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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一带一路”的金融版图以及推动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点击:  作者:李博    来源:金融读书会  发布时间:2016-08-08 1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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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市场一体化在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需要国家间进行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以及民心相通,需要沿线国家通过“一带一路”实现国家发展的利益共赢。金融系统作为价值转移的载体,各个国家现有的发展形态各异,要具体实施“一带一路”方略,亟待对沿线国家的金融现状进行梳理、协调,以建立多边的金融创新模式。

 

     一、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合作现状

 

      1.建立稳定的多边合作机制。中国通过参与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东盟与中日韩(10+3)金融合作机制,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SEACEN),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组织,上合组织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等区域合作机制,增加了与相关地区国家的沟通交流,加大了中国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参与力度。

 

      2.推动建立区域投融资机构。建立区域投融资机构,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加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战略合作。2010年9月,中国首次正式提出设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倡议。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赴印尼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时提出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倡议。亚投行于2015年底投入运营,并在2016年初推出首批项目。

 

      3.跨境人民币业务(人民币走出去)。2009年以来,为顺应市场需求,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目标,中国先后开展贸易、投资等人民币结算工作,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等,境内所有从事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的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此外,还陆续开展了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RQFII)、人民币和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挂牌等业务,人民币跨境循环使用渠道日渐顺畅。在政策框架下,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保持较快发展,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开展,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个数稳步增加,多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双边本币互换和结算协议。

 

      4.金融机构层面的合作。中资银行机构在区域内国家的金融合作情况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多个区域内国家开展了多方面的金融合作,包括通过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与区域内国家开展业务合作。二是中国部分边境省份的城商行与其相邻国家的金融机构开展了符合当地经济特点与业务需求的业务合作。

 

      5.“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融资合作。中资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同时,配合信贷支持政策,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了为相关合作国家提供集战略规划咨询、项目策划、投融资顾问、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以银行“走出去”推动企业“走出去”。如国家开发银行完成了塔吉克斯坦、老挝“七五”规划咨询,柬埔寨、斯里兰卡等国规划合作,承担编制《中印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老挝“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6.金融市场合作。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十余家来自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的央行获批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也提升了人民币的知名度。

 

      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开放。EMEAP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基金和10+3金融合作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分别从债券需求角度和供给角度尝试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亚洲债券基金通过引入区域债券指数,以及各成员市场分指数实施被动式管理,在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提供方便和低成本的本地区债券市场投资工具、消除各成员市场障碍,以及带动私人部门的示范效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各成员本币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开放。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在推动区域债券市场发展、促进债券品种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各方还就成立多币种债券发行框架、区域债券清算中介等问题进行探讨。

 

      二、金融合作面临的挑战

      1.地缘政治与政局影响。东南亚地区。一是南海争端问题导致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特别是菲律宾、越南等国在安全关系、政治关系、战略关系等方面矛盾激化,对互信合作关系形成一定冲击,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二是东南亚地区是多民族、种族、宗教和文化的汇集地,缺乏区域共识,中国的崛起以及在区域内影响力的扩大成为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互信的敏感因素,不利于双方战略互信的构建。三是部分东南亚国家国内政局动荡反复,国内政治派别斗争尖锐,宗教、部族派别斗争暴力性强,反政府抗议激烈,导致这些国家风险突出,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吸引投资能力,给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拓展国际业务带来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中亚地区。中亚国家民族问题比较复杂,政局动荡,经济也正处在转型阶段,一定程度上影响与中国的互动合作。中亚区域内部的水资源争端、毒品交易、家族势力等问题长期存在。

 

      丝绸之路经济带牵扯多个地缘政治势力范围。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仍然将独联体国家视为自己的传统势力范围,习惯性地戒备第三方力量参与,从而阻挠中国向西发展战略。迄今为止,中国沟通中亚的交通项目建设(如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仍然进展缓慢,主要受到俄罗斯关于中亚地缘政治思维的影响。除此以外,美国抛出的“新丝绸之路计划”、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等,也增加了该区域合作关系的复杂性。

 

