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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 :港独越闹越离谱,该出手时要出手
点击:  作者:吴鹏飞    来源:吴鹏飞 手机报  发布时间:2016-05-08 11:34:00

 

          【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的特别决议》报全国人大批准,内容比照法刑法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呼吁尽快立法制裁港独

要严惩首恶以儆效尤

港独果然越闹越凶,越来越离谱。先是有人在英国注册香港独立党,后来又有人在香港成立事实上以港独、公投制宪为政纲的政党,其发起人又是要参选立法会议员,又是应邀到美国大学演讲,又是写文章鼓吹。处处在试探中央政府和港府的反应。老实说,这些鼓噪确实是极少数分裂分子的作为,绝大多数香港人是爱港爱国的,对这些人的胡闹是反对的。

但是我们不能低估了这一小撮人的能量。如果我们对这些人不加整治,或对首要分子的惩罚不足以令追随者、仿效者为之胆寒,天长日久,他们蛊惑涉世不深,懵懂无知的青年,青年而为中年、老年,如此推演,聚少成多,积沙成塔,就会演变台独逐步坐大的同样局面,一旦养痈成疾,养虎为患,再动手就晚了。对港独分子,我认为应该越早动手越好。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热血公民”头目黄洋达近日声称,要成立“热血少年军”让年轻人可成为本土公民,守卫香港文化。“热血少年军”第一期将于7月开始,计划招收3014岁至17岁的年轻人;由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及“城邦论”学者陈云“教授”香港历史和文化,黄洋达本人则负责讲辩论及论述能力。同时,由前英国陆军成员温先生训练野外求生。

很显然,台独的得势以及目前对大陆政策底线的挑战,令港独分子蠢蠢欲动,他们在反复试探之后,并未遇到阻碍,于是越来越嚣张,内外港独分子正在勾结聚拢,甚至还搞起了“香港国旗”设计比赛。本来他们是有所顾忌的,但现在以为香港法律奈何不了,大陆鞭长莫及,于是大摇大摆粉墨登场,公然鼓吹和煽动起港独来,潜台词是,你大陆也不能把我如何。

为什么对港独分子果断动手,会让人再三思量?主要是担心会引起动荡,国际社会和香港社会会质疑一国两制政策是否改变,大陆是否插手香港事务等。其实,一、严厉打击港独势力,正是对一国两制的最好维护;二、与港独势力斗争如果不能避免动荡,那萌芽阶段的动荡显然更易控制;三、一国两制变与不变,不单方面取决于大陆,也取决于香港的情况。

有的人认为,不必对港独动手,多数港人不赞成他们,因此他们成不了气候,只要大陆发展得好,进步得快,就会人心思统。台湾的情况可以证明这是胡说。台独也是从一小撮顽固分子发展到今天的。毋庸讳言,台湾民意整体偏绿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年大陆政经发展飞速,台湾对大陆经贸依赖加深,2000多万人的台湾有150多万人在大陆发展,但是,台湾反而渐行渐远。

也有人说,我们应该展开舆论对舆论的斗争,以正面的舆论引导香港人民,批驳各种港独言论,相信广大港人是会明白是非的。这又是书生之见。打比方说,我们的舆论是砌墙的,他们的舆论是推墙的,他们没有底线,没有顾忌,可以胡说八道,和这样的言论作斗争,是不能用所谓讲理的方式的。唯一正确的斗争方式,就是让这些混账东西把嘴闭上或者滚出中国。

小平同志曾经对撒切尔夫人说,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同样道理,事关香港主权和国家领土完整,和港独分子的斗争,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主权跟民主、稳定和繁荣这些概念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地球上所有的陆地和水域都不是按照谁更民主来划分的。主权,是依据历史沿革、战争结果、国际规则、国家实力等划分的,并得到主要国际势力承认的一种土地所有权。

如果没有国民党人流血牺牲推翻帝制,如果没有3000多万军民牺牲抵御日本免于亡国,如果没有370多万共产党烈士牺牲创建新中国,如果没有朝鲜战争近百万志愿军的以死报国,如果没有高积累政策下为国家高速建设而饿死的农民,如果没有几代人胼手砥足,日以继夜的苦干,如果没有上述那些牺牲,就没有国家的强大,说实话,香港的主权不一定收得回来。英国人绝对不会乖乖交权。

