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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陈云一贯倡导的党内政治生活
点击:  作者:朱佳木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3 14: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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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开展对党的政治生活传统和经验的研究、宣传,不仅有助于弘扬党的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而且有助于从以往党内政治生活经验中汲取营养。本文通过回顾陈云同志的有关论述,将他自延安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一贯倡导的党内政治生活,大体归纳为七种状态,分别是讲理想的生活、讲政治的生活、讲原则的生活、讲民主的生活、讲纪律的生活、讲公道的生活以及讲学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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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宝和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还为此总结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这个大背景下,认真开展对党的政治生活传统和经验的研究、宣传,是非常必要的。

 

  陈云自从1930年进入党的中央委员会到1992年离职休养,身居中央领导层60余年,其间还在延安时期担任过7年中央组织部部长,改革开放后担任过9年中纪委第一书记,曾就健全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做过大量论述,形成了既体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毛泽东的党建思想,又具有自己特点的比较系统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当前深入研究、宣传这些论述,不仅有助于我们弘扬党的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也有助于从以往党内政治生活经验中汲取营养。

 

  党内政治生活亦称为党内生活,一定意义上是指党员与党的组织和上下左右的政治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的政治风气、政治氛围、政治生态。回顾陈云的有关论述不难看出,他自延安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一贯倡导的党内政治生活,大致有以下七种状态。

 

  一、讲理想的生活

 

  共产党是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为自己最高理想的无产阶级政党。信仰这个理想,把它作为奋斗终生的目标,是共产党人的政治追求和精神支柱,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最重要的基础。

 

  陈云一向重视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忠诚,早在延安时期就反复强调:

 

  “一个愿意献身共产主义事业的共产党员,不仅应该为党在各个时期的具体任务而奋斗,而且应该确定自己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奋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观。”(《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页)

 

  具体到抗日,他说:

 

  “不是每个积极参加抗日战争的人都可以成为党员的。要求加入共产党为党员,必须是承认党纲,并且愿意献身于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事业的分子。”(《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页)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他一方面指出:

 

  “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的,不是跳过而必须走过目前的阶段——新民主主义的阶段”;另一方面指出:“我们国家向前发展的最后目的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为只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才是人类最美满的社会制度。”(《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改革开放后,针对一些党员忘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丢掉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错误,他大声疾呼:

 

  “要使全党同志明白,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

  “我们国家现在进行的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

 

  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大会上他强调:

 

  “资本主义必然被共产主义所代替,这是无可改变的法则”;他还郑重地向全体中央委员说:“我们可以充满信心,高呼:社会主义万岁!共产主义万岁!”(《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333页)

 

  忠诚于共产主义不能只表现在口头上,一个党员忠诚还是不忠诚,要用实践来检验,就是说,要看他能不能为共产主义事业牺牲自己的一切。陈云指出:

 

  “忠实,讲得具体一点,就是革命利益高于一切,有为党慷慨牺牲个人一切的决心。”(《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页。)

  “每个共产党员不仅要坚信共产主义的必然实现,而且必须对于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有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和奋斗到底的决心。”(《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页)

 

  另外,他认为,要忠诚于共产主义,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他说:

 

  一个党员“必须认识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坚信共产主义社会必然实现的前途”。(《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页)只有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的修养,才能了解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才能懂得解放全人类的伟大事业,“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观,终其一生,为他的信仰的实现而奋斗到底”。(《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页)

 

  他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学员们面前还现身说法:

 

  “我先是相信吴佩孚的,后来相信国家主义,后来又相信三民主义,最后才相信共产主义,因为经过比较,认识到共产主义是最好的主义。”(《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正因为如此,他一贯重视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改革开放后仍然不断强调:

 

  “应当把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内容。”(《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页)


  二、讲政治的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政治”,是广义的政治,内容相对宽泛。而政治生活要讲的“政治”,专指政治路线、政治方向、政治利益、政治立场、政治觉悟、政治规矩、政治标准等相对具体一些的方面。比如,陈云指出:


  “共产党员不仅在日常工作中要忠实于党的决议,而且要在困难中,在生死关头时,忠实于革命和党的决议;不仅在有党监督时,而且要在没有党监督时,忠实于革命和党的决议;不仅在胜利时,而且要在失败时坚持执行党的决议。”(《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0页)


