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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孙彩虹:试论枪杆子里面出产权
点击:  作者:余斌、孙彩虹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7-06-25 1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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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产权的出现呼唤政权的产生。而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没有这种最高的政权就没有一般意义上的产权,也即枪杆子里出产权的逻辑。这一过程反映的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生产力条件下,政权的阶级性决定产权及其阶级属性,以枪杆子为支撑的政权对产权有控制作用,能够界定、调整和维护产权,政权为了巩固和发展还要改革产权。为了实现大多数人的人权,要求政权从这些重要关系方面作用于产权,选择有利于大多数人的产权制度安排。为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加强人民军队和国防建设来巩固和维护人民大众的无产阶级政权。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伟大论断,解决了政权从何而来的问题。而今年中东和非洲的社会和政局动荡不息,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个关注点。欧美轰炸利比亚,反对派武装抢占利比亚石油重镇,意图通过出口石油获得经费支持。这些石油的产权就看谁的武力强就归谁。这再一次警示我们,“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必须加强人民军队和国防建设,这也是我们对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所作的一些思考和体会。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到枪杆子里面出产权,反映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及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枪杆子里出产权,其含义主要在于产权的获得、维护和控制等方面,从根本上是需要掌握着枪杆子和武力的政权的,当然它还寓意着产权的获得也要有利于巩固掌握着枪杆子和武力的政权。因此说,枪杆子里出产权,对于目前理解产权及其相关理论、理解国际政治局势、理解暴力革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学术界对于产权有很多论述,但也存在不小的认识误区,尤其是以为产权明晰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但是,一方面,如果没有政权保护,产权就会易手。那些反对暴力革命的人,除了别有用心者外,就是没有看到暴力对于产权的作用。因此,即便不实行暴力的革命,也必须掌握革命的暴力。另一方面,如果产权完全彻底地明晰到个人,并像有些人所说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谁会付出自己的生命代价或放弃赚钱的机会,而拿起枪杆子去保护专属于别人的与自己无关的私有财产呢?显然,要保护产权,产权就不可能完全明晰,即便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也承认,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的。


 

  “纳税原则本质上是纯共产主义的原则,因为一切国家的征税的权利都是从所谓国家所有制来的。的确,或者是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没有什么国家所有制,而国家也就无权征税;或者是国家有这种权利,这样私有制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所有制就高于私有制,而国家也就成了真正的主人。后面这个原则是大家公认的。”[1]

 

  当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和国企改革不仅仅是产权明晰的问题和提高效率的单一目标,还涉及到维护大多数人的产权和人权的问题。因此要消除产权神话和迷信,认识到产权还是受政权支配的。在枪杆子政权与产权的关系方面,已有研究成果中还没有专著,相关主题的文章也较少,也只在一般意义上分析二者的关系。为此,本文侧重强调产权不单单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即产权的政治性。在阐明产权呼唤政权的基础上,主要分析政权对产权的几种重要作用关系,包括:政权决定产权的取得、归属和重新调整;政权保护产权;政权为稳固而改革产权。最后强调,要实现大多数人的产权,维护大多数人的人权,就要通过加强国防建设来巩固和维护人民大众的政权。

 

  一、产权呼唤政权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本源意义上讲,应该是产权决定政权。我们强调的政权对产权的作用关系,是指政权产生之后,在一定生产力范围和历史阶段内,能够改变和控制产权、对产权重新界定、调整,改变产权的归属等。所以强调政权对产权的决定关系并不否定唯物史观,事实上夺取政权是为了获得产权,不同的产权形式需要不同的政权,也反映了产权的决定作用。

 

  所有权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对于政权的获得具有重要意义。


 

  《共产党宣言》中论述到,“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2]


 

  从取得政权的层次,无产阶级首先要强制性改变资本产权,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产权对于政权具有决定意义,《共产党宣言》还列举了强制性干涉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十条举措。可见,要强制性地改变和消灭旧的资产阶级产权,必须首先取得无产阶级自己的政治统治,再以夺取和掌握的政权来将资产阶级的产权转变为无产阶级的产权,并尽快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提高产权中的物质财富总量,以巩固政权。

