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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林 | 建国7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下)
点击:  作者:​夏小林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9-11-08 09:58:51

 

【提 要】党的十九大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上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

 

“前30年”的国有经济创业史中,尽管探索不易,道路曲折,但在企业层面和国民经济结构中,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并以其为主导力量,快速实现了庞大的国家预定发展目标,“打了空前的大胜仗”,为“后40年”高速发展“举行了一个奠基礼”,是不容置疑的历史存在。

 

十九大及之后,总书记、党中央既坚持了“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又提出了“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重要决策。它们是针对国有经济改革发展不同层面的问题而提出,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是一体化工程,相互之间并不排斥。习近平这些“重要论述”不仅适用于今天,也“面向未来”,即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过程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是毫不动摇的。之后亦如是。

本文侧重从政策层面讨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历史和现实。它由前言和六个部分组成:一、总书记、党中央“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前3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三、“后4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四、所有制结构变化简析;五、戳断私有化脊梁骨;六、政策性建议。
本公众号已发上篇,为前言和第一、二部分【可点阅《夏小林丨建国70年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上)》】;今天再发下篇,为第三至六部分。

三、“后4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第二阶段,即“后40年”中,国有企业总资产、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企业户均资产规模、科技水平、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和税金等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近些年已从一再“减少一些”转向趋稳,且有转为回升的征兆。

(一)指导思想。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是缘于不满足原有成就,解决存在的某些问题而发生的社会主义新探索。在其过程中,一如既往,国有企业重要地位得到宪法肯定,受到党的高度重视。1982年的宪法规定,“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七条、第十六条中的“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分别修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根据新的实践规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该版宪法和其后2004年、2018年两次修订的宪法,均同样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86]由此可见,在党的领导下,就是在“后40年”历经修改的不同版本宪法中,“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及有关“国有企业”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始终如一的。宪法为改革开放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了基本支持。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先后提出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大政方针,均深刻体现了宪法关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规定,符合中国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求,在实践中发挥了强大引领作用。

(二)基本评价。

“后40年”中,国有企业一系列重要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向重要领域集中。2019年3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曾表示,从“过去几十年改革实践看,改革确实使得我们企业(指国有企业——引者注)做优做强做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87]在相对指标上,与1978年比较,这一时期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比重曾不断地“减少一些”。但国有企业进入“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的改革发展新阶段后,新气象出现了:国有企业主力军,即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等重要相对指标已出现趋稳,或回升现象。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发展也不错。这反映出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相对地位开始变化。对此,目前还需要持续观察。

(三)主要数据和其他资料。

以下利用有关政府部门已发布的有限数据等,描述“后4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指标的轨迹。这些部门的统计方法、数据差异及其不时的变化,并不能影响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期大势向好的观察。

1.财政部统计口径下的非金融业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1978年至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1.9%、10.3%;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达到1978年的247.1倍和130倍。[88]2018年末,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78.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3.1万亿元,营业收入为58.8万亿元,利润总额为3.4万亿元。[89]其间,2018年比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应交税金做大2.7倍。2019年1-8月,面对国内外更复杂的经济下行压力,国有企业增长保持稳中有进。[90]

全国国有企业户均规模水平提升。结合“后40年”全国国有企业数量大量减少与其资产总额、产出快速大幅增加情况,可以确认,这期间国有企业户均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等也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财政部没有提供这期间全国国有企业数量减少的数据,但部分年份的相关数据可以从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看到。

2.国务院国资委系统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其中少量属“社会资本”所有者)、企业户均资产规模、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和税金等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

(1)国资委监管系统全国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该系统国有企业分布在16个行业,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科教文卫,及金融业部分国有控股金融公司等。

据2004年至2016年已出版的《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数据,在最接近2019年的13年中,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口径下的全国国有企业实现了不间断的“做强做优做大”:2015年比2003年,国资系统全国国有企业在减少25022个的同时,企业资产总额做大6.1倍,国有资产总量做大3.9倍,企业户均资产规模做大7.4倍,所有者权益做大5.6倍,上交税金做大4.8倍。全国国有企业利润做大4.7倍,[91]

之后,2019年7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采用近年数据进一步说明,十八大以来的6年中,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取得重要进展:“2013年—2018年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从85.4万亿元增长到180.7万亿元,营业收入从42.0万亿元增长到55.4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2万亿元增长到3.4万亿元,年均增速分别达16.2%、5.7%、9.3%。”[92]这期间,由于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产出都在快速大幅增长,其间按注册分类的国有企业数量却处于或多或少的缩减中,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户均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等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这里,如按2018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报告全口径的国有资产数据进行历史比较,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做大显得更为突出:2003年至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19.7万亿元增长到183.5万亿元,做大9.3倍(全口径数据与国资委数据差别不大,故忽略不计)。其中,即使在少数人鼓吹国有企业应退出的充分竞争行业,据《人民日报》报道,这些年“国有企业(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它们处在充分竞争行业,以提高微观效益为中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市场检验,实行优胜劣汰,在发展壮大自身、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93]国有企业可以在包括“充分竞争行业”在内的竞争性行业较好发展的现象,国务院国资委早在2004年就曾用数据显示,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利润增速较快,曾达到44.6%,比其在公益性、垄断性行业利润增速分别高出17.4和23个百分点。[94]国有企业效益同垄断与否没有必然联系。

当然,至今国有企业的小微企业仍较多。全国国资系统监管的12.5万户国有企业里,大中型企业占比为26.8%,其余73.2%是小微企业。尤其在地方,一些公益性企业等都属于小微企业。所以,这种企业规模结构使得全国国有企业户均资产规模并不是显得很大。2003年至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户均资产规模只从1.3亿元“做大”到9.6亿元。但这也远远超过2018年末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1.1亿元的户均资产规模。国有企业户均资产规模大幅度“做大”的趋势,集中体现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层面,如央企,或工业行业的其他大中型国有企业等。这些国有企业为改变我国工业等行业集中度偏低,完善产业组织结构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做出了较大贡献。

这是两个被少数经济学人集中抹黑国有企业,以继续推动私有化的较敏感领域,其大部分企业也在国资系统,并处于竞争性领域。但即使在这里,“后40年”国有企业在曲折探索中发展壮大,越来越好,而非“糟得很”的轨迹也是清晰可见。如1978年至2001年,尽管在若干年份中,国有工业企业等在一个并不怎么规范的市场经济中探索改革和优化结构,企业户数大量减少,工人阶级和国家付出了代价。但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国有企业仍顽强地闯关而过。即使在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期间,也仅是1997-1998年产值增速略有下降,1999年即开始了持续回升。总体来看,在国家统计局口径下,2001年比1978年,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做大12.9倍,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做大19.4倍,企业户均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做大34.6倍,利税总额做大7.7倍。[95]其后,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加快。2018年比200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做大3.8倍,企业户均资产规模做大15.4倍,主营业务收入做大7.1倍,利润总额做大7.1倍。[96]另外,2018年比2001年,工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面减少11.2个百分点,下降为25.7%;企业亏损总额占利润总额之比减少19.7个百分点,下降为18.1%。[97]在这期间,宏观经济波动、结构调整、全球金融风暴冲击和贸易战等,虽然产生了程度不等的经济下行压力,都没能够挡住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向好趋势。