  他还说,共产党之所以成为共产党,就是因为凡加入其中,都只能以党员的资格,而不能以其他的特殊资格行事。


  “只有这样,党才能成为统一的、无产阶级的、战斗的党。要是不然,你以文化人资格入党,我以军人资格入党,他又以农民资格入党,党就成了什么样子呢?党就不成其为党,成了‘各界联合会’。”(《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讲政治,最要紧的是要树立一些政治规矩。从陈云的论述看,他讲得较多的有三条。


  一是党内“不准有两面派(阳奉阴违)。”(《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82页)


  他说,共产党员必须言行一致,“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否则,“我们党内的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党的意志统一和铁的纪律也就不能建立,共产党将不成其为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也决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为人民的领袖”。(《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1页)

 

  二是“党内不许有小组织。”(《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反对私人拉拢,搞个人系统”。(《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指出:

 

  “我们党是处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头,现在阶级没有消灭,就是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意识还要长期存在。这种社会情况、阶级意识还会反映到党内来。我们党内的情况是,在不少的高级干部中间,个人主义的成分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的,只要气候适宜,只要条件具备,小个人主义可以变为大个人主义。”

  因此,在革命胜利的国家,“比起秘密工作和在山沟里打游击的时代,更容易出野心人物。”(《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页)

  对于党内分裂的危险,“如果我们不严格地防止它,那并不是不可能的”。(《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页)

  而要防止这种危险,他认为,“可靠的、永久的,可传到我们子孙后代的,就是提高高级领导人的革命觉悟和革命嗅觉”。(《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233页)


  三是进行党内斗争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他强调:

 

  “在革命成败的紧急关头,对错误领导者进行斗争是必要的,但仍须遵循党章的规定,采取合法的手续(如遵义会议)。对危害党的阴谋分子的斗争,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特殊的措施,但仍应遵守党内斗争的原则(如长征中对付张国焘)。当然,叛党投敌者不在此限。”(《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页)

 

  20世纪80年代,他针对“两案”审理问题又指出:

 

  “‘文化大革命’从全局来说,终究是一场政治斗争。因此,除了对于若干阴谋野心家必须另行处理外,对于其他有牵连的人,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对于这场政治斗争,不能从局部角度、暂时的观点来处理,必须从全局观点、以党的最高利益、长远利益为出发点来处理。这种处理办法,既必须看到这场斗争的特定历史条件,更必须看到处理这场政治斗争应该使我们党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产党人,在党内斗争中取得教训,从而对于党内斗争采取正确的办法。”(《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

 

  党内政治生活是否讲政治,一个重要方面要看在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标准上是否讲政治。如果选人用人不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早在延安时期,陈云就主张干部选拔标准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页。)

 

  什么是德呢?他说:“用干部的标准,概括起来有二:政治,能力。两者不能缺一,以政治为主。”(《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页)

 

  由此可见,他说的“以德为主”,主要是“以政治为主”。但从他另外一些讲话中看,他说的“德”也包括工作实绩和为人品行。比如:

 

  他在延安时期说过:

 

  “才与德应该是统一的:德应该包括工作做得好……品行上某些区别是有的,如何分配工作须按情况。”(《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54页)


  的这一主张,从延安时期一直讲到改革开放,始终没有变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力主成千上万地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同时反复提醒:

 

  “‘三种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已经提拔的,必须坚决从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6页)

  他指出:“对于这些人,不要只看他们现在一时表现好。现在这些人大概表现是‘蛮好’,他要爬上来,现在只能表现好,因为老家伙还在。但是,到了气候适宜的时候,党内有什么风浪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变成为能量很大的兴风作浪的分子。”(《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1页)

  “一方面要大胆提拔,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一方面又要严格把好政治标准这一关。德才相比,我们要更注重于德,就是说,要确实提拔那些党性强,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人。”(《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7页)

  “选干部,首先要看德,有才缺德的人不能用。”(《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页)

 

  针对有人提出要选“开拓型干部”的主张,他指出:

 

  “开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强调有德,有党性。德才兼备,才干固然要有,但德还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书记处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可见,在他心目中,健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包含选人用人讲政治的。

