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资料库 > 他山之石 > 阅读信息
揭秘:全民免费的德国公路和医院如何活下去?
点击:  作者:佚名    来源:搜狐网  发布时间:2017-01-24 10:53:12

 

           高速公路免费开始于1932

德国面积不大,仅仅35万平方公里,人口8800万(其中包含600万常住德国的外国人),但它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汽车王国。一方面,这个发明汽车的国家,目前汽车保有量已接近6000万辆,而且每年还以400万辆的速度递增。换言之,德国每个家庭至少拥有一辆汽车,而一些家庭每个成员都有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另一方面,德国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每个城市都有高速公路相连,甚至村镇都有高速公路。因此,出行选择驾车非常方便。

令德国人引以为豪的是,德国高速公路不限速。由于路况好,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所以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放开车速,开到200公里的速度是常见的事情。

德国人认为,德国是汽车的发明国,应该保留自己鲜明的特点,即不限速的制度,通过这种方式间接让全世界见证德国汽车的高品质。因此德国必须守护汽车王国最后的特权和尊严。

让德国老百姓高兴的是,从第一条高速公路193286日开始,德国高速公路均免费通行,这为后来德国高速公路的免费制度确定了基调。

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讲,德国高速公路并不完全免费。德国规定,客车无论大小均不收费,而对货车则有要求:12吨以上的货车根据其行驶里程的多少,由安装在每一台货车上的自动计价装置监控其实际行驶高速里程数,并缴纳相关费用,每辆车每公里费用为1.5欧元。自动计价装置与安装在德国高速公路上的300个读取装置以及GPS卫星监控系统相连接,形成一套无缝监控网络。德国人对重型货车收费也表示理解,因为超大卡车对路面的损耗较为严重,需要不断进行维修保养。

德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完全由政府出钱,主要从联邦财政支付。政府为何免费建设而不让私人公司承建呢?答案是,只有政府掏钱才能让高速公路免费。政府为何愿意掏钱建设高速公路呢?因为这个国家没有三公消费,他们的税收真正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所以官员当然愿意将财政支付公共项目,让民众享受看得见的实惠。

德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免费,通行也免费。他们是何以做到的呢?首先,政府并不想通过高速公路牟利,他们认为,畅通的高速公路有利于人员和货物的自由、快速流动。如果中间设立收费站,会造成公路的拥堵,而且也给个人和企业增加负担,从长期看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其次,政府不应该赢利,所以不设立收费站。其逻辑是,因为政府已经从民众收取了税收,当然要把钱用于服务民众的项目。

德国人认为教堂与寺庙收门票是一种掠夺

去过欧洲旅游的人大概都有这样的体会:多数景点不收费,即使是闻名世界的最高艺术殿堂卢浮宫,门票居然也只有12欧元,星期天更优惠,而教堂根本就不收费,所以安排参观的教堂就比较多,每天不是广场游览就是看教堂,欧洲游一趟下来,景点不见得会记住多少,但对欧洲教堂的印象肯定特别深刻。的确,欧洲每个城市、村镇都有大小不同的基督教堂、天主教堂及清真寺,包括著名的圣彼得大教堂、科隆大教堂、乌尔姆大教堂、德累斯顿圣母院、巴黎圣母院、西班牙圣家族教堂等。为何旅行社安排参观如此之多的教堂呢?奥秘在于,欧洲的教堂和清真寺均不收费,所有人都可以随便进入,自由参观。

曾有人提出过疑问:为何欧洲人没有想到收门票呢?如果收费的话,这是一笔多么可观的收入?可见欧洲人没有生意头脑。为此,我私下向德国人请教,他们用不解的眼光看着我,反问:为何要收费?我说,教堂、寺庙是公共资源,也需要日常维护和人工管理,不收费怎么办?德国人告诉我,民众交税了,如果再收门票就是掠夺。这个道理也可以延伸到其他领域。

如果拨款还不够教堂开支怎么办?方法很简单:靠信众的自愿捐款。欧洲的教众大都比较虔诚,能够自发向教会捐款。教会也比较透明,及时向捐款者公布捐款数目和用途。他们收到捐款后并不提留用于自己消费,更不会暗箱操作,将其装入个人腰包,所以信众对教会很放心,对自己捐款的用途也很有信心。

除了教徒的捐款之外,教堂也设立捐款箱,旅游者可以自愿捐赠。一般而言,在教堂点蜡烛或把经书拿走,只要象征性地捐点钱就可以了,多少不限,也没有人监督。如果手上没有零钱或根本不想捐款,蜡烛白点、书籍白拿也没有关系。

