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纪念:周恩来总理与安全生产那些事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发布时间:2016-01-08 22:12:28

 

1.webp.jpg

 

    他把所有的心装进心里,

    他把所有的爱握在手中,

    他把所有的伤痛藏在身上,

    他把所有的生命归还世界。

    他,就是这样的人。

    今天,18日,周总理逝世40周年。

    安全人,你知道吗?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总理密切相关。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几个周总理与安全生产的故事。

 

2.webp.jpg

 

                     BY/四海慕周 图BY/海棠盈香

 

    周恩来力推北京安全规划

 

周恩来正在与民主党派人士握手,突然传来爆炸声……火药厂爆炸造成42人死亡……

 

    1950614日下午,怀仁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正在召开。就在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发言结束,周恩来站起来和他握手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两声巨响。

 

    会议正常进行,周恩来则飞快地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递给工作人员。不久,工作人员递来纸条,原来是1720分辅华火药厂发生大爆炸。这次事故造成42人死亡,近400人受伤,倒塌房屋2339间。

 

    周恩来对此事非常关注,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北京辅华火药厂爆炸事件的通报》。在通报中,他特别指示,要接受这一惨痛之经验教训,对城市居民集中地之公私工厂、作坊、仓库进行一次检查。凡属制造或存放危险物品之工厂、作坊及仓库,立即速令移至郊外,以远离居民稠密地区。

 

    为督促落实,通报下发后,周恩来亲自打电话给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北京市市长彭真,要求迁移工作限期完成。

 

    彭真遵照他的指示,组织力量对北京市的城市建筑进行了统一规划,并把一些有爆炸和起火危险的工厂、仓库搬迁到郊外。

 

    10年过去了。196041日,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的一家化工厂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毒气使上千人中毒。周恩来闻讯立即赶往现场,听完北京市副市长万里的汇报后,马上来到北京市34中学看望为救火而负伤的消防队员和广大师生。往来奔波,他连午饭都没有顾上吃。

 

    事后,周恩来找来万里,郑重地对他交代:不能一而再、再而三了,北京市政府一定要重视城市规划,净化城市环境。在城区之内凡属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工厂立即关门停办,把它们统统迁到郊区远离居民的地方去。周恩来还强调要重视城市规划,要有预见,不留后患。

 

遵照周恩来的指示,二龙路的那家化工厂立即转产,其他的化工、涉爆工厂也被迁移到了远郊。

 

    经过这两次整顿,北京市区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3.webp.jpg

 

    一起煤矿事故发生以后

 

一场瓦斯爆炸死亡174人,周恩来主持召开了新中国首次专门研究煤矿安全工作的政务会议……

 

    1950年,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了政务院第35次政务会议,专门讨论研究了对“河南宜洛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

 

    195022718时,河南新豫煤矿公司宜洛煤矿,由于工人在井下划火柴吸烟,造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74人,残废2人,轻伤24人。事故发生后,政务院十分重视,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派人赴河南进行了认真调查。周总理主持的这次政务会议,就是在监委会调查的基础上专题研究了处理办法,并提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研究煤矿安全工作的政务会议。

 

    会议经过研究,决定对严重官僚主义、盲目发动竞赛、不顾安全的主要责任者——新豫煤矿公司经理予以撤职,并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后经司法机关审判,事故主要责任者分别判处死刑和一年半至五年有期徒刑)。河南省工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和河南省工会副主席被记大过一次;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受警告处分;对其他失职人员也给予了免职、撤职、开除等相应处分。会议还决定向全国发出通报,要求必须纠正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错误思想,建立保安组织与制度,更新设备,改善采煤方法等。

 

    会上,周总理特别讲明,之所以把宜洛煤矿事故提到政务会议上讨论,因为这不只是一省一地的事,也不只是煤矿方面的事,而是带有全国性的问题。他语重心长地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列举了1949年以来,东北、华北、山东等地矿区死于事故的共有16.9万人,抚顺、开滦、门头沟等地皆有或大或小的事故发生,影响了工人的安全,使国家的财产遭受损失。

