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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云辉:如此“混改”是一场渐进式的颜色革命——兼谈国企改革的正确道路
点击:  作者:余云辉    来源:东方思想库   发布时间:2017-06-08 11:52:45

 

             【内容概要】:国家经济制度决定着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离开这一国家经济制度的大前提而探讨企业改革,必然顾此失彼、进退维谷。大制度决定着小制度。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合格的专业化产业管理公司制度中国道路的核心内容和特色所在,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胜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秘密武器。

制度自信来自于制度优势。没有制度优势就没有制度自信。因此,我们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框架内,发展公有制经济,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形成国有企业管理的制度优势,打造出战胜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秘密武器,并为深陷困境的全球资本主义指出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中国经济制度的内涵和特色

经济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主席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人为了振兴中华民族、避免殖民地国家的命运,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建设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防体系作为国家的战略目标。他们是根据这一“中国目标”,规划和设计了国家经济制度。如果当时把发展买办经济、权贵经济、殖民地经济作为“中国目标”,那么中国在六十年前就可以“与美国结为夫妻”,实现中美经济一体化了。果真如此,那么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大菲律宾”或“大墨西哥”,谈何大国崛起。因此,要发展怎样的生产力、要建设怎样的工业体系、要为什么人服务,这才是认识国家经济制度和设计国家经济制度的逻辑起点。如果仅仅就制度而谈制度,那么就要犯认识论的错误。还是那句老话:要谈生产关系吗?先谈谈生产力吧。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工业体系和国防体系,仍然是当下中国的目标;实现“真工业化”,避免“伪工业化”,防止市场化、城市化和国际化偏离正确方向而误入歧途,从而沦为菲律宾和墨西哥,仍然是我们的使命。“中国道路”并非关键,“中国目标”才是要害。一旦迷失目标,必然迷失道路。

改革开放并没有改变“中国目标”。当中国经济制度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企业代替了政府成为社会生产和市场交换的主体。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形成了三类市场主体:海外资本主导的外资企业、民间资本主导的民营企业、国有资本主导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这三类资本各自代表着自身的利益,已经拉开了争夺国家经济主导权的大幕。

未来存在几种可能:如果海外资本夺取了中国经济主导权,那么,中国就是殖民地经济;如果民营资本(包括权贵资本)夺取了国家经济主导权,那么,中国就是权贵经济;如果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资本继续主导中国经济,中国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可以区分为无序化、无组织的低级市场经济和有序化、有组织的高级市场经济。高级的市场经济是“有组织的市场经济”。从低级市场经济向高级市场经济的演化过程,也是国家经济主导权在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重新分配的过程。当中国共产党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必然面临以下重大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哪一类资本将是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哪一类资本的追求目标与中国建设先进工业体系和国防体系这一国家目标相一致?未来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什么?

在当今中国这一过度开放的经济体里,民营资本从来不是跨国资本的对手,无法成为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部分民营资本(包括部分权贵资本)甚至充当国际资本的带路党,二者联手共同侵害国家产业升级的长远利益。海外资本集团实力雄厚,只要美联储开动印刷机,就可以无限量提供美元资本。如果发改委和商务部继续发文搞“全方位开放”,美元资本可以借机席卷中国所有产业和行业,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主宰者。届时,中美经济可以实现一体化,但这意味着中国完整的工业体系从此走向碎片化,中国将重新成为美国的附庸、成为“大菲律宾”和“大墨西哥”。

为了维护中国工业体系的完整,为了持续推动工业体系和国防体系的现代化,为了避免拉美化陷阱,中国只能选择国有资本来承担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在“中国目标”面前,海外资本没有资格,民营资本没有实力,唯独国有资本既有资格、又有实力。

“中国目标”决定了“中国道路”;“中国道路”决定了“中国制度”,也决定了“中国特色”。选择由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家资本来主导和建设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就是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放弃这种选择,就是放弃社会主义道路)。这种“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在性质上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详见笔者《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一文)。

有活力的经济制度必有其精气神。国有资本的“精”、市场经济的“气”和社会主义的“神”,三者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制衡,形成了“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这一有机整体,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精气神。这一制度体现了“阴阳合道”的思想和“三生万物”的原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涵与特色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本的载体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只有在“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理论框架内,才能明确国有企业的战略地位和职能定位,才能找到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混改是渐进式的颜色革命

目前以“混改”为特色的国企改革是通过引进民资和外资来降低国有股份比例、减少政府干预、增加企业管理者收入的改革。在“混改”思路的指导下,云南白药集团50%的股权以254亿元的价格出让给了民营企业。这一事件引起了业界很大反响。这意味着国企改革依旧停留在缩减国有股份比例上而没有新的出路。退出竞争性领域、降低国有资本比例的改革,显然突破了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制度底线,削弱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改变了中国的制度颜色和社会颜色。因此,这种改革实属一场渐进式的“颜色革命”。