在农业中的国有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围绕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完善国有农业经济实现形式”的改革方针,[98]及落实农业部“积极推进组建专业化、区域化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农垦企业”的具体要求,[99]其发展势头也并不弱。2017年比1996年,国有农场农业总产值做大5.9倍;国有农场户均产值规模做大7.2倍。[100]

简言之,这里再结合以上国资系统全国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作背景看,国有企业在充满竞争的工农业等领域通过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率不断提高,应是确定的基本事实。

3.国资系统中央企业的总资产、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企业户均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和上交税费等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

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非金融国有企业里的中央企业地位举足轻重,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中表现突出。综合国资委、财政部的数据看,2018年比2003年,中央企业户数减少89个,2018年为96个(未计入2018年下半年新转入安能集团)。但这期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做大9.7倍,户均资产规模做大18.6倍,营业总收入做大7.6倍,所有者权益做大8.9倍(2018年央企所有者权益中36%属于“社会资本”所有者[101])。2017年比2003年,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做大4.8倍,上交税费总额做大5.5倍。[102]

既大且强,并肩世界一流企业。还在2016年11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一负责人就已指出:“从国际对标比较来看,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完全可以与世界一流企业并肩。今年最新发布的财富世界500强中,国有企业有83家,比2005年增加68家,其中中央企业50家,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分别位列世界500强前2-4位。我们专门组织课题组,从企业经营实力、财务绩效和技术经济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对标分析,对石油石化、钢铁、航空运输、通信服务和电力供应5个行业世界领先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这些行业中14家中央企业或其主业上市公司中有11家达到世界一流企业水平,其中国家电网列电力供应业第二位,中石油和中国移动列石油石化和通信服务业第三位。”[103]谁说“国企大而不强”?

科技进步突出。国务院国资委曾发表《20张图表数说中央企业改革开放40年成果(2003-2017)》。其中,中央企业科技进步成绩十分显著。[104]继而,在2018年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中央企业又获得的国家科技技术奖励是98项,占奖项总数的40.8%,其中包括特等奖。特等奖这几年基本上都是中央企业获得的。[105]另外,2019年7月国家统计局列举的“后40年”我国科技进步成就,如“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和通讯设备产业方面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多次蝉联全球超算500强榜首。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取得重要成果,北斗导航进入组网新时代”,[106]其绝大部分都是中央企业的产品,仅超级计算机是由中国科学院国家并行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的。但这个单位也是属于中央单位的企业。另外,中央军工企业贡献的“国之重器”,其展现的科技进步水平也很突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令视中国为“战略对手”的某些西方国家心怀大忌。

市场买方影响力不容小觑。据2018年发布的数据,“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107]占当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6万亿元约三分之一。这反映出中央企业对规模较小的众多私营工业企业等强势的买方影响力、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及产业链上的“共生共荣”状况。如在这方面有全国国有企业的相关数据,估计国有企业的买方影响力、控制力和主导力量会显得更大。

4.金融业国有企业总资产、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资本)、企业规模、营业收入、利润等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力日益壮大。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后40年”中,“我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力日益壮大,资产分布以银行业为主体,集中在中央本级,境外金融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我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较好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2013—2017年,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4.3万亿元增至5.8万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1.2万亿元增至1.4万亿元。”“‘家底’进一步丰实壮大。”[108]

(2)金融业保持国有资产主体地位和国有金融机构绝对控制力。2017年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为252万亿元。[109]其中241万亿元国有资产在金融机构资产本外币构成中占有95.6%的绝对优势地位。同时,金融业股权、资产多元化也在相应发展。2019年5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已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占比已分别达到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1.64%和6.36%。”[110]按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种金融业股权多元化的日程,应该是围绕“保持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保持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111]而进行。

(3)国有银行资产保值增值,规模持续做大。一些重要银行不断进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名单,排名不断提升。《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显示,2016年比2003年,我国重要的几家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分别做大10.8倍、5.4倍。其中国有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和服务规模也都做大了。[112]2016年比2012年,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分别做大2.8倍、1.7倍。[113]其他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也在快速发展壮大。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先后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其后,中资国有控股银行的系统重要性排名不断提升。2018年,在系统重要性排名31-50名的银行中,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也被列入。[114]

另外,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持有包括政策性银行、重要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17家金融机构股权。截至2018年上半年,其运行十五年上缴利润与持股权益合计是国家投入资本金的6倍多,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15]亦即实现了一批包括银行在内的国有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5.全国非金融、金融业国有企业应交税金等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据财政部的数据,2018年非金融业全国国有企业应交税金46089.7亿元,比2003年上交税金8361.6亿元做大5.5倍。[116]这里,如能够计入金融业国有企业的税金贡献,近些年我国全部国有企业应交税金应再增加1万亿元以上。例如,2017年金融业税收收入为17050亿元,按金融业95.6%的国有金融资产占比估算,当年金融业国有企业应交税金可能约为16299.8亿元。将其与同年非金融业国有企业应交税金42345.5亿元合并,全部国有企业应交税金约为58645.3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约为34.4%,是同期全国私营企业2万亿元税收额的2.9倍。[117]

但这还不是国有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等的全部贡献。因为,这里没有涉及国有资本收益,也没有涉及国有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问题。如2019年7月,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最新进展是,政府“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118]这种“划转”是否会形成对私营企业等的“变相补贴”,是否会加重国有企业的融资、财务和竞争力负担,是否符合一些人说的“竞争中性”“所有制中性”,答案应是比较清楚的。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年鉴》数据,1993年比1986年,国有经济的工商税收做大1.85倍。2017年比1998年,全国税收收入口径下的国有企业税收额做大3.2倍。[119]但由于部门统计口径不同,其国有企业税收额大幅低于财政部统计的国有企业税金额。例如,2017年1-12月财政部口径下的国有企业应交税金为42345.5亿元,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收收入口径下的国有企业税收额为14728亿元,仅相当于前者的34.8%。[120]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对于分析国有企业税收实况,进行比较研究是非常不利的。

