楚:第一,尸检鉴定机构,是在家属认同的情况下委托的,检方还审批了公安大学教授担任专家证人,全程监督尸检;第二,雷洋案中的几位涉事警务人员,被检方依法立案侦查,虽未披露更多细节,但侦查的前提是“掌握了一定证据”;第三,就在两天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了审查论证。检方表示将依法安排补充鉴定,科学运用检验鉴定结论,确保案件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办理。

 

      (图:公安大学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

 

3.jpg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证。

 

      这一次,雷洋家属相信了法治的力量。而法治也没有让家属落空——在“公检法穿一条裤子”的揣测满天飞之下,检方给出的结论,没有让揣测成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你可以不信,但不代表,公正不存在。

 

      看法二:个案中的警察,不能与整体划等号

 

      调查结果面世后,想必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地说一句:“再也不信任警察了!”警察整体,可能会在舆论场上,再次面临口诛笔伐。

      但长安君想说的是:不必。

 

      如果你觉得检方的结论是公正的,也应该相信,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就是让“不依法者(哪怕他是执法者)受惩处”。拥有这种“自净能力”的社会,比“掩盖事实、回避问题”的社会,总体更让人放心。

 

      对警察,长安君还是那个观点:“坏警察”忽然显得多了,不是警察本身就比别的职业人群“坏”。其中,既有警察站在转型期社会矛盾最前沿的因素,又是公民维权意识上升、舆论监督进步的结果,同时,显性层面的舆情集聚效应、联想效应,也起了作用。

 

4.jpg

 

      一个雷洋案中,警察有执法不规范之处,是否就代表200万警察都是如此?如果我们只是紧盯这一点,可能就会忽略这样的事实:全国200万警察队伍,更多的人在默默地付出,他们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据统计,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有438名民警和现役官兵英勇牺牲,4599名民警和现役官兵光荣负伤,牺牲者的平均年龄为46.3岁,因积劳成疾猝死的比例,占到一半以上。

 

      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或多或少都接触过警察,在短暂的接触中,这些警察难道都是青面獠牙、面目狰狞,或者是面善心黑吗?也不是。

 

      有很多警察,是让人想起来心头温暖的:比如,跳下河水救人的秦皇岛“咬绳哥”;比如,资助“偷鸡腿”母亲的南京民警;比如,新疆警察买买提江.托乎尼亚孜,用自己的命去换4个牧民的命,最终死在暴恐分子枪下。

 

5.jpg

(图:秦皇岛“咬绳哥”。)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警察可以执法不规范的理由。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尤其引人瞩目。大概所有人都认同,社会不能没有警察,否则,就是警民俱伤。但怎么把警察权关在一个合适的笼子里,让它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一面,又最小程度地侵害公民私权?在法治社会下,这是一个紧迫而现实的课题。

 

      长安君斗胆猜测:面对这个结果,估计很多警察比常人还要焦虑。当你想的是“怎么避免自己成为雷洋”时,他们想的可能是:“如果此结果是警察失手所致,以后,让我们按照什么‘度’来执法?”

 

      最终,这呼唤的还是规则。是一套法治社会下,警民双方对“我可以怎么执法”、“我应该怎么配合”、“我何时应该维权”等等问题的熟稔与默契。这种默契,喊口号得不来,只有法律规则的完善和执行中的“落地生根”,才有希望形成。

 

      看法三:“我可以不同意,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第三点看法,是长安君刚想到的。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这几天,涉事民警邢某某等5人,也都聘请了律师,重申自己没有过度执法,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捍卫。

 

6.jpg

 

      雷洋事件走到今天,长安君觉得,这,更具有法治社会的意味。

 

      理论上说,检方公布的调查结论,只能说明迄今检方侦查的结果。但要宣告某个人有罪,最终,要看法院。死者家属无权,检方无权,舆论也无权。尽管舆论大环境下,“警察”的身份不具有优势,但不能阻止一个人为自己辩护。

 

      真相,也是在一次次碰撞中无限逼近的。

 

      所以长安君想说,今天,无论你对雷洋同情、对警察多么不喜,请给每个人说话的权利。

 

      因为法治社会下,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舆论很重要,但不能代替法律。尽管我们应该感谢舆论的力量——在这起案件中,社会舆论始终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不离不弃的社会舆论,使这起案件始终保持着全民关注的热度,同时也激励了北京检方等相关单位客观公正办理案件的决心。我们相信:正是因为有舆论监督的存在,这起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

 

7.jpg

 

      但是,如何在舆论中超越舆论,抵达法律的彼岸,是一个社会成熟与否的重要表征。

      毕竟,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于任何一起事件,只有不弃微末,才能让公正抵达每一个人——无论他是哪一方、代表谁。

 

      近两个月,雷洋案终于有了今天的重要进展。这是结束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但当我们回望这一典型事件时,会得出一些令人不那么沮丧的信号:雷洋案始发,群情汹涌之时,直接引发了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撕裂,但随着案件的逐步深入,公平和公正成了愈合社会裂痕的济世良药,社会共识正在形成,这就是法治的力量。

 

      如果说雷洋案是一部历史剧,通过遍及全社会的公开辩论,我们都将自己的表现,汇聚到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洪流之中。

 

      长安剑致力于创作精品好文,欢迎小伙伴分享转发,微信公众号转载此文需标注“转自长安剑微信公众号ID:changan-j”并标明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有想向长安君投稿的小伙伴,可以发至这个邮箱喔:[email protected] 等你!

 

      互动区

 

      昨日文章:《在厚重的历史面前,为什么要保持一颗谦卑的心?》、《今日头条开通政法频道,全国政法系统新媒体矩阵初显》、《【实用贴】好好的“谢师宴”被整出这么多幺蛾子!》、《三分钟法治新闻全知道》

      @“Thunder1122”:崇尚英雄,最好的方式是铭记。民族英雄需要被铭记,抗日战争中涌现出来的民族英雄更是如此。

      @“生猛小龙虾”:这种矮化历史人物、民族英雄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欲灭其国,先灭其史。歪曲历史的人,居心叵测啊。

      @“死心后的第一天”:太多国人对我们的文化、历史缺乏敬畏之心,所以恶搞名著和历史才这么泛滥。

      @“Angry Bird”:洪某人以为发现了所谓的细节就可以全盘否定历史,是“学术”上的急功近利,还是政治上的别有用心呢?

      @“追身三分”:去年现场看阅兵,老兵方阵开过来时,忍不住泪流满面。

      @“赵”:这个时代需要英雄。我们应该记住英雄们的名字,并追随他们伟大的灵魂。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