 

  三、讲原则的生活

 

  原则对于我们党,好比家庭中那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可以随意破坏,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秩序。这个问题与纪律有关,但不完全是纪律问题。陈云历来认为,党内政治生活要做到风清气正,必须坚持原则。

 

  他在延安时期就指出:

 

  “我们应该反对干部里面怕斗争的倾向。我们不主张乱斗,而是主张在原则问题上进行必要的斗争。”(《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2页)

 

  解放战争时期,他针对辽东地区党内不团结的问题指出:

 

  “任何时候党内都有争论,对此同志们要有原则态度”,即“老实的态度,是则是,非则非”。“负责的态度,争论事小,原则事大。”(《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81页)

 

  改革开放时期,他针对党风以至整个社会风气中是非不分、不敢坚持原则、和稀泥、做老好人、坚持原则的人受孤立等现象又指出:

 

  “过去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过分强调斗争哲学,不该斗的也斗,动不动就上纲到路线是非。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怕矛盾,怕斗争,怕得罪人。对于这个问题,如果只从维护党纪提出来,我认为还不够,应该把它提到全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高度。要提倡坚持原则,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哪些事情上要讲原则呢?从陈云的论述看,他强调的事主要有以下三类。

 

  第一是面对党内的坏人。这种人有的原本就是反对共产党的,采取两面派的手法混入党内;

 

  “还有一种人,他本来是我们的同志,但是在根据地的和平环境中腐化变质了。”

 

  陈云说:“有人以为共产党内没有坏人,这是完全不对的。在革命运动中,特别在大发展时期,革命队伍里会混进坏人,少数本来革命的人会变质,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的任务是不断纯洁干部队伍,纯洁党的组织,与各种坏人作斗争。”(《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5页)

 

  改革开放后他又指出:

 

  “许多贪污犯本人就是党员,即使贪污犯不是党员,他们能够贪污,也是靠某些共产党员的保护。”(《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1页)

 

  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他说:“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274页)

 

  第二是面对党内的各种错误倾向。例如,闹独立性,破坏党纪,改革开放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对共产主义理想发生动摇等错误倾向。他指出:

 

  “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1~332页)

  “有些人看见外国的摩天大厦、高速公路等等,以为中国就不如外国,社会主义就不如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就不灵了。对于这些人,我们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经过教育不改的,要调动他们的工作。”(《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页)

  “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页)

 

  在延安时期,一些党员不愿做技术工作,成为一种倾向性问题,他指出:

 

  “牺牲的场合不仅在残酷的刑场上和战场上,而且还在极平凡的技术工作和事务工作上。在这些岗位上任劳任怨、千辛万苦、积劳成疾也是牺牲。牺牲的价值不取决于表面上代价的大小,而取决于党对它的需要。”(《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63页)

 

  他还强调:“反对错误倾向,最重要的,是在高级干部身上。只要上面的错误纠正了,下面的文章就好做了。”(《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第三是面对争名誉、争地位、争待遇的现象。解放战争时期,辽东地区一些从关内来的干部认为自己有功,是先到的,因此要“照顾照顾”。对此,陈云指出:

 

  “照顾照顾,这不是建党,而是弄垮党。”要“当面告诉他‘你的功劳并不大’”。要“按能力分配工作,工作职位要与能力相称,不称者请下来,不怕你生气,要生气就生气。你要气病了,睡上一个月,就让你睡去。你不肯干了,就不要你干”。(《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97页)

 

  对于这些干部闹情绪闹地位的问题,他主张要实行“戳穿政策”,“坦白正面地讲清是非”,让错误思想“晒太阳”,否则会“邪气当道,正气不扬。”(《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07页)

 

  他还不客气地指出:“有些党员同志,做不得大官。当了大官就昏头昏脑,闹独立,只看到个人,忘记了全党的力量。”(《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3页)

 

  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高级干部自己已经有专车,还向下属单位要新的高级轿车。他批示:

 

  “凡是别人(或单位)送的和个人调换的汽车(行政机关配备的不算),不论是谁,一律退回,坐原来配备的车。在这件事上,得罪点人,比不管而让群众在下面骂我们要好。”(《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3~544页)