(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比重“减少一些”与回升的辩证法。

“后40年”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1990年代初之前,由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政策变化原因,在“短缺经济”条件下较快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局面。至1990年代初,国有经济在GNP比重已从1978年的55%左右,下降到46%左右。[121]“短缺”过去后,市场竞争加剧,国有经济如何适应市场问题极为突出,在一定时期中采取特定政策解决这种问题,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成为国有经济比重下降的重要政策性原因之一。这在总体上是有合理性的。在这种政策日程展开后,随着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日益融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其在国民经济比重由特定时期的大幅下降,转变为趋稳或逐渐回升既是正常的逻辑结果,也是改革开放和国有经济结构优化的结果。这种从有序大踏步退到趋稳,或趋进的战略态势转变,也确实在国有资产高度集中的工业行业得到了初步证实,具有较强代表性。1990年代以来发生的这些情况大体分期如下。

一是国有经济“瘦身健体”,及前瞻性政策安排时期。按2012年国务院一份报告的提法,在1993年“把国有企业引入市场”[122]的任务完成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根据“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123]的情况,做出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等重要决定。[124]具体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布局过宽和要“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等。[125]这项决定要求,“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它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中央预计,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相关改革后的一段时间内,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还会“减少一些”。[126]展开这次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时间表,是“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127]即从1997年起到2010年。

为了落实十五大提出的任务,199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进一步规定:国有经济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竞争中实行企业“优胜劣汰”,等等。[128]这里鼓励国有企业要酌情“加快发展”发展的“竞争性领域”,从逻辑学角度看,其内涵包括了后来文件说的“充分竞争行业”,及少数人说的所谓“一般竞争性行业”。同时,这份文件再次确认国有经济“比重还会减少”时,也十分明确地指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比重“可以有所差别”。[129]这就既为当时国有经济比重将“减少一些”做了说明,也为在完成“攻坚阶段”任务后,如在2010年后的某一时点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将稳定或提高,并需要相应的新政策,做出了富有前瞻性、灵活性的战略预见和重要安排。关于该《决定》实现政策目标的截止时间,与十五大报告相同。

十五大确定的政策日程较快地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即指出,仅“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4951.2亿元,增长了22.2倍;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14.9万亿元增加到19.7万亿元;净资产从5.21万亿元增加到8.36万亿元;1998年到2003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由3家增加到15家,其中内地的14家企业全部是国有企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2003年钢产量居世界钢铁企业第六位,销售收人和净利润居第一位,已经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税金8104.5亿元,占全国工商企业的一半。综合而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数量减少的同时,利润增加了、竞争力增强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更强了。”[130]当然,这也表明国有企业效率、户均资产规模在持续提高中。

至2010年,十五大提出的具有特定内涵的优化布局和改革任务基本结束后,2012年10月《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这一阶段工作的评价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131]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高度评价了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成就。

二是国有经济“强身健体”时期,及开始变化的战略态势。2011年后,党中央在“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132]“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133]的新阶段上,实行了“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重大政策。这为稳定,或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并实行相应政策的新变局创造了重要条件。国有工业经济比重出现了趋稳、回升现象。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134]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申,“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并系统地提出了符合新时期“问题导向”的改革方案。[135]

这两份文件关于国有企业状况的评价意味着,与2011年之前相比,新阶段的国有企业已“今非昔比”。在这种全新形势下,从2013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先后做出“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重要决策,且明确要求国有企业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136]在2019年来评论这两个“做强做优做大”决策,它们可能意味着,22年前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在一定时期中,国有经济比重还会“减少一些”的预计,随着当时具有阶段性内容的改革和战略调整任务基本结束,在新阶段上已有可能被国有经济比重应“稳定一些”,或“增加一些”的新预期所取代了。这也符合“凤凰涅槃”的本意。“时移则势异,势异则情变,情变则法不同”。

国家数据显示,在2011年开始的新阶段上,过去国有企业曾明显下降的某些重要指标,确实已有初步变化,即从过去的大幅下降转为趋稳或开始回升。如从绝对指标看,2017年比2010年,按控股情况分类的全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7.6万户。在这期间,按注册分类的全国国有企业已开始稳定在13万多户的水平;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也在趋稳。[137]这与过去“三年脱困”等时期,国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大幅减少的情况已有根本的不同。尽管这期间国有企业经历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如“去过剩产能”“减少层级”等)的考验。

从相对指标看,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的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等占比,是在逐步趋稳,并有所回升。(1)占比趋稳。2016年比2011年,在工业总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变化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占比分别只减少2.9、6.6个百分点。其间,2014年至201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占比连续保持在38%以上。另外,2011年至2018年,新、旧统计口径下的工业企业结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占比基本上都保持在5%或靠上一点。(2)占比回升。在国家统计局2017年调整后的数据中,2018年比2017年,在工业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结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比分别增加0.6、5.1和5.8个百分点。[138]这种新局面和贯彻十五大“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时情况相比,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回顾历史,那个时期的2010年比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占比,是分别大幅下降了27、24.4和8.2个百分点。[139]

新时期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关键性相对指标的变化,应该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出非金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相对地位开始趋稳,部分重要相对指标也开始回升了。过去那种一再“减少一些”战略态势,为趋稳、甚至是趋进的复合型战略态势所取代。因为,在囊括了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国资系统全国国有企业年末国有资产总量结构中,工业行业国有资产占比在85%左右。[140]这间接显示了在这一特定企业群的产出上,国有工业企业也占有绝对优势。可以认为,目前国有工业企业的这种变化,对非金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相对地位变化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创造历史的是合力,包括不同意向之间的冲突。目前的突出问题可能是,

(1)扩大金融业开放,尤其是央行、银保监会等已明确表示,不限制外资收购大中型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股权后,金融业国有经济相对地位将发生怎样的变化。但是,只要金融业公权机构能够遵宪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规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持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保持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规定,那么,即使外资进入金融业有所增加,国有金融企业相对地位稍有变化,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趋稳,或回升也影响不大,是有可能“对冲”掉的。如情况相反,则比较麻烦了。其他那些对外扩大国有企业股权开放的行业中,包括工业(含制造业),可能也存在类似问题。

