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罗海山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上述报告披露了广西在科教振兴资金审计方面的相关情况。报告称,1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31亿元,实施科研项目862个,实现成果转化0个。(中国网2023年8月7日)
这的确是上热搜的头条新闻。但是,新闻报道却轻描淡写用了1所高校来表述,为啥不敢公开某高校究竟是哪一所高校?究竟谁是某高校花1.31亿科研经费零成果的权力保护伞?难道审计部门只负责资金使用审计,不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吗?为啥不把这个高校审计的典型案例移交给纪检监察委和检察机关,让它们立案调查,并用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
科研经费不管是国家拨款,还是地方财政投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不能让某高校如此挥霍浪费巨额资金。既然在审计中发现了问题,那就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查个水落石出,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让某高校逃避责任追究。
反腐败没有局限于党政机关官场上的权力腐败,而且包括各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和贪腐行为,教育系统概不例外。尤其是对高等院校建立的国家和地方投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必须对资金使用实施必要的审计监督。而且,必须对浪费、贪污和非法挪用科研经费的违法行为实施依法问责,不能稀里糊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国家和地方投资是百姓的血汗钱,各级审计部门、纪检监察委和检察机关,应当用党纪国法把好每个花钱的关口,绝不能让科研项目变成某些高校非法敛财的“摇钱树”,绝不能让科研经费成为某些高校欺上瞒下和贪污浪费的“正当渠道”,更不能让科研项目变成某些高校领导权力腐败的遮羞布。
只有毫不犹豫把高等教育系统科研项目中存在的权力腐败遮羞布撕掉,才能让巨额投资科研项目中存在的猫腻和权力腐败在阳光下得到彻底曝光,才能让那些贪婪者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众,才能用党纪国法净化高等教育中存在的污泥浊水和形形色色的权力腐败,才能让高等教育中的每一个国家和地方投资科研项目经费取之于民,造福于民。只有把高等教育中的科研经费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让为人师表的科研老师和学校领导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搞科研,而不是用科研项目“挂羊头卖狗肉”,想方设法骗取国家和地方投资。
由此可见,用党纪国法整治教育系统形形色色的腐败刻不容缓。而且,必须加大打击力度;而且,要开展拉网式排查,不能让教育界的形形色色腐败祸国殃民,不能让教育界的形形色色腐败祸害子孙后代。我们尊重和敬仰科学家,但我们也坚决痛恨隐藏在教育界的形形色色权力腐败。
众所周知,古代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荀子先生在《吕氏春秋•孟夏纪•劝学》中曰:“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也就是说,教师为人师表,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高尚的德行,才能得到别人由衷的尊敬。作为高等院校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的老师和学校领导,更应该把这样的名言当成自己做人做事的一面镜子。如果不能为人师表,口是心非,口蜜腹剑,那就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而是违法犯罪者和人民的敌人,那就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并坚决实施零容忍。
高等院校的科研项目,既不能造成资金浪费,又不能获得资金后让资金长期闲置,不启动科研项目。如果把科研项目经费花光了,科研项目在转化过程中变成了零成果,那就必须打到沙锅问到底,弄个水落石出,绝不能让百姓的血汗钱和国家巨额投资打水漂。
(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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