 

    周总理还指出,今后对矿区的事故,不能只是消极地对失职人员给予处罚,同时还应积极地想出改进办法,改善其行政工作,要和官僚主义作斗争,和一切坏的作风作斗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特别重要的是,周总理针对宜洛煤矿的竞赛运动不顾安全的做法提出严肃批评。他说,他们(宜洛煤矿领导)的竞赛运动,事实上成为争矿产运动。工人的积极性一定要和技术性相结合,否则就很容易出乱子。有了积极性之后,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光有积极性,没有技术性,效果是不大的。

 

    周总理的这些指示,一语中的,切中煤矿安全的关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体现了他对煤矿工人深厚的感情。这次政务会议做出的决定,及向全国发出的通报,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中国煤炭报)

 

4.webp.jpg

 

    周恩来关心矽肺职业病

 

    平均每40天一次手术的周恩来,还在关心远在万里之遥的云南矿山工人……

197525日,云南锡业公司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发现矿工中肺癌发病较多,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获悉后,指示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到云南个旧解决矿工肺癌防治问题。实际上,职业病一直是他关注的问题。

 

    早在196212月,周恩来总理听取了第二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汇报时,就指示“要力争在三五年内解决我国工业企业中矽尘危害问题”。

 

    196329日,根据防尘会议期间劳动部毛齐华副部长向周恩来总理汇报防尘工作情况中提出的请示,周恩来总理在对报告的批示中,提出了尽快防止矽尘危害的要求,国务院批准拨款1300万元作为防尘专项费用。

 

    1973年至1975年间,周恩来总理一天比一天憔悴。因为癌症病情恶化,从1974年起,他平均每40天就要接受一次痛苦的手术治疗。

 

    197524日,周恩来又做了一次手术。手术整整进行了4个小时,还没下手术台,总理就苏醒了。他把日坛医院党委书记李冰叫到跟前,叮嘱她一定要解决云南锡矿工人的矽肺病问题。这是周恩来最后一次直接过问云南的工作。

 

    李冰说:“麻醉完了以后,周总理第一个想到的是这个事情,谁也没想到。当时我就哭了,旁边一些同志也流泪了。”

 

    几天后,李冰就带着医疗队来到了云南锡矿。今天,锡矿工人的生活和医疗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工人肺癌的发病率也得到了控制。

 

    周总理想到了所有应该想到的人,包括万里之遥的云南矿山工人,却唯独没有想到自己。

 

                                              (来源:昆明信息港)

 

5.webp.jpg

 

    周恩来与安全生产那些事儿

 

1957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中,周恩来总理最早提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05周恩来在民航局《关于中缅通航一周年的总结报告》上批示:“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这一重要批示,成为民航工作总的指导方针。

 

1017周恩来总理在17日深夜11点到北京钢厂视察,叮嘱工厂领导“要关心职工安全生产,爱护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18日凌晨3点离开工厂后,又派人送去一封亲笔信,指示:“请北京钢厂注意,组织力量,掌握技术,加强协作,消灭事故。”

 

195966周恩来总理视察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196051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行中触礁沉没,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后来,“安全第一”写入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

 

1971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院主持起草了《1972年全国计划会议纪要》,提出了若干整顿的措施,在企业的管理上,明确规定恢复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检验制度等7项制度。这个会议纪要经周恩来主持讨论定稿后,国务院领导提请中央批转下发。但因文革原因,四人帮批文件太长是“空头政治”否定了这份文件。

 

    1975215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和指示下,国家计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必须有一位领导人分管安全生产;各级要有一定的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企业的安全技术干部列为生产人员,不能随便调离;要教育和发动群众,加强安全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发生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摘自:《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19492009

责任编辑:昆仑侠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