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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从判处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有期徒刑说起
点击:  作者:郭喜林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2-05-07 12:14:44

 

5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新华网202255日)

 

众所周知,每一位参加抗美援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是中国人民最可爱的人。他们赴朝作战不仅是在保家卫国,而且是在发扬国际主义精神,为遭受侵略的朝鲜人民打击侵略者。长津湖战役是最为惨烈的战役之一,那些被冻成冰雕的志愿军战士,不仅有着钢铁般的意志,而且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性。这样的革命军人让中国人民为之骄傲与自豪,这样的革命军人让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们为之敬仰。他们的英雄事迹,是中国人民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伟大精神财富。

 

但是,罗昌平却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恶意造谣,严重侮辱了长津湖战役冰雕连勇士的名誉。对于罗昌平的违法行为,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全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英烈依法享有的名誉权。三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是他罪有应得。

 

这一判决生效之后,将会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这一判决生效之后,也是给全国政法机关做出了依法保护革命英烈名誉权的示范。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理应向三亚市检察机关学习,并针对互联网上存在的侵害英烈名誉的言论依法实施严厉问责,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履职尽责,绝不能让侵权者逍遥法外。而且,这是全国各地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绝不能放着明白装糊涂。只有加大依法问责力度,才能使革命英烈的名誉权受到依法保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倘若某些居心叵测者把互联网当成法外之地,并肆意歪曲事实,对革命英烈进行侮辱和诽谤的行为,政法机关必须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打击力度。而且,应当把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永远列入黑名单,永远让他们成为社会公德惩罚的对象,永远让他们不能依法乘坐高铁和民用航空客机。只有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制裁,才能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才能让革命英烈的名誉权真正受到依法保护。

 

针对互联网上反复出现对毛岸英烈士侮辱的违法行为,有关地方的政法机关不能继续在那里装聋作哑,而应该向三亚市政法机关那样,依法履职尽责。而且,政法机关之间更不应该相互推卸责任,而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法机关更不应该把革命英烈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

 

如果某些地方的政法机关不作为,中央政法委应当实施严厉问责,并责令有关地方政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对于拒不履职尽责的各级地方政法机关,应当追究有关主要领导的党纪国法责任。只有从上到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法》,革命英烈的名誉权才能在依法保护中让英雄事迹得到继承发扬光大。而且,应当对检举揭发破坏和侮辱英烈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和表彰。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违法者无处藏身,并随时受到依法严惩。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法机关有没有责任心,能不能依法履职尽责。

 

作者:郭喜林  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工作单位:新乡市新运公司办公室;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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