(2)2019年9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博士在新闻通气会上宣布,中国国企改革下一步的方向,包括“一般性的竞争行业,国资要加大退出力度”。[141]在这里,他几乎是在逐字重复主张私有化、自由化和“宪政改革”,及“向往欧美模式”的吴敬琏研究员的错误政策建议,与厉以宁教授宣布的“私有化”政策建议也是丝丝相扣。[142]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要文件规定,可以看到翁这种早就被批评过的陈腐不堪的政策性宣示,严重违反了中共十五大报告、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重要规定,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规定,更是与“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重大决策背道而驰,是在“搞小国有企业”,改变今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发展的良好局面。这种东西真在全国付诸实施,也将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趋稳,或回升产生负面影响,制造麻烦。当然,体制内明白人不少。但对此还是需要保持警惕,予以批评和纠正。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阶段性差别现象的可持续性,目前还需要持续关注和评估。它们可能意味着,新阶段上国有经济的“进”和“退”都已展开了新姿态,有了新内涵。这种新诞生的“势”,应是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作用下“波浪式地向前扩大”,[143]难以一帆风顺。目前“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需要冲破那些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需要有新的具体政策来呵护和引领。这样做的基本依据仍是“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宪法第七条规定。核心政策则还是“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孙子兵法》讲的是‘善战者,只求于势’,察势者智,驭势者赢。”[144]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应利用信息优势对此开展更为全面的数据、趋势和政策性分析,识别、抓住和利用战机。井冈山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更何况今天,相对工业里的非公企业等,国有工业企业本来就拥有不少整体优势,如产业占位、资产总额、企业规模、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水平、融资等,并非弱者,是“星火成片”的高山峻岭。其旁边的金融业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也一直占绝对优势,双方完全可以在市场里依法平等互利,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共同为提升国有经济比重和贡献作出努力。政府作为全民委托代理的“老板”,能不为此提供正能量么?

在这里,体制内个别人主张引入的资本主义国家所谓“所有制中性”“竞争中性”政策,在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规定面前,在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的“非中性”特殊社会责任(如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将提至30%,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税费是非公企业的2.3倍,不遗余力服务国防建设、救灾救难,按政府计划给“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增加贷款等)面前,在西方国家以“贸易战”、“金融战”、限制投资等经济手段为前锋冲击“后40年”中国的大变局面前,在他们之间包括了诸多国家明、暗行为的激烈竞争面前,在他们仍然严控、补贴本国国有企业等事实面前,统统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虚伪而有害的观点,甚至是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形式平等规则。当然,这在逻辑上也可能涉嫌违宪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制中性”“竞争中性”和资本主义宪政民主一样,都是虚伪说教。其背后的“世界不是平的”,因为市场和政治关系从来都“不是平的”。早有外国学者警告,要善于将西方国家说的和实际上做的区分开来,不要上当受骗。

如果今天有人还只晓得一味减少国有经济比重,可能就属于总书记说的“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的懒人,或是那种就想搞小、搞没国有企业的人了。这样的分析,并不是要质疑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以为有所不为”的布局调整原则在今天、明天的合理性。从市场角度看技术进步、结构变化和企业经营,国有经济持续的优化布局、战略性重组等,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的。其中可能变化的只有某些具体问题或做法。这种不断变化的调结构、优化布局内容,在党的十六大报告至十九大报告中都有所阐述。所以,在新的阶段上,国有经济比重趋稳或上升,完全可以和结构优化、企业重组等并行不悖,相得益彰。例如,2011年至2019年,在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中,“有进有退,有所以为有所不为”的布局调整就没有停过脚。多年来,其它经济成分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在国民经济的众多竞争者中,国有企业没有必要去当“只退不进”贾桂。历史的经验是,当“退”要从容有序,该“进”当仁不让。在宪法框架内,怎么对绝大多数人利益“最大化”有好处,就怎么干。

(五)小结。

“后40年”国有企业一系列主要绝对指标“做强做优做大”,十分亮丽。国有企业向重要领域集中,在国民经济比重下降。但在2011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阶段上,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等比重已开始趋稳、回升。在新形势下,如何全面稳定,或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应该已成为具有现实性的政策新课题。要警惕体制内少数人逆反言行的误导。

四、“后40年”所有制结构变化简评

 

(一)数据及其他资料。

“后40年”GDP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占比明显下降。这间接反映出经营性资产结构中也存在这种现象。

1.政府的GDP构成数据:
非公经济占60%左右;来自NGO的“民营经济”内涵、统计口径自相矛盾,数据“掠人之美”;全国国有、集体等公有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数据付之阙如。

国家统计局没有以官方名义发表过完整的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数据。有关的具体进程更缺乏连续性数据来显示。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有一句话,“非公经济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145]这是中央政府关于我国GDP所有制结构状况的一种非全面的正式表述。它说明“后40年”中,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超过了1978年国有经济在GNP结构中55%的比重,及公有制经济98.2%的比重。但这个数据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6年全国税收收入结构中,非公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占比仅为15.9%显得很不协调,[146]等等。

现政府在使用的来自NGO的“民营经济56789”也不能够代之说明问题。因为,首先拿出这种数据的全国工商联及民间研究机构,历来都较为专业地公开表示,其宣传“民营经济”各种突出贡献的数据中,是“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济)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经济)”的数据。[147]如其中不仅合并了大量城乡集体经济的数据,还合并了“股份制”“联营”企业等的数据。但在这种界定下,“民营经济”的内涵、统计口径和数据难免出现自相矛盾。因为,(1)国家统计局对“股份制”的解释是,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指标中,“‘股份制’里面包含国有及国有控股和私营等内资企业中的股份制公司,‘外资’中的港澳台投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私营’中的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8]按“股份制”的这种政府定义,所谓“民营经济”是无所不包,仅通过囊括“股份制”就把部分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也拉来壮大自己的声势了。它并没有真正完全排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数据,且在经济指标上有“掠人之美”嫌疑。(2)在国家统计局的工业企业统计中,“联营企业”的主要形式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等等。这也和“民营经济”的内涵、统计口径和数据存在一些矛盾。这些例子足以说明,“民营经济”(或企业)绝不可以视同于非公经济。它是一个成分非常混杂,且有内在矛盾的概念,其经济指标不仅内含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数据,还吸收了全国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济)、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等的经济数据。其中,集体经济为主力军的第一产业增加值就占GDP的7%以上,而城乡集体经济的就业占比就更高了。而这些,却都被纳入在一些人眼中视同于非公经济的“民营经济”范围了。“民营经济”这种混杂、庞大的“数字贡献”,实有为非公经济“打肿脸充胖子”,要政策、要优待的可能。简单一句话,“民营经济”数据不能视同于非公经济数据,不可以成为夸张地炫耀非公经济地位的“九龙九凤冠”,那只能导致对焦不准的“错爱”。[149]回顾历史,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其政府的民营经济概念还是较清楚的,专指国内私人经济。当时,共产党也曾这样使用过它。1980年代,日本将本国私有化行动称为“民营化”,其界定也是清楚的。显然,今天在“民营经济”概念、统计口径和数据问题上,政府方面是应该抓紧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了。

关于全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增加值数据等,多年来都是付之阙如。所以,今天基本经济制度的量化分析仍是薄弱环节。想来,应该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中,才在一句话中就并列使用了“民营企业”“非国有资本”“非公有制经济”三种概念,而非“等量齐观”“一勺烩”。[150]领导人在有关讲话中,也是分别使用这三个概念的。