 

  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他也指出,应由中央作出明确决定,“不然的话,发展下去,党的肌体、党群关系必将受到损害”。(《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3页)他说:

 

  “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是有矛盾的,但个人利益必须以党的利益为前提。所谓有原则性,就是要看他个人利益是否能服从党的利益。”(《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22页)

 

  对于做到坚持原则的方法和途径,陈云讲得最多的也是三条。


  一是“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是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怎样就怎样。”

 

  他说:“共产党员参加革命,丢了一切,准备牺牲性命干革命,还计较什么面子?把面子丢开,讲真理,怎样对于老百姓有利,怎样对于革命有利,就怎样办。”(《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6页)

 

  二是要有坚强党性,有一股正气。

 

  例如,对于选择党的纪检队伍的干部,他就说过:做这项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2页)

 

  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

 

  他针对改革开放整顿党风这件事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重视。要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1~352页)他“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页)针对中央要求北京的党、政、军机关在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的指示,他指出,做表率首先应当“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各位同志做起”。(《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3页)

 

  他这样要求别人,自己则率先垂范。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就给身在家乡的侄子们回信,告诫他们,我们“既不是功臣,你们更不是功臣子弟”。“千万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乡人面前有什么架子或者有越轨违法行动,这是决不允许的。”他写道:“我第一次与你通信,就写了这一篇,似乎不客气,但我深觉我有责任告诫你们。”(《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6页)

 

  四、讲民主的生活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的两大要义。对此,陈云终其一生反复强调,认为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他在延安时期就说:“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讲自由的党。”(《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198页)

 

  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他感到在当时那样一种政治氛围下作大会发言的时机不成熟,所以只在陕西组小会上讲了话,重点就是讲要发扬民主。他说:

 

  “这几年我们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有些人对是否能真正发扬民主表示怀疑”。“如果共产党不能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见面都是哈哈哈,我看人们就不会参加革命了,也不会愿意当这样的共产党员了。”(《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0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他作简短讲话,重点还是讲要发扬民主。他称赞那次会议开得好,好就好在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3页)

 

  他说,1957年毛主席曾“要求全党达到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由于种种干扰,很多年没有实现,九大、十大党章中也写了这一要求,但是没有实现。这一次党中央带了个好头,只要大家坚持下去,有可能在全国实现”。(《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3~544页)

 

  过了一个多月,他在新成立的中纪委第一次全会上再次高度评价三中全会对于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生活作风的历史性贡献,并通过回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说明实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在9亿人口大国中的执政党的重要意义。

 

  他指出,从十月革命胜利至1923年列宁病重这几年,俄共“党内生活是非常正常的”。“斯大林有很大功绩,但也有缺点、错误,后来党内生活不正常。”(《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242页)“文化大革命”十多年来,党内民主生活被林彪、“四人帮”破坏很大,处于“很不正常的情况”。(《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页)他强调,“我们党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负有很大的责任”,因此,一定要把党建设好,并要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的基本任务认真地担负起来”。(《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陈云倡导发扬党内民主,是始终把它同领导干部能否了解到真实情况、能否正确决策联系在一起的。“七千人大会”时的那次小组会上他说过:

 

  “这几年我们党内生活不正常。‘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在党内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大家不说话。有些‘聪明人’,见面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看到了缺点、错误也不提。如果这样下去,我们的革命事业就不能成功,肯定是要失败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

  他指出:“我们常讲实事求是。实事,就是要弄清楚实际情况;求是,就是要求根据研究所得的结果,拿出正确的政策……用什么办法来弄清情况呢?办法之一,就是多和别人交换意见。”(《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页)

  因此,“有钱难买反对自己意见的人。有了反对意见,可以引起自己思考问题……能够听到不同声音,决不是坏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1页)

 

  怎样才能让大家说真话呢?陈云提出了五个办法:

 

  一是领导人要虚心,要民主,使下级敢于说话。

 

