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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华: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点击:  作者:石晓华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20-05-18 0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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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质财富迅速增长的今天,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公平地实现经济发展成果的分配已经成为当下最紧迫的任务之一。回顾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思想,对分配正义进行马克思主义的追问,探求解决人类社会分配难题的思考路径、行动方案,是构建中国特色分配正义理论,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分配正义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马克思没有专门、系统地论述过分配正义,但他对分配正义的关注,与唯物史观的阐发、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紧密结合在一起,贯穿其著作始终。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辩证的分析方法、高度的现实关切而与众不同。它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分配不正义的拮抗、抨击和批判,又在应对各种挑战中不断发展,并逐步成熟。

  

分配从属于生产,生产是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抽象、单一地谈分配而忽视生产不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详细地考察了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关系。社会物质资料的再生产是由多个环节构成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之间是密切联系、互相制约的,而分配则是社会再生产这一整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马克思认为,在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是根本错误的。要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就得从研究经济运行的整个过程特别是生产方式开始;那些“只问分配不问生产”,企图通过变革分配方式来实现社会分配正义的做法,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是理论重心。在厘清分配和生产的关系之后,需要继续追问:资本主义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关系和这种生产分配的机制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联?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由此可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分配的前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社会的分配制度和产品的分配方式。言外之意,资本逻辑是资本主义分配非正义的直接诱因;其现实根源则归咎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唯有实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真正实现分配正义。

  

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是基本原则。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地建构出共产主义分配正义的两项基本原则——按劳分配(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与按需分配。他批判了拉萨尔派的相关论点,并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残留着诸多旧社会的痕迹,劳动也还是谋生的手段,因而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然而,在马克思看来,按劳分配仍是“资产阶级法权”,是由表面的平等掩盖了由偶然天赋和负担不同导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和物质财富极度丰富,以及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劳动之后,才能真正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终极归宿。分配正义旨在合理分配人的利益,其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系统地分析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劳动时间、生产力之间的关系,重申生产力的提升是妥善解决各种分配问题的根本前提,倡导缩短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让每个人都有充分的自由时间来全面发展自己,实现社会劳动的普遍化、均衡化。

  

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基本特征

  

不管是批判资本主义分配的非正义性,还是设想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正义,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都表现出一些重要的基本特征。

  

批判性和建构性的统一。马克思用“批判的正义”,从私有制和资本逻辑两个维度,对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乃至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谴责。他常常用“盗窃”“抢劫”“掠夺”“榨取”等术语,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非正义性。例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财富“盗取”了工人的劳动时间;在《资本论》中,他把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视为从工人那里“掠夺”来的赃物;在《哲学的贫困》《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他批判了蒲鲁东永恒正义观、拉萨尔式“分配正义”等小资产阶级正义观。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马克思还“建构”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建构性,成功地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和他设想的未来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坚固的桥梁。不难发现,他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思想是对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社会分工固定化的批判,他关于按需分配的思想是对物的统治下、人为物所奴役的生存困境的批判,他关于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的思想是对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私有制的批判。

  

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强调哲学与现实结合,认为正义应当为实践服务;它根植于现实生活的深厚土壤,呼吁改变社会底层民众的贫苦生活状况,从而呈现出现实性的特征。然而,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不仅呈现出现实性特征,还带有理想性的特征。这一理想性特征表现在: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旨在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每一个人都实现了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这个社会中,才能真正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

  

历史分析和道德评价的统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评价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他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在财富增值方面的重要贡献,认为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创造的财富,比人类几千年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总和还要多。另一方面,他又从道德的视角谴责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怒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与传统的道德学家单纯从抽象的正义层面对资本主义所展开的道德批判不同,他对资本主义制度所进行的非道德批判中展现出严谨的历史逻辑,实现了历史分析与道德评价的统一。

  

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主义不仅是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更是历史进程中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为我们思考和解决当下中国的分配问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遵循。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形式,需要引入分配正义。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两者间的矛盾,成为当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价值指向,就是要创造和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的需求”。这里的需求是具体、多层次和多方面的。要在巩固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推进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多种所有制并存结构的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资源,提供物质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提高教育、医疗、就业、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引导人们产生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深入挖掘并充分彰显个人潜能,在实现人类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社会稳健、长效、持续发展。

  

促进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结合,进一步凸显劳动的重要作用。由于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和有效的约束手段,实践中按劳分配制度易被弱化,劳动力要素易被边缘化,造成初次分配中技术、管理、土地、资本等要素比重过大,甚至居于支配地位,从而加剧贫富差距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健全并优化工资增长机制,适当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另外,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打破行业垄断,制定完善严谨且具备良好可行性的激励机制,尽可能地保证收益和付出成正比。

  

坚持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倡导“共享发展”理念。如何将经济发展的惠利普及于每一个民众,如何增强广大民众对社会、对国家的归属感,是当前深化改革的主要方向。马克思曾指明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共享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 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共享发展”理念既是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解决当下收入差距悬殊现实困境的关键举措。在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时,要遵循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逻辑路径,深化政治、经济、分配体制改革,完善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政策,推动精准扶贫,促进城乡、区域之间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真正享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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