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在阐述这个问题时,提出三个条件论证了当时放弃赔款的基本背景。
一是秉持人道主义情怀,中国人民曾饱受庚子赔款等负担之苦,不愿让两国人民再因战争遗留问题陷入困境;
二是当时国际格局下,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可牵制霸权势力,同时促使日本与台湾当局断交,为中国统一大业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彰显我和平诚意,以宽容姿态推动“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为地区和平稳定奠定基础。我们周总理特别指出:“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大陆人民,我们有权要求赔偿!但中国共产党从两国人民友好出发,决定放弃!”这一表述既体现了对国家权益的坚守,更彰显了大国胸怀与战略远见。
而今天日本政府的表现,完全背离了联合声明根本的最为重要的精神内容,高市早苗的表现可以归纳为在台湾问题的核心立场、遵循的国际法律依据两大关键方面背弃了《中日联合声明》精神,具体如下:
至于关于战争的赔偿,网络上流传的数字说法很多,比如一个比较详细的数字广为流传,笼统说日本侵略中国欠下的债:黄金21000吨,粮食8亿吨,稀土2亿吨,青铜4.9亿吨,高稀土1.5亿吨,木材7亿吨,历史文物360多万件,马关条约2亿两白银,辽东半岛3000万两白银,还有殖民台湾50年,死亡3500万同胞,还有无法计算的煤炭等等各种矿物,这些都需要详细计算落实。实际数字可能比这个大很多很多。
另外,如果说这些民间流传的数字还缺乏说服力的话,那么国民政府1946年提出索赔559亿美元,则是白纸黑字。按国际份额应获108-135亿美元(20-25%)或216亿美元(40%),按战争赔偿惯例核算则需1200亿美元。但中国仅在1948-1949年获得2250-2350万美元实物赔偿,仅占应得赔偿的0.17%,象征性意义远大于实际价。按照于文的折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