国家主权是一种鲜血浇灌出来的权杖,挥一挥它,就可以演化出治权、司法权、民主权、人权、物权、居住权、行政权、文化权、经济权等等等等,这样的宝贝,狗日的盗贼当然垂涎三尺。他们借口香港要民主觊觎国家主权,香港人民切莫上当。你们可以翻翻一部人类史,为了主权之争,可谓血流成河,香港人的民主权利和国家主权比起来,说实话,如同山丘比大岳,不可同日而语,恳请更多港人明白这个道理,共同防止灾难性后果。

有的港人可能要问,难道一块土地上的人民对这块土地的主权,就不能发表意见吗?如果要我说实话,我的回答是,不能。因为这个世界关于主权,是有一个公认的游戏规则的,这就是主权只是对一个政治基本单元而言的,这个最小的单元,就是国家。主权是指国家主权,国家之下的政治实体是不能妄议国家主权的。如果任何一块土地上的人都可以决定该土地主权,则世界必将大乱。

所以有车臣战争,有美国南北战争,有马岛之战,有北爱尔兰至今不能独立等等。当然也有科索沃、克里米亚的成功分离。主权,实质是国家盛衰和国际势力演变的结果,不是少数野心家街头政治轻取的宝物。综上,台湾和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属于包括台湾、香港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故而台湾和香港自己说了不算。

有一项调查表明,台湾人在大陆不打、美国保护的前提下,有80%倾向于独立;在大陆必打、美国不保护的前提下,赞成台独的就只有20%了。这说明大陆强硬是问题的核心。你的东西,你都不坚定主张自己的权力,指望别人良心发现主动还给你,那是做梦。什么是主权啊,一句话,主权就是每一次国际秩序重整时,一个国家的枪炮刺刀划定的绝对势力范围。

大陆和香港,也包括国际上的法律党,特别善于利用越来越成熟的共产党愿意尊重法律的态度,给共产党布迷魂阵。他们故意让共产党人,忘记自己的红色基因,在骨子里面有一种无法无天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因为生长在这样一个百年极弱受尽欺凌的国度,所以它把国家主权、民族自立权看得至高无上,为了国家民族的战略利益,它敢于蔑视任何权贵和既定规则。

我认为这是中共最大的优点,活人不能被尿憋死,对吧。比如说,一场解放战争改写了中华大地上的一切规则。毛泽东何其壮哉,撕毁了所有外国人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推翻了帝国主义在中国订立的一切合同并终止了一切债务,废除了国民党颁布的一切法律,烧毁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下的所有地契,剥夺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虽然对被剥夺者是一场灾难,但国家民族是一次伟大新生。

建党近百年,历经苦难和牺牲,终于强大起来并收回了香港,逼使国际社会众口一词承认台湾属于中国的中国,怎可能让一群数典忘祖的跳梁小丑,以所谓民主借口窃取自己万分珍视的主权?!我个人认为,对香港这些闹独立的人物,到他们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时候(如果他们不断子绝孙的话),都没有半点成算。在这个问题上,俺希望雷厉风行除恶务尽。

有人把民主看得高于主权,有人把法律看得高于国家安全,这都是书生之见、迂腐之见、误国之见。好在中国共产党不会上这样“小儿科”的当。我认为,在中共面前,香港这些挑战主权问题的人们一定会碰得头破血流。香港那些认为惩治他们于法无据的法律党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港独分子将会面临被缉拿、被追捕、被判刑乃至被终身监禁或杀头的风险。

关于如何在法律意义上消除惩治港独分子的障碍,我提一个思路,绕过二十三条,直接解决问题。《基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由此看出港独是严重违反宪制的行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又说“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两者联系起来看,就可以明确,全国人大是可以对《基本法》进行修改的。修改什么呢?很多人以为大陆的法律都不在香港施行,其实不是这样的,《基本法》附件三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包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等十部法律。

据此,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的特别决议》报全国人大批准,内容比照法刑法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明年春季召开的全国人大可以修改《基本法》,在附件中明确载明,此决议自颁布之日起在香港实施。这就解决了中央政府依法惩治港独分子和各种分裂分子以香港为基地相互勾结串联的法律问题,也为国家公安部门、国安部门缉拿港独分子归案提供了法律武器,由于此条款涉及面很窄,对广大香港人民而言,就目前的总体舆论而言,是很容易接受的。这个建议,希望国家考虑。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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