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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华:所谓“司马南反民营经济”的论调是毫无根据的(一)
点击:  作者:董小华    来源:“萌萌妈妈董小华E”  发布时间:2023-03-21 0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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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司马黑们似乎打了鸡血。这些人风传“司马南反民营经济”的所谓“罪行”已经坐实,对于他们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自以为是,我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他们所言皆为无据之论。

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使用了伪证,用伪证做文章之据,那么他们的结论必然是站不住脚的。

一、驳英雄剑说

为了还原真相以本来面目,为了正本清源,下面我就@英雄剑的谬文《抹黑民营经济”的司马南,才是真正的祸国殃民者!》里面的论调进行驳斥和归谬,以便让大家知道事实的真相并不像他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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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归谬:

这位英雄剑的这段话,除了后面末二段话是真的,其它都不是事实!

真的方面是,无论是力挺司马南的人还是贬损司马南的人都在翘首以盼对此事一锤定音的最终处理结果。

但是!事实是,司马南既没有炮轰联想改制的方向,也没有以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由头攻击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更没有以反对“私有制”经济为目的来炮轰联想。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里要涉及到所需要明晰问题的实质是什么?

《水浒传》里的宋江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司马南同样也是如此,司马南只反贪腐,不反民营企业,更不反改革开放。

请问英雄剑?

既然你说司马南攻击国企改革,反对私有制。那么请问:

1、司马南为什么只是一味的揭露柳传志等人贪腐自肥的行为?

2、为什么司马南只选择性抨击不良资本对人民利益的侵害?为什么好的民营资本司马南则一味地赞不绝口?

3、如果司马南反对民营企业家,那么请问英雄剑:为什么司马南不对遵章守法,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循规蹈矩经营的好企业家任正非、董明珠、曹德旺等人进行揭露和抨击?

如果你@英雄剑 能对以上三问做出让人服气的回答,那么我保证会放弃我所持有的立场和观点,并转而站在你这一方。

但问题是,你在操作莫须有!

4、请问英雄剑:司马南做了很多视频对民营企业家任正非、董明珠、曹德旺、王传福、曾毓群等人进行褒赞,这也是攻击私营企业吗?

话说到这里,事实已经十分清晰了,那就是司马南是反贪腐而不是反民营经济。司马南反对商家超越政策底线经营,都是和国家政策措施相辅相成的,否则滴滴就不会被国家八部委联合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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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通过使用侵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运作方式,来达到自身资本增殖的目的企业,对国家和人民的伤害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做为国家和有责任心的个人都有权利揭露反对。如果把这种维护老百姓利益的做法定义为反民营企业,那么315晚会就别办了,因为315晚会就是揭露不良商家的。

5、关于柳传志的问题。事情发展到现在,关于柳传志贪腐的问题,已经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了。我不像你@英雄剑一样说话总是牵强附会望风捕影,我一贯是用陈述事实的方式来说话,用切确的证据为我所言的话的真实性做铺垫。

2008年的联想是货真价实的国有控股企业,当时的柳传志作为国家公务员被中科院派遣到联想控股来做掌门人,所以作为当时是国企的联想,在企业出卖股权给外来入股的企业时,按职责柳传志应该肩负着保障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重任!

但是柳传志是怎么做的呢?

在2008年联想控股实行企业改制,改制的目的是通过出卖部分国有股权来引进外来资本。

当时的情况是,柳传志不是民营企业家,而是100%的国企老总,是中科院计算所所长,是中管干部,是党的高级干部。

然而柳传志却以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借自己掌控中科院控股的下属企业之便,刻意寻找到国企改制的漏洞,并且公然无视《国有资产法》和2007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通过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偷天换日,巧施调包计。于是巨额国有资产倒来倒去便成了柳传志等少数几个人的个人财富,这难道不是地地道道的贪腐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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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柳传志贪腐国有资产问题,司马南出证虽然有纰漏,但是张捷的证据却是无可辩驳的,而我在张捷的证据基础之上找到了柳传志贪腐证据的命门!

那就是联想对外公示的账目上,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做了假账,而联想控股真正的长期股权投资至少应该在104亿元人民币左右。比联想控股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52.2亿多出两倍。具体论证在我的文章里:《这个解析是否成立?》- 今日头条
https://m.toutiao.com/is/S3uyxGT/ 

这个论证完全是以联想控股公示在道客巴巴网上文档的账目为依据来计算的,账目上面有柳传志和宁旻的签字和私章印鉴,绝对假不了!

而所谓联想控股对司马南做出的正面回应,在此论证面前就是欲盖弥彰的画皮!

伪装终究会被揭穿,谎言不可能欺骗长久。

因为做了假账,所以柳传志就可以顺利地在股权出让时将国有资产贱卖给了他的泰山会好友卢志强。

随之两年后,卢志强的泛海在2011年底及2012年初通过一系列操作,以年化收益不超过15%的友情价,转让给柳传志、朱立南等五个人9.6%股份,分别是柳传志3.4%、朱立南2.4%、陈绍鹏1%、唐旭东1%、宁旻1.8%;并且卢志强单独赠送给柳传志个人0.1%的股份,以感谢柳传志当年的拔刀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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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1年底净资产粗略估算,卢志强至少白送了3亿元给后者。有道是无利不起早,从中可见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的痕迹!

因为有上述情节,司马南与张捷等人揭开这个锅后,柳传志说什么也不敢出面对质。如果柳传志真的是问心无愧,按他睚眦必报的性格,为何不利用他个人强大的律师资源,把司马南告个倾家荡产?何必忍辱负重,唾面自干的沉默呢?!

