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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承晋:美国的互联网意识形态简析
点击:  作者:牟承晋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9 0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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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众网络“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没有互联网”的学术争论从未停止。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美国的因特网是不是“互联网”。而因特网也好,互联网也罢,都指的是美国的Internet(下同)

持“互联网”之说,总是回避或掩饰互联网的“美国”政治背景,模糊或否认“因特网”与“互联网”的内在和外延联系;持“因特网”之说,一再揭示与剖析互联网受“美国”主使真相,强调与批驳“因特网不是互联网”。

“中国没有互联网”的争论,本质上并不是偏重于技术的讨论,而是事关我国网信领域国运的意识形态交锋。是对我国网络信息空间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路线、方针、政策的研判与梳理,是对我国网络信息领域法权和治权的权衡与辨析。

 

1)冷战催生“互联网”

上世纪6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美苏冷战正酣。

从阿帕网到因特网,美国完成了从军网到民网(以军事目的为核心、军网主导、军民融合)的网信空间战略大转变,完成了从单纯军事领域扩展到军事、经济、社会、科学、文化陆海空天全覆盖的网信空间战略大转移,完成了美国扩张全球、从地面(包括陆地、海洋和中低空)链接太空的网信空间战略大挪移。

1962年,苏联启动OGAS网络工程(全国自动化系统)计划;美苏网络信息空间的博弈随之展开;1972年,在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中一些自由派人士的反对下,OGAS计划下马。

1968年,美军组建阿帕网,第一期工程翌年即投入使用,同时,启动遵循阿帕网协定的因特网研究;1972年,美国高校的研究实验规模扩大;1983年,美国国防部将阿帕网分为军网和民网,逐步完成了从军网向民网(军民融合)的战略调整。1985年,按照与美国国防部和商务部的要求,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了“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旨在协调军民互联网之间的技术规范、推动因特网(民网)的国际互联(接入)发展。

因特网最初的设计,是为了能提供一种新型的通讯网络,以保障一些地点(目标区域)被(苏联)核武器摧毁也能正常工作。IPv4向IPv6的过渡演进揭示,阿帕网是因特网的发源与核心,因特网是阿帕网的安全屏障和信息触角,各国“全功能”接入因特网构成的“互联网”是阿帕网、因特网的战略纵深。 

历史证明,阿帕网(ARPAnet)↔因特网Internet)↔互联网(Internet),是美苏冷战所催生、演进和发展,是美国对抗苏联、分裂苏联的重要工具、渠道和手段。

“冷战”,原是指美国代表的资本主义阵营和苏联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之间,除了直接战争外,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处于全面对抗状态。其中,意识形态的对立(或对抗)是冷战的根本,是推动及影响冷战战略与策略最根本的出发点、路线图和方向标。

苏联网信战略和策略的失误、误判和误导,导致接替解体的苏联重塑大国地位的俄罗斯,在网信空间主导权、管辖权、治理权的错位和缺位,在俄乌网络战争中的被动和失控,不言而喻。

 

2)“主权让渡”是政治陷阱

1990年11月,美国乔治•布什(老布什)总统正式提出“建立世界新秩序”的主张,强调美国的领导地位,强调在世界范围推行美西方的价值观和思想体系,强调美军的战略重点是防止和对付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事件。

1990年11月28日,在因特网中代表中国国家顶级域名的“.CN”,得到美国正式授权。但是,代表台湾的顶级域名“.TW”,1989年7曰31日就先我获得授权。在因特网构成的网络信息空间,“.CN”和“.TW”是对等、平行的“国家级经济体”的顶级域名,这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签订之后,美国最早制造的“两个中国”意识形态事件,当时乃至今天,并没有引起我国网信业界和党政军及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

1991年12月,苏联解体。美国(垄断资本主义)在网络信息领域的意识形态与科技竞争“对手”(或战略目标),逐步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转移和锁定。

1992年1月,与IETF同样性质和目的,同样按照与美国国防部、商务部的“契约”操作的“国际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简称ISOC),注册成立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宣称“领导处理Internet未来的发展问题”,致力于社会、经济、政治、道德、立法等能够影响互联网发展方向的工作,实际上是美国因特网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培训)大本营。

