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石仲泉:毛主席是怎样成为党的领导核心的
点击:  作者:石仲泉    来源: 思想火炬  发布时间:2017-09-10 12:16:48

 

       【编者按】:19302月,赣西南二七会议通过了毛主席所支持的土地没收分配方案,但党内仍存歧见。随后,毛主席在赣西南密集开展农村调查,以证明自己关于如何开展土地革命的思考是正确的。在调查过程中,毛主席提出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最初表述。调查结论驳斥了托陈取消派的观点,支援了党内与托陈取消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毛主席的赣西南农村调查也存在不足之处,其对富农问题存在着观点上的先入为主和方法上的较多定性分析。在随后的革命实践中,毛主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了调查研究理论和方法。

1982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共收录了17篇文章,其中有11篇是调查报告。在这些调查报告中,1926年完成的有1篇;1933年完成的有2篇;其余8篇都是在1930年完成的,调查地点都在赣西南,即《寻乌调查》(5)、《兴国调查》(10)、《分田后的富农问题——永新及北路的情形》(10)、《东塘等处调查》(11)、《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11)、《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1114)、《分青和出租问题》(1115)、《木口村调查》(1121)。目前,学者对这些农村调查报告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利用调查报告中丰富的历史资料研究当时的社会;二是从中国社会学的理论构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角度评价这些调查报告。这些研究得出的结论无疑是正确的,但1930年毛泽东为什么选择在赣西南密集开展农村调查,是为了解决当时亟待解决的什么问题,在调查中为什么提出“反对本本主义”,目前的研究尚未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进行深入考察。本文拟重建毛泽东赣西南农村调查的历史场景,把调查报告文本放在历史现场中来展示其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赣西南农村调查起因于土地政策的分歧

  1927720日,中共中央在“农字第九号”通告中提出“中国革命进到一个新阶段——土地革命的阶段”。此后,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政策。19286月,中共六大制定出解决农民土地的方案。这一方案何时传达到赣西南,在19294月之前并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1928年,赣西南出现了吉安东固、于都桥头、信()()()边、寻乌阳天嶂山区等小块红色割据区域,1929年初建立了于都、兴国、宁都三县红色政权。其中,吉安县东固和于都县桥头等红色区域进行过土地没收分配工作,但都较为粗糙。在桥头,分田仅由农民协会在农民租佃的土地上插上一块牌子,写上租佃者的姓名,就算分了田。19294月,毛泽东根据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制定出《兴国土地法》,但兴国县党政领导人在其后近一年时间里并没有开展分田工作。据陈奇涵回忆,毛泽东对赣西南割据区域迟迟不分配土地多次给予严厉批评。

赣西南分田工作之所以出现迟滞,除红色割据区域范围小、赤白拉锯斗争残酷等原因外,赣西南党内在土地政策上存在纷争也是一个重要原因。19291015日,中共赣西特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特委常委、秘书长刘士奇等人主张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认为“在赣西没收一切已不成问题,分配方式如不平分则没有办法而困难”。特委常委黄宜等人则认为“没收一切恐引起贫农的怀疑”,同时“会影响白色区域的农民”。分配方法如果不以劳动力为标准,则导致“有力者无田耕,有田者无力耕”,必然引起农村中因怠工而生产减少,经济恐慌。经过一番斗争,会议最后通过了根据刘士奇等人的主张而起草的决议,决定在东固赤色区域的腹地开始实施。但是,1022日,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和省军委书记蔡升熙到达吉安。江汉波支持黄宜的观点,反对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固执没收地主阶级土地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的主张”。刘士奇迭次向江汉波解释,但江汉波始终不接受,还“在北路、西路专门去宣传所谓土地革命的意义,土地革命的重要,而不实际去分,并且宣言苏维埃在此时期还是宣传时期”,致使赣西特委通过的决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大阻碍。江汉波等人主张没收地主土地按劳动力分配的观点,来源于中共六大的决议精神。刘士奇在给省委的报告中称:“本来江汉波的主张是根据六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但是西特反对这个办法,主张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并不是唯心的决定,完全是依照群众的要求而决定。因为目前党的主要任务是夺取广大群众,每个政策的决定,能取得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就是对的。同时我们几年斗争经验,如果以发展生产为主体,必然忽视了当前争取群众和发动群众斗争的主要任务。同样,所谓劳动力,据我们的分析亦只有富农才有多量的劳动力,贫农绝对反对以劳动力为标准分田。”他认为:“江汉波的思想代表了一部分右倾分子,故西特正确主张的执行发生了许多阻碍,致形成党内的分裂,分配土地、建立政权各项中心工作都因此停顿,在半生半死的状态中。”