 

  从资本主义历史发展来看,资产阶级的产权呼唤建立与之相应的政权。当年的资产阶级从封建统治阶级手里夺取政权也存在同样的经历。当资产阶级逐渐在经济上取得相当势力以后,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断进行反对封建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力图在政治上取得统治权。资产阶级只有取得了统治地位和政权,才能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产权。从历史演变进程看,经过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欧洲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取得了统治地位,从而又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产权的出现要求政权的产生,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在产权与政权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反过来,为了获得和维护产权,就要夺取政权,因此“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和人民军队的极其重要性就成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枪杆子里出产权的理论基础。

 

  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基础、形成与发展


 

  要分析政权对产权的关系,说明夺取政权是为了获得和维护产权,首先需要分析政权是如何取得的。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革命论断有其理论基础和现实社会背景。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问题的思想论述,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利用历史唯物主义驳斥了资产阶级种种谬论,论述了共产党人革命斗争的思想策略和共产党的理论纲领,阐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任务是武装夺取政权。


 

  《共产党宣言》第一章就指出,“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3]接着说明,“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


 

  这就是说,无产阶级首先要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可见,马克思主义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本身包含了对于暴力革命在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的阐述。他们把暴力革命者看成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和旧社会的助产婆”、“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5]


 

  巴黎公社革命以后,马克思又作出重要论断:“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6]


 

  阶级敌人是不会轻易放下武器的,旧的国家机器必须用暴力彻底砸碎和摧毁,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取而代之。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也特别强调了国家政权问题及其暴力革命的极其重要性。他强调,


 

  “不用暴力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不用新机器代替它,无产阶级革命是不可能的。”[7]


 

  俄国无产阶级正是在列宁的领导下,用暴力革命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又用无产阶级的暴力打退了资本主义军队的干涉和反扑。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的思想论述可以说是毛泽东同志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理论来源。无产阶级革命的全部历史充分说明了暴力革命的必要性。


 

  “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是普遍地对的,不论在中国在外国,一概都是对的”。[8]


 

  从古到今,没有哪个政权不是因由强大的武装保护而生存强大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历了长期的武装斗争,取得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胜利。

 

  不过,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1923-1927年,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正如毛泽东同志后来所指出的:


 

  “这时的党终究还是幼年的党,是在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个基本问题上都没有经验的党”。[9]


 

  1927年4月,蒋介石背叛革命,特别是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马日事变”的血的教训使中国共产党对军事力量和武装斗争的认识产生了质的飞跃,进一步使毛泽东醒悟到“有军则有权”的真理,他比较各地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逐渐深刻地认识到,


 

  “民众运动若无武装,则在遭到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封建军阀的武力镇压时,便毫无自卫能力,致使革命受损。相反,当时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扩大,主要是依靠了国民革命军和工农武装。”[10]


 

  缺乏实力的、不掌握武装力量、没有枪杆子的共产党人,即使有正确的政治判断和深刻的理论思想,也难于成功,批判的武器永远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于是就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极其重要的八七会议。1927年8月7日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中央紧急会议上,毛泽东关于武装斗争的思想进一步升华,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伟大论断。


 

  他说,从前我们骂中山专做军事运动,我们则恰恰相反,不做军事运动专做民众运动。蒋唐都是拿枪杆子起的,我们独不管。“以后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11]


 

  八七会议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思想形成的标志,也是中共历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此后,毛泽东多次强调了这一思想,指出我们党从前的错误是忽略了军事,现在应“实行在枪杆上夺取政权,建设政权。”[12]这里也表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包含着夺取政权和建设巩固政权都必须依靠枪杆子。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随着斗争实践的发展而逐渐丰富完善,还内含着军队的极其重要性。


 

  到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再次重申了共产党建立军队和掌握枪杆子的重要性,


 

  “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地位,就不能完成任何的革命任务。”[13]

  “谁有枪谁就有势,谁枪多谁就势大”,“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每个共产党员都应懂得这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14]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夺取和保持政权的重要支柱。人民的国家政权主要依靠人民军队的武装斗争而取得,又依赖人民军队的捍卫和保护。毛泽东总结了帝国主义时代阶级斗争的经验,