2.民间估计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

利用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非公经济数据,再合并上目前也是不清楚到底是百分之几的全国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等的增加值数据来估计,“后40年”公有制经济在GDP比重应在30%多。这是一种仅有参考意义的“模糊”把握。其中,减去集体经济为主力军的第一产业约7.9%增加值比重后,金融业、非金融业国有经济增加值占比大约在25%左右。国务院国资委曾在2006年、2007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发表过非金融业全国国有企业增加值在2005年、2006年分别占GDP21.3%、20.9%的数据。但从那以后,相关数据就消失了。而从2006年至2016年,国家统计局的工业数据显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下降较明显,分别减少7.9、11.7个百分点。非国有企业则在增加。[151]估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年的国民经济中,全国国有企业增加值比重进一步下降是在所难免的。即使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要指标占比有趋稳或回升现象出现,但它们对国民经济中全国国有企业增加值比重影响有多大,目前仍难以判断。

3.GDP结构背后的经营性资产结构。

GDP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占比明显下降,间接反映出全国许多行业的总资产结构,或说是全国经营性资产结构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国家统计局有专家利用多种方法推算、估算,说明在我国经营性资产结构中,确实存在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公有资产比重明显下降的趋势。[152]由此可见,解决GDP和全国经营性资产里公有资产比重低,是“一体两面”之事。虽然,产值、增加值和资产相比较,它们各自的下降幅度会有一定差距,比重也不可能相等。据以上GDP结构作间接评估,与公有制经济单位在GDP占比在30%多相对应,全国经营性资产结构中的公有制资产占比,应该比其高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在公有制经济的国有部门里,重工业较为集中,一般具有资产大,产出(包括增速等)较低的特点。例如,目前工业中的国家资本金有94.1%集中在重工业,[153]这对于拉低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水平和增速等,其作用肯定是明显的。

这里顺便指出,那种认为在全国经营性资产里,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公有资产即使减少很多,也无关紧要的观点是有问题的。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在宪法、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中,关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众多规定中,绝大部分都和经营性公有资产有直接关系。如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的国有经济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作为农村主体的集体经济和经营性集体资产,都是“浑然一体”“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大量减少这些资产,实际将导致削弱或否定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在此意义上说,那些非经营性的公有资源资产、行政事业资产就是市值再高、再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难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比肩。所以,如果经营性资产里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公有资产减少很多,这并不是一个可以不屑一顾,或轻描淡写的轻松话题。因为,如果公有资产的绝大部分都脱离了生产经营,意味着绝大部分工人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绝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雇农,绝大部分利润属于极少数资本家,邓小平担心的财富、收入两极分化将突飞猛进,此时对于绝大多数工人、农民等普通劳动者而言,公有制还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呢?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又将存在着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呢?

当然,如前所述,2011年至今,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已经在稳定或提高资产、产出比重上做出一些改变了。但这些局部变化对目前GDP结构等的整体影响仍很难评估,需要继续观察。需要注意的逆向趋势是,如果今后西方跨国公司在其母国严格控制我方国有企业投资领域和规模的同时,乘我扩大开放之机,大踏步进入我国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农业等众多领域,国内私营企业也按“机会平等”规则群起效之,那么,国有经济在在国民经济比重,可能将面临新一轮下降压力。而面对欧美跨国公司,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也未必就能够独善其身。老板换国籍也没有用。

(二)简短讨论。

要正视“后40年”形成的GDP、经营性资产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后果,拿出“凤凰涅磐浴火重生”的战略性对策。要害是依宪在国民经济中提高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比重。其中,国有经济是重点,是“领头羊”。在以往的某个阶段上,允许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等于永远如此。一切随条件变化而变化。“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对此,党中央文件早有阐述。希望国家统计局早日公布关于我国GDP、经营性资产所有制结构数据,把相关问题的讨论引入更为严肃、科学的层面。我国发展民主政治,需要以数据公开化为基石之一。这种意见,1990年代初,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就曾提出过,[154]但至今也未被有关方面采纳。

实际上,无论是提高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在GDP比重,还是提高公有经营性资产在全国经营性资产比重,都属于提高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这一更大范围的问题。从现阶段看,国有经济集中在现代经济(包括现代农业)部门,不仅具有制度、组织和规模优势,且在公有制经济中占位高、实力强、结构优、比重大、增速快,主导性、扩展性、包容性和可塑性强。所以,首先提高国有经济比重,顺势带动城乡集体经济等发展壮大,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主导力量作用,治理财富、收入两极分化等,应是提高公有制经济比重的要点。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已在这方面做出了初步的示范。换句话说,即提高国有经济及整个公有制经济比重,需要突出重点,实行有差别的结构性政策。另外,在时间上也要实行“分步走”政策,一般是由稳定比重过渡到提高比重。这个在不同行业需要酌情而定。这种所有制结构改革政策,应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设计、实行。迄今为止,这个框架下的所有制结构一直都处于变化中。稳定或“增加一些”公有制经济比重,也不足为奇,符合“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

在现阶段开始稳定,或提高国有经济比重的政策选择,也不是什么全新的意见。如前所述,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已预见性地指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其布局要相应调整。”[155]这说明,在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长期战略考虑中,随着相关条件的阶段性变化,适时、适当提高国有经济比重,即进行“调整”是很自然的事情,属于长期改革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党的文件中,根本不存在国有经济比重只能减少,非公经济比重只能增加的不对称规定。另外,该文件还明确阐述了公有制经济与生产、分配等的重要关系,即“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156]如此重要的国有经济,在今天的新形势下,乘“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东风,加强自我革命,加快除旧布新,在国民经济提高比重,发挥更大、更多和更好的作用,应该是好事情。

(三)小结。

“后40年”,及在这之后仍将持续不断的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中,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看,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变化都不可能存在永恒的不对称关系,即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比重一直不断缩小,非公经济等则一直扩大。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社会主义改革,毕竟是“不忘初心”的。近些年来,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政策引领下,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重要指标出现趋稳,或开始回升的现象,意味着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在发生作用了。当然,逆向趋势是存在的。整体变化情况需要持续观察。

五、“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戳断私有化脊梁骨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是新中国70年间浩浩荡荡的社会主义潮流。在中国社会主义的70年历程中,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变化,但于纵向延伸的时间轴上,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既是基本事实,也是基本发展趋势,更是没有被逆转的历史日程。黄河九曲十八弯,终将入海流。在改革开放中,重要领域的一批大型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已经达到世界一流企业水平。进入西方标准的“世界500强”“全球系统重要银行”国有企业不断增加,且在追求“再上一层楼”的目标,举世瞩目。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国有企业不择手段展开的阻击战,也从反面证实了这一点。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民经济结构,如在GDP和经营性资产结构中,公有制部门,尤其是国有部门占比明显下降和带来的一些问题,及这些问题可能的发展趋势,是需要高度重视,有切实的对策。现在,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已发生积极的变化。对这个大问题,我们还应从国有经济更长远的改革发展趋势来看。如到新中国建国100周年时,之前存在的“后40年”,也不过是改革开放历史长河中的“弹指一挥间”。这期间新30年之改革发展,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下,是值得人们去奋斗和期待的。

