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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札记:倪光南为什么告不赢柳传志
点击:  作者:青云札记    来源:久候吐真言 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12-27 10:17:10

 

 

倪光南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是中科院院士,这样的身份地位不可谓不高,但是他对柳传志的控告依然石沉大海,背后的原因就是法律不完善,这种不完善变相保护了柳传志这样的人,而倪光南这样的人成为了受害者,详细情况可以去看张捷教授的节目。我们今天主要来谈一谈依法治国这个事。

 

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总结起来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就是立法、普法、行法、执法。依法治国必须先制定一套法律,这就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有了法律之后还要让人民都知道和理解法律条款,这就是普法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光知道法律不行,还必须保证老百姓都去遵守,这是行法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有人不遵守法律明知故犯就要处罚,这就是执法要解决的问题。这四个方面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依法治国都不可能落到实处。

 

立法

 

我们先来说说立法的问题。立法存在一个法律要保护谁惩罚谁的问题,所以立法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立法为公惩恶扬善。制定法律的出发点一定是为了保护好人惩治恶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如果立法者有私心,法律的天平向一小部分人倾斜,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结果必然是两极分化。

 

柳传志们为什么能够把全民资产装进自己的腰包呢?为什么他们把全民资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还是合法的呢?为什么倪光南去状告这些人侵吞全民资产告不赢呢?就是因为法律惩罚不了柳传志也保护不了倪光南。为什么会这样呢?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而是立法的问题。

 

高科技最值钱的就是知识产权,其他的都是这个知识产权大树上结出来的果实,没有这棵树再好的管理技术也不能凭空造出来果子。知识产权如果保护好了,管理者想要窃取技术人员的科技成果是很难的。柳传志为什么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了呢?因为他有一个为知识产权和专利立法的老爹。

 

有没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要不要保护,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主动权掌握在柳传志他爹柳谷书身上。立法为公还是立法为私,不但会决定当时很多人的命运,长远看还会决定国家民族的命运。很不幸,柳谷书是一个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的人,他把国家赋予他的权力用在了谋取私利上。

 

很多人总说法治比人治强,但是法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制定出来的,人制定法律算不算人治呢?一个人制定法律必然存在他立法是打算保护谁惩罚谁的问题,存在一个谁受益谁受害的问题,所以好的法律一定是对犯罪零容忍,雷霆手段严厉打击,让大家小罪不敢犯,大罪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是立法为公,那么法律必然简洁易懂,为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一个好基础。如果立法为私,那么法律必然晦涩冗长设置各种陷阱和漏洞,让大部分看不懂,为夹杂私货大开方便之门。立法为公的法律,条款必然对犯罪者是残酷的,不残酷不足以震慑犯罪,不能震慑犯罪也就无法保护善良的老百姓。

 

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个职业呢?因为法律浩如烟海晦涩难懂,大部分人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搞懂。但是打官司的时候把命运交给律师,这就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律师到底懂不懂法律,如果懂法律,法律不公律师敢不敢提出立法有问题,真正去维护受害人的利益,这都是未知数。

 

如果法律在立法环节就已经在保护一小部分的私利了,公众利益受损的时候即便有了律师的辩护也不可能打赢官司。如果律师发现了立法的问题但是没有权力或者说没有勇气去提出质疑,律师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这一点上说,律师应该去做立法的工作才适合,让法律公平公正而且简洁易懂。

 

普法

 

如果我们假设立法工作在公平公正惩恶扬善简洁易懂的原则下做好了,接下来就要进行普法。法律制定的再好,如果老百姓都不知道,那么就会既不知道工作生活中要遵循什么原则,也不知道被违法犯罪行为伤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普法工作的原则就是让法律以最快的速度让所有人都理解并遵守。

 

普法工作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一是要完整准确,普法人员不能从个人立场出发增删内容变相隐瞒法律或断章取义有意曲解法律。二是要及时反馈,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道,第一时间把老百姓的意见向上级进行反馈,以方面对法律进行完善并就是修补漏洞。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这也是官僚系统最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整个社会基本上就安定了。除了少数明知故犯的社会渣滓,大部分有自觉性的人都会安分守己。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就集中在了少部分人身上,提升了效率,节约了成本。

 

为了保证官僚能够把普法工作做好,还要对官僚做不好的情况进行处罚,在秦国,如果一个人违反了某条法律犯罪了,但是这个人没有学习的记录,那么负责普法的官员是要与这个犯罪者同罪的,这就保证了法律会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道,不敢有片刻的延迟。

 

为什么普法工作会喊难呢?有些人会说老百姓懒得不学法或者笨得学不懂,这不是老百姓懒和笨的问题,而是官僚系统懒和笨的问题。因为笨,所以法律制定的不够简洁明了,因为懒,所以不能深入群众耐心推广。只有以人民为中心,法律体系才会有简洁明了易于推广的可能。

