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昆仑专题 > 国资国企改革 > 阅读信息
何干强:警惕偷偷摸摸的私有化——国企改革需抓好两大环节
点击:  作者:何干强    来源:北京论坛  发布时间:2017-02-11 11:59:44

 

       【摘要】从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看,绝不能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來制定对国企改革的具体政策。必须用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來指导国企改革,才能真正实現壮大国有经济,做強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从经济管理角度看,根据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国企改革有必要抓好两个基本环节:其一,国有资本整体性管理环节。其二,国有企业管理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2016.10.10~11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再次強调,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从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看,要真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这个正确方针,就绝不能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來制定对国企改革的具体政策,实践表明,这样做只会做弱做劣做小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导致国有经济萎缩乃至最后瓦解。这是因为,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绝不会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服务。因此,必须用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來指导国企改革,才能真正实現壮大国有经济,做強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从经济管理角度看,根据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国企改革有必要抓好两个基本环节:

其一,国有资本整体性管理环节。有必要明確,国有资本具有整体性,其所有权应归组织起來的劳动人民,即代表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全国国有资本所有权。全国国资委是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授予管理权的国有资本整体管理机构。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中,从行政性管理转向对国资的管资本为主,这绝不应像有人所主张的那样,国资委只须掌握所谓国资的最终所有权,其余的则不应当干预国企,而应当让市场调节国企。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來分析,这种主张的实质,是把作为国资的整体经营管理者的国家国资委,蜕变为不承担国资整体经营管理权的生息资本所有者。而生息资本所有者只是收取利息,他对借入资本的经营者釆取何种性质的生产关系经营企业,是不负监管责任的;当然,有一部分企业创造的利润,生息资本所有者也是拿不到的。我们的国资委显然不应当成为这样的坐收利息的生息资本所有者。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运行中起主导作用,这就要求国有资本发挥产业资本的生产性职能,并要求国家国资委坚持、发展和完善对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对壯大全国国有产业资本做出整体发展计划,对国有资本做出全国性的科学布局,制定和要求所有国企实施体現国有制性质的统一的人事管理原则、财务管理原则、利润分配原则,并对国有企业从中央到地方实行统一分层指导、监控等等。这种对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管理,还应坚持马克思強调的,用劳动二重性的基本观点认识商品生产的重要方法论原则。要充分认识,社会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前提,因而必须坚持对国有经济总量从使用价值方面的主要结构,进行计划预测和调节,并与国有资本的价值量的主要比例关系的预测和调节结合起來。

其二,国有企业管理环节。国有企业在国资委整体监督控制并赋予一定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应坚持面向市场,自主决策经营,适应市场需求,重视企业的国资循环和周转的经营管理,包括科技创新、市场预测、人力分工协作,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之间三结合等各方面,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应当把企业內实行按劳分配,作为国企的公有制性质和工人阶级主人公地位的基本实现形式。那种主张国企靠职工购买国有资本,发展职工持股,來调动人的积极性,是迎合或助长私有观念,对工人群众的腐蚀;是把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改为股份合作制性质,很难说不是为在今后进一步私有化而釆取的过渡性措施。那种提出让私人大资本进入国有经济的改革措施,无非是照搬资产阶级经济学,迷信私有制经济比国有经济有效率,迷信私人老板比国企经营专家有本事,要瓦解国有经济,推行国企私有化。

总之,把国资委变为只掌握国资最终所有权的生息资本所有者和推行国企职工持股、让私资大老板來加入国企改革等主張,都难脱偷偷摸摸地搞私有化的干系,应当及时地坚决制止。应当坚信,只要理直气壮加強共产党领导国企改革,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原理指导国企改革,就一定能做強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

【何干强,察网专栏学者,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