反思三十多年国企改革的道路,可以将改革思路概括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提高企业效率为导向”的改革思路。即,在国有经济体系里引进外资和民资,主动降低国有股份的比重,甚至以开放搞活的名义把国企卖光。

第二类是“以增强党和政府控制力为导向”的改革思路。具体做法是,坚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由政府管理部门选拔干部并组建企业党委和董事会,然后在国资委的主导下由企业党委和董事会聘任企业管理人员,把国营企业的人员、工资、奖金、招待费等统统管起来。

这种管理模式弊病主要表现在: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是来自于市场竞争而是来自于官场公关,管理者的行为导向主要是向官场负责而不是向市场负责,企业内部关系复杂,内耗较大,运行效率低下,市场应变能力和对外竞争力较低。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大量流失到外企和民企,留下来的往往是一些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人才,最终导致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退出,外资和民企代替了国企而发挥主导性作用。

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大力引进海外资本、发展民间资本、在市场竞争中削弱国有资本,本质上也是一场“渐进式的颜色革命”,是一场由市场竞争机制所推动的“被动式的颜色革命”。

无论是政府主导的主动式“颜色革命”还是市场主导的被动式“颜色革命”,其结果都是削弱了公有制经济、削弱了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削弱了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市场占有率”、削弱了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力。

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海外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多项指标(如就业人数指标等)已经超过70%,这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经济领域已经事实上退出了主导地位,共产党在经济领域的“政治市场占有率”相应地降到30%以下。随着国务院促进对外开放五号文的颁发和实施,国际资本的比例将进一步上升,国有资本比例连同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将进一步下降。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将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三、国企改革的政治原则和效率原则

新的国企改革思路必须兼顾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能否同时兼顾政治和经济的双重目标是衡量国企改革方案是否合理、合法、合规的判断标准。

首先,国企改革方案必须讲政治。国企改革必须有利于增强党的领导,必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必须发挥国有企业对市场经济的组织作用和主导作用,避免国际资本和权贵资本掌控中国经济命脉。

其次,国企改革方案必须讲效益。国企改革必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活力,必须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的比例,必须有利于国企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引进海外资本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殖民地经济,不是为了拱手出让产业控制权和金融控制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制造两极分化。引进外资和发展民资是为了扩大国有资本的组织化空间,更好地促进中国本土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更好地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目标”。

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着经济制度的性质,企业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着企业改革的性质。为了达到上述“双重目标”,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企业所有制角度切入来寻求改革的答案,重新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重新设计国企所有权的归属与国企经营权的授权等制度。

特别在竞争性经济领域,国有企业不能以各种“改革、开放、混改”的名义退出。竞争性领域是社会就业、社会稳定和财富创造的主要领域,也是直接影响执政党“政治市场占有率”的主要领域。在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不仅不能退出,而且需要加强。

四、国企改革的策略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兼顾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双重要求,新的国企改革模式应该是“全民所有,两权分离;政府监管,法人经营”,把企业所有权还给代表人民意志的组织(而不是政府),把经营权的授权方式交给市场(而不是官场)。简单地说,就是“所有权回归人民,经营权交给市场”。在所有权领域,不留任何“混改”的空间;但在经营权领域,可以稳步推进“混改”。把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并把国企改革严格控制在企业经营权范畴内。这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策略。

具体做法是:

第一、从企业产权制度角度切入,实行“两权分离”的改革。通过产权管理制度的设计,把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

第二、通过立法,明确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之归属。法律应该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代表人民利益持有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所有权;国企上缴的利润必须专款专用于提高人民的教育、健康、环境、安全等领域的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变相补贴给外资和民企。

第三、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由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具体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力。这意味着各级国资委不能独立处置国有资产所有权,比如,出售类似云南白药集团50%股权的业务需要提交云南省人大专业委员会讨论。

第四、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之后,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授权模式,把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授权模式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行政性授权”,改变为“市场化授权”。即,通过市场化的投标和竞标机制,选择合格的专业化的产业管理公司,委托其行使国有企业经营权,并通过契约方式把产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下来,从而实现国企经营权的授权模式步入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五、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受托行使企业经营权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授权给“合格的专业化产业管理公司”来行使,可以兼顾改革的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这一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实行“两权分离”,把国企的所有权划为改革的红线,不可突破。国有经济比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国企改革不能动摇全民所有制这一原则。国企“混改”只能且必须限定在企业经营权的范畴之内,通过完善和优化经营权的授权、用权和考核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达到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的目的。因此,新的国企改革思路不同于目前的“混改”,不同于渐进式的“颜色革命”。

第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之后,企业经营权是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授权给公司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因此,这一管理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国企承包制。