  他在延安时期说过:“如果一个领导者架子搭得很大,面孔死板板的像阎王那么可怕,一定没有人去接近他,即使和他讲话,十句话也要忘记八句。”(《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有许多下级干部,把意见放在心里不讲出来,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很服从,开会的时候你问他:‘同意不同意呀?’他说:‘同意呵!’‘同意的举手呀!’他举手。然而,实际上问题并没有解决。”(《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在“七千人大会”时他又说:“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听反面的话。相同的意见谁也敢讲,容易听得到;不同的意见,常常由于领导人不虚心,人家不敢讲,不容易听到。”(《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又说:“党内有了民主集中制的气氛,才会有同志敢于提出不同意见……这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好现象。”(《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二是领导人要防止给有不同意见的人“戴大帽子”。

 

  陈云说:霸道作风是对付敌人的,“不能把它搬到党内来”。(《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1页)不要把任何问题都提到原则高度,“比如,有一个人说错了几句话,你就对他来一顿批评,不是说他是‘左’倾空谈主义,便是讲他有右倾机会主义的嫌疑。如果随便给人家戴上这类大而无当的帽子,一个人头上戴上三四顶,恐怕就‘差不多’了,不能工作了。”(《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三是领导人不要只喜欢听好听的话。

 

  陈云指出,对干部“抬轿子”,“只会害干部”。“光说好话的人都是拍马屁的,拍马屁决不是好事;不客气批评别人的人,才是好人,才够得上是革命同志。”(《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四是领导人不要怕争论。

 

  陈云说:“我看意见不同也是好事情,哪怕争得面红耳赤也是可以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6页)他甚至极而言之地说道:“哪个地方、部门有争论,哪里就出真理;反之,没有争论,大致要出毛病。”“苏联没有反对派,什么事共产党说了算,结果吃了亏。”(《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五是即使没有不同意见,领导人最好也在决策出台前假设一个对立面。

 

  1957年陈云就说过:“人们认识事物,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需要有一个反复的过程。这里重要的,是找‘反对派’;如果没有‘反对派’,也要假定一个‘反对派’。”(《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过了30年,他在1987年仍然说:“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自己也要假设一个对立面,让大家来批驳。”(《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1页)

 

  发扬民主也要有民主的规矩。陈云认为,民主首先需要制度化。

 

  他在1987年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强调:“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常委会多少时间开一次会,政治局多少时间开一次会,要立个规矩。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应该分开来开。这是党内民主生活。”(《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5页)

 

  其次,发扬民主必须遵守制度。

 

  他在1982年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存在不同意见,要在党内说,在你的那个党支部或者在你的机关,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严肃地提出来。”(《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他又讲:“要照党章办事,不要一个人说了算。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过集体的充分讨论”。(《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3页)

 

  再次,要民主也要集中。

 

  解放战争时期,他在辽东地区说过:“不能以为自己意见未被采纳就叫‘不尊重我’。”(《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98页)“个人意见不被采纳,不能生气,也不能不尊重集体的决定。”(《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页)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他建议书记处要采取办公会议即集体领导的方式工作,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无成。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0页)


  五、讲纪律的生活

 

  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生活要讲民主讲自由,又要讲集中讲纪律。对此陈云解释说,这个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党是一个战斗的党,我们在斗争中依靠的武器,唯一的就是纪律”。《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维护党的统一,不靠刀枪,要靠纪律……社会情况复杂,各人看法不同,党内有争论是正常状态。必须用纪律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页)

  “大家争论没有一个止境,我们怎么能有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怎么能不亡党亡国亡头呢!”(《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

  “中国共产党和八路军如果没有铁的纪律,也就不会存在,不可能发展到现在这样。”(《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页。)

  他还指出,如果我们的党没有严格的纪律,“将无法防止小资产阶级意识侵入党内”,“就不能去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页。)

 

  党的纪律有很多,但在陈云看来,最重要的是“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他指出:

 

  “这‘四个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这是我们党的铁的纪律,也是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武器。”(《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页)他还说过,所谓真正遵守纪律就是一句话:“迅速确切地执行党的决议。”(《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另外,他认为党章和其他党内规定不得违反的条款,也都是需要遵守的纪律。比如:

 

  “共产党员必须言行一致,这是党规定的。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犯党的纪律。有些人对党说一次两次假话,经过教育不加改正,反而假话越说越多,越说越大。这样的人,不管你口里讲得如何革命,不管你过去有多大功劳,应该立即开除出党,没有价钱可还。”(《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1页)

