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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华|与剥削有功论者辩论实况(续十)
点击:  作者:董小华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4-03-09 1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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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股市猎人”说:董小华,如果你有本事成为资本家,我第一个自愿0工资,无条件给你剥削!
★我的讥讽:
你卖身投靠做奴才,我厂也不会要!因为我厂只招聘人格正常的员工,不招聘有奴性、且思维不正常的人。
“Chenlynew”说:工人当然是重要,但其他要素也同样重要,有的甚至更重要。想象一下,企业主投入了厂房、机器、技术、管理,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操碎了心,还得应对各种风险,简直不容易。企业家留点剩余利润也是理所应当的。
要像剩余价值理论那样,把所有利润都归工人,那简直太过分了——这不是资本家剥削工人,是工人在剥削资本家。
3万名员工是民营企业家宗庆后成就事业必不可少的坚实保障,白手起家、深知基层的他也时时体恤着员工、初创阶段年轻人的困惑与难处。
拿出杭州罐头厂原址的“黄金地段”,给员工盖廉租房;多次提出控制房价,减轻年轻人负担;呼吁提高居民收入,激发内需消费潜力;每年给员工发年终奖,让员工最直观地共享发展成果……
一代人终将老去,但总有人正年轻。
当沈爱琴、冯根生、鲁冠球、宗庆后等第一代浙商先后谢幕,一段将在历史天空永久熠熠闪耀的辉煌历史渐渐翻页。
在企业家精神被不断提及的当下,民营企业发展的舞台更加广阔,时代呼唤更多企业家接过衣钵,在前辈精神的指引和激励下,书写属于自己这个时代的篇章。
★我的驳斥:
先前和你的辩论中,你已承认现实中存在血汗工厂和剥削。另外我已经告诉了你剥削是怎么回事,现在你依然花岗石脑袋不开窍,我本不想和你再废话连篇的复述之前反驳你的话,但是你现在说的这番话还是之前的老声常谈,为了读者不被你的花言巧语所蒙蔽,我再次复述一下之前反驳你的那些话意:
1、私企并不是一潭净水,里面有清流,也有浊流。清流就是那些循规蹈矩,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家,浊流就是那些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黑心资本家!现阶段存在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现象就是这种黑心资本家所造成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并没有过实。我所有辩论的主旨都是围绕着证明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所叙说的剥削现象依然存在,并以此归谬所谓的剥削消失,剩余价值不存在等谬论。
2、然而你却偏离辩论主旨,并且用以全掩偏的方式,把好企业家和黑心资本家捆绑在一起,向我讨什么说法!事实是如你说的那样吗?我只反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掠夺工人劳动剩余价值的黑心资本家。何尝反对过沈爱琴、冯根生、鲁冠球、宗庆后这样的良心企业家?你认为他们剥削工人,你宣传这种认识,难道不是在抹黑民营经济吗?
我所指的有剥削成份的企业,都是像富士康那样的黑心工厂,而你却认为沈爱琴、冯根生、鲁冠球、宗庆后这些人的企业家精神是由剥削构成的,你的良心呢?黑心工厂经常被工人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并被监察部门处理。而沈爱琴、冯根生、鲁冠球、宗庆后这种人被举报过吗?根本没有!然而你却把他们说成剥削者,你对他们是低级红呢?还是高级黑?
“多彩芒果Si”说:不负如来不负卿,比较难!中国是讲究中庸之道的,走极端不好,大家情感上都能够接受的就可以了。没有非黑即白,允许有灰度
★我的回复:
1、承认现实存在剥削就好,因为我和剥削有功论的拥趸者的辩论主旨就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是否过时?承认现实存在剥削,也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颠扑不破!
2、至于剥削是白、是黑还是灰,这本不是辩论中的问题焦点,反方只要承认剥削现象的现实存在,那我就是胜出一方。现在来看,剥削有功论者在我的逼问下,大多被迫承认现实有剥削的存在。为了不丢面子,他们大多像网民Chenlynew那样转移问题的焦点,并重新立论。他们重新立论的焦点是“剥削有功”,我本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和他们纠缠,然而他们的立论太没有道德的底线,难道私企只有剥削工人才能发展吗?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社会主义中国就是在反剥削的旗帜下建立起来的,如果提倡剥削,无疑等于提倡改旗易帜。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你董小华说:“法理上讲,华为100%都是任正非的个人财产。而任正非把股权的99%以上都让渡给了员工,自己仅拿不到1%,你过一下大脑,任正非拿的多吗?”
你完全是曲解我的意思。我即没有说任正非应该拿的多了,也没有说任正非拿的少了,我的意思是说,华为和血汗工厂都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服从同一价值观,如果你认为任正非做的对,那开血汗工厂的资本家也是对的。在血汗工厂里,按生产要素分配,你的劳动就是不值钱,你吃苦受累活该。你不要反驳我的观点,我没有表达我的观点,我只是在指出你的观点中不自洽的地方。
★我的反驳:
你以你一瓶水不满,半瓶水晃荡的水平来参与辩论,难免会陷于谬误而不能自拔!
