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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虬:格力混改中几个观点的分析与批评
点击:  作者:紫虬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19-07-20 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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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一篇出自被誉为“我国国企政策与新闻第一解读人”所写的文章《怎样看待格力电器当前的混改》(以下简称《看待》),对国企混改提出了一系列看法,笔者认为,该文多处违背、曲解中央对国企改革的方针,对当前国企混改产生了一定的误导。

 

虽然近期该评论员文章谈及了“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基石作用”,但《看待》一文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九大报告,对该文观点作出分析,以分清思想是非,以防止对国企混改增加思想混乱。

 

关于格力混改,本公众号文章《重视格力混改显示的六大危机》提出了质疑和批评。格力电器在1996年以前是全资国企,经过二十多年的所有权改革,珠海市最大的国企格力集团作为控股方仅持股18%,此次混改,是国资将持有的18%公有股权出让15%,放弃控股

 

一、关于国企相关的竞争性领域

 

《决定》提出,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要求应该是格力混改的指导原则。

 

《看待》一文说,

“《决定》提出,要放开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为理清思路,我们应当看一看《决定》是怎样论述与国企相关的竞争性的?

 

《决定》:除了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在转移支付中,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资金配套以外,特别提出: 

“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由此看出,国企放开竞争性业务,仅仅是指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针对的是行政垄断,而非与垄断无关的其他行业,全部国企。格力电器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不存在行政垄断,国资自然也没有放弃控股的政策依据和理由。从格力电器所处的市场环境,更没有割股充饥式的必要性。这样一来,和《看待》理解的《决定》精神就有了很大差别。

 

二、关于把“放开”视作国企退出的问题

 

《看待》除了认为“《决定》提出,要放开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外,进一步将“放开”解释为国企退出,提出:

“现在已经不是国企应不应该退出完全竞争性经济领域的问题了,而是如何退出的问题,需要考虑的是退出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而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竞争中性”原则,其目的是《决定》提及的防止行政垄断。

 

把“放开”解释成“退出”,也就取消了这部分国企的平等竞争权,尽管曾经垄断过。《决定》反对的是垄断,而非国企。这种主观意图的“退出”,不符合“竞争中性”原则。

 

特别是有市场就有竞争,把自然垄断行业中的竞争性业务的外延扩大到一切竞争,就成了有竞争国企就必须“放开”,有“放开”就必须退出,其逻辑成了有竞争国企就得退出——这已经不是反垄断,而是反国企了。这种认识,在政策理解上是错误的,逻辑上也是混乱的。

 

三、对国企混改范围、目的的误读

 

《决定》指出: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全面解释了混改的构成和目的。

 

《看待》要求国企退出的方式之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力量从竞争性经济领域局部退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也是混改力度比较大的企业,一些地方国有控股甚至调整为参股”。

——这种解释,和格力电器无关,格力电器是制造业,不是商业。如果是指和商品经济有关的广义商业,那么国企就无立锥之地了。

 

“类似格力电器这样的完全市场竞争企业,放弃控制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即使西方的竞争中性,也只是要求政府对非商业性补助透明化,并非轻易干涉股权,因为股东至上。因此,此处提出退出之“情理”令人奇怪。

 

混改的目的,是国有资本的放大,而非自杀。员工持股,是走劳动价值优先于资本之路,而非侧重被私人资本收买型的高管持股。私人资本操控的战略投资者参股还是控股,应该由市场竞争和员工主体决定,而非一刀切的官方行政意志。

 

总之,混改是反垄断的措施之一,而非全部;是壮大国资国企的路径之一,而非搞小搞垮搞没的不归之路。按照市场原则,无利不起早,私有资本是否参股控股,完全由投资主体确定,政府只需要提供投资中公平竞争环境,无需强制国企退出。

 

四、国企“有进有退”的海市蜃楼

 

国企改革几十年来,伴随着吴敬琏先生的“有进有退”说辞,宏观国资占比大幅度下降,实际上成了不同时期私有化的套路。如果在根本的观念上,接受公有原罪观念,就会利用各种理由缩小国资占比,张维迎先生已公开提出,在不久的之后,国有资产占比将缩小到10%,这些理论早就超出了经济学范畴。他们的脑海里,完全是美国“民有民享民治”的私有化价值观,志在肢解国有资产。

 

《看待》把中央文件的“放开”用各种理由解释成国资退出或放弃控股权,以改革的姿态,用错误解释政策来引导、影响资本重组中国企的趋利避害,维护资本的独立市场行为;同时,又贴心考虑“民营企业担心在混合之后,自己的资产被套牢,失去自主权并给自己带来损失和风险,一些小规模的民营企业本来就势单力薄,更担心资产如一滴水珠流入大海,完全失去控制能力”,这种木匠斧子一边砍的偏袒态度令人奇怪,表现了清晰的立场

 

习近平同志指出:

如果把国有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还怎么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还怎么坚持?共同富裕还怎么实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还怎么巩固?我们一定要想清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想清楚,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想清楚,不能稀里糊涂跟着喊口号,更不能中别人的圈套!”(在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希望这些尖锐发问能够在《看待》一文作者及其相同观点者的思想深处敲响警钟。

 

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理论脱离国企运行实际,脱离员工群众,远离企业活力的基本规律,我们应当充满警惕。

 

2019-4-17

 

附:

 