德国免费教育有悠久的传统

在这个世界上,享受免费教育大餐的国家不多了,德国是其中之一。德国共有300多所高等院校,其中绝大多数是公立大学,私立大学仅仅是高等教育的补充,这点和英、美等国家有所不同。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教育属州级事务,因此公立大学由各州的财政负担,联邦也给予部分补贴。大学支出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政府,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的薪酬、校舍的建筑和维护、大学日常行政开支、学生补贴、免费的上网、图书馆大量的书籍等。遗憾的是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大学里一点地位都没有,它不能决定或者影响大学内部的任何事情,包括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者的任免。校长和各学院院长由教授自己选拔,政府无权干涉,更不可能阻止自己不喜欢的人当选。因此,校长和教授根本不买政府的账,他们想做什么课题研究,不需要事先报批,也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由于政府包揽了所有费用,大学的生存没有任何问题,因此无需向学生收取学费。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由于没有学费的压力,而且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长期住廉价的学生宿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等,所以很多学生不愿毕业。他们在校时间不受限制,而且允许打工挣钱。特别是那些专业前景不好,毕业后难找工作的学生,与其毕业后失业,不如在学校里长期待下去更实惠。

为此,德国各州采取措施,限制那些长期在校学习的人。超过正常学习周期的人必须交纳一定费用。虽然超过学习年限必须收费,但只要认真学习,在规定期限内拿下学位还是不存在很大问题的。德国这样的免学费模式,让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对于有困难的学生,根据《教育促进法》,还可以申请无息贷款支付生活费用,等上班后再逐年还贷。

德国何以做到教育免费?首先,用税收来培养纳税人的子弟是全民的共识。德国法律规定,大学经费必须由政府全额支付,而大学收取学费是违法的。政府作为出资者,只是经手人而已。德国民众不必感谢政府,因为政府并非财富的创造者,而只是财富的调节者或者管家罢了。

免费的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人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 1717年,普鲁士帝国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颁布了一项《义务教育规定》:所有未成年人,不分男女和贵贱,都必须接受教育。这无疑开创了时代之先河,因为法国制定类似的法规在1880年,而英国则在1882年。威廉一世以卓越的军事才能和吝啬出名,奇怪的是,这样一位吝啬的国王对教育却出手大方。

《义务教育规定》的颁布之后,国王对相关的反馈深表忧虑。据闻,不少家长,特别是农村的家长对孩子上学不以为然。许多孩子,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子弟,不论读书、书写与计算均得不到训练。为此,威廉一世再次下令:普鲁士王国内,所有5-12岁的孩子(1754年,增至14岁),必须上学接受学校教育,否则,家长将要被处罚。

1763年,普鲁士颁布了全德意志第一部《义务教育法》;后来普鲁士统一德意志以后该法在全德国施行;到了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从此德国走上了免费义务教育的道路。今天的德国,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一概免费,就与德国这个古老的传统有密切的关系。

全民实施强制医保,看病不花钱,但企业主却不能享受各种社会福利德国是最早发明现代社会保险的国家,因此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只要在德国长期居住的人都必须买保险,德国实行全民强制保险制度,每个人都必须上保险,没有自愿不自愿的问题,对于在德国境内生活的外国人也如此。每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用会自动从银行账户里扣除。

上保险有什么好处?简而言之,看病不花钱,甚至在某种条件下还能报销一些其他附加费用,如配眼镜等。如果上的是公立医疗保险,手续很简单,只要把保险卡交给诊所或医院就完事。而对于私立的医疗保险,虽然看病是报销的,但要自己负担很小的一部分比例的药费。公立医疗保险的费用要贵很多,而私立的相对要便宜一些。当年我作为学生在德国只购买了每月25欧元的保险,如果购买公立保险的话,需要花费60欧元以上。

现在德国进行医疗改革,保费上涨了很多,而且看某些科目还需要交纳一定费用,例如牙科等。如果已经工作,那么保费将和工资挂钩,以医疗保险为例,保费为工资收入的14.25%,雇主与雇员各分摊50%的费用。

如果失业了怎么办?这下就发现政府有用处了,可以向政府申请救济,费用由财政负担。当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工作,他就可以增加一丁点钱购买家庭保险,这样配偶和孩子也相当于享受免费的医疗。从这个角度上说,当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的时候,所有人的保险实际上就是一份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险。这种以雇员身份得到的医疗保险属于国家公众福利保险,所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远远低于私人保险。

但是,德国法律规定,企业主是不能享受国家福利医疗保险待遇的,因为他们作为企业所有者,获得了他人所不能获得的更多利益,因此他们需要缴纳私人保险,也就是政府不补贴任何企业主的各种社会福利,因此在德国的企业主需要为自己的生老病死负责,需要自己存储退休金,缴纳医疗保险。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