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2009年4月26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6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签署的。
在2013年6月9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台办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范丽青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近4年,执行成效显著,有效保障了两岸同胞的权益和交往秩序。
范丽青说,实施效果显著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合作打击犯罪成效显著。两岸警方已经联合侦破了上万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00多名。两岸警方联手破获了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大陆警方缴获各类毒品1720多公斤。二是相互遣返通缉犯。大陆方面遣返台通缉犯288人,台湾警方向大陆遣返了4名逃犯。三是羁押通报。双方根据协议规定,相互通报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情况。四是被判刑人的移交管制。大陆方面向台方陆续移交了12名病重的服刑人员。五是司法协助。两岸的审判、检察机关,相互委托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已经超过2万件。
此次为期三天的协商取得了积极成果。双方就进一步合作侦办涉肯尼亚电信诈骗案和涉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交换了部分证据及相关资料;台湾方面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查幕后“金主”和赃款去向,及时追回赃款并返还大陆受害人;大陆方面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台湾犯罪嫌疑人家属前来大陆探视;双方适时对案件侦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深化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下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合作机制,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猖獗势头。
14日的会谈中,大陆公安机关专案组向台湾代表团通报了涉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的相关情况:2016年3月至5月,公安部组织广东省公安厅和珠海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赴马来西亚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抓获117名犯罪嫌疑人(大陆65名、台湾52名),破获“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100余宗,涉案金额巨大,缴获一大批涉案赃物。4月30日,97名犯罪嫌疑人(大陆65名、台湾32名)被押解回中国大陆,现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根据马来西亚警方移交的物证和大陆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截至目前,已初步查清这97人分属5个犯罪团伙,基本查清其中4个团伙的主要犯罪事实、作案手段、组织架构、交易资金账户及相关电子证据,32名台湾嫌犯对实施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团伙因其他20名台湾嫌犯已经被遣返台湾,调查工作遇到困难。
而此前,据台湾“中央社”7日报道,由于跨境诈骗集团近期在海外屡遭查获,这些诈骗集团陆续回台避风头。台北市警察局获报将打击诈骗列为当前重点工作,从4月28日起至5月4日止执行“扫诈专案”行动。
近日据多家台媒报道,因藏身海外诈骗集团回台暂避风头,台北市警察局严打诈骗集团,开展连续7天的“扫诈专案”,共逮捕157人;清查被害人高达626人,多为大陆民众;涉案诈骗金额高达新台币1亿多元(约合人民币2000余万)。
“涉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由于还有20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台湾,致使其所在犯罪团伙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至今无法查清全案情况。”据了解,这20名台湾嫌犯于4月15日被马来西亚驱逐出境,回到台湾后被台湾警方以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为由陆续释放,后经台湾法院裁定,对18人羁押禁见,对其余2人限制出境。
大陆方面相关负责人陈士渠说,应当坚持被害人所在地管辖和整案处理的原则,实现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目标,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此前,有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遣送回台湾后,因无法侦办竟在机场直接被释放,让嫌犯长舒一口气,称:“台湾有人权,回家很爽!”在接受台湾媒体采访“送回来台湾有比较开心吗?”返台嫌犯更是直言:“有,感谢感谢!”让人感叹真是咄咄怪事。
而被遣返中国大陆的台湾嫌犯也承认,台湾方面司法打击不力是导致电信诈骗猖獗的重要原因,“早知道会在大陆判刑,我肯定不敢再做了。”更有台湾籍嫌疑人在被大陆警方逮捕后坦言,“大陆警察太正规”。
根据上面的历史资料人们可以了解到,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海峡两岸在共同打击包括诈骗犯罪在内的各类犯罪活动中曾经有过很好的司法合作并且成效显著。
但是近年来,台湾多次出现重大杀人案,竟有凶徒认为“杀一两人不会死”,让人大跌眼镜;台湾还多次出现重大食安问题,人们却惊奇地发现,有的奸商可以死灰复燃、屡次作恶。其实,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只有一个:犯罪成本太低。
《厦门日报》曾经就此问题分析说:
【诈骗案也一样。针对诈骗犯罪,两岸2009年签订共同打击犯罪司法互助协议,制定“全面打击、擒贼擒王、一网打尽”准则,初期确有成效,但这两年诈骗案又越来越猖獗。台媒分析,最大原因是台湾对诈骗犯判刑太轻。
台湾是个有序的社会,譬如,在捷运吃东西喝水最多可罚7500元新台币,这已在捷运和乘客双方达成共识。然而同时,台湾又展现出失序的一面,譬如,理论上说,诈欺罪法定本刑最重5年,可一罪一罚,而实际上,六成以上诈骗犯仅获6个月以下徒刑,还能易科罚金。这意味着,那些曾将上百人骗得家破人亡的骗子根本不用坐牢——相比在捷运上喝水者所受重罚,相比诈骗犯骗到的巨额赃款,这是不是完全不成比例?
台媒昨日披露,一名被关两年出狱的前诈骗集团头子表示,相比贩毒、黑道闹事,电信诈骗刑责很轻,“关几年就可享受人生”,而此人十多年前做骗子时,曾得手2000万元人民币;昨天,前“立委”蔡正元爆料,警察从马来西亚“护送”回来的20名嫌犯,除在机场被当众“无罪释放”外,当晚还集体赶赴高级酒店狂欢。这两件事,真是对台湾这种“犯错重罚,犯罪轻判”怪象的绝大讽刺。
其实,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后,岛内一般会出现同样的套路:某些绿营政客打着“保护人权”的旗号,以“民主”为名操弄民粹,左挑拨两岸关系,右唱衰国民党当局,最终令犯罪分子间接获益。归根结底,这是“司法政治化”的恶果。无怪乎有人投书台媒表示:“诈骗在台湾是轻罪,无法遏止犯罪,现在更出口到大陆并扩及全世界。】
台湾地区执政权再度易手以后,独派势力更是嚣张,不放过一切可以恶化两岸关系的机会,打着“保护人权”的旗号,要大陆方面释放这些从肯尼亚遣返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受到独派的压力,国民党方面也跟着转,曾经形成蓝绿联手向大陆施压的局面。原来在某些人心目中,这些犯罪分子的“人权”是高于大陆成千上万的受害者的“人权”的,更加可笑的是台湾那个所谓“名嘴”周玉蔻甚至要台湾派F-16来营救诈骗犯,一时间成为大陆民众茶余饭后的笑柄。但是大陆方面以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作为出发点,并且依据法理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毫不让步,在此基础上又尽量维护两岸关系稳定的大局,邀请台湾派出代表团到大陆协商调查肯尼亚遣返诈骗嫌疑人案,最终取得上述初步成果,这是两岸司法合作打击诈骗的又一次成功范例,同时,这又是对独派势力破坏两岸关系阴谋的又一次有力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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