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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炜泽:正确把握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内涵与内容
点击:  作者:马炜泽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时间:2016-07-10 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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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推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践,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常态下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路径的重大创新。因此,弄清“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科学内涵及内容,是深入推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践的首要任务。

 

      各民族“共居”的科学内涵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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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居”的科学内涵

 

      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是指不同群体间在空间居住、学习生活、文化娱乐等方面交往交流的事实状态和互动关系,它主要强调通过这种良好的互动所产生的群体间在思想意识、内心情感、价值认同方面的和谐统一。

 

      从整合民族关系战略视角来看,“共居”主要就是指“民族互嵌”,“民族互嵌”绝非仅仅指代不同民族之间居住形态上的空间关系,更多地是指不同民族之间形成空间上各民族交错而居自由交往、相互包容的精神关系。据此我们可以将“共居”界定为: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民族共同居住并形成空间相错的同一区域内的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各民族在空间分布上相互嵌入,情感上相互包容,各民族成员之间自由交往交流交融。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建立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个概念时作了这样的描述:“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个描述就是指各民族紧密团结、亲密无间的状态,涵盖了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关系状态。

 

      如何使各民族达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其最重要的路径就是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当下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正在成为我国促进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要求的具体实现路径。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居住的隔离会产生民族之间的陌生感、距离感。居住隔离会使独居的少数民族产生相对被剥夺感,进而不断增强民族对立的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的居住格局和城市社区建设思路更多的是发挥市场的作用,党和政府并不主动干预社区民族成分的构成。一些地方自然而然地形成相互嵌入式的居住格局,民族关系交融的程度也比较高,但也有一些地方形成了单一型的民族社区。国内外有关经验表明:建立独立的民族社区,并不能达到各民族关系的交融,而民族之间相互嵌入式的居住则更能促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和交融。

 

      所以,面对新疆“7.5”事件后,有些地方群众择族而居的现状,有些地方政府在规划和住房建设出售中采取相应的办法,尽可能地使不同民族的居民混居在一起,防止居住区明显分区,这一做法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但是,对于建设什么样的社区才能促进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还缺乏理论指引。

 

      此时,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提出指导性方针,即提出建立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是新形势下促进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新思路、新视角。“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使其社会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等各方面都融合在一起,每个民族都离不开彼此。“相互嵌入”可消除社会结构分割和社会资源排斥,并通过催生社会认同而达到消除社会心理疏离的目的。

 

      因此,“共居”体现了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基本要求。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目标就是促进各民族更加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一种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共居”等同于各民族的“混居”。当前在推动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实践中,对于“共居”的内涵,有些地方的领导者存在模糊的认识,认为推动各民族“共居”就是让各民族混居一起。因此,对以上的一些模糊认识有必要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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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共居”的内容

 

      为了准确地把握“共居”的全新内容,我们从“共居”与“混居”的联系与区别方面来分析。

 

      民族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具有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民族之间的物质关系就是指社区内各民族之间的空间关系,主要是指一定区域内不同民族之间的居住形态,或者是相互分离的各自小聚居,或者是相互嵌入的散居;民族之间的精神关系主要指社区内不同民族之间对待彼此的态度、认知和情感所形成的精神层面的关系,它体现为两种关系类型,一是情感相互拒斥,存在情感隔膜;二是在情感上达到相互交融。

 

      根据以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我们来分析“共居”和“混居”的联系和区别,二者的联系在于:二者的主体都是多民族,都是指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关系,这是二者的相同之处。“共居”和“混居”的区别在于:各民族“共居”是相互嵌入式的,它不仅包括空间关系上各民族“交错而居”的物质关系,而且也包括各民族成员之间紧密的精神关系。

 

      这种精神关系的外延具体包括思想认识、情感态度、认知等。通过相互嵌入要达到共居这样一个社区场景,使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各民族在空间上亲密无间地交往、畅通无阻地交流、自然而然地交融,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而“混居”主要指空间上的交错分片居住,侧重于空间上的物质关系,虽然有时也有精神层面的交流,但这是浅层次。它所形成的社会结构是碎片化的。这种碎片化的社会结构被西方学者称为“平行社会结构”。“平行社会结构”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不利于各民族对国家认同的形成。因此,作为构建新型民族关系重要载体的“共居”实践,就是建立嵌入式的社会结构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居住场所的建设,而且也是各族群众精神家园的构筑。

 

 

      各民族“共学”的科学内涵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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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学”的科学内涵

 

      “共学”是指各民族相互学习各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过“共学”促进相互了解、相互欣赏,从而实现各方共同进步。“共学”不只是一群人在一起读书的读书会,不只是做教育训练,也不是个人学习的总和,而是各民族成员相互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加深了解,同时又共同学习生产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持续一起学习、不断扩张能力、分享组织成就的过程。“共学”当中首先要明确“共学”什么,怎样“共学”的问题。