 

  “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只有用枪杆子的力量才能战胜武装的资产阶级和地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整个世界只有用枪杆子才能改造。”[15]

 

  总之,“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中国具体政权和军事领域的光辉典范,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和暴力革命一般原理的继承与发展。正是政权具有的这种特性,决定了枪杆子对产权的重要关系。

 

  三、政权对产权的决定关系


 

  从政权取得的本源层次上,产权决定着政权。然而,产权不论是作为历史范畴,还是现实社会制度,都有着特定的政治内涵。纯粹地从经济角度来分析产权的经济作用,而不考虑具体而复杂的政治条件和政治内涵,就是比较片面的产权理论。正是产权具有的政治内涵,决定了政权对于产权的决定关系和作用。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关系再次强调,虽然经济斗争重要,但“当无产阶级没有政治自由或者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时候,始终必须把政治斗争提到首位。”[16]


 

  可见,政权对于产权的获得是一种重要力量。当夺取了政权和占据统治地位之后,政权又对产权的改变、界定和重新调整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控制作用。下面分几个层次论述。

 

  1、枪杆子里面出产权


 

  前已分析,“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内在包含着并强调了军队的极其重要性。毛泽东总结说,“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17]而且还进一步强调,这支军队必须是人民立场的。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要自由,要统一,要联合政府,要彻底地打倒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没有一支站在人民立场上的军队,那是不行的。”[18]


 

  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得出一个政治哲理:“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19]


 

  由此可以延伸: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权利,也就没有人民的产权,甚至生命权。打着维护人权旗号的欧美联军,近些年来在巴尔干半岛、中东和北非地区就狂轰滥炸剥夺了大量无辜民众的生命,并导致大量民众财产的损毁和被掠夺。总之,没有军队,就没有产权,这就是枪杆子里出产权的逻辑。

 

  法国历史上曾有这样的事实,“帝国国库的极度空虚迫使拿破仑不得不坚持他的没收计划。在昂茹出版的一家教权主义报纸写道:‘唯一要问的是要不要尊重财产权。’现在还管得了财产权!波拿巴回答说:目前唯一要问的是如何保住军队”。[20]拿破仑的掠夺行径也说明了只有掌握军队才能保住财产权。大地主对土地的掠夺,“最初的文契是用剑写成,而不是用笔写成的。公证人不是律师而是兵士;捶楚就是付通用货币;印记用血而不是用蜡。”[21]这不正好说明武力、暴力——枪杆子里出产权吗?大地主对农民土地的掠夺,实际上是在合法的名义下压迫农民。统治阶级通常在法律名义或虚伪的人权、自由等名义的掩护下依靠暴力来保护其产权。

 

  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史来看,资本的原始积累是以剥夺社会上另一部分成员的财产甚至生命,从而侵犯其产权和人权为条件而得来的,这是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


 

  马克思说,“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22]


 

  新兴资产阶级正是借助于残酷的暴力手段和军事力量来强制性地“界定”了土地的产权、改变产权归属的,从而使广大劳动者与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相分离,迅速促成了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自由劳动力和大量货币财富积累条件的形成。英国历史上被称为“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就是资本原始积累的典型例子,在这个过程中军队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不列颠的士兵被派来执行这种暴行,同当地居民发生了搏斗。一个老太太因拒绝离开小屋而被烧死在里面。”[23]


 

  就是暴力和枪杆子确定产权的事实。这种资本原始积累还包括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殖民,


 

  “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24]


 

  这一系列行为的实质就是通过对殖民地的军事入侵,实现对殖民地人民财产的掠夺,强制性地界定殖民地的产权和侵犯人权。

 

  从国际关系来讲,没有对本国政权的掌握,就无法保护和维护本国的产权遭受其他国家的侵犯。今年三月份以来,欧美联军轰炸利比亚,意图也是为了掌握石油的产权。美国攻打下伊拉克后也重新分配了伊拉克石油的产权。这些石油的产权就是由武力和枪杆子决定的,看谁的武力强就归谁。中东占世界石油产量的35%,利比亚是一个对石油企业实行了国有化的国家,卡扎菲政府征收了所有石油企业。美国的军事和能源目的非常明显:利比亚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原油之一,美国就是要将石油据为已有。而且,西方联合轰炸和对利比亚动武,使得利比亚经济遭受巨大损失,并使得世界其他国家人民不得不忍受高油价,这就是掠夺。