如今天,在国内外激烈竞争中,国有经济已迈入“今非昔比”新变局的门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实践已将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任务提上日程。依宪稳定,并进而酌情提高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以利于增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国家竞争力,并进一步改善分配关系,推进“共同富裕”,已是难以回避的选择。这样做,本来也早在党中央战略筹划之中。时移势异情变,则法不同。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中已初显这种新气象。至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那是经济运行的常态,具体内容日新月异,永远需要顺势而为。今天和未来,它都同提高国有经济比重不矛盾。

斯蒂格利茨教授说的不错,理论分析和广泛的国际比较研究都证明,“傻瓜式的经济理论暗示,私有制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私有制毕竟俱足效率,而公有制却做不到。好多年前,诺贝尔奖得主西蒙(Her-bert Simon)曾对这个逻辑谬在何处做过解释:大型现代企业都不是由所有者来管理的。用现代术语来说,都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但这与政府激励受委托经营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们所面临的委托-代理问题别无二致。”古典经济学等关于私有化正确的理论假设,即“满足私有化的假想状态是极其脆弱的,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有人幻想在公共领域服务为私营企业“设计一套适度的激励来服务于社会利益,是很困难的……费用极其高昂”。美国有前车之鉴。至于有限分析表明“私有企业盈利能力强于国有企业。这是事实。但这并非绝对地意味着私有企业就更有效率。例如,国有企业也许要面对某些约束”。[157]事实上,国有企业在公共服务和竞争性领域(包括国际竞争)都可以经营得非常好。斯蒂格利茨教授及研究团队的调查分析结果,再次戳断了私有化理论的脊梁骨。

而中国作为世界上国有企业最多、国有资产规模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还以“多数国有企业有效率,不亏损,给政府增收减负”的中国模式,打破了国际上曾流行的“多数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亏损严重,给政府增加负担”[158]的惯性观念。尽管在这一老观念背后的部分事实,即相对少数的国有企业表现出的高效率,早就足以证明“国有企业无效率”和“私有化”非公理。

另外,英国有两位经济学家在分析撒切尔针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运动时,也早就批判性地指出,(1)“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和监管政策效力的大小一般比所有制问题本身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大”;(2)“公有制和竞争完全可以相互兼容”。[159]显然,这更是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发生着的普遍现象,且具有全球性。

“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新中国70年历来如此。各个时期其表现形态有所不同,都对国家和人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今天它们也完全符合宪法及反垄断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且是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党中央明确规定的大政方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之间相互制约、促进的客观辩证法是始终存在的。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国有资本方面,党中央都要求坚持“做强做优做大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在这种正确原则引领下,进一步说,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凭什么就不可以在新发展阶段上,通过市场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组合机制,在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中进而“做强做优做大”,并在解决“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中也发挥“主导力量”作用呢?体制内个别人反对 “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大政方针,并要国有企业从包括所谓“一般竞争性行业”的竞争性领域退出,毫无道理,脱离实际,注定是“水中捞月一场空”。

六、政策性建议

 

(一)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重大决策上,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维护总书记、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及时回应、处理来自各方面,尤其是来自党内个别高、中级领导干部接二连三的妄议。党政商媒体也要讲规矩,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有关方面不能够任由各路媒体不断地宣传这类错误观点。


另外,这里结合扩大开放的新情况,依据宪法第六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第七条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规定等,重申几条具体的政策性建议: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2017年10月28日年十九大报告规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这两部体现宪法、党章相关规定的“上位法”和总书记、党中央相关系列重要指示,应规范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主要涉及非金融业、金融业国有企业“取消外资股比限制”规定。不得出现“以下犯上”现象。

——2018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保持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保持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全面体现了在金融业贯彻落实宪法、党章相关规定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大政方针。这部“上位法”和总书记、党中央相关系列重要指示,应规范一行两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专门针对金融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允许对其“取消外资股比限制”规定。严防“太阿倒持”。严防西方国家借此对华策划新的“金融战”。对央行公开宣传金融业私有化(含外资化),并反对这份文件的个别领导干部,应批评。[160]

当然,在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中,坚持“对等原则”,即WTO的“互惠原则”也很重要。另外,习近平在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曾要求,扩大对外开放,“我们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在实践中完善外资安全审查等机制”。在此,其他行业扩大开放需“触类旁通”,借镜自观,有关人员不要“装傻充愣”,漠然置之。目前,按照欧美的法律、政治等标准来衡量,尤其是按照他们近些年在实践上针对我国不断花样翻新的具体做法来看,这些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空白的现象不容再继续下去。[161]并且,在扩大开放中,既要注意区分经济、政治问题,也要重视两者的紧密关系,注意平衡机制。国与国之间没有单纯的经济问题。对“吃饭砸锅”者要针锋相对。

简言之,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要害是三个坚持,即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宪法规定,坚持互惠性的“对等开放”国际准则,坚持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等机制上“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

(二)要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中,争取稳定,或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而不是将这两个“做强做优做大”仅局限于企业层面的政策目标。实际上,企业和国民经济这两个层面的目标,是相融相通、相辅相成,可以结合共荣的。真正这样两结合去做了,在逻辑上也完全契合总书记说的国有企业自我完善是“凤凰涅磐浴火重生”之义。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在这方面已先行一步,有所变化。有关领导机关要善于自觉地抓住战机。相关政策性研究,包括相关国家数据分析,要尽快组织展开。国家统计局应该在这方面提供方便,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化。

为此,今天的关键可能在于依宪、依党中央既定政策,在着力引导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命脉”领域发展壮大时,在其他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也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实力。如在包括所谓“一般竞争性行业”的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国有企业,要采取包括股权多元化在内的多种方式加快发展等。这些基本的政策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大以来党的相关重要文件等也都早有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成效。在新形势下,它们也具有了新的内涵和目标。有关方面要解放思想,坚决打破那些不合适的条条框框。不同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在设计股权多元化或混改方案时,也应普遍采取国有控股方式,并注意多吸收公有资本。其中,国有绝对控股方式应该得到更多重视和应用。在国有控股前提下,根据产业链上的实际需要等,适当吸收非国有资本。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国际经验表明,在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和新加坡,至今不少国有企业仍是国有独资的,也有国有控股的,它们的运行情况并不差。其中一些企业就是在包括充分竞争行业在内的竞争性行业生存和发展。