 

      (二)“共学”的内容

 

      第一,“共学”必须坚持全方位构筑的原则。不仅学习语言而且学习经济、文化、历史、法律、民俗、科学技术等。

 

      一是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语言是各民族相互交流的基本工具,是实现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条件。应继续大力倡导和推进双语学习,通过民汉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一加一”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促进各民族成员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相互尊重。

 

      二是学习民族发展史。通过学习,了解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相互支持、相互包容、相互团结、共同发展繁荣的经历,坚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信心。三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遇到问题找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

 

      第二,坚持开放性原则。每个民族都要克服封闭保守倾向,要在开放中相互取长补短。每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和发展轨迹尽管不尽相同,但每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都产生过许多先贤哲人、深邃的思想哲理、丰富的文学艺术,拥有很多共同的优良品质,比如勤恳耐劳、谦虚认真、踏实苦干、勇于创新。这些为各族人民相互学习、互学互鉴、取长补短、交流合作、相亲相敬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源泉。

 

 

      各民族“共事”的科学内涵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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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事”的科学内涵

 

      “共事”就是各民族心连心、肩并肩、齐心协力、相互协商、相互帮忙,共同为实现共同繁荣发展而奋斗。所谓共事,就是共同把事业干好。“共事”也是各民族相互学习的一个主要途径。在推动“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实践当中,有些人把“共事”仅仅理解为:“把不同民族的人员安排在同一个空间做事”,这种理解过于偏颇。

 

      (二)“共事”的内容

 

      团结协作是“共事”的内容之一。“共事”的核心是“和”。和的本质就是团结。在 “共事”过程中,各民族成员都处于一个相对固定的部门或者单位,大家共事合作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它要求每个成员都能够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借鉴,问题相互提醒,意见相互借鉴,思想相互交流,感情相互沟通。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因此,“共事” 的各成员,要以“出于公心干事、为了团结尽力”自励,“共事”共心,同向同力。努力营造一个相互支持、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氛围,齐心协力建设一个团结、和谐、劲足的统一集体,做到“共事”共心。

 

      各民族为了共同繁荣发展,走到一起合作共事。合作共事是一种智慧,是一个人大局观念、品德修养、处事原则的综合反映。懂团结是大智慧,会团结是大本事。在“共事”中大力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自觉摒弃狭隘的民族意识、各自为政的思想,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与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主动增强协作意识、沟通意识,在相互沟通中化解分歧,在工作交流中达成共识。

 

      包容是“共事”的另一个核心内容。包容既是一种社会文明,也是一种政策环境。“共事”的每个成员来自不同的民族,每个人的文化背景是不一样的,受教育的程度有差别,技能发挥有高低。在 “共事”过程中,难免有矛盾和摩擦,这就要求每个成员要有包容之心,为人要襟怀坦白,心胸开阔,有容人、容事、容言的气度。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欣赏、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重他人的工作、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在欣赏中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对别人的优点虚心学习,容人之长;对别人的缺点正确看待,容人之短;要做到在宽容中求合作,在谦让中谋合力,从而达到团结共事的目的。

 

 

      各民族“共乐”的科学内涵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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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乐”的科学内涵

 

      “共乐”就是使各族群众能有获得感、幸福感,是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共乐”是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实现各族人民的“共乐”,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中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向。其中的“共享”就是对各民族“共乐”的最好注解。共享发展也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我们还要纠正有些人对“共乐”的理解过于狭隘的做法,现在有些人认为“共乐”就是用好文化阵地,做到文化活动常常有,让群众当主角,走到台前,自娱自乐;或者是提升文化产品创作水平,采取“送文化下乡”等形式,为各族群众送去快乐、送去吉祥,让群众共享文化成果。这些当然是“共乐”的内容,但不是全部。如果使“共乐”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就会误读“共乐”的主要内涵。为使各族人民达到“共乐”的目的,就要按照“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的要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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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共乐”的内容

 

      一是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按照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各族群众感到自己是主人,幸福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活动中,在创造活动中收获快乐。

 

      二是保证人人享有发展机遇、享受发展成果。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和民生改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让各族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把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住房、医疗、教育到物价、就业、社保等方面,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使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孤有所靠,弱有所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四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四者当中,共居是共学共事共乐的前提,共学是基础,共事是途径,共乐是目的。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关键是“共”字,就是要把“共”字做活,让各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通过“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形成唇齿相依的命运共同体。新时期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就是要把这个内容做深,让各民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因此,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是新形势下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加强各民族团结的重要路径和主要载体。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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