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郭松民:乘坐“修正集团号”高铁偶感
点击:  作者:郭松民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8-08-21 11:28:43

 

       今天应邀外出参加一次活动,乘坐的高铁叫修正集团号

这让我产生了一点超现实的感觉,一路上总是听成修正主义集团提醒您,列车前方到站是······”

真是活见鬼!

 

 “修正主义作为一个政治词汇,早就退出了中国主流话语,70后可能就已经不太熟悉了;而熟悉这个词汇的人,恐怕对其准确含义也不甚了了。

简单点说,这是国际共运中的一个专用词汇主要是指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原理进行修正的理论或政策。比如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才能夺取政权,而修正主义则认为可以通过议会道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建成共产主义,而修正主义则认为不触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可以建成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等等。

 “修正主义一词因为六十年代的中苏论战以及晚年的毛泽东主席反复强调反修防修斗私批修而为国人所熟知。

关于这场论战的详情,这里不展开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当年在毛主席亲自指导下写的九评。我仍然认为,这是二十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理论高峰,也是最重要的理论遗产之一,至今熠熠生辉。

 

但在一定意义上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社会主义阵营发生修正主义问题,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

这里一个比较刚性的因素,是社会主义阵营仍然内在于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之中,当社会主义革命凯歌行进的阶段结束之后,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得不沿着利润/成本的维度和资本主义世界展开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修正原来的社会主义原则,就成了一种必然

在二十世纪国际共运最重要的领袖当中,只有毛主席见微知著,看到了似乎仅仅发生在边际修正”——比如物质刺激承包制——所潜伏的巨大危险。只要按照这样的方向修正下去,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早晚会荡然无存,已经初步获得主人翁地位的劳动者,还会重新异化为资本家榨取利润的工具。

在毛泽东这位伟大的预言家去世仅仅15年之后,苏联就用剧变和解体,来为中苏论战做了最后的结论。

扯得有点远了,打住。

我这里想说的仅仅是:

七十年代之前,中国对反修防修的坚持,实际上意味着中国是一个坚持原则的国家,是一个原则高于一切的国家。修正主义具有毋庸置疑的负面含义,或者说,是一个坏词

修正集团强调一下,笔者无意对作为一家企业的修正集团做任何评价,这里仅仅是当作一种文化现象来讨论),故意选择这样一个坏词当旗号,则意味深长。

显然,这里有一点对历史的嘲弄、反讽,有一点大胆无耻的自白,有一点解构。而且毫无疑问,前三十年关于修正主义的大规模宣传,无疑成了修正集团免费的前置广告。

这真是一个有几分邪恶的天才创意——“修正主义原本包含的一丝不苟的政治含义被解构了,其潜在的商业价值则被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了。

当然,这也是一个象征——修正主义变成了修正集团,以此为标志,中国从一个坚持原则的国家或社会,嬗变成了一个一切以逐利为原则的社会。

这不是孤立行动,而是一个心照不宣的遍及全社会的大规模行动。比如,前三十年以工农兵为主角的各种宣传画,被做了各种夸张的改造或者加上庸俗的解说词后印在饭店的招牌、圆领衫甚至厕所小便池的上方。

 

人们似乎本能地意识到,只有把这些坚持原则的象征都变成可笑的、滑稽的,我们才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加入到逐利的狂潮中来。

今天的现实是:放弃原则,以逐利为原则搞了这么多年之后,我们发现,真正得利的其实只有少数人。由于只讲利益,不讲原则,我们反而丧失了安全感,被毒奶粉、假疫苗、地沟油、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等所包围,我们反而失去了自己的利益。

这时,我们才恍然领悟到,只有生活在一个坚持原则的社会,我们才会有安全感,每个人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好在我乘坐的高铁是修正集团号而不是修正主义集团号,否则的话,终点站一定是非常可怕的。

今天,我们应该停止对坚持原则的年代的解构与嘲笑,转而投去惭愧和尊敬的眼光,并低下头来,沉思一下我们的未来!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