      2.已有经济联盟的竞争性排斥。目前,中亚国家参与的经济联盟主要是欧亚经济共同体和统一经济空间,特别是俄白哈统一经济空间发展迅速,形成内部一致协同对外的坚固经济联盟。

 

      中亚地区已有的经济联盟对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既会产生积极影响,也会产生区域合作壁垒。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过程中,中国与中亚各国的金融合作难免会遇到统一经济空间联合行动的压力,甚至是排斥或者反对,这都需要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加强沟通与协作,寻求利益共同体的契合点。

 

      3.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中国与中亚五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但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按人均GDP可将中国、中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分为两个层次:哈、中、土三国可划分为第一个层次,乌、吉、塔三国划分为第二个层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会影响各国经济合作的步伐,导致金融合作基础薄弱,使得金融合作停留在简单的协商对话、政策性协议的签署等初级层面,实质性的金融合作很难广泛开展,影响区域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产业结构和经济特征各不相同,对金融的需求也有较大差异。各国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必然从本国利益出发,金融市场开放步伐不一,金融政策协调难度增大,这加大了实现区域货币金融合作的难度。

 

      4.金融生态环境影响。部分沿线国家系统性风险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银行信用等级差,汇率不稳定,各国尤其是相对落后国家对金融服务业承诺的开放程度也存在一定限制。这些因素将使国内金融机构进入相关国家市场时面临高成本、低收益、币值不稳定、风险大等一系列不利因素。

 

      5.人民币跨境使用还存在一些障碍。人民币境外使用环境有待改善。目前,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在境外接受程度有限。人民币较大规模流通仅限于周边不发达国家的边境地区,如缅甸、老挝等国与云南接壤的边境地区;使用范围局限于边民互市、边境小额贸易等。境外人民币存量不足,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较少,削弱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

 

      银行结算渠道不通畅。与中国接壤的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银行业不发达,金融机构少甚至金融服务缺失,中方银行也较少在边境接壤的二、三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而且,周边国家银行收费高、资金到账速度慢、结算方式单一、结算品种少等,均造成人民币跨境结算不畅。

 

      跨境人民币清算效率有待提高。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港澳清算行模式和代理行模式,由于参与主体范围狭窄、代理行数量少以及对国际SWIFT等外部系统依赖较重,给现行人民币跨境结算在效率性、安全性、便利性等方面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推动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1.积极回应外方需求,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根据市场驱动的原则为境外人民币结算、清算和回流提供便利,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一是继续扩大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二是落实好现有本币结算协议并商签更多的本币结算协议。三是统筹考虑为有需要的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行安排,同时,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四是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并为有需要的周边国家相关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便利。五是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鼓励以人民币出资来扩容现有基金规模或新设合作基金,促进人民币境外投资。六是鼓励境内外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融资,鼓励境内外银行为跨境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七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2.在第三方开发机构设立专项“中国基金”,便利人民币使用。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第三方开发机构中设立专项的“中国基金”。“中国基金”有助于利用国际机构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既能降低中方贷款风险,又能发挥“事先投资”的引水作用,为后续企业的投资和银行贷款提供便利。此外,还可以设立“周边合作人民币基金”,通过发放人民币境外贷款,支持周边友好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建设。

 

      3.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发展区域金融市场。通过中国参与的各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进一步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在EMEAP机制下,加强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功能,加强宏观经济监测,完善区域危机管理框架,同时,加强亚洲债券基金建设,引导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10+3机制下继续完善和细化储备库的操作程序,探讨部分以本币出资的可能性。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此外,在SEACEN、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等机制下与各方加强政策协调和沟通,共同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稳定。

 

      4.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为双边金融合作提供支持。目前,中国与沿线国家在金融机构互设方面尚有很大空间。一是鼓励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欢迎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机构。二是鼓励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的金融合作。鼓励中资银行机构结合“走出去”和外贸产业发展的特点开展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金融合作。三是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5.加强跨境征信合作。一是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同类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三是加强对信息跨境流动的研究。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就信用信息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方式、共享的内容,以及在共享中如何保护好信息主体的权益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为以后在信用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基础工作。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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