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对于吸毒入刑,吉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刘忠理思考良久,多次与本编辑部同仁沟通,言辞切切,披沥赤忱。本编辑部现摘编刘忠理先生文章要义,供禁毒同仁研讨。
世界几大国家均将吸毒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种、制、贩毒入刑,吸毒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四禁”失衡,没有从法律上斩断毒品买卖市场供需利益链,导致吸毒消费市场庞大,吸毒群体逐年骤增,普通公民和执法者对法律的容忍、放纵束手无策,只有将吸毒入刑才是解决毒品泛滥、社会危害的治本之策。
2009年-2014年全国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比较
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量比较
国家投入禁毒经费比较
(二)吸毒群体增幅迅速的主要原因。
【数据】截至2014年底,仅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死亡4.9万名,因吸毒造成10万孤儿由国家抚养。全国年耗费500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