请问英雄剑?你呼吁将司马南绳之以法,你以为中国法律是为你而制订的吗?你不觉得你是一个法盲吗?

司马南曾多次喊话柳传志:如果事实能证明柳传志没有贪腐国家钱财,司马南自己甘愿束手就擒。面对司马南的叫板,唾面自干的柳传志却不敢轻举妄动,这个情况非常能说明问题,迹象再明显不过了。

在柳传志自己都不敢把问题澄清之前,你英雄剑却叫嚷将司马南绳之以法,柳传志不敢干的事,你敢干,你以为你是谁呀?

基于以上事实,请问英雄剑?

司马南揭露柳传志贪腐,这是攻击国有企业改革?还是反对“私有制”经济?你说一下?

你以为你将当时的国家公务员柳传志绑在民营企业的块金字招牌上,你就能洗刷掉柳传志贪腐的问题吗?当时是国家公务员的柳传志根本没有资格代表民营企业。

6、英雄剑说:“司马南攻击联想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目的,是反对国有企业进行各种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就是反对‘私有化’。”

请问英雄剑?根据呢?你为什么不敢出证来证明柳传志没有贪腐问题呢?如果你能证明柳传志没有贪腐问题,那么你说司马南攻击民营企业家的话就成立?

可问题是,你一直证明不了这个问题,那么你的话就不成立。

英雄剑自以为经过一番偷天换日,司马南公开质疑和追问柳传志借国企引进部分私企资本改制的漏洞,利用调包计的手段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就能被他异化成打压民营经济所谓的“证据”,司马南因此就能被英雄剑诬陷成打压民营经济的罪魁祸首。

问题是,这种栽赃能成立吗?

英雄剑说:“司马南在他的很多视频中,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说:‘有些人想把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分干吃净,用心何其毒了’。这是司马南的原话!”

我不否认,确实是司马南原话。但请问英雄剑,你拍着良心说,这是不是事实?这种事实在改制过程中还少吗?

司马南指出国企改革的弊端有何不可?

按你英雄剑的意思,难道藏污纳垢才是对国家有利无害么?

司马南抨击的私企确实有几个,

但是!这里为什么强调但是呢?

因为和其它私企所不同的是,这两个私企是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不受国家政策约束无序扩张的野蛮生长资本,所以国家才会对其进行了重重的处罚。

2017年,许家印说:“我们要做世界最大的房地产企业,跻身世界500强!”不过经过短短三年的无序扩张,恒大爆出惊天大雷,其总负债居然高达3000亿美元。而国家对房企的管制政策有三条红线:

①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

②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

③金短债比小于1

这三条红线许家印的恒大全踩到了,结果造成恒大资不抵债,上千亿银行贷款成了坏账。千千万万交了首付款的准业主被恒大套牢,投资者的损失谁来买单?当然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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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处罚的另一个是滴滴打车,原因是滴滴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在美国强行上市,造成了大量国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这两个私企都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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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英雄剑的意思,国家处理违规企业不是反改革开放和私有化,司马南就此评论几句反倒就是反对改革开放和反对私有化了?

另外,英雄剑把“国企为什么不敢干了,民企什么时候不敢闯了”的原因归结于司马南针对中科院旗下联想集团改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狂轰滥炸。

按英雄剑的意思,不涉及违法乱纪,不涉及贪腐,不涉及越线违规,遵纪守法的优良企业也因为司马南点评了违规企业也都不敢干了?也不敢闯了吗?

事实真是如此吗?

根本是胡扯!请问英雄剑:在司马南抨击不接受国家政策法规约束的野蛮生长不良资本时,为什么以华为、格力、小米、福耀、宁德时代、比亚迪、吉利、三一重工、中芯国际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中国民营企业一直敢闯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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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共睹的是,这些遵规守法循规蹈矩的民营企业一直干劲十足,热火朝天。

 

与此相反:滴滴违反《反垄断法》被处罚了, 全国5000家P2P网贷企业,包括联想的翼龙贷叫停了?连续五年造假的胜通集团被处以巨额罚款了?现在只有这类企业不敢闯不敢干了,国家处罚了它们,它们才不敢越线干了,这种不敢干和司马南有毛关系呀?


说他们不敢闯,不敢干,是因为他们不敢闯红线了,因为他们不敢干造假的事情了,因为他们再也不敢觊觎属于全体人民的国有资产了!

从“还市场一片蓝天”这种意义上说,英雄剑口中不敢闯不敢干的企业败坏了民营企业声誉!从这个意义上说,司马南是好样的!

造就良好的营商环境,目的是支持遵纪守法循规蹈矩的商人,而不是支持商人违法乱纪,损害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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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对市场进行理顺和规范,则会任由不良商家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从这个层面上看,司马南揭露这些不良商家,恰恰是对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正面推动的作用!

只有把屋子打扫干净,才能迎来尊贵的客人。

结论就是,支持民营经济,不能和支持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不受国家政策约束无序扩张的野蛮生长资本划等号。

否则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反倒使营商环境被破坏,市场一片乌烟瘴气。结果就是好的商家和坏的商家无法公平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对好商家是不公平的!

最最关键的是,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的利益无法保障。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司马南反贪腐和反不受国家政策约束的野蛮生长资本与国企改革、私营经济等观念,风马牛不相及。

换句话说就是司马南没有反对民营经济,司马南的所做所为和“反民营经济”毛关系也没有,司马黑们只能进行毫无根据的颠倒黑白栽赃而已!

(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萌萌妈妈董小华E”,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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