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毛主席为什么一定要搞公有制?
点击:  作者:伟人思想传八方    来源:千秋伟人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2-08-29 09:55:35

 

 

有一首歌是怎么唱的,团结就是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发出了最强音,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关于团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毛主席有过许多论述: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要团结,不要分裂。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毛主席还是古今中外有史以来第一个喊出人民万岁!”的伟大人物。可见,人民在毛主席心中的分量有多大。

 

毛主席为什么要那么看重人民,反复讲人民的团结?因为团结国家才有力量,人民才有力量。

 

毛主席领导共产党和人民闹革命的初心,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而毛主席领导共产党和人民闹革命,就是要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人民团结了组织起来了,国家才有力量;国家有力量了,反过来才能保护人民服务人民。

 

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剥夺剥夺者,把原先私有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实行国营,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50年代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为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社会主义应该有两个深刻的含意,就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讲,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没有公有制,就不是社会主义,就不能说是社会主义。就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的关联性讲,社会主义就是要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不能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同样也不能说是社会主义。

 

毛主席领导共产党和人民搞社会主义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干社会主义,就是要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为人民的,是对人民的最好的保护。只有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有效地团结人民组织人民,只有团结人民组织人民,才能服务人民,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落到实处。公有制与服务人民是一体的。只有公有制,才能服务人民,私有制下,不可能服务人民,而只能服务少数人。

 

毛主席为什么要领导共产党和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因为公有制是对人民最好的保护。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毛主席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都是对人民的保护。公有制制度下,剥削没有了,压迫不存在了,奴役消失了,公有制制度下,社会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平等。

 

公有制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时代的主人,人们的心态是平和的安定的,人民参加了工作,从此就有了保障,就有了铁饭碗,有了国家保障,人们不用担心会下岗失业,不会有资本主义的炒鱿鱼,不用担心会受欺压,不用担心会被克扣工资,无论工厂或机关事业单位,会分配给住房,会给予免费医疗,会给予子女免费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育,人们需要做的,就是努力的安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主管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争取为国家为人民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就像母亲,给予了自己的子女(人民)一切的国家保障。社会主义,不用人们自己去找工作,不用人们自己找食,而是由党和国家都给安排好了一切。这样,人民是不是会非常的满足,非常的幸福呢?是的。人民不满足不幸福都难。

 

 

真正有活力有生命力的健康的有朝气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毛主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语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毛主席这句话,当然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讲的。

 

因为人民创造历史,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历史上,农民起义是主动的,其它的时候,则多是被动的。当然,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不影响历史是人民创造的。

 

毛主席领导共产党和人民搞社会主义,就是要主动创造历史。而只有把人民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时代的主人,国家才能做到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主动创造的历史,历史才更加伟大更加灿烂辉煌。毛主席就是这样,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新中国的伟大灿烂与辉煌。

 

来源:千秋伟人微信号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