今天,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国资委系统个别人要求“一般性的竞争行业,国资要加大退出力度”,及地方“所有混改项目,不设国有股最低比例”[162]的错误主张。国有企业改革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制定的政治规矩,及相关系统性文件和指示。不能够在改革关键词和政策上“另起炉灶”,“搞多中心”。因所谓股权分散化、不好解决“激励”管理层问题,格力电器就要走向出卖国有“控股权”的“嫁靓女”闹剧,要坚决反对。[163]

提高国有经济比重,与从源头上治理财富两极分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也是密切相关的。因为,非公经济是以按资分配为主,并不能对工人实行按劳分配。通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国有经济比重,有利于治理大量资本收入向少数人倾斜的初次分配关系,逐步解决邓小平说的财富、收入两极分化严重的大问题,也有利于重塑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三)高度重视经营性公有资产的决定性作用。在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或“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做政策性评估时,要特别重视经营性公有资产,或说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核心地位,中坚作用。当然,也包括其在全部经营性资产里比重到底如何的数量问题。要加强这方面的政府数据库建设、实况监测和政策性分析。要在社会总资产的经营性资产结构中,遏制已存在的公有资产下降趋势,稳定并提高其比重。其中,提高国有资产比重又是重中之重。这些与“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与提高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比重,都是异曲同工,息息相通的。

忽视这个问题,有可能导致否定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的私有化。例如,有研究者曾按“三分”法估算过,2010年的注册资本金结构中,公有制成分资本金为10.78万亿元,占比为32.77%,非公经济资本金为22.12万亿元,占比为67.23%。此结果是反映出经营性资产中公有制成分大幅减少了。但从社会总资产结构看,情况则截然不同。仅以公有的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三项资源性资产估价,它们就值748.09万亿元。再合并注册资本金计算,这种非全口径的社会总资产实为770.21万亿元。于是,人们就看到,其中公有资产占社会总资产的97.13%。这说明非公经济“不可能撼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64]这种分析过于注重量的比例关系,忽视了社会总资产不同组成部分在质和功能上的重要差别。借用这种逻辑来进一步推论,如果经营性资产中公有资产接近或归零了,由于公有资源性资产和行政事业性资产估价仍远超非公经济资本金,公有制就仍是主体。不过,这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反映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就该接近或归零了。此时此刻,如果有人想进一步推动大量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的私有化,难道还有什么屏障不可逾越吗?如此逻辑,也从一个特殊侧面再次反映出,经营性资产确是社会总资产的“纲”,是“牛鼻子”,是列宁所说的那种需要抓住的“关键环节”,以此可以拎出来整个链条。所以,在经营性资产中实现公有资产占优势很重要。今天,公有资产在“质”上已取得不少优势的前提下,也需要逐步增加“量”的优势,不能够再稀里糊涂地减少下去了。

另外,忽视这个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恶化我国财富、收入分配关系。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经营性资产中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公有资产比重和改善我国初次分配状况的密切关系。这是由经营性资产具有盈利性,并在表面上决定分配的功能所决定的。当然,在它的背后,政治经济学理论已指出,实质上是资本在决定生产和分配。补充地说,完善我国分配制度,还应通过改革建立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并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这种改革在存在较大非公经济部门的现代社会中,从“二战”以来已发展为常规性的国家动作,对于降低收入基尼系数作用明显。[165]反对者有之,但却未改大局。

(四)结语。

国有企业历经70年风风雨雨,砥砺前行,成绩斐然。沧海横流,中流砥柱。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前景就拥有无量光明。

“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永远在路上。“70年后再出发”。[166] 路不是平的。唯有“踏平坎坷成大道”。

注 释:

[86] 宪法引文来源:1982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87] 国资报告记者刘青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国企改革发展记者会呈现九大亮点》,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588119/c10677655/content.html。在这之前一天,即同年3月8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刚以“市场”名义,在“两会”期间向党媒宣传了另一个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公开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观点,并加以了发挥(新京报记者顾志娟:《摆脱“姓国姓民”纠结,为民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http://www.bjnews.com.cn/feature/2019/03/12/555149.html)。肖亚庆的这次答记者问,客观上可以看着是对刘世锦等妄议总书记、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积极回应。

[88]光明日报记者温源:《国企70年:在攻坚克难中做强做优》,http://www.gov.cn/xinwen/2019-09/20/content_5431542.htm。

[89]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小新:《顶梁柱!主力军!先锋队!国务院国资委通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情况》,https://www.toutiao.com/a6739064643198665230/。经核对,该文列举的全国国有企业数据,源自财政部口径的统计结果。但其表述存在错误,引用时已校正。参见财政部《2018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gov.cn/shuju/2019-01/22/content_5360098.htm。

[90] 财政部网站:2008-2019年上半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13年国有企业运行情况中开始列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数据。

[91] 本节使用的国资系统全国国有企业数据来源:2004-2016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有关篇章和图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其他来源的数据,另有注明。

[92]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坚定不移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643314/c11842881/content.html

[93]傅育宁:《民生领域国有企业当有新作为》,2019年5月7日《人民日报》第10版,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9/0507/c40531-31070915.html。括号内文字是引者所加。由于该文有的数据与《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差别明显等原因,未采用。

[94]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2004)》第47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

[95]数据来源:《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年。

[9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月度数据”工业指标,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

[9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月度数据”工业指标,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

[9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01/content_5018727.htm。

[99]农业部新闻办公室:《韩长赋在深化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强调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农垦改革不断开创农垦事业发展新局面》,

http://jiuban.moa.gov.cn/zwllm/zwdt/201703/t20170326_5538545.htm。

[100] 数据来源:1999年、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01]《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9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http://www.gov.cn/xinwen/2019-04/16/content_5383222.htm#allContent。

[102] 数据来源:2004年、2016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国资小新:《20张图表数说中央企业改革开放40年成果》,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588119/c10028464/content.html;财政部:《2018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30/n2588370/c10315327/content.html。其中,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运行情况数据与国务院国资委数据略有差别。如2017年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资产总额数略高于国资委有关数据。但这不影响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期大势的观察。

[103]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小新”:《国企改革奋力前行——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在第三届大梅沙论坛上的发言》,http://www.sohu.com/a/118778387_118321。

[104]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小新”:《 20张图表数说中央企业改革开放40年成果》,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588119/c10028464/content.html。

[105] 《国新办举行2018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877938/n2879597/n2879599/c10276994/content.html。

[106]国家统计局:《工业经济跨越发展 制造大国屹立东方——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三》,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7/t20190710_1675173.html。

[107]《国新办举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阶段性工作吹风会》,http://www.gov.cn/xinwen/2019-02/25/content_5368378.htm。

[108] 《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10/24/content_2063603.htm。

[109]经济日报记者彭江:《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达252万亿元》,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8-02-10/doc-ifyrkzqr1061461.shtml。

