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新闻热点 > 阅读信息
叶方青:改革要向私有化和自由化开刀
点击:  作者:叶方青    来源:将军正要网  发布时间:2016-02-04 09:04:34

 

1.webp.jpg

    

        供给侧改革是当下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对于供给侧改革,要怎样去认识,怎样去把握,这是目前应该特别明确的重大原则。

 

        供给侧改革是针对我国供给-消费体系出现的严重问题提出来的,我国供给-消费体系出现的严重问题就是:产品积压,购买无力,所以,做好供给侧改革,必须要首先对我国供给-消费体系出现的严重问题做出正确解读,这个正确解读就是:现在的供给并不是物资多得了不得了,多得超出真正的需求了,而是消费侧有需求,但购买力达不到,说白了,就是想买而买不起,所以,浮浅地看,供给虽然表面上存在库存,存在过剩,但这决不是绝对过剩,而只能是相对过剩,是相对于人民无可奈何的购买能力的过剩。我国房地产现象就是最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例。

 

        供给-消费体系中供给的相对过剩是怎么来的?就是私有化改革和自由化体制酿成的,所以,用药要对症,治病要断根,供给侧改革必须要瞄准私有化改革和自由化体制刮骨疗伤,治本求生。

 

        治本的供给侧改革要完成三大任务:

 

        一是淘汰落后私有企业。凡是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工艺低端的私有企业要一律砍掉,坚决把落后私有企业赶出供给体系。

 

        我们的资源不是无限的,今天我们要用资源,明天我们的后世也要用资源,如果在我们这一代,就把资源用光了,用尽了,我们的后世今后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毒到只顾己不顾后的无耻程度,所以,节约利用资源是个天大的事情,我们的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

 

        落后私有企业为了私利,不讲大局,不讲公德,一方面滥用资源,一方面粗制乱造,用宝贵的资源向社会供给了低劣的产品,这种状况是令人深恶痛绝的,也是决不可以容忍的,落后私有企业必须要淘汰,这不能有任何的通融余地。

 

        二是公化极端私有企业。极端私有企业就是指少数人霸占巨量资源财富的私有企业,一般指大中型私有企业。对极端私有企业要一律实行公有化改制。

 

        有供给,就要有消费,一方面供给侧要保证足量,另一方面消费侧要能够承接,供给和消费是一个闭环系统,两个环节互为作用,互为依存,特别是消费侧,如果没有足够的承接能力,那么,供给侧就有瘫痪的危险,整个经济体系就可能会崩溃。

 

        如何提高消费侧的承接能力?就是要让广大人民有购买力,要让广大人民手里有钱。极端私有企业霸占了巨量的资源财富,掠夺走了本该属于广大人民的买卖钱,让广大人民想消费而却无能为力,这严重破坏了供给-消费的循环链,所以,极端私有企业必须接受改制,要完成私向公的转变,回归“资源共有,财富共分”的正常状态。

 

        三是规范无序生产方式。要强化国家计划功能,对极端自由化的生产方式实行国家管控,把盲目混乱的供给秩序坚决纠正过来。

 

        实践一再证实,在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不讲计划,让经济个体象无头苍蝇一样的乱飞,迟早是要出问题的。

 

        改革的本意是去坏向好,所以,正常的改革状态一定是社会越来越好,但我国的改革达到这个效果了吗?决没有。这说明,我们的改革不是在去坏向好,而恰恰是反了过来,是去好向坏。我国供给-消费体系的日益病重,就是破坏国家计划功能造成的,我们应该接受深刻教训了。

 

        做好供给侧改革,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向私有企业发力,现在的私有企业似乎不好认了,从名字到内瓤似乎都做了涂刷,但不好认不等于就认不出,不管私有企业怎样去股份,怎样去混合,也不管私加私的链条多么诡异,只要这个企业的受益者是少数人集团,这个企业就是私有企业,就应该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锁定对象。

 

        供给侧改革决定中国命运,三大任务决定中国出路,供给侧改革只能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维去操作,这是搞好供给侧改革的根本保证。供给侧改革是中国复兴的又一次机会,做好了,中国就大有希望,做不好,中国前途堪忧。

责任编辑:昆仑侠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