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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成:拨乱反正,香港必须大“变天”!——与时俱进地准确把握邓小平讲话精神
点击:  作者:徐汉成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19-12-14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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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简称《讲话》)中说:

“今天我想讲讲不变的问题,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回到祖国以后五十年政策不变。我还要说,五十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邓小平文选第3卷215页)

 

邓小平还补充道:

“讲不变,应该考虑整个政策的总体、各个方面都不变,其中一个方面变了,都要影响其他方面。所以请各位向香港的朋友解释这个道理。

 

1990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首富李嘉诚时,当李嘉诚试探中国政府对香港政策的连续性时,邓小平重申了这一立场:

“不会变,不可能变,不是说短期不变,是长期不变,这个道理我过去讲过多少次,就是说五十年不变,五十之后更没有变的道理”。

 

显然,1990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基本法》总则第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以及各项政策不变,虽然是邓小平的一锤定音,但是邓小平还说过,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几十年过去,香港的形势如今瞬息万变,各项政策如果还是不变,不仅是不足以应对新的形势,更是不符合辩证法的。


一、当年为什么提香港政策“五十年不变”?


当年为什么提香港政策“五十年不变”?政治依据是什么?

邓小平《讲话》的解释是:

“要保持香港五十年的繁荣与稳定,五十年以后也繁荣与稳定,就要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

 

可见,邓小平认为“五十年不变”是为了维护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就是说,他预测香港在刚回归之时维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才能繁荣与稳定,而为了维护香港五十年以后也繁荣与稳定,所以就要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至于香港政策“五十年不变”与大陆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邓小平显然更强调后者。

邓小平虽然强调“不变”,但纵观讲话全文,“不变”之中亦有“变”,《讲话》中说:

“最近香港总督卫奕信讲过,要循序渐进,我看这个看法比较实际。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我向一位外国客人讲过,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

 

现在,《讲话》已经过去了三十三年,依据《讲话》,再过十七年,大陆就要“普选”,然而,邓小平说要“普选”,是有条件的,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说:

“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的制度优越。它的优越应该表现在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1页)


邓小平又说:

“一定要让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孩子们知道,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我们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2页)


而《讲话》中说:“一国两制”也要讲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

有人会说这就带来了一个悖论:既然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生产力?那么,为什么对香港另眼相待?难道要弃香港的民生与发展不顾吗?当然不是!“一国两制”是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初,维持香港稳定的过渡性政策,它是一个阶段性的国策,随着香港的发展,势必会和大陆一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要向高级阶段转变,原始的资本主义也在向现代的资本主义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与革命,资本主义必然要向社会主义转变,然后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既然大陆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所以,香港“五十年不变”的论断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一样。如果僵化的理解“五十年不变”就是永远不要变,并长期作为治理香港一种政策导向,就是资本主义终极论,就会成为治理香港的僵化的教条主义,是不符合共产党人的辩证法的,其后果一定是不利于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二、各种曲解的“不变”,养虎遗患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与变化之中,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变是相对的,运动与变化才是绝对的,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通”,就是事物依据客观规律的运动与变化,“不通”,就是事物处于应该变,而从主观能动上却阻止变,这就使得事物极可能逆向发展,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离不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这一矛盾发展的普遍法则。

毛主席在《矛盾论》有一个极其生动而又生动的比喻。他说:

“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鸡子,因为两者的根据是不同的。


英美等西方势力唯恐中国不乱,绞尽脑汁、用尽手段,不遗余力推演中国的颜色革命是一以贯之的战略方针。但是,如果没有香港内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没有香港内部阶级矛盾的发展,没有香港民众及“废青”们作为内因变化的根据,任何颜色革命的图谋必将是苍白的,因此,如果将“反修例”事件演变为暴恐与动乱,全部归咎于英美西方势力的操纵是不辩证的。

香港与祖国骨肉相连,如同一个被强盗掳掠的儿女,回归之前,虽在英国治下,而广大的港民仍然对祖国怀有浓厚的血肉之情,对大陆人民怀有手足之谊,正如闻一多先生“七子之歌”中的“母亲呀,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回归二十二年来,中央政府与内陆人民源源不断的向香港输送血液与营养,哺育着港人同胞,以事物发展的常规,港人理应与中央政府,与内陆人民的情谊越来越深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越来越多的香港人不思感恩,较多的港民远不如回归前对于国家与大陆人民的情感,不是与同胞拥抱,而是与殖民者亲吻,特别是大部分青少年已是数祖忘典,认贼作父,反认他乡为故乡,自甘堕落为反华与殖民势力的走狗,心甘情愿的充当反华势力的急先锋。

从2014年的“占中”事件到今年六月以“反修例”为名,行“港独”之实的暴恐动乱。“港毒”分子们贱踏国旗,戕害警民,蹂躏校园,摧残法治与文明。桩桩件件,令世界震惊,令国人发指。“七子之歌”的悲壮呼声已被“港毒”的嚎叫声湮灭。全世界已经看到,众多的香港人与中央政府渐行渐远,与内陆人民离心离德,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也是事物发展的一大悖论。

