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初,新中国航空工业采取利用老厂改建的设计方案,完成了以中苏协定规定的、六个修理厂为骨干的、航空工业修理阶段的基建任务。在此期间,国家对航空工业基本建设共投资5千多亿元(旧币),基本建成13个修理工厂(即111、112、120、122、320、331、221、511、513、211、411、521、611等)、7所学校和一个基建设计处。拥有职工3万多人,金切设备2千多台,厂区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使航空工业从无到有,建立了修理工业,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并为发展成制造工业准备了条件。
1953年3月18日,中央财经委副主任李富春对国防工业建设作出指示称:第一个五年计划要求把国防工业建立起来,关键在于实际可能程度如何?一、我国建设的总方针是“边打边建”,因为目前在朝鲜的战争是有限度的,因此建设是可能的,但应有重点,不能要求出现一个全面的建设高潮;二、为适应军事需要,我们的方针是国防工业必须增加,我们的方针是以国防工业带动其他工业,两者要密切配合,否则必将影响全面的计划;三、我们正从事近代化装备和高度技术的事业,二机部要切实估计自己的力量,采取措施;四、建设新厂无疑要依靠苏联的援助,所以决定性的因素是苏联在本国的建设之外,能抽出多大力量援助我们。
3月27日,二机部批复,改建南京活塞式发动机修理厂(511厂)和扩建上海龙华运输机修理厂(521厂)的计划任务和补充说明;
511厂:年修AM-42发动机×××台,AЩ-62发动机××台,1953年二季度完成改建。
521厂:1957年达到年修Ил-12、Ли-2飞机共××架,1953年二季度完成扩建。
同年8月19日,中央决定:航空工业局划归二机部领导,代号为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
二机部以航办字100号文通知,由赵尔陆部长兼任局长、王西萍任副局长。由王西萍、段子俊、油江、范铭、陈一民、徐昌裕、陈少中、张箴、李兆翔等9人组成分党小组,王西萍为书记。
9月28日,四局分党组根据中苏“5·15协定”提出“关于航空工业基本情况和五年计划方案”正式上报二机部党组。
“一五”计划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保证完成空军的修理和配件任务,并相应地建成修理厂,使其修理任务有步骤地移交空军,同时积极地培养出航空工业建设人材,有计划地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达到主要器材在国内解决,逐步地由修理达到制造,为建立自已的飞机制造业打下基础,为空军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提出建立17个工厂,即:
两个飞机制造厂(112、320厂);
两个飞机发动机制造厂(111、331厂);
一个飞机附件制造厂(114厂);
一个发动机附件制造厂(113厂);
一个航空电器厂(115厂);
一个航空仪表制造厂(212厂);
一个航空降落伞制造厂(513厂);
三个发动机修理厂(410、120、511厂);
五个飞机修理厂(211、122、221、521、411厂),除此以外,还有学校、科研院所和仓库等。
9月29日,四局向国家计委汇报这一计划方案。计委在高岗主持下召开会议,李富春、赵尔陆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基本同意这一计划,国家计委于12月8日以(53计发亥40号)文批复同意,并指出在发展进度上应按此计划切实执行。
时间到了1956年,国家计委以(56)计发816号电,批准二机部5个航空修理厂设计任务书,并报国务院备案。
一、531厂年修喷气飞机×××架,发动机×××台,投资×××万元,厂址在吉林。
二、541厂年修轰炸机×××架,投资×××万元,厂址在陕西。
三、551厂年修教练机×××架,投资×××万元,厂址在山西或河南。
四、511厂年修活塞发动机×××台,投资×××万元,厂址在江苏南京。
五、561厂其任务与531厂相同,厂址在湖南。
1956年4月,南京航专升格为航空学院,接收苏州工专改为航专,当年12月苏州航专并入南京航院。1957年航空工业有北京航院、西工大、南京航院三所高等学院,规模由1952年的10760人增至14760人,专业由11个发展到35个,增加了导弹、火箭发动机等尖端产品专业。
1958年7月3日四局指示:541厂设计不再考虑修理Ty-2,总投资按1956年3月任务不变;但设计要考虑修理Ty-16的条件,要求1959年建成。以后建设511、551、561厂的计划未实现,其中,511厂改为发动机附件厂。
1958年4月16日,四院提出请批9个厂的新建、改、扩建设计任务书:包括111、122、120、320、331、551、511、410及116厂。5月24日,四局决定设在南京的511厂由发动机修理厂改建为航空附件制造厂,生产各种油泵及活塞发动机附件等,平时安排民品柴油机等,要求1959年改建完成。
来源:基建工程兵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