1、市场经济下的产物不一定服从同一价值观,你只是视而不见而已。你既然不认为任正非拿得多,就说明任正非没有剥削的事实!那么在你这个定论下,你依然把华为和血汗工厂的价值观划等号,这不是大脑思维错乱吗?你不觉得很滑稽么?
2、因为你对《广义价值论》的一知半解,所以你才陷入你所谓的“那开血汗工厂的资本家也是对的。在血汗工厂里,按生产要素分配,你的劳动就是不值钱,你吃苦受累活该。”的思想误区。
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你所言的,把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都分配给资本家。资本家所贡献的生产要素体现在利润分红中,其中一个是企业主贡献成本返回,另一个是企业主贡献回报。企业主的贡献回报虽然也出在工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之中,但是必须有个度!这个度就是《广义价值论》所言的:“如果报酬与贡献一致,就是按贡献分配,其中既不存在剥削,也不存在被剥削。”
按《广义价值论》的观点:“如果一个人(及其所拥有的要素)的报酬低于其贡献,他就是被剥削了;如果其报酬高于其贡献,他就是剥削了别人。”来对比。
任正非所拿到的利润分红不到1%,所以任正非没有剥削工人。反观血汗工厂,则大量的攫取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所以才会出现血腥剥削工人现象,导致劳资纠纷频发,工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你把任正非的华为和血汗工厂等同起来,这是十分不厚道的。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第一,我并没有认为任正非拿的多,也没有认为任正非拿的少。明明他应该拿的多,但是他却拿的少,这是他自己的问题,与别人无关。也与价值观无关,不能因为资本家中有一个任正非,就证明所有资本家都是任正非。
第二,你所谓的《广义价值论》是哪里来的?自己找了一本书就是金科玉律了么?什么叫报酬低于贡献?毛泽东,周恩来贡献最大,他们就报酬最多么?蒋介石贡献也大!谁贡献小?社会主义按劳分配,谁说要按贡献分配了?没有能力,没有贡献的呢?
★我的驳斥:
1、你连《广义价值论》的来源都不清楚,可见你是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白丁。
2、你刚刚亲口把任正非的华为和血汗工厂相提并论,你的意思不就是说任正非剥削了华为员工吗?你怎么转头就不承认了?
3、你现在不承认你认为任正非拿得多,那么请问?你在先前回复我时,你所说的话你还可曾记得吗?当时你是不是这样说的?你对我说:
“如果你认为任正非拿1%不多,那么拿多少是多?2%,3%,20%,30%?”
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都清楚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刚过去一天,你就抵赖了,你一点也不诚实!
4、你用毛主席和蒋介石的贡献来说事,纯属是拉横车。毛主席和蒋介石是政治家,政治家和资本家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政治家所追求的是实现政治理想,资本家追求的是资本利益最大化,二者有可比性吗?希望你在辩论中理性一些,不要天马行空说一些不着调的话。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1、别人是白丁并不是你高人一等的理由。2、我再说一遍,你不要反驳我的观点,我没发表我的观点,我只是指出你的论证中不严谨的地方。3、同2,我没有任何观点。4、怎么政治家的贡献就是应当的呢?是不是消防员,科学家,教师,战士,他们的贡献都是应当的?就企业家(资本家)做贡献要取得利润才行?
★我的回复:
就冲你这些话,我不和你辩了,你赢了,我输在我没有重视“夏虫不可语冰”这句话上,我还以为你值得我和你一辩。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你不可能辩赢我的,因为我根本没把我的观点写在你文章的回复里。我的问题就是一般疑问句,我问你剥削哪里不好?就是让你明确的把剥削的坏处指出来,结果你就认为我的观点是剥削有功,那你能辩赢我么!我不认同你的论证和我不认同你的观点是两回事。
★我的驳斥:
你的精神胜利法令人发指,如果你还有自知之明,你就回头看一下你我的全部辩论过程,都在我发布的《与剥削有功论者辩论实况》第五、六、八、九部分之中,加上今天你我的辩论,一共九个回合。
在这九个回合中,你的立场,观点纤毫毕现,这不是你想矢口否认就能轻易抵赖得了的。在这九个回合中,你的观点一一被我归谬,所以你才为了掩饰自己,竟然说自己没观点。你没观点,那你用什么来不认同我的观点?你用什么来指出所谓我的论证不严谨的地方?没有子弹的枪能打出子弹么?可见你的谎撒得太没边,说穿了还是煮熟的鸭子嘴还硬。行了,我也不和你磨嘴皮子了,你也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话,只剩下靠自我标榜来找脸了。
“广西杰克0859”说:按照作者逻辑,当市场严重供大于求时剩余价值为负数。作者定义商品价值=商品交换价值,受供求关系决定,而商品价值=生产商品消耗的生产资料成本a+劳动力价格b+剩余价值c,商品生产完成后a、b这两个量是确定的,那么按照作者逻辑: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即亏损时即商品价值<a+b,意思是这种情况下剩余价值是负数吗?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剩余劳动累积,剩余价值为负既不是否定这个“劳动剩余”没有“价值”?