毛主席在《矛盾论》中说:

“在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香港乱局归根结蒂的主要矛盾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阶级矛盾发展结果。

《基本法》第七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由于回归后的香港行政区政府缺少实体经济,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回归后,中央政府理应支持行政区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抓在政府手中,造福于香港人民,但由于对资本家的放任与纵容,不仅没有抓紧与用好土地资本,反而让土地被不法资本家控制与垄断,而日益做大做强的资本家不仅不思回报祖国与香港人民。而是与殖民势力内外勾结,狼狈为奸,将激化的阶级矛盾转嫁在“回归”与中央人民政府头上。

二、僵化的理解“不变”,各项政策“不变”的结果。

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

“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反映。在中国,有帝国主义的文化,这是反映帝国主义在政治经济上统治或半统治中国的东西。这一部分文化,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办理的文化机关之外,还有一些无耻的中国人也在提倡。一切包含奴化思想的文化,都属于这一类。在中国,又有半封建文化,这是反映半封建政治和半封建经济的东西,凡属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的人们,都是这类文化的代表。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是非常亲热的两兄弟,它们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这类反动文化是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是应该被打倒的东西。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


毛主席将新旧文化的斗争视为“生死斗争”。遗憾的是,《讲话》与《基本法》都忽略了对殖民文化的警觉,丧失了去殖民文化的举措。

《基本法》第九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自治区,从政治伦理上来说,与大陆的民族自治区处于同等的政治地位,同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区别在于香港具有法定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因此,香港理应以汉语言、普通话作为官方语言,根本无须英文作为正式语文。

《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


这就意味着香港既可以从国外招聘教员,又可以选用西方教材。从而丧失了行政区对于文化教育的主导力。

《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继续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

这就意味着香港的宗教组织可以与西方的宗教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并利用宗教组织壮大与发展“港独”势力。

《基本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任职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均可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既然《基本法》规定了香港回归后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留适用于资本主义的部分法规,也在情理之中,但一个主权国家的行政区,留用与聘用洋人法官与顾问,司法权仍然掌控在殖民国法官的手中,这是在世界上是极其罕见的,也是不符合政治伦理的。就如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共产国际委派德国人李德做共产党的军事顾问一样的荒唐。

因此,香港虽然名分上回归了祖国,但在文化界、教育界、新闻界、司法界、宗教界与大陆则是冰火两重天,殖民文化畅行无阻。文化教育蜕变为奴化教育,其恶性的结果使受奴化的青年人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丧失了对于黑白是非的判断力,丧失了对于宏观社会发展趋向的认知力。不仅使得青少年毫无归属感,而是数祖忘典,认贼作父,自甘堕落,反认狼乡为故乡。

据此,今日之香港乱局,一方面是英国人在香港回归前“埋雷”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基本法》不能严格准确贯彻中央精神,对西方势力放任自流,为他们插手香港动乱预留了“炸雷”的空间。

三、香港必须“大变天”

香港乱局,令世界震惊,民族泣血,国人悲愤,为国家之殇,民族之殇,于天理,国法与情理所不容。历史发展的现实与“五十年不变”的初衷背道而驰,不变的资本主义制度并没有给香港带来繁荣与稳定。“五十之后更没有变的道理”是否能够为香港带来长期的繁荣与稳定,已经在全国人民的心中划上了一个沉重的问号。

所谓“港人治港”的政府成了一个躯壳,如同行尸走肉,实际上成为了“资本治港”与“洋人治港”这无疑是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大政治败笔。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所幸的是:邓小平虽然承诺了“五十年不变”以及“五十年之后更没有变的道理”,他同样也意识到“不变”并不具有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的定力,因此,他在《讲话》中说: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这就为香港设置了“变天”的法律空间,提供了绝佳的机遇。

于大陆而言,香港只是一块弹丸之地,采用武力平暴易如反掌,但这只能是速效救心丸或是镇痛剂,只能解一时之痛,不能解决痛之根本。

所谓“五十年不变”只是制度框架的不变,而治理政策与运行机制必须改变,譬如,教育界、司法界、新闻界的从业人员的政治与伦理身份要变,运行机制应该进行手术性的改变,而这种改革采用治标不治本的“西药”断然不能奏效,只能下“中医”的猛药才能标本兼治。

香港本来就是中国领土,香港人民本来就是中国人,因此,对于香港的未来,根本不必顾忌任何西方势力的脸色,中央政府必须拿出毛主席当年对付英国“紫石英”号炮舰闯入中国长江那样的雷霆之力,方能保持香港长治久安。

所谓“与时俱进”就是随着时间与条件的发展变化,而调整方针政策,使香港由洋人作祟的天下变成中国人的天下,使弥漫暴戾之气的天变换温馨详和的天,使得灰暗血腥的天变为明媚晴朗的天,由歪门邪道变成人间正道!所以,香港必须大“变天”!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自“旁观者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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