 

  “在正常情况下,利比亚的石油日产量是160万桶。自从针对卡扎菲的起义上个月爆发以来,其石油日产量下降了大约2/3,从而令这个北非国家每天损失1亿多美元的收入。”[25]


 

  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3月17日勉强通过了允许对利比亚政权采取军事行动的决议,即第1973号决议——这一决议并没有要求推翻卡扎菲政权。然而西方部队对利比亚的武装干涉超越了决议的授权内容,明显是破坏安理会的决议,也严重违反了国际法,他们轰炸利比亚石油重镇,也是为了争夺石油的产权。美国为了掩盖这种以枪杆子掠夺他国产权的行为,还在对利比亚的战争中采取了新形式的介入,以此减轻国际社会对美国直接干预中东局势的印象。

 

  还有,为了控制海洋产权和夺取制海权,有关国家都在加强军力。有些强权国家甚至为了控制和掌握某些海域的产权而不惜侵犯他国主权,这也明显是枪杆子里面出产权的例证。

 

  2、以枪杆子为支撑的政权界定、控制和改变产权


 

  对于作为上层建筑属性的产权关系来说,政权能够决定和控制产权,夺取政权后可以改变产权,重新界定和调整产权的归属。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26]


 

  产权是由掌握政权的机关制定法律来赋予的,以枪杆子为支撑的政权决定和界定了产权。这也就是产权的由来。因此可以说,有了初始产权,但不一定能享有产权,这也揭露了产权神话及其盲目迷信产权的虚伪性。

 

  在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产权总是受到政权的控制和限定。


 

  马克思说过:“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27]


 

  一定历史阶段下的产权也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此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从产权所具有的上层建筑属性来说,政权可以改变产权格局、产权形式、产权安排等。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皇权对农民土地的任意处置,可以说政权统治着产权的归属。


 

  “就中国传统社会总体状况而言,被看作‘私有’形态的土地产权,......始终受到政治权力系统‘主权就是最高产权’观念或强或弱、或显或隐的控制,处于‘国有’笼罩之下”。[28]


 

  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旨,随时都可以抄没或收买民田为公田,这些土地产权是受政权控制的。

 

  掌握国家政权后,可以改变产权。毛泽东对于人民政权和产权的关系,有过这样的分析和论述,


 

  “政治、军事之所以放在第一,是因为如果没有它们,生产力得不到解放,就没有可能谈其他问题。”[29]


 

  我们说政权决定产权,把政权放在第一,是因为如果没有它们,人民大众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就无法推动生产力发展。新中国成立,人民政权建立,重新调整和配置产权,进行土地改革,剥夺地主的土地,把它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这就是政权改变产权的关系。由政权界定的这种集体产权,不仅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政治意义,这种产权是要为政权巩固服务的。

 

  3、政权的性质决定产权的性质


 

  产权理论是具有阶级性的。资产阶级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经济问题,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的一个前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合理的和永恒的,不用论证的。但历史表明,不仅产权,而且产权理论都是具有阶级性的,从而具有政治性。由此延伸,有什么性质的政权,就有什么性质的产权,产权的阶级属性是受政权控制的。社会主义人民的政权决定了人民大众的公有产权;资本主义的政权决定了资产阶级的私有产权。


 

  “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使社会失去的东西,就是另一方面使单个资本家获得的东西。”[30]


 

  在资产阶级政权下,资本家的产权阻碍了工人阶级和社会大多数人的产权甚至人权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国家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在这种政权下,产权就归人民群众所有。

 

  国家政权的阶级性决定了产权作为法律和权利关系的上层建筑属性,这也是产权所应具有的政治性。中国的《物权法》承认物权即产权,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这也不是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产权进行平等主义的保护。因为,它决不会承认台湾国民党政权以前对于中国交通银行的产权,也不会承认逃到台湾的大陆地主对于大陆土地的产权。这就是说产权能否得到承认要看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