 

  陈云主张,只要是执行党的纪律,就不能有任何例外、讲任何条件。

 

  领导干部违反了纪律怎么办?他说:

 

  “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无特殊人物,无特殊组织。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必须成为严守党纪的模范。要特别防范高级领导人破坏纪律的行为”。(《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页)

 

  上级的决策错了怎么办?他说:

 

  遇到这种情况,“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页)

 

  上级比你的能力弱怎么办?他说:

 

  遇到这种情况也一定要服从,因为“假如谁都是觉得自己的本领强,自己的意见对,没有一个约束,结果就谁都服从自己,不服从别人,而党的统一就完全没有可能了。”(《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

 

  自己的意见被否定了怎么办?他说:

 

  “遵守纪律的重要,恰恰是在自己意见不被通过的时候,或者是有关自己的问题的时候。”(《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页)


  改革开放初期,有人认为党的纪律不适应新的形势,提出要在纪律上给干部“松绑”。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纪律和改革发生冲突怎么办?对此,陈云回答说:

 

  “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要建立在自觉基础之上,因此需要进行纪律教育。

 

  陈云指出:“在党内尤其是新党员中加强纪律的教育,使他们了解为什么要遵守纪律,怎样做才是遵守纪律,什么事是违犯纪律的等等一类问题”十分必要。“纪律虽然带着强制性,但必须自觉遵守。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铁的、不可动摇的、有效的东西。”(《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他在担任中组部部长时说:对于铁的纪律,“有人感觉不自由,可怕。我说可喜,因为是党和斗争胜利的条件。”(《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82页)

 

  他对延安党的文艺工作者说:“我们的纪律只束缚那些非无产阶级的妨害革命的东西,就像游泳术对于游泳的人只束缚他不要淹死一样。真正的游泳家在水里是自由的,真正的革命家,在有纪律的革命运动里,也是自由的。如果我们一定要革命,又一定要施展一些妨害革命的‘天才’,那么对不起,就得束缚一些;如果不是这样,就决不会感到是束缚。”(《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

 

  总之,在陈云看来,加强纪律性,教育需在先;即使用纪律处罚干部,也是为着教育。他在延安一份讲话提纲中就曾这样写道:

 

  “纪律是不得已的教育,当然又是必要的。”(《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


  六、讲公道的生活

 

  党的历史说明,党内政治生活正常不正常,与处理党内问题是否坚持公道正派的做法关系极大。

 

  陈云在延安时期说过:“我们共产党是讲公道的。”(《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如果我们的同志都把心摆得非常正,非常实事求是,毫无个人主义,可以抵得十万军队,一百万军队,这是无敌的力量。”(《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7页)

 

  纵观他一生的论述,这方面的话题主要集中在如何对待干部的政治审查、如何选拔使用干部,以及如何评价党的历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等三个问题上。这与他担负过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纪委第一书记的职务有关,也与他的一贯为人有关。

 

  延安时期,中组部一项重要工作是审查干部的历史。陈云出于对那个年代广大共产党员的深切理解,反复强调:

 

  “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因此,“当着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页)

 

  他把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比喻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做父母的爱护他们的子女是非常周到的,但是共产党爱护党员也并不下于父母爱护子女。”(《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那么,党组织对党员的爱护都要周到到什么程度呢?从他对干部审查工作的要求可以看到以下六点。

 

  第一,为了搞清问题,不要怕麻烦,怕花时间。他说,搞清一个干部的问题花上两个月时间“是很值得的。因为两个月绝对培养不出一个干部来”(《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页)另外,要考虑到有的同志常常怕连累自己,不敢实事求是地替别人做证明。他说:“遇到这类政治历史问题,更要慎重办理,否则有些人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使被嫌疑的同志冤沉大海,这实际上是损害党的事业。”(《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第二,不要怕干部的社会关系复杂。他说:“否则,一方愈是害怕,则一方愈会隐瞒。”应当看到,不坚定的党员固然可以被反动家庭和亲朋影响,“但坚强的党员常常可以影响家庭亲朋而使他们同情革命。所以,党在鉴别某个党员是否忠实时,主要地看党员本人,而不是决定于他的家庭亲朋关系”。(《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页)