 

行法

 

普法工作让老百姓都知道和理解了法律,还要让老百姓都自觉遵守不敢违法法律,这也是要有制度保障的。最好的保障方法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常说的发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手段再高明也不可能瞒过所有人,除非所有的知情人都知情不报。

 

如果能让所有人都不敢知情不报,那么犯罪分子就会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了,因为这相当于每个人的双眼都是摄像头,会让所有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发现了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就有奖,不举报就有罪,这就是我们历史上的告奸和连坐制度。

 

社会秩序的安定不是某个人的事,而是大家的事,所以发现了犯罪就要及时举报,这即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大家的利益。为什么现在的人对告密行为存在争议呢?其实这本质上是对法律代表谁的利益存在争议。如果法律保护贪官,告密者必然是贪官喜欢人民痛恨,如果法律保护人民,告密者必然是人民喜欢贪官痛恨。

 

法律是有立场的,告密者也是有立场的,围观群众也是有立场的,所以说离开立场去谈告密就是耍流氓,当年都说天下无人不通共,国民党那边的人都向共产党这边告密,难道说这些告密者不是英雄吗?还有很多人向日本鬼子举报八路军的藏身处,难道说这些告密者不是汉奸吗?

 

除了鼓励举报犯罪,还要让姑息犯罪的人受到连带处罚,这就是连坐制度。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从小到大姑息养奸一步步纵容出来的,没有什么罪大恶极是一个好人突变而来的。所以如果对小的违法行为不举报,把一个人养成了大奸大恶之徒,姑息养奸的人就要付出代价。

 

柳传志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柳传志,难道不是他爹柳谷书的责任吗?柳谷书之所以成为那样的柳谷书,难道不是柳传志爷爷的责任吗?柳青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美国突击上市出卖中国核心数据,难道不是柳传志的责任吗?古代的连坐制度真的像那些法律人士描绘的那么不堪吗?

 

正是因为连坐制度的取消,所以才有了家族犯罪,比如柳氏家族,才有了有组织的犯罪,比如泰山会,如果有连坐制度,家族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很容易被连根拔起,以为犯罪链上的保护伞太多了,如果没有保护伞,根本不可能产生恶性犯罪和重大犯罪。连坐制度就是姑息养奸者和保护伞的噩梦。

 

执法

 

如果有些人面对严苛的法律依然毫不畏惧走上犯罪道路,就到了执法的阶段了。执法的原则就是违法必究,有罪必罚,举报有功,有功必赏。这一步做好了,就不存在冤假错案了,那些因为冤假错案对举报和连坐怀有成见的人就可以放心了。

 

举报和连坐之所以被很多人诟病,都是因为执法环节上出现了问题造成的,也就是说,这是执法的问题,而不是举报和连坐的制度设计问题。如果举报有奖,重大案件不可能没人举报,如果姑息有罪,那么知情的人必然不敢隐瞒,隐瞒有罪,举报有奖,那么人必然会选择举报。

 

如果举报和连坐制度设计好了,会有人犯罪吗?犯罪的人会逃脱处罚吗?几乎不可能。你犯罪了我可能受牵连,必然会发现犯罪的蛛丝马迹之后就举报,即有钱拿还能免责,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想收买所有知情人,不说难做到,即便做到了,犯罪收益就会变得不合算。

 

如果大家都瞪大眼睛在发现犯罪线索通过举报发财致富,身边那么多人眼睛盯着,那么必然就没有人敢犯罪了。没有人敢犯罪了,那么巨额奖励也就没人认领了。很多人担心的奖金数额过大会超出财政负担的问题根本就不会存在,奖金数额越高奖金被领走的可能越低。谁会用自己的满门抄斩去换取别人的荣华富贵呢?

 

人们不敢举报了,是因为立法上对举报的奖励不够大,对犯罪分子连坐不够严酷,而且执法上有可能保护犯罪分子打击举报人,这还是告奸和连坐做得不好才会出现的问题。所以说依法治国是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到普法到行法到执法,都必须把每一个方面的基本原则都贯彻到位,这样的法律系统才是完善的法律系统,依法治国也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这就是中国传统的法治思想,法家思想在秦朝到达最高峰之后就每况愈下了,所以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很多人对法治的很多原则抱有个人立场和个人情绪,所以选择去放弃某些原则,虽然理由冠冕堂皇,说什么太过冷酷无情所以放弃,其实本质上就是不愿触动自己的利益,个人的私利大于国家的公利,就像柳谷书那样。

 

作者:青云札记   来源:久候吐真言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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