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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海平:《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点击:  作者:邱海平    来源: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发布时间:2017-11-23 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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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中国的继承与发展和最新理论成果。一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就必须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另一方面,要构建科学严谨的系统化的经济学说,就必须深入研究和正确理解《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更好地体现出对于《资本论》的理论、方法与逻辑的继承和发展。

 

  《资本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而且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之一。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因此,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问题,必须深入研究和正确理解《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那种认为《资本论》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从而不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是肤浅和错误的。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多以《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以及《资本论》等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论设想为主要依据, 同时受到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深刻影响,而对《资本论》的理论、逻辑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则体现得非常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和政策内容,虽然在理论内容上已大不同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苏联范式”,但是,就目前已经出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专著和教材等成果来看,一方面还存在着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明显痕迹,这主要体现在理论体系上仍然以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出发点,另一方面仍然未能体现出对于《资本论》的理论、方法和逻辑的继承和发展。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关系,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样两点: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设想揭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因而是现实社会主义运动和实践的理论指南。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论述不仅以资本主义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前提,而且这些论述更多地属于一种设想或者推论,而不是一种严格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只有《资本论》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理论体系,《资本论》不仅奠定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而且,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现实需要来看,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如何更好地借鉴和运用《资本论》的方法论、逻辑和理论。从这个认识出发,本文着重讨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目的

 

  之所以首先讨论研究目的这个问题,是因为正确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是从整个经济理论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一定的研究目的的确立,是影响理论形态的首要因素。就《资本论》的研究目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的关系来说,毫无疑问,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都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服务的经济学。但是,我们还必须认识到马克思当年的理论任务与我们现在的理论任务的历史性差别。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地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我们应该进一步看到,《资本论》其实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目的,这就是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从而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的历史性,进而论证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最终为无产阶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基础。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面临的根本任务是什么呢?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是什么呢?这是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总是由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的,并对社会存在本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所谓社会意识形态,主要是指各种社会理论,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哲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理论和意识形态,其理论形态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的客观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及其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服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论》在研究目的上存在的是一种辩证关系: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就是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因而,在揭示经济运动规律这一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论》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论》面临的任务又是存在着重大差别的,具体来说,《资本论》的任务是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基础,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服务。

 

  另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的是发展到他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而且马克思是把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理解为一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的。然而,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成熟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某些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有可能表现得不是十分充分,换句话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动的某些方面的规律性可能不是十分明显。从根本上来说,客观实践发展的成熟程度决定了理论本身的成熟程度。假如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就不能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完全像《资本论》那样,只是揭示社会经济运动规律,而是必须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和基础之上,更加着眼于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现实运动状况及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而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建设性对策主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概括为: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建设性对策主张。必须把这三个方面统一起来,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才能体现出科学性、现实性与建设性的有机统一,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

 

  二、《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可以说,整个《资本论》三大理论卷的理论体系正是围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来构建和布局的,其中第一卷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即生产、流通与分配相统一的过程。由此可见,研究对象规定了理论体系及其内容。我们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前一种解读中,强调的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特色”;在后一种解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被理解或界定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理论属性上是具有一致性的。我们在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同或相通之处的同时,更应该充分认识它们的重大差别。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差别。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的。但是,它们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别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义”,具体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或者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种理解仍然是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种线性发展和延伸,未能充分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具有的巨大理论创新含义和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种理解面临的问题是,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论界通行的理解,政治经济学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研究对象的,而不是以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研究对象。

 

  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如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呢?”难道脱离开一定国家的具体经济过程就可以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吗?显然不能。事实上,马克思在前引那句话的后面紧接着指出:“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表明,《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理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于英国经济现状及经济史的研究。当然,在研究现实经济材料的同时,马克思又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继承来创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

 

  很明显,这里涉及到国家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关系问题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问题。概括地说,政治经济学所要揭示的是关于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但是,“社会经济形态”既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更多地是通过理论抽象所得到的范畴,它的实际运动则总是表现为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过程。因此,从来不存在脱离开以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考察对象而得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总是通过对具体的国家经济运动的研究,进而得到关于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一般理论。这一点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也是全部经济学理论发展史的客观事实。

 

  由此可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和范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第一次明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定为一门学科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研究对象。这一点至少在中国经济理论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相对于已有的相关认识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认识上的突破。其创新性首先表现在,这个概念非常明确地重新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即通过对一定具体国家经济过程的研究,进而揭示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规律。

 

  这里实际上涉及到另外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即究竟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众所周知,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起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基本理论观点,并在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过程中得以逐步充实和发展。由于现实社会主义都是起源于不发达国家,而不是起源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且表现为一个一个国家的现象,而不是一种超越国家的现象,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一开始就面临着究竟如何对待和处理具体的实践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基本理论的关系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总是把现实社会主义理解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实现,也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较多地受到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观点的重大影响,例如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取消商品生产等。从列宁到斯大林,再到毛泽东,虽然他们都对落后条件下究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他们都没有能够突破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认识和规定。我们认为,离开或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就不存在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但是实践表明,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行性和可能性的角度来看,完全囿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理论和规定,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同社会主义的目标混为一谈,是不正确的。

 

  正是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党第二代领导邓小平同志开辟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升华,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之后,我党各届领导人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并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发展。

 