第三、行使企业经营权的公司是专业化的产业管理公司,而不是普通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市场经济体制里,一切可交易的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双重性”,具有使用价值形态和价值形态。产业管理公司侧重于使用价值形态和实体经济领域的管理;资产管理公司侧重于价值形态和虚拟经济领域的管理。目前中国到处都有资产管理公司,却很难看到产业管理公司。这是中国经济过度金融化、虚拟化、泡沫化的一个表现。

中国应该鼓励行业内最优秀的实体企业与国有资本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的产业管理公司来受托管理国有企业,行使国有企业经营权,同时,把党的领导以契约条款的方式写入托管合同之中。可以把资本市场“合格投资人制度”引入产业管理公司的制度建设中,建立“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制度”。

六、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的主要标准

所谓“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合格产业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中国本土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和外资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成为发起人。

第二、合格产业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行业龙头、纳税大户和环保标杆,具有优秀的产业管理能力,能够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这意味着只有行业前三名或前五名的企业具备发起成立产业管理公司的资格。

第三、产业管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共党员,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是中共党员。由产业管理公司受托管理国有企业,由产业管理公司组建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任命董事会成员,并由该董事会组建经营班子(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在新组建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里,中共党员必须占三分之二以上。产业管理公司任命的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是中共党员。通过“合格产业管理公司”的制度设计,体现党对经济的领导、对产业管理公司的领导、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第四、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国有企业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负责实时了解和监督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合规状况,并监督产业管理公司在授权管理国有企业过程中的合同履约情况。

第五、产业管理公司可以实行混合所有制。原则上,产业管理公司发起人(企业)占30%40%的股份,国有资本占20%30%的股份,产业管理专家团队作为管理合伙人占有40%50%的分红权(管理专家团队不占有管理公司的股份,分红权不能继承)。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比较各产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资质、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内控制度和管理收费等指标,以确定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授权对象。产业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国有企业经营权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依法经营企业。

国有企业的董事和高管主要由产业管理公司聘请和委派。产业管理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经营规模收取管理费,并将这部分管理费收入用于支付那些委派到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在国企工作的董事和高管可以获得市场化定价的报酬。

七、举例:成立华为通信产业管理公司

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市场化授权管理模式可以在某些竞争性的领域开始试点。比如,可以由华为公司作为发起人,联合国家资本和华为内部的产业管理专家,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华为电子通讯产业管理公司”,通过协商和选择,把国资委管理的一部分电子通讯类企业(参股企业和控股企业)授权给这家产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由“华为产业管理公司”组建董事团队和管理团队来受托管理这些电子通讯类国有企业。

华为产业管理公司可以把电子通讯产业的上下游企业整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电子通讯产业链,以全产业链的组织形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产业管理公司是产业的整合者,也是“全产业链竞争模式”的组织者。

电子通讯类的国有资产经营权究竟是委托给国资委任命的干部来行使,还是委托给“华为产业管理公司”来行使,哪个主体更能提高管理效率?结论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八、授权专业化的产业管理公司管理国企的主要优势

通过市场化授权,由合格的专业化的产业管理公司行使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管理模式,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有利于维护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国企经营权的市场化授权改革不会损害企业所有权。这项改革仅仅在经营权的范畴里展开,目的在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不是削弱和消灭公有制。

第二、有利于将党对公有制经济的领导模式制度化、法制化和契约化。党组织的建设可以与组建产业管理公司结合起来,党员在经济建设中的先锋队作用可以在管理契约中体现出来,从而把国家使命、社会责任和党员义务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得到有机统一。

第三、有利于提高微观企业的经营效率,可以克服各级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所形成的各种弊病。通过实行“全民所有,两权分离;政府监管,法人经营”,实现政企分开,避免官员尤其是即将退休的官员空降到国企担任董事长和国企高管等情况的发生,防止国有企业变成官僚机构、最终被市场竞争所淘汰。

第四、有利于产业整合和资源配置,克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从而提高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效益。产业管理公司是产业的整合者和组织者,是“全产业链竞争模式”的执行者。产业管理公司不仅可以代替政府官员管理国有企业,提高企业的微观经营效率,而且可以通过受托管理产业链上不同的企业、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联合科研攻关、联手开拓市场等途径,实现宏观经济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高效率,总是伴随着宏观经济层面的过度竞争、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由“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授权行使公有制经济的经营权,发挥国有经济的组织作用和主导作用,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又有利于行业资源整合、联合科研攻关、避免重复投资和过度无序竞争,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因此,建立“全民所有,两权分离;政府监管,法人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组建“合格的产业管理公司”,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胜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秘密武器。

                                2017119日星期四初稿

                                2017413日星期四修改

(作者简介:余云辉,经济学博士,曾任海通证券交易总部总经理、德邦证券副总裁和总裁,现为安信信托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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