 

  从历史上看,前苏联解体之前,


 

  “那些党内、政府内新产生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为了使他们侵吞的国有资产合法化,他们梦寐以求的是要变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以躲避人民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审判。”[31]


 

  因为政权的性质决定产权的性质,无产阶级专政决定了产权的人民性,决定了这些国有资产不能归资产阶级特权阶层所有。因此那些前苏联的特权阶层要改变资产的人民性,要使其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合法化,就必须改变政权的性质,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四、政权对产权的保护和维护


 

  历史上各个有产阶级之间之所以要争夺政权,就是因为这些有产阶级的产权要得到保护和维护,还必须依赖于政权。而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获得的公有或私有产权,就更需要政权来保护和维护。

 

  在一个国家内部,公共财产,尤其是国有财产,政府对其确认和保护是必然的。


 

  我国宪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其它国家的宪法中也有关于国家财产和公共财产归属和保护等类似的规定。从国际关系来看,政权还起着保护本国公司和矿产、能源等公有财产的产权不受其它国家控制和侵犯的作用。中国企业收购美国企业会受到美国国会的阻挠,就是政权保护产权的体现。


 

  例如,中国公司华为要进入美国的电信市场,却被美国有关管理机构一脚踢开。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官方认为华为进入美国市场是对美国的一种威胁,一些参议员认为华为这种动作会窃取美国一些机密从而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32]


 

  可以看出,为了国家安全,政权就要对一些重要公司企业的产权给予保护,在关系国家政治的重要公司的产权上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市场界定。这些典型案例说明了公司的跨国收购决不仅仅是公司产权的问题,还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安全,一个国家的战略性公有资源的产权是受政权控制和保护的。这也引起我们对利用外资的反思,要从国际关系角度更加严肃地考虑政权对产权的保护。


 

  “改革30年了,中国还是中国,美国还是美国,世界并没有实现大同,战争在现实世界并不罕见,战争或战争威胁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必须有紧迫的国民经济安全观。”[33]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尤其需要国家履行保护产权的职能。

 

  对于私人财产,政权也有保护的作用,因为这影响到政权及其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政权制定的法律对私有产权有维护和保护功能。


 

  例如,法国的《人权宣言》中有这样的条款:“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剥夺。”


 

  几乎每个国家的宪法中都有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波兰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任何人享有对财产的占有和其他财产权利,享有继承权;只有法律才可以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并且对所有权的限制不能侵犯该权利的本质。”


 

  美国的宪法十分重视对私人产权的保护,明确规定:“非经公平的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征为公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34]

 

  我国宪法中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经历了变化的历史过程。1954年宪法中有承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但这些私有财产的地位低于公有财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发展和完善,国家对私有财产的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其法律保护也日益严格。特别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2007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次集中地用法律规范了个人的财产权利,它把宪法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基本精神具体化。可以这样认为,政权在改变产权之后,对新的产权内容和形式等还有一个保护和发展的作用。

 

  五、政权对产权的改革


 

  产权变革是为了巩固政权,为维持政权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国家政权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一定的所有制进行内部调整,制定法律来改革某些产权,形成新的产权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农联盟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和产权结构的改革和变化会同时引起工农联盟的一些变化,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的城乡关系有了很大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甚至是各种权利鸿沟的存在,使国家如何维护工农联盟面临着困境。为了维护人民政权的稳定,就要求国家在进行一些产权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过程中,解决好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这一政治问题。尤其是通过改革现有不合理的产权关系和结构,维护农民的产权和其他各种权益。产权制度的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达到一定的量变就会发生质变,可能会导致根本经济制度的改变。所以,为了维护人民大众的政权,就要把握住产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我国1978年以来的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是调整公有产权与非公有产权的结构关系,另一方面是在公有产权内部调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其中,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但在这个过程中,曾经出现了私有化的浪潮,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就是私有化,就是国退民进,就是管理者收购、一卖了之。甚至在所谓产权明晰的借口下,侵吞国有公司的资本,还有所谓“靓女先嫁”的策略,而那些不良资产谁也不愿意要。西方产权经济学认为只有私有化的产权安排才是有效率的,或者说,只有改变公有制的性质才能提高产权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恰恰是国内一些人食洋不化制造的产权神话和产权迷信。


