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尹帅军:从偷税涉案8亿不用坐牢 再到谋反也有免死金牌
点击:  作者:尹帅军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13 08:39:10

 

1.webp.jpg

 

【作者按】近日舆论界最火的事情莫过于崔永元举报演艺界大规模偷税漏税,范BB因此被查,补缴税款和罚款8亿多。数额如此之大,创新中国建国以来个人偷逃税之最,但是范BB却并未因此入刑事处罚。许多人觉得此事实在荒唐,我却说大可不必。比这个更荒唐的事情在当前的法律界多的是。


 

很多人觉得范BB事情很荒唐,为什么这么8亿多的涉案金额却不坐牢?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哪里去了?

 

一个老百姓拿走了银行取款机多付的17.5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一个空姐从韩国带回来一些化妆品在淘宝上卖,一审以逃税罪判刑11年!

 

为了回应质疑,法律界许多人士搬出来2009年修改《刑法修正案(七)》的法律条文,为此辩护。该修正案规定,初次被税务机关认定偷税,只需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金,而不必坐牢。

 

也就是说只要是初次被认定偷税,就没有坐牢危险。不管你在此之前偷税了多少年、多少次、数额有多大,只要是税务机关没有发现,或者税务机关不作为,你就没有坐牢的危险。

 

这样的解释明显无法应对舆论汹汹。公众觉得这样的法律实在是太荒唐了,太不公平了!富人和穷人犯罪的代价完全不同。

 

许多人觉得此事实在荒唐,我却说大可不必。比这个更荒唐、更严重的事情在当前的法律界多的是。

 

比如嫖宿幼女罪。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但是法律界人士后来却出台了一个嫖宿幼女罪,围强奸犯减轻罪行。1997年刑法修订,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有了一个新罪名嫖宿幼女罪。此后各种侵犯幼女的事情频繁发生,导致舆论哗然。后来该罪名实在引得公众愤怒,然后被取消。

 

1.webp (1).jpg

 

比如高利贷的刑法,此前高利贷在我国明显是违法状态。但是2015年最高法的一项规定却使得高利贷本身不再是违法。此后,大范围的P2P和校园贷乱象出现。一些学生因此自杀,因此被羞辱。

 

1.jpg

 

不过说实话,上面这些事情其实都不算什么,比这个更荒唐的事情还有的是。

 

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罪大恶极的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2.jpg

 

也就是说,如果你犯下上述罪行,不管多么严重,都有免死金牌。

 

如此罪大恶极的罪行都可以被免死!!许多人不禁疑问,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法律界的人士到底怎么了!??

 

有网友疑问,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都被免死,这是不是在鼓励颠覆政权,鼓励叛军造反、军阀割据?如此罪状都可以得到免死金牌,为什么?

 

而针对走私核材料的问题。我们来看看这项法律出台的2015年,这一年天津大爆炸事件发生,瑞海仓库的化学危险品大爆炸,158人死亡,15人失踪。核材料的危害要远比危化品严重千倍万倍,走私核材料却能得到免死金牌?为什么?到底谁想走私核材料?

 

1.webp (2).jpg

 

组织卖淫,尤其是强迫妇女卖淫,这是比强奸妇女还要严重的罪行。强迫妇女卖淫可以强迫几百次、上千次,相当于强奸几百次、上千次。可是强奸妇女还保留着死刑,为什么强迫妇女卖淫却取消死刑?

 

集资诈骗罪,正在当前中国的几乎所有村镇和城市发生,类似的事情毁灭了多少家庭,导致多少人家破人亡,数额如此巨大,为什么要判这么轻?

 

难怪有的网友质问,这样的法律和规定对谁有好处?对人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还是对正在干着上述9项罪状的人有好处?

 

有网友总结了一句话,我觉得说的非常好。自古以来,邢不上大夫!无论是哪个时代,一些背离人民利益的特权阶级都要努力为自己挣一块免死金牌!

 

正应了那句古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补充一句:

 

这样的法律修订能被全国政协提案提交,人大的法制部门审定提交给全国人大表决,并且全国人大的人大代表还都能举手表决通过。这真的说明我们的政协和人大的体制和组成人员已经出现了系统性的问题。

 

人大代表们真的是只会举手了,没有一点质疑的能力,说不准哪一天也会举手颠@覆@人民共和国,就像1991年前苏联的人民代表大会,最高苏维埃表决通过解体苏联一样。


(作者系80后青年作家;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法制日报评《一声长叹一声雷》:

有人捅破这层纸,就该深查下去!