[110]经济日报记者采访郭树清:《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http://finance.china.com.cn/money/insurance/20190502/4969119.shtml。

[1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http://www.xinhuanet.com/2018-07/08/c_1123095520.htm。

[112] 数据来源:2004-2017年《中国金融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杂志社有限公司出版。

[113]《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编:《中国金融年鉴(2017)》第400页,《中国金融年鉴》杂志社有限公司2017年。

[114]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熊启跃:《解读2018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变化特征》,2018年11月30日中国银行业杂志,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bank_hydt/2018-11-30/doc-ihpevhcm5259977.shtml。

[115] 经济参考报记者张莫:《中央汇金打造金融国资管理样本》,2018年12月25日《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2018-12/25/c_137697157.htm。

[116] 数据来源:财政部《2018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30/n2588370/c10315327/content.html。《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http://roll.sohu.com/20121026/n355797214.shtml。另外,这里国有企业应交税金和已上交税金数额差别很小(后者还可能多于前者),故将其忽略不计。例如,财政部2008年1-12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运行情况报告显示,当年国有企业应交税金为17122亿元,已交税金为17807.6亿元 ,后者多于前者685.6亿元。

[117] 数据来源:财政部:《2017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30/n2588370/c3778802/content.html;《中国税务年鉴(2018)》,中国税务出版社。

[118] 经济参考报记者孙韶华:《再划35家 国资划转 社保将达6600亿元》,http://www.xinhuanet.com/2019-07/22/c_1124780490.htm。

[119] 数据来源:1994年、1999年、2018年《中国税务年鉴》,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120] 数据来源:财政部《2017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30/n2588370/c3778802/content.html;《中国税务年鉴(2018)》,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121]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我国所有制结构变革的趋势和对策》第5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

[122]《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http://roll.sohu.com/20121026/n355797214.shtml。

[123] 这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提法,见《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6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4]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1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5]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6、1037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6]《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1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7]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0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8]《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8-1039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29]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8、1038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30]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2004)》第64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

[131]《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http://jjckb.xinhuanet.com/2012-10/26/content_433259.htm。

[13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11/18/t20131118_1767104.shtml。

[13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9-13/7520899.shtml。

[13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11/18/t20131118_1767104.shtml。

[13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9-13/7520899.shtml。

[136] 央视网:《国企改革: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310/c40531-24583800.html。

[137] 数据来源:2010年、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3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月度数据”工业指标,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

[139] 数据来源:2011年、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40] 数据来源:《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2016)》,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年。

[141] 中新社记者周锐:《国资委:推动央企向三领域集中 加大力度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http://www.chinanews.com/cj/2019/09-19/8959901.shtml。

[142] 夏小林:《中共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决策不容篡改——兼谈十二五时期竞争行业国企发展》,《管理学刊》2011年第2期,http://www.doc88.com/p-296290064675.html;《国企混改不能搞大规模“抽血疗法” ——与厉以宁教授商榷》,《管理学刊》2017年6期,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8/01/387004.html。

[143] 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6、103页,人民出版社1967年。

[144]《朱之鑫:如何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https://www.guancha.cn/zhuzhixin/2019_07_29_511349_s.shtml。

[14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7/04/content_5087839.htm。2009年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民族振兴的壮丽诗篇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已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GDP的60%左右”,http://www.gov.cn/gzdt/2009-09/16/content_1418975.htm。

[146]国家税务总局编:《中国税务年鉴(2017)》表1-6,中国税务出版社2017年。

[147] 由前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指导,前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主编的《民营经济改变中国——改革开放40年民营经济主要数据简明分析》“内容提要”注释中,明确表示:“本书所称民营企业(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济)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经济);私营企业是指工商登记注册为私营(自然人控股)企业和私营企业控股的股份制公司;非公经济是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及集体控股之外的经济,包括私营个体经济、外资经济和其他非公经济。”见该书第00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在这之前,2003年11月黄孟复《在中国首次民营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演讲》中,对民营经济概念的说明是,“民营经济的界定范围,这是一个复杂问题。我们对其采取扣除法。广义的民营经济是对除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如果不做特别说明,报告中所出现的民营经济一般都是指狭义的民营经济。我们引用的数据都是综合国务院各经济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而测算的”, 载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148] 国家统计局网站:《常见问题解答》“六、工业统计”,http://www.stats.gov.cn/tjzs/cjwtjd/201311/t20131105_455942.html。

[149] 遗憾的是,2019年7月,国家统计局也是利用工商联等机构的这些“民营经济”数据来显示非公经济发展成绩的。见国家统计局《经济结构不断升级 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7/t20190708_1674587.html。

[150] 新华社:《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1/content_5336616.htm。

[151] 参见大成企业研究院编著《民营经济改变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主要数据简明分析》“第六章民营工业经济”,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152]赵华荃:《改革开放40年来,〈宪法〉规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报告》,

《马克思主义研究》采访稿2019年初。

[15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年度数据”工业指标,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154]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我国所有制结构变革的趋势和对策》第8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

[155]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8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56]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036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157]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序》,载热拉尔·罗兰主编《私有化:成功与失败》第1-1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158]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序》,载热拉尔·罗兰主编《私有化:成功与失败》第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159] 约翰‧维克斯和乔治‧亚罗著:《私有化的经济学分析》第3页、57页,重庆出版社2006年。

[160] 夏小林:《金融开放:国企是“定海神针”——评央行徐忠妄议两会代表、委员金融提案》,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8/04/388219.html。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转向高质量发展靠的是制度竞争》,http://www.zgzcinfo.cn/specialtopic/show-447.html。《财政官员回应央行徐忠财政政策不够积极:为谁积极?》一文指出,徐忠公开反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 “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定,http://finance.ifeng.com/a/20180716/16387364_0.shtml。

[161] 夏小林:《要害是坚持“国有银行为主体”和“对等开放”——兼谈习近平“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xuezhe/2018-06-28/173560.html。

[162]中国经营网记者柴刚:《山东国资委:国企最优质资源混改 不设国有股比例》,https://jn.focus.cn/zixun/bbd333fa92c9173e.html。

[163]央视财经:《格力电器公开转让近400亿股权 谁能入局?》,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relnews/cn/2019-08-13/doc-ihytcern0607216.shtml。

[164] 郑志国:《怎样量化分析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赵华荃先生商榷》,《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10期。

[165] 参阅尼古拉斯.巴尔著《福利国家经济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贾康主编:《中国税改路线图——大趋势、国际经验与制度设计》,立信会计出版社2015年。

[166] 人民日报记者姜洁:《习近平参观新中国70年成就展:70年后再出发,而今迈步从头越》,http://yuqing.people.com.cn/n1/2019/0924/c209043-31368830.html。

 

【相关阅读】

夏小林丨建国70年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上)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授权】,摘编自“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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