 

  第三,要注意干部在每个关节点的表现,“又必须看他整个革命历史的趋向”。(《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页)他说:“如果他犯过的错误非常严重,甚至是很大的罪过,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看他过去有没有功,如果有功,就要把他功过比较一下,再作处理。”“若是今天有错,以前也有错,可以将来赎罪。我们共产党要尽最大努力把有错误的人挽救回来”(《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第四,如遇疑问,应坦白地向干部提出,“不要含糊(内奸嫌疑者例外)”。他说:“对于每个需要查明的资料,切忌悬案不决,必须彻底查清使干部安心”(《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页)

 

  第五,有了审查结论,“应令本人出席,不可能时应将结论通知他(内奸则例外),本人因不同意结论而提出的理由,必须给以慎重考虑与确切答复”。(《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页)关于这一条,直到改革开放后他负责中纪委工作仍然未变。1980年,他在中纪委一次座谈会上发表的书面意见指出:凡是案件必须“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页)

 

  第六,对于审查后的结论要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文化大革命”时期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其中一大冤案是薄一波等61人所谓叛徒集团案。当年这些同志之所以在国民党反省院履行自首手续,是党的上级组织决定的,也是根据1937年7月7日中央批准的中组部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简称“七七决定”)实施的,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却被定为叛徒。与此类似,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地下党员根据党组织决定在敌伪政权中任职,以掩护我党我军工作,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为了叛徒。对此,陈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

 

  “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和1941年的决定(即‘中央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反共]暂行处理办法’——笔者注)是党的决定。”后者“涉及到数量更大的党员的政治生命问题,也应该由党组织复查,对并无背叛行为的同志应该恢复党籍。”他说,对这几个决定涉及的同志,应当“做出实事求是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不解决这些同志的问题,是很不得人心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3页)

 

  陈云提倡党内讲公道,还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他一向主张,“干部应该能上能下,”(《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54页)“不能论资排辈,”(《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要注意五湖四海。”(《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他指出:“要注意用人之才,不能只考虑是否党员或党龄之长短。按才能排位置,不按党票排位置。”(《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后来的可以居上……要看他有没有本领,有没有高明的政治眼光,有没有工作经验。”(《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

  “地位不是争得来的,贡献与地位相称的——过低则必升,过高则必降。”(《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07页)

  “我们用干部,要五湖四海,平常不熟悉的干部也要用。就地取材是很重要的一条原则。”(《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在用人问题上,他尤其反对由于缺乏对干部的根本估计而随便提上来又放下去的不负责做法。他在延安时期《论干部政策》的报告中讲的第一点,就是要了解人、认识人,切忌“用一只眼看人”,或者轻易改变对人的基本看法。

 

  他指出:“干部不能提上来又打下去。”(《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老百姓盖房子打桩,一上一下。使用干部不能也像打桩子一样,今天看他好,便把他提得高高的,明天看他做得不够,便把他打下去,后天又把他提起来,再后又打下去。这种一上一下打桩式的用人是不对的。造房子打桩愈多愈好,如果对干部也这样来几次,我说顶多只要三次,这个干部就算断送完了,因为他的自信力早已失掉,再也不敢做工作了。”(《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112页)

 

  在处理上级关系的问题上,陈云同样力主讲公道。他反对“只批评下级,上级不作自我批评”的做法,指出“下级要尊重上级”,但“上级的基本态度是帮助下级,吸收下级的经验来改善领导。上级决定本身有缺点,完全由领导负责;下级执行中有缺点,领导也要负教育不够的责任”。他表示:“上下级关系不协调,一般情况下,主要是上级负责。”(《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1页)

 

  对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否实事求是,是检验一个政党是否讲公道的重要标准。从陈云一生言行看,他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力主公道的。比如,对于毛主席的评价问题,他在党中央制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期间说过很多话,归纳起来主要是六点。

 

  一是同意邓小平对毛泽东功绩的概括,即“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毛主席,我们党很可能还在黑暗中苦斗。”(《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页)

 

  二是“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毛主席的“一整套理论和政策……对中国革命的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三是“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无可比拟的功绩,是培养了一代人”。

 