 

  “斯蒂格利茨这样一个西方主流经济学家,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产权神话’的危害,指出这种产权神话导致社会主义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即集中在私有化上。他认为,明晰产权,对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来说并非关键问题,甚至是不必要的。”[35]


 

  而美国的金融危机再一次表明,早就被马克思在一百多年打破的私有产权的神话,又一次破灭了。事实上,在美国的股份制公司里也根本谈不上产权明晰。[36]

 

  我国的国企改革决不是单纯地通过私有化实现所谓的产权明晰。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马克思在讲述改革运动时写到:“他们在铁路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欺诈哄骗手段以及完全忽视安全措施的态度引起了人们热烈的议论,以致在报界、议会内和议会外不止一次地提出了要不要把铁路从私人资本家手中收回来或要不要使铁路受国家直接监督的问题!”[37]


 

  这就是私有化弊端的一个例证。


 

  还有,“前苏联之所以会最终在几天的时间里迅速土崩瓦解,前提是其国有经济体系已经被严重地私有化和非国有化。这是一个不能被忘记的深刻教训。前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我国人民用血和汗积攒起来的国有资产被这些公开的或隐蔽的蛀虫鲸吞或者蚕食掉,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失去坚实的物质基础。”[38]


 

  社会主义政权一定要保护大多数人的产权,否则私有化最终会导致失去人民群众的政权。为了重新巩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切实维护工人群众的权益,必须纠正那些错误的改革思维,必须对一些私有化的产权改革进行再改革。在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要对企业所有者的财产权利进行适当限制,保护工人劳动者的财产权利,这样才能为政权的巩固提供深厚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六、政权以产权改革来实现人权


 

  阐释政权对产权的各种重要关系,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前已论述,政权为维护自身稳定会改革已有的产权。而产权又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实现人权的物质基础。要维护人权,就要通过相应的产权改革来实现和维护为大多数人利益的人民政权。这也正是国家在产权和人权关系中应有的作用。

 

  关于产权与人权的关系,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笔者不认同把产权与人权割裂的看法,正如平乔维奇在谈到产权定义时说:


 

  “把人权与产权割裂开来是错误的”,“产权是个体之间的关系。”[39]


 

  我们认为,就一般意义上的产权而言,人权与产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权反映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而是人权的组成部分。要维护大多数人的人权,也就必须维护大多数人的产权。

 

  人权是一个复杂概念,至少包括人的生命权、财产权、政治权、发展权等内容,它的实现需要一系列制度保障,而产权制度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保障,产权是实现人权的物质保证。


 

  “没有产权就没有人权,产权越多,人权实现程度越高,不同权重的产权对人权实现有不同影响。谁拥有优势产权,其人权相对来说,实现程度就较高。”[40]


 

  例如,在不平等、不公平的封建土地产权关系中,地主阶级掌握着主要的优势产权即土地产权,这就决定了广大农民实现人权的产权条件远远不如地主阶级。


 

  毛泽东曾说过:“在中国封建制度下,广大人民也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原因是他们没有财产”,“独立性、个性、人格是一个意义的东西,这是财产所有权的产物”。[41]


 

  人格尊严的实现是实现人权的基础,而人格尊严来自于产权,拥有合法产权是人权产生和获得的基础。

 

  目前中国的产权和人权状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是,那些资产掌握者,远远比普通百姓更有条件来实现自身的人权。而且,大量掌握着灰色收入的人,影响到百姓和大多数人的产权和人权的实现。人民的政权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且法律规定了政治和社会权利的平等,但一些现实却是金钱和资本侵犯这些权利。例如,有些有钱者直接或间接用金钱和资本贿赂政治决策者,以便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有时候法律对所有权的规定没有落实和实现,这也是当前在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像《物权法》中规定了一些财产权,但实际并没有完全得到保护。其中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但是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在许多地方都有被侵占和当作工业用地,而农民权益得不到补偿。