怎样看待格力电器当前的混改

4月13日

我将在第一时间转载国资国企政策新闻解读

 

2014年2月19日,同一天传出中国石化改革混改的“中国国企改革第一枪”。同时传出格力改革,我便说,这是“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此前三个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要放开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新时代改革后标志性事件。这是改革标志性人物傅成玉与董明珠在一次会上。

 

前天,在成都调研,车上听到格力集团有意转让15%的格力电器,交易达成后,格力集团将只保留3.22%股份,成为“小股东”。记者问我怎么看。我了解大致情况后,判定这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改革事件。标志什么?就是在完全竞争性行业的国企中,国资并不一定要控股,民资或外资也可以控股。

 

格力电器的改革太引人注意了。一是新时代改革开始时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是2014年2月19日中国石化与格力同时发枪的,时间早;二是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额达2100亿,数量超过不少一级央企,数量巨大;三是改革名星董明珠是当事人,这场改革曲折迷离,波澜起伏,象一台大戏,很好看。

 

此次格力集团出让格力电器15%的股票,如果接盘方是民间与社会资本,接盘方无疑将直接晋升格力电器控股股东。也就是,国资将不再控股。

 

我记得的日子,是2014年2月19日。此前三个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国资改革成为市场广泛关注的焦点,《决定》提出,要放开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新时代开始改革后标志性事件。记得是同一天,我对媒体先说中国石化改革是“中国国企改革第一枪”。同时传出格力改革,我便说,这是“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当时,中国石化改革更大胆、更有魄力,操作也更具体。可惜因为阻力太大,也就那样了。

 

一晃五年多过去了。“要放开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在成为现实。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在宏观层面上,国有经济要在整体布局上有进有退,需要对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企业进行具体的分类管理,这是国企改革的基础。目前,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往往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担心在混合之后,自己的资产被套牢,失去自主权并给自己带来损失和风险,一些小规模的民营企业本来就势单力薄,更担心资产如一滴水珠流入大海,完全失去控制能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在国有资本仍掌握控股地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中的民营经济力量难以发挥自身优势。而格力电器的改革则走得远些了,是一个民营资本获得控制权的案例,当然引发人们更多的想象。

 

有进有退,是国有资本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一个基本趋势,也是要求。国有经济力量从竞争性经济领域局部退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也是混改力度比较大的企业,一些地方国有控股甚至调整为参股。而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战略的核心产业,国有资本进一步集中,这就是“进”。

 

现在已经不是国企应不应该退出完全竞争性经济领域的问题了,而是如何退出的问题,需要考虑的是退出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而已。

 

从政府来讲,国有资本应该在哪些领域完全保留独资,在哪些领域控股,在哪些领域仅仅参股,而在哪些领域要完全退出,这些都是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目前,中央企业超过80%资产已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军工、通信、运输、矿业、冶金和机械等重要行业。中央企业“压减”的11650户法人中,超过2000户的控股权转让给了非国有资本。比如,中国宝武所属的宝钢气体,虽然连续多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盈利状况良好,但由于不符合主业发展方向,也将控股权转让给了非国有资本。类似格力电器这样的完全市场竞争企业,放弃控制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分类改革是国企改革的基础。其基本思路就是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改造,而是应对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改革原则,该国有的政府就好好把企业管起来,未必要推进市场化;该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就必须坚定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与非国有进程,通过产权明晰化来解决政企不分与所有权不能转让的难题。具体来说就是把国有企业分为非竞争性与竞争性两大类,在非竞争性企业中,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即政府所有,政府经营;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实行国有国控模式,即可以对此类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国有资本须保持控制地位,以保持国家对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保持控制力;在竞争性企业中,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应进行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产权结构应由市场竞争来决定;中小型国有企业宜完全放开。

 

目前,商业一类中央企业的混改比例已超过70%,其中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5个行业混改户数占比分别达到了87%、80%、75%、74%和72%,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子企业超过85%实现了混改。开展混改的省属国有企业中,商业一类企业占比达到88%,二至四级企业占比超过90%。而格力电器这样的放弃控制权,自然会在已经混改的企业中引起动荡。

 

有一个大背景,值得我们关注。今年是大规模减税减费之年,由此所带来的税收收入下降,所以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支出方面的减少,政府在竞争性领域当中投资是往下降的。比如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的进入,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现在正是好时机。一方面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另外一方面可为维持财政支出稳健方面作出贡献。这也是2019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值得重视的背景。

 

在两会后的中央第七次深改委会议提出,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在这里可以看出,特别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中央也是强调“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其口径如此,其它便是可想而知了。

 

可以这样理解,不追求控股,不追求控制权,将是推动完全竞争领域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从这个趋势看,如果董明珠若入主格力电器,如果市场化改革成功,将成标志性事件,不仅对同行业的长虹、海尔、海信有影响,而且对更多的完全竞争性企业有影响。

 

我对记者说,观察格力电器混改还需要关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所扮演的角色,董明珠自己控股,或参与控股,或成为职业经理人,这三种可能性都存在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若成功实施,将有可能带来公司持股结构的巨大改变,公司有可能从国有企业转变为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如果65岁的董明珠成为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将影响其他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这种影响是深层次的。

 

我只是对电器这样的完全竞争类企业不控股,从政策层面谈点看法。情况事态正在发展中,有等于进一步观察。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自“紫虬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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