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正式成立。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委托陈叔通副主任办理国印之事,齐燕铭副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
1949年8月19日下午,“政府印铸问题座谈会”在北京饭店113房间举行。与会者讨论了国印的型式、字体、质料、字文四项内容,其中提到:
后来,新中国国印的印文也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黄峥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对包括国印在内的45枚首批政府印信进行统一编号。国印的背款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 第一号”。
新中国开国大印见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乎国计民生重大决议的立法诞生,也见证了新中国外交事业的扬帆启航。时光荏苒,虽然它早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却成为了永远的国家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