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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論策:如此保护知识产权?
点击:  作者:明海論策    来源:爱特龙江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12-10 13:25:59

 

依法治国大势所趋,其中包括不断加码“知识产权”保护。然而问题根本在于:知识产权保护是要保护人类发展共同利益,保护大家的创新创造的激情与活力,绝不应成为不劳而获一劳永逸的手段和工具,更不能成为一些人恶意渔利的工具!

 

开了30多年店给成立5年的协会赔偿啥?

 

一家在潼关开了33年的夫妻店,卖肉夹馍和胡辣汤等等小吃,被一家成立仅五年的肉夹馍协会起诉,要求店主赔偿3万。对一个每月仅仅赚一两千块钱只有十来平方的小店,说被敲诈一点不过分。阁下不要跟我扯什么知识产权保护,这纯粹就是打着知识产权保护旗号的敲诈勒索,跟江湖骗子的手法有根本差别吗?类似的问题,洛阳有60多家小店主同样遇到,都是那种小店主。法制播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开庭公告,类似侵权起诉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吉林等全国多地共210条开庭公告,潼关肉夹馍协会均为原告,案由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等。

 

被逼上梁山的一些店主建立了微信群,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洛阳的店主大部分集中在11月开庭,“群内一些店主提供信息,有原告律师不断找到他们协商赔偿价格,一开始说5万,后来降到1万八,多个回合下来律师居然说那5000也可以。”

 

大家搜集证据时候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资金5万元,而他们大规模的起诉小微店主,普遍追偿35万元,“这已经超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范围,这是‘恶意敛财’。”

 

盗用图片伪装成自己版权借机敲诈勒索

 

前些年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版权引发争议。专家指出以不具版权图片收取版权费涉嫌敲诈勒索

 

 

2019411日,视觉中国网站发布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版权声明,注明此图若有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411日同一天,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称,从未将黑洞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并表示视觉中国的行为是不正确的。411-12日凌晨,视觉中国分别发表两次致歉声明,表示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

 

412日上午,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事件最新进展,继视觉中国、全景网络关闭网站整改后,东方IC网站也疑似关闭。

 

北京科技报曾就全景网络图片“维权式营销”式进行详细报道,来看看:

 

2018101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场关于网络传播权的民事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看起来,这只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民事诉讼案,但实际上,这已经是本案的原告今年第700多次“站”在原告席上……

 

2018年开始,自诩“中国领先图片库和图片素材网站”的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景网络),开始频繁起诉。数据显示,2018年前9个月,全景网以“图片侵权”为由,起诉国内多家企业和自媒体竟然高达684除去工作日平均每天要开庭3.5次,9月份就有76条,其中不乏杭报集团、宁波报业集团等知名媒体。

 

《南方都市报》消息,全景网络相关侵权纠纷高达3926件,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其索要赔偿金额为每张图片10000元。

 

法律人士指出,不用于商业目的的引用,不构成侵权,被侵权一方的赔偿金额,也要符合销售价值和实际损失,否则涉嫌滥用诉权。

 

微信公众号“金融街侦探”发文《9个月告了684次,全景网络被称“原告狂魔”,贵司中招了吗?》质疑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式营销”,文中指出“不少自媒体小伙伴来跟侦探君爆料,说自己因为图片侵权被全景网络告了”。

 

在网上搜索“全景网络起诉”等关键词,不少企业都曾经因为图片使用问题被全景网“起诉”过,有不少公司选择在贴吧等公共讨论平台求助,更有网友直接指出:“全景公司将大量无法追溯到原创作者的作品据为己有,拿来维权牟利多年,而且图片不标注出处,又不申明版权所属,到处‘碰瓷’。

 

恶意抢注频现

 

提起易建联,大家第一反应都是著名篮球运动员。当“易建联”用在体育用品上,必然会有很多人认为产品与运动员易建联有关。事实上,使用“易建联yi jian lian”商标的是一家名为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与易建联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易建联公司”的行为抢占了易建联本人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的机会,明显属于故意抢注行为。20091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在易建联申请下,裁定撤销了争议的“易建联yi jian lian”商标。“易建联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2010426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姓名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应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该商标应该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主审法官说,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应当强调商标注册环节的诚实信用,通过对违反诚实信用的商标注册行为的规制,制止不正当抢注。

 

事实上网络时代,恶意抢注行为实质上非常多非常泛滥。很多知名企业的企业名称、商标等等遭到恶意抢注。

 

打击不法护法

 

坦率说,有关部门包括法律条款制定、实施,包括法院司法实践来看,客观存在纵容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借机渔利现象。

 

就拿上面的案例来说,同一个诉讼主体数十次数百次在同一家法院向众多主体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就没有甄别鉴别责任?比如图片问题,有版权保护的需要在图片中标注,无标注版权保护的统统默认授权。

 

前段时间传播红色传统文化的一个公众号,使用了一张天安门广场红旗招展的图片,图片并无水印和版权标注,竟然被法院判决赔偿上万的版权费之类,客观上说就是存在恶意敲诈嫌疑。

 

某某机构恶意盗取国际图片变成自己版权图片,属于知法犯法,恶意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有关部门完全有权对其进行严厉惩处。事实上有关机构毫无作为,涉事企业只是关闭网站整顿之类,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顺便说一个实例吧,19991129日,美国国会通过一个《域名反抢注法》,此法对恶意抢注域名定义是"未经许可,注册的域名是或者包含了美国商标或活着的名人名",对于恶意抢注域名者,除了强制取消域名处,还要处以10万美元的罚金

 

很多受过海外培训的归国人员,总爱拿太平洋对岸说事儿,为什么在这些涉及面广,明显存在不法获益的领域,何不采取严厉的维护知识产权社会公共秩序上有所借鉴呢?

 

真要对蓄意恶意借口知识产权借机渔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类似于太平洋对岸那样的巨额罚款和行政惩处,包括不法行为对受害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予以加倍赔偿,那些涉嫌恶意敲诈勒索案件,还会有那么多吗?

 

依法治国惩恶扬善,对借机敲诈勒索,该不该罚他倾家荡产?

 

作者:明海論策   来源: 爱特龙江(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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