★我的反驳:
你的理解能力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工人和企业主是雇佣关系,无论市场如何变化,那是企业主和市场之间的商业关系,这与工人创造的价值无关。打个简单的比方,工人在饼店给老板烙出100张饼,如果老板把这100张饼卖赔了,老师难道还以赔钱为理由不给工人工钱吗?正常想一想!
“广西杰克0859”说:《资本论》书中把“商品交换价值”定义为商品价值表现形式,而文中直接把“商品交换价值”定义为商品价值。而资本论中商品价值公式为:商品价值=耗费的生产资料成本+劳动力价格+剩余价值,按照马克思定义,亏本不是“剩余价值”不存在,而是交换中“剩余价值”没有表现出来;按照文章中定义,逻辑上就是亏本时劳动“剩余价值”没有或者说是负数。我驳的是文章表述错了,没有否定“剩余价值”论。
★我的反驳:
你挑我文章的毛病是挑错了,我原文是这样表述的:
“出厂价在事实上肯定了工人生产商品所产生的使用价值,在商业活动中收到多少货款,那是企业主自己的事。工人和企业主之间只是雇佣劳动的关系,工人没有义务替企业主承担商品销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盈亏成本。打个比方;假设你在饭店里端盘子,当天饭店亏损了,或者有的顾客吃霸王餐,这种损失岂能是你一个端盘子的小工应该承担的吗?”
而商品交换价值是属于商品流通环节方面的事,与工人所创造的商品使用价值无关。
“广西杰克0859”说:“商品的价值是指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换价值”这是复制文章中的表述,因为截图发不了。这个原文表述意思,不是把商品价值定义为商品交换价值吗?如果不是这个意思,那是我语文老师没有教好,这个阅读理解错了。
★我的回复:
我的文章里是这样表述的:
商品的价值分“价值”和“使用价值”两部分。
商品的价值是指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换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大于求时,商品的价值会下降,供小于求时,商品的价值会上升。因此,商品的价值是相对的,它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它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商品的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
注:原文表述商品价值时,说商品价值分“价值”和“使用价值”,其实这种表述确实容易让人误解,但是我在随后的表述中解释了这个“价值”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由于这个表述是由英国17世纪的经济学家尼古拉巴尔本首先提出来的,所以一直流传下来。
其实按马克思的表述更能说明商品原始价值的实质。
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一切商品,无论它的使用价值如何千差万别,也不管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怎样不同,归根结底都是一般人类劳动的成果。
当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这些过去人类的劳动和现在的人的活劳动都物化在商品中。这种物化在劳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价值。
其实无论怎样表述,都在说明一件事,那就是,物化劳动所产生的价值和商品交换价值是两码事。
“粒子004”说:人类只能追求丰衣足食,社会和谐,任何的创造财富的理论都是没有任何意义。
★我的反驳:
丰衣足食是通过劳动创造的,在雇佣劳动中,如果存在剥削,社会和谐岂不成了空话?理论就是对劳动产生价值的总结,好的理论能够引导社会在创造价值时,兼顾社会公平。
十一
“勇者同江4c”问:国企的外包员工算不算剥削??既然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为什么要用外包员工??为什么有临时工和辅警这个角色??