  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理论概括。假如我们承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同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社会主义相比而言确实具有很大的差别,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仅仅理解为只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因为这样的理解淡化甚至掩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巨大差别,从而大大地削弱或淡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独创性和普遍性价值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和理论的巨大创新价值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为重大的差别在于,它们体现着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本身的不同理解和方法论。具体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但另一方面又更加突出了社会主义的实践性、创造性和民族性,贯彻的是一种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和理论指导性与实践创造性并重的思想方法,体现着从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性以及一般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逻辑。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更多地贯彻的是一种从理论到实践的思想方法,更多地体现着将理论运用于现实的逻辑,更多地采用一种规范的思维方法,更多地侧重说明社会主义“应该如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需要更多地分析现实的社会主义究竟如何巩固和发展、发展的形式、道路和规律是什么等等问题。从这些方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范畴的提出,是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上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民族性并不是要排斥其他国家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是要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使民族性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是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实际上已经非常深刻而明确地揭示了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之一,即“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我们既不能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经济学尤其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因此,我们需要创建一种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才能够满足这样一种需要。当然,这样的理解,决不排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坚持和运用,更不排斥对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也不排除对于西方经济学中的有用成份和中国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借鉴和吸收。

 

  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的或者面临的理论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在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对象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扩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而且还要分析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及其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而这种分析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也就是说必须深入研究我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及其矛盾运动,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第一层扩展研究对象。除此之外,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仍然处在建设和发展之中,改革仍然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还必须研究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政策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经济改革实践和政策制定提供真接的建设性主张和建议。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必须体现科学性(规律)、实践性(实际运行)、建设性(战略与政策)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性的重要表现,也是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出发点。

 

  三、《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

 

  众所周知,以《资本论》为代表的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是以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创立为前提的。同样,今天我们要创立一个完全不同于现有各种理论体系的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同样必须以一定的新的历史哲学为前提。

 

  中国政治经济学理论界都确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但是,对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教条主义倾向,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运用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标准”,用以解释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开放,为什么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为什么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什么只能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不能搞高级阶段的或完全的社会主义,而另一方面,却不能彻底贯彻同一个“生产力标准”来解释中国为什么要搞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因而,存在着明显的理论缺陷和逻辑上的不一致。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际历史过程是,不是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相应的上层建筑,相反,它是通过政治革命先建立起一定的上层建筑(即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然后再去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以这种独特的“路径”去发展中国的社会生产力。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演进,具有一种完全不同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种“范式”的“发展逻辑”。

 

  这里自然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理论或认识上的问题,即究竟如何看待和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及其与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我们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逻辑”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样的“理论范式”不一致,是否必然陷入这样一个“两难困境”:要么是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要么是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根本就是违背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我认为,并不存在这样的“两难选择”。

 

  首先,我们必须科学地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本身及其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样两点:

 

  第一,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不是具体国家的发展规律。例如,从世界范围来看,有的国家或民族在某种特殊条件下,并不完全依次经历全部五个社会发展阶段,而是有可能跨越“卡夫丁峡谷”或其他“峡谷”,现代中国历史和美国历史就是最典型的例证。人类社会发展的极为丰富的历史本身表明,我们必须坚持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否则,我们根本无法正确认识人类发展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第二,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来看,一方面,它是马克思在批判各种旧的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特别是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另一方面,它主要是从西欧国家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而不是基于世界历史而总结出来的。这正是马克思晚年不惜一再延迟《资本论》第二、三卷的整理和出版,而致力于人类学和历史学研究的重要原因。另外,无论人们对于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有何认识上的分歧,但有一点却应该是共同的,即马克思对于亚细生产方式的研究本身表明,马克思不仅认识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性,同时也认识到了世界不同民族发展的多样性。

 

  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创新发展,必须以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科学认识为前提,必须坚持以对近代以来的世界体系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轨迹的深刻影响的分析作为出发点,必须通过创立一个新的历史发展理论和分析框架才能对中国的独特发展道路进行科学的解释。至少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已经深受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影响,已经开始融入“世界历史”,并成为世界体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从此,中国社会的演进不再是一个独立和孤立的过程。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在“社会”与“世界”之间,“国家”就是必然的“桥梁”与“中介”。在理论上,也就不能简单地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个“决定与反作用”分析范式,仅仅从中国社会内部的社会生产力出发,去解释中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是应该把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外部约束和重大影响与中国社会自身的历史条件结合起来。这样一来,“国家”也就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范畴和逻辑起点。

 

  中国现有的全部经济制度,一开始就是以新的“国家”的形成为前提的。直到今天,中国社会的所有现象离开了“国家”,几乎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可以说,“国家”的影响无所不在。即使是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承认了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这一点也没有根本的改变。当代中国以及整个现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其特色正在于它天然地与“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像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资本主义所有经济范畴中的“普照的光”一样,“国家”在中国也是一种“普照的光”,它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和逻辑起点。而中国“现代国家”的建立,根本无法照搬“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这个“理论范式”加以解释。

 

  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就应当从哪里开始。既然中国现代社会以新的“国家”的形成为起点,并且在整个现代中国社会中起着支配作用,那么在理论上,当然就应该以“国家”作为逻辑上的起点。也许在一些人看来,“国家”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他的“六册计划”都表明,“国家”或“上层建筑”本来就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只不过马克思将“国家”排在“资本”、“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权”之后了。以上的论证表明,我们完全可以改变一下马克思的“六册计划”中的范畴顺序,把“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范畴”,以全球化为背景和前提,对现代中国的国家性质、结构与职能,国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的关系、国家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的关系等展开全面的研究,创建一个新的国家理论,进而对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市场、企业、劳动、土地所有权、对外经济关系等等现象和范畴进行科学的研究与说明。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学术委员;来源: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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