 

  共产党人追求的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整体产权。关于无产阶级所追求的劳动阶级的整体利益,毛泽东这样表述:


 

  “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但是反对封建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42]


 

  所以,要维护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通过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产权安排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产权和人权。

 

  七、为维护政权和产权要加强国防建设


 

  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的教训提醒我们,落后就要挨打,而挨打就是失去产权和人权。中国必须一方面加强经济建设、一方面加强国防建设。美国要求中国应当“富有但却虚弱”,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爱德华•勒特韦克说:


 

  “如果你是城中最有钱的人,那你的举止就应该比那些没有你富有的人表现得更谦恭。因为每个人都盯着你看。中国并不富有,但中国经济的扩张速度的确比其它国家都快。这并没有问题,因为它们因此受益不少。但是,你不能够扩张你的力量,你需要的是不平衡:也就是富有但却虚弱。”[43]


 

  这就是要让中国像利比亚一样可以在美国人方便的时候予取予求,任凭他们剥夺我们的产权。因此,哪怕全世界都在反对,中国也必须做到富有而坚强。

 

  而且,在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国家经济疲弱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却拿出近7000亿美元用于军费开支,而不是用于救市和经济恢复工作。而其中的1178亿美元则是直接用于战争的拨款。[44]这说明,美国人深明枪杆子里面出产权、出财富的道理,要靠枪杆子渡过危机,世界和平面临巨大的威胁。当此之时,中国除了加强国防建设别无他图。而国内却有人叫嚣,“不要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45]。此人不会不明白,建航空母舰可以不动用他交的一分钱的税款,但是这位曾经去美国进修过的人却要在这个世界风云变幻,人民群众的政权和产权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期,反对我国的国防建设,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

 

  总之,人民群众需要具有人民性质的国家政权和装备精良、素质过硬的人民军队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要实现大多数人的人权,就要维护人民大众的产权,而要维护人民大众的产权,就要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条腿同步发展。经济建设的发展必须促进国防建设的发展,而产权的改革也需要适应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性质,并使之成为实现大多数人的人权的物质基础和保证,这样的产权结构也才值得人民群众让自己的子弟兵去保护。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15页。

  [2]《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5页。

  [3]《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35页。

  [4]《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4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2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55页。

  [7]《列宁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219页。

  [8]《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41页。

  [9]《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10页。

  [10] 禹志兰等:《毛泽东以弱胜强谋略》,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4页。

  [1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239页。

  [12]《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242页。

  [13]《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44页。

  [14]《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46、547页。

  [15]《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47页。

  [16]《列宁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2页。

  [17]《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46页。

  [18]《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72页。

  [19]《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74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541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18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0页。

  [23]《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39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5页。

  [25]《西方停止采买利比亚原油》,《参考消息》,2011-03-10.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8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2页。

  [28] 王家范:《中国传统社会农业产权“国有”性质辨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29]《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09页。

  [30]《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02页。

  [31] 许玉杰:《解读<共产党宣言>》,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第93页。

  [32]《美在华为身上看到“中国威胁”》,《参考消息》,2011-03-01.

  [33] 吴易风等:《产权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74页。

  [34] 这两国宪法见韩大元主编:《外国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29、275-276页。

  [35] 何秉孟主编:《产权理论与国企改革》,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3页。

  [36] 韩德强《混合经济体制与新自由主义对我国改革的影响》,《探索》2005年第4期。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268-269页。

  [38] 齐世泽著:《论中国模式》,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第104页。

  [39] [南]平乔维奇著:《产权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9页。

  [40] 黄少安著:《产权·人权·制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10页。

  [41]《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15 页。

  [42]《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64页。

  [43]《美军方将铺红地毯欢迎解放军总长》,《参考消息》,2011-05-15。

  [44]《美众议院批准2012年国防预算案》,

  http://mil.news.sohu.com/20110527/n308687128.shtml.

  [45]茅于轼:《不要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

  http://finance.ifeng.com/opinion/zjgc/20110324/3745361.shtml.


 

  (作者授权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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