1998年10月,美国“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AN)注册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公开标榜“同一个世界、同一张互联网”(One World,One Internet)的“普世”价值观。

美国利益优于世界,美国利益高于一切,美国利益是美国网络空间战略和策略的核心及根本。这就是无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自美国向世界推广因特网↔互联网以来,历任总统一以贯之、日臻完善的美国网络空间战略。

我国内有研究人员认为,互联网“就是建立在各参加国都让渡部分网络空间主权的基础上。换言之,各国接入互联网,就是让渡了部分网络空间主权,否则各国如何可以相互访问?”这种“网络空间主权让渡”思想,是推动“规模部署IPv6”为我国“网络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支撑”决策的重要主导思想。

经小布什和奥巴马时代的白宫网络政策协调官推荐,美国国防大学2017年12月的《棱镜》期刊,发表中国退休女将军的文章《三视角下网络主权的对立统一》,主编称“代表了《棱镜》杂志的最高成就”,美国联合参谋部副主席特意写了前言。

作者在该文中质疑“网络主权”,主张“国家主权通过一定的让渡,融入国际体系”,“虽然传统主权天然排他,但在全球化时代的网络主权需要考虑合理让渡”;断言“中国在开放与安全之间正在做出必要的让渡”;要求“不能以传统主权的排他性动摇全球一网的基础平台”;呼吁“网络空间应该避免重复各国在传统空间所走的弯路,不应以网络安全为借口复制传统空间中格格不入的敌我势力划分”。

显然,作者的“网络空间主权合理让渡”之说,强调的不是技术,而是意识形态范畴的国家主权让渡;只是说教我国须向美国让渡,绝不要求美国向他国和世界让渡!

从克林顿的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到小布什的网络反恐,到奥巴马的创建网军,到特朗普的网络威慑,再到拜登政府2021年3月发布的《临时国家安全战略指南》,美国形成了以意识形态、地缘政治、技术和外交等要素为支柱,以对华战略竞争(或对抗)为主要目标的完整的国际网络空间战略。

3)技术不是中立的

1985年,美国技术史学会主席梅尔文•克兰兹伯格(Melvin Kranzberg)提出著名的“六个技术定律”,被称为“克兰茨伯格定律”。定律的指向,超出了“纯技术”的范畴,对我们深刻认识网络信息空间(领域)的意识形态特性很有帮助:
† 第一定律:技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但也不是中立的。

† 第二定律:每一项技术创新往往都需要附加的技术进步,才能使其完全有效。

† 第三定律:当今复杂的(技术)机制,通常涉及多个流程和组成部分。

† 第四定律:技术上“领先”(Sweet)的解决方案,并不总是能够战胜政治的力量和社会的效应。

† 第五定律:今天的大多数研究者(和学生),完全忽视了历史对现在及未来的重要性。

† 第六定律:技术的功能是为人类所使用,但有时却被滥用和误用。

2009年3月,伦敦经济和政治科学研究院(LSE)发表《中国和域名系统》文章,明确提出:“就信息通信技术(ICT)而言,DNS是一种‘固有政治’的技术。”“‘固有政治’的特点也正是基于DNS技术本身的高度集中化。”

2021年9月,亚太地区网络信息中心(APNIC)的首席科学家杰夫•休斯顿(Geoff Huston)在欧洲电子通信监管机构(BEREC)研讨会上指出,每一个连接到互联网的网民都必须首先访问DNS,而没有选择性;事实上,这种属性从本质上定义了什么是互联网,即DNS就是互联网(The DNS is the Internet)

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全球性卷入的前所未有的网络战争,正在深刻揭示并更加充分地证明,“互联网”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是资本控制网络、网络扩张资本的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舆论)工具,是推动和支撑美西方发动主要针对中国和俄罗斯等“混合战”的基础平台。

美国的网络信息空间战略从来没有掩饰美国的意识形态。美国对抗我国(制裁、封锁、围困、打压、战争),从根本上说是意识形态的对抗,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两类制度、两个立场、两种世界观的对抗。

正因为此,我国制定和调整网络信息战略,是否真正树立起、守得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至关重要。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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