★我的回复:
1、国企外包员工的保障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首先,国企作为公共利益的管理主体,对员工的权益保障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许多国企在外包过程中会要求外包服务提供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外包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国企与外包服务提供商之间通常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保障措施。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外包员工的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福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外包员工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工作保障和待遇。
2、全民所有制和用不用临时工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系,全民所有是指利润归全民,用于公共投资。不管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只要秉持按劳分配原则,就不存在剥削。
3、国企和政府机关是两个不同概念,为什么有辅警我也不清楚,你到公安机关质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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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安全生产探索”说:如果只使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这一术语,就会发现,率先采用先进生产力生产出来的商品,不仅仅是使用价值增加了,价值也增加了。而这一点又与马克思的另一论断“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不会对价值产生影响”相违背。
★我的反驳:
你的表述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表述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价值总量不变”。
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总量”,是指工人和雇主的合同里所约定的,在一定的劳动时间里获得的报酬价值量。
而你所说的价值,是指商品流通过程的交换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两个方面。从质的规定性来讲,它是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从量的规定性来讲,它是由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的。
马克思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价值总量不变”中的“劳动生产率”指的是社会(集体)劳动生产率,因为雇佣劳动的报酬价值量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从社会生产率的角度看剩余价值,当社会生产率提高时,从商品经济理论中,我们得出的结果是,工人单位时间生产的劳动报酬价值是不变的,那么8小时生产的劳动报酬价值总量也是不变的。就是说,如果你拿到的工资不变,也就是你的劳动力价值也不变。
打个比方,按社会劳动生产率计算,工人一小时生产一件上衣,一件上衣的劳动量价值是100元,就等于说,工人为生产上衣而劳动一小时的劳动价值相当于100元。
假设因为技术进步,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即一小时能生产两件上衣,那么,因为工人一小时劳动量的报酬还是100元。所以两件上衣的劳动价值只能是每件50元。
相较于社会(集体)劳动生产率,按个别企业的劳动效率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是企业劳动生产率。
如果仅仅是企业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商品的价格是不受影响的,一件上衣的劳动价值还是100元。劳动关系就其构成形态而言,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假设因技术进步,生产上衣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一小时生产工2件上衣,每件当然100元不变,其生产率越高,当然赚的就越多,这就是商品生产者为了赚钱,总是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因,如果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价值总量不变,成本反而增加,谁还会去提高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呢?所以你要注意区别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集体)劳动生产率,以免混淆。
十三
“十八子粉丝”:任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必须有剩余价值(利润),如果没有,企业就要倒闭。只要企业给了雇员合理的报酬和福利,就决没有剝削的说法。企业的剩余价值是“剝削”顾客得来的,不是剝削雇员得来的!投资企业者为国家养了人、交了税、创造了出口和GDP,但都有倒闭的风险。资本家也是劳动者,只是从事的是非常复杂的脑力劳动。亏得一无所有的资本家更为可怜。所以我们要保护民营企业,不要动不动就喷资本家剝削。剩余价值就是欲加之罪,你给人家干活人家给你一天200你也同意,或者你要200人家也同意,说明你的价值就只值200,多出的盈利是资本溢价价值。
★我的驳斥:
企业家不剥削,资本家剥削,这是板上钉钉的。剥削是血腥的,不可能因为你的一大堆理由而能洗白得了的。
1、好资本按劳分配,所以把他们尊称为企业家。反之,不良资本是不择手段逐利的。某些不良资本为了利润最大化,总是千方百计,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生产资料成本。其办法是996,克扣工人工资。还有许多民营企业不给职工买五险一金。因为就业形势严峻,工作不好找,工人只得忍气吞声。
2、工人给工厂主干活,工厂主给工人一天200元,工人同意,并不能证明工人的劳动价值就只值200。按你的理解,杨白劳借黄世仁的高利贷,这也属于双方同意,难道高利贷就合理洗白了吗?所以说剥没剥削和双方同意与否没有因果关系。问题在于,某些不良商家并没有不折不扣的对工人实行按劳分配制度,而是通过加重工人的工作量来完成对工人剩余劳动的价值盘剥。
事实能说明一切!
2020年,拼多多一名女员工加班到了凌晨一点半和同事一起下班,在回来的路上突然倒地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还是无力回天。引起了社会巨大的争议。
同年4月,上海某电子厂也发生了一起女工猝死案件。令人震惊的是,这名女工年龄仅只有24岁。根据该厂的工资条显示,该女子三月份工作时长竟达327小时。
3、而你所说的溢价属于商业交易范畴,虽然品牌溢价与企业利润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但溢价只是资本盈利的模式之一而已,溢价并不代表盈利方式的全部。
工厂主雇佣的逻辑如下:
员工们进行生产制造和管理。员工们生产制造的产品直接归工厂主所有、归入工厂主所拥有企业的资产。员工领取一定量的工资货币作为报酬。
工厂主把产品拿去市场上换成更多货币。就是说,产品在市场上兑换的货币量>员工们获得的货币量,从而构成利润。
对于整个社会整个市场来说,流通的消费的货币本来就是由企业发给劳动者的,怎么可能会多出来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整个市场里永远有一部分产品无法兑换回来的货币,这部分货币包含或多或少份额的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十四
“雨鸣”说:国有企业的剩余价值哪里去了?属于我那份哪里去了?国企难道就不收剩余价值?国企工人拿到了他们100%的劳动所得了吗?明显不可能吧。
★我的回复:
1、国企即使存在剩余价值,那也是属于全囯人民的剩余价值,任何组织何人也没有权利给自己。
2、国企工人当然拿到属于自己的份额,因为大多数国企不折不扣的执行按劳分配,还因为国企员工也是全体人民的一员。国家之所以有一个家字,说明国如同一个家庭,国企的剩余价值是“肉”烂在一个锅里,还是自己人亨受。国企利润上缴国库,就如同家庭成员把挣来的钱交给当家人统一支配全家开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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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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