作者:叶泉;来源:法制日报

 

1.webp (3).jpg

 

连日来,媒体死盯着崔永元,前几天的《一声长叹一声雷》刷屏了,其中爆出的猛料让人心惊,崔永元说上海经侦警察参与欺诈,并亲见两名经侦大队的警察喝两万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条的烟。

 

没想到这把娱乐圈的火烧到了上海警方身上。10月10日上海警方通报称,崔永元

 

“发贴举报上海公安民警涉嫌违法违纪,上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且上海公安多次联系崔永元核实却联系不上,希望崔能主动配合调查。”

 

1.webp (4).jpg

 

这份通报乍看上去好象没什么问题,但崔永元却急了,怒怼上海公安。

 

“听说你们多次联系我未果,是写信联系的?你们把我的原助手、与我合作的公司、与我合作公司合作过的公司都查个底掉,居然还联系不上我?”

 

然而,崔永元发脾气、说怪话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在回应中爆了更大的猛料,点名举报涉事警察。

 

相信这个回应会让上海警方很尴尬,但是比尴尬更要紧的是,如何对待崔永元的实名公开举报。

 

从今年6月崔永元爆出娱乐圈“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以来,有关崔永元、范冰冰、冯小刚,以及一些影视公司的恩恩怨怨就不停地见诸媒体,让这个案子充满了基督山复仇式的传奇。本以为税务部门给出了调查结果和结论,会让事情平息下来,没想到不久前税务部门的结论却只是一场风暴的开始。

 

因为税务部门的调查并没有就事论事,只说范冰冰的问题,而是把矛头指向了整个娱乐圈,更指向了税务部门自身,这下麻烦大了。不但明星们要倒霉,还会有一批体制内的人要丢官。

 

但这好象又不完全是崔永元的目的,他杀了一个出其不意,举报起了公安,这种不按套路出牌让人摸不着头脑,给人一种看戏的快感。

 

不管崔永元怎么做,他都始终把自己放在了一个举报人的位置上。在税务部门对范冰冰的调查通报中,我们看到连崔永元的名字都没有出现,只出现了“举报人”的称号。同样的,崔永元对上海公安发难,他的身份也还是举报人。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法律规定公民有举报的权利,同时,不得捏造诬告,以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则是举报人的义务。其次,对公民的举报,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同时还要保护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惩。

 

据此,上海公安机关该如何做就很清楚了。崔永元两次实名公开举报,且一次比一次指向明确,直至点出了当事人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吃瓜群众与其说是在看笑话,不如说是在等着公安机关调查结论。虽然崔永元对上海公安的回应言辞犀利,很不客气,令人尴尬,但上海公安机关没必要跟他打嘴仗,就像税务部门对范冰冰的调查一样,尽快拿出不遮丑、不护短,全面公正的调查结论来说话,这才是令人信服的态度。

 

另一方面,保护好崔永元。崔永元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娱乐圈,已经够遭恨了,税务总局又提出要严惩税务机关内部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无疑是在为崔永元拉仇恨。而举报公安民警同样是一步险棋,麻烦更大。还有一种危险可能还来自于一些“脑残粉”,这些家伙脑子不好使,但能量也不小,他们会做出什么无法无天的事很难说。

 

崔永元实名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其目的是何,但勇气可嘉,广大群众都把他看成了正义的化身,也体现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保护崔永元,也是保护了人们对公平公正的期待和对法律、对国家的信任。

 

最后要说的是,崔永元看似四处点火的行为,却在有意无意之间触动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一直想解决而没能解决。比如娱乐圈高片酬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误导了很多青少年,人们对此深恶痛绝。

 

但娱乐圈始终如铁板一块,动也不动,纵然政府有限天价片酬令,也有个别人上央视表了决心,但终究无法撼动这一痼疾。崔永元这把火点得正当其时,而且他为很多局外人揭开了娱乐圈天价片酬的内幕。

 

如果演员天价片酬、偷税漏税只是个人行为是不可能走到今天的,其背后的利益链之深之长,难以想象,很多部门很多人都可能会卷入其中。现在,既然有人敢于捅破这层纸,那么我们就有了深查下去的理由。解决这个问题是对中国法治的一次检验,同时也是一次提升。

 

(来源:昆仑策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