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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幼教不能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
点击:  作者:贾国强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布时间:2018-11-18 10:24:49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贾国强) 1115日晚7点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发布。这份文件对学前教育中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进行了规范。

幼教类股暴跌

其中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这些规定直接剑指最近几年幼教产业资产证券化过快现象。

这个政策冲击效应最先波及在美股上市的幼教类中概股。当晚,红黄蓝教育(RYB)开盘即暴跌30%,两度触及熔断,最终跌幅52.97%,市值蒸发过半;碧桂园旗下的博实乐(BEDU)也以大跌16.71%收盘。

1116日,港股和A股的幼教类上市公司也大跌。天立教育(1773.HK)、枫叶教育(1317.HK)跌幅10%以上;威创股份(002308.SZ)牢牢封死跌停板,三垒股份(002621.SZ)尾盘跌幅近9%

虽然这些幼教类上市公司跌的很惨,但它们不少也都表态支持政策。不少业内人士和网友也为这项政策叫好,教育不能沦为资本赚钱的机器,还是应该坚持公益性为主导。

资本盛宴

早在2017年底,红黄蓝事件之后,《中国经济周刊》针对幼教产业资本逐利性和教育公益性之间的冲突做过深入报道:

据公开数据,至2016年,民办幼儿园在校生数量占比已达55.23%。而民营幼儿园总量所占比重一直在60%70%。民办幼儿园在学前领域占据半壁江山。

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重大修改,将民办学校区分为营利性学校非营利性学校。从2016年起,民办幼儿园可按照公司模式运转,利润可分配,可在资本市场进行IPO、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幼教产业因此成为一些私募机构、风投机构和上市公司的投资和收购标的,甚至一些幼教品牌正在成为资本的盛宴

除红黄蓝在美国上市外,被称为幼儿园第一股的伟才教育于20168月在新三板挂牌。该公司采用连锁经营模式,目前累计拥有加盟幼儿园 433 家。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万元,本期毛利率为47.94%

甚至一些制造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幼儿园品牌,相继转型幼教领域。例如,威创股份作为一家做大屏幕拼接的企业,在2015年通过业务转型进军幼教产业。旗下拥有红缨教育和金色摇篮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红缨教育共有连锁幼儿园6所,品牌加盟园1400所,悠久联盟园2678所。2017年上半年,红缨教育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实现净利润2738.78万元。金色摇篮共有托管幼儿园19所,加盟幼儿园491所,2017年上半年,金色摇篮实现营业收入881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19%,实现净利润561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2%。威创股份幼教产业的毛利率高达59.66%

玻璃深加工企业秀强股份也开始把教育产业作为其主营业务。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幼教类上市公司更多是以加盟园或加盟店方式来扩展自身规模的。在加盟模式下,上市公司向加盟方收取一定加盟费,这种模式也容易大规模复制;但双方并无直接隶属关系,一旦加盟方因经营不善发生关店或跑路,上市公司并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模式容易使上市公司坐享利益,却把责任推给了社会。

幼教不该为资本和股东服务

应该说,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上述修改,初衷正是为了鼓励更多社会资金能够投入到教育中。但显然,我们对营利性学校在资本大规模介入后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

2017年底,《中国经济周刊》刊发评论文章《国民基础教育不该为资本和股东服务》,文中分析:

营利教育要向股东负责,进行利润分配,承受资本压力。事实证明,民间资本进入幼教领域,虽然家长交了比较高的费用,可这些钱最终并没有用于师资力量的改善,而是变成了股东的利润,并且,在资本介入后,运营者会更关注盈利问题。而国民基础教育的目的是整个国民素质的保障和提高,不应倾向于作为社会少数成员的股东利益和管理层利益。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民办教育本身,而在于资本的短期逐利性、上市套现冲动和业绩考核要求,与国民基础教育天生应当以人为本、善心缓行的初衷是内在冲突的。如果营利性幼儿园数量超过非营利性学校,而义务制教育阶段最为关键的考试指挥棒也交由营利性学校控制,那整个国民基础教育,就是在为资本和少数人服务。

文章刊发后,引起了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回应了公众的关切。

今年8月以来,教育监管政策频频出台,特别是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这份文件对教育企业的并购行为进行了限制。

《中国经济周刊》也对教育类上市公司存在的进行了深入分析,上述《送审稿》限制了民办教育集团的业绩增长速度,收购会受到较大影响,而新建及扩建学校需要23年实现盈亏平衡,这会造成负面影响,未来教育行业利润增速下滑,初步预计条例落实后业绩增速将下滑40%以上。

《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7期特别报道《幼教产业:资本逐利性VS教育公益性

《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39期《教育类上市公司的“危”与“机”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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