  四是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写了许多重要著作,“我们党里头没有第二个人写出这样好的著作”。

 

  五是“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望,是通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老一代人拥护毛泽东同志是真心诚意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六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主要是为了防止中国变修、出现像赫鲁晓夫那样的事件,最初也不是要搞那么大”。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关系到民主集中制……不能说毛泽东没有一点责任,但我们对毛泽东的评价不会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那样”。(《陈云年谱》(下)(修行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66~267页)

 

  在陈云看来,凡是作历史评价,对正面人物固然要讲公道,对反面人物也要讲公道;对自己的党自己的人要讲公道,对外国党外国人也要讲公道。

 

  例如,林彪在“文化大革命”中虽然搞阴谋搞分裂,最后走上叛党叛国的道路,然而,当讲到东北解放战争历史时,陈云率先指出:

 

  “林彪作为四野的司令员,在当时正确的地方,我们也不必否定。”“只有这样看待辽沈决战,才是全面的,符合历史唯物论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8页)

  他还说道:写东北解放战争的历史,“要写苏联、朝鲜对我们的帮助,回避是不合乎历史的。”(《陈云年谱》(下)(修行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12页)

 

  在制定《历史决议》期间,他特别提议写国际对我们的帮助,指出:

 

  “我们党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成立的,建党初期共产国际也起了好作用。抗日战争期间,苏联还是援助了中国,最后出兵打垮关东军。”“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156项,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这样一些问题,《决议》应该如实地按照事情的本来面貌写上去。要通过对这些历史问题的论断,再一次说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公正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286页)


  七、讲学习的生活

 

  我们党一向提倡党内要形成学习的风气。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作的政治报告,专门把“学习”列为一节,号召“来一个全党的学习竞赛”,说“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3页)

 

  事后,陈云迅速响应,在中央组织部成立了学习小组,还以中组部部长身份发文章、作讲话,积极贯彻毛泽东的报告精神。他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上发表题为《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讲到党员标准时,不仅在第一条“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中强调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而且把“学习”单独作为一条,提出除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还要学习中国历史和时事政治、军事知识和技术、文化等等。他又以《学习是共产党的责任》为题,撰写了一篇报告稿,指出:“不把工作和学习联系起来,工作的意义就不完整,工作也不能得到不断改进。”他要求党内老干部、高级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188页)

 

  约40年后,在中央制定《历史决议》期间他再次提出,要把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战争和战略问题》等著作,以及马恩列斯的一些著作选编一下,拿到党的干部和青年中学习。他说:“这件事情现在要抓,以后也要抓,要一直抓下去。”(《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陈云提倡学习的一大特点,是着重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把学好哲学作为统一党内思想的重要方法。

 

  他反复讲,毛主席在延安先后三次当面同他谈话,要他学哲学,还派教员来中央组织部帮助学习。他仔细研究了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受益很大,“感到里面贯穿着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就是实事求是”(《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1。);并且进一步总结出做到实事求是的“十五字诀”,即“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

 

  1981年,他通过负责起草《历史决议》的领导同志向中央转达:“建国以后,我们一些工作发生失误,原因还是离开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党内,在干部中,在青年中,提倡学哲学,有根本的意义。”(《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1987年,他又当面向中央主要负责人提出:“学习哲学,可以使人开窍。学好哲学,终身受用。希望能够组织政治局、书记处、国务院的同志都来学习哲学,并把这个学习看成是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责任。”他强调:“要把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好,最要紧的,是要使领导干部的思想方法搞对头,这就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在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全党仍然面临着学会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这项最迫切的任务。”(《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0、362页)

 

  陈云号召别人学习,自己首先带头。他不仅在延安组织中央组织部的干部学习,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下放江西南昌郊区后,每天上午去工厂“蹲点”,下午和晚上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他利用那段时间,逐篇逐页通读了《列宁全集》,“四人帮”粉碎时,刚好从第23卷读完最后一卷第38卷。他还组织家庭读书小组,并要求秘书也组织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讲话中说:“陈云同志出身贫寒,只读过小学,但他靠在长期实践中坚持不懈的刻苦学习,具备了很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是形成共产党良好党风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战斗力的重要前提。当前全党上下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我们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陈云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论述,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以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会长,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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