在赣西南党内纷争不能解决的关头,红4军由闽来赣,到达赣西永丰。中共赣西特委派人去找红4军前委报告一切情形,前委书记毛泽东支持刘士奇的主张。毛泽东一直在探索如何开展土地革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采取的是“全部没收、彻底分配”的政策,但由于这项政策对中间阶级打击过重,一度导致他们“反叛”。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自耕农中之富农,自己提出要求,欲以生产力为标准,即人工和资本(农具等)多的多分田”。富农觉得平均分与按劳动力分两种办法都于他们不利,“他们的意思,在人工他们愿意多量的努力,此外还要加上资本的力量,他们可以多得收获。若照普通人一样分了,蔑视了(闲置了)他们的特别努力和多余的资本,他们是不愿意的”。毛泽东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请中央及两省委将苏俄对待富农办法(具体办法,不单是政策大纲),民主革命时代,特别是白色政权中间的苏维埃政权区域曾采何种办法,迅速指示我们。”192812月,中共六大决议传达到井冈山。根据井冈山斗争的经验,毛泽东最初肯定中共六大制定的土地政策,但在率领红4军游击闽赣边的过程中,他根据闽西的经验又制定出不同于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即为了争取群众应该没收一切土地平分。

193026日至9日,毛泽东在吉安县陂头村主持召开红4军前委、赣西特委和红军第5军、第6军军委联席会议(赣南特委代表团因会议提前举行,未能赶上参加),史称二七会议。二七会议讨论土地政策时有激烈争论。以江汉波和李文林(时任赣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兼党团书记)等人为一方,认为毛泽东关于土地问题的观点不符合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犯了“机会主义”错误;以毛泽东和刘士奇等人为另一方,认为“赣西土地迟迟分配”才是“极端严重的机会主义”。毛泽东提出,“赤色政权久已建立者应没收一切”,“分配方式应平分”,平分方能夺取全部群众,“根据他处,各处的经验,皆如是”。最后,会议按照毛泽东的意见通过决议,并且规定政权机关不留公田,“山林只限于大的而不能分的,如矿山或极大森林之山由政权机关管理,小山一概分给农民”。对防止生产减少的危险,则提出“将来之奖励生产方法,累进税单位要高,征收要轻,另由政权机关决定”。216日,新成立的前委发出第一号通告,强调二七会议反对迟迟分配土地,不论何地,凡暴动驱逐豪绅之后,须立即没收土地分与农民,“没收标准不限于豪绅地主,只要真实的群众要求,自耕农的土地亦得没收”。通告指出,实行不同于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是出于革命策略的考虑,因为“‘发展生产’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争取群众’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毛泽东对这次会议给予很高评价。1936年他在同斯诺的谈话中说:“193027日,江西南部召开了一个重要的地方党会议,讨论今后苏维埃的纲领。当地党、军、政代表都出席了会议。会上详细讨论了土地政策的问题,由那些反对分配土地的人所发动的反对‘机会主义’的斗争被打败了。会议决定分配土地,加速建立苏维埃……对于这个新的纲领,农民报以热烈的拥护,这有助于在后来的几个月中打败国民党军队的围剿。”

二七会议限定了各县分田的日期,“有的五天,有的十天,有的半月,有的一月,要一律分配土地”。分田由各乡农民召集代表去调查、分配。农民自己动手分,很快地就分了,“吉水之水南的农民,露〔漏〕夜开会,开到鸡啼,三天就分好了”。分田“不论反动派的家属、豪绅的家属,只要在赤色政权下能遵守赤色的纪律而且不应杀的,一律平均分得田地,孤儿寡妇、老弱残废、大小男女均一律平均分得田地”,平均分配“容易办,群众也欢迎”。1930年上半年,安福、莲花、永新、宁冈、吉水、兴国全县以及永丰、泰和、万安等县的部分地区都分配了土地。但是,赣西南党内对土地政策的分歧仍然继续存在。此时在赣西南巡视的中共江西省委委员、省委特派员刘作抚,就不赞成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案。刘作抚此前被中共中央派到赣西南开展革命斗争,曾先后担任中共赣西特委委员兼秘书长、中共吉水县委书记等职,因此他的观点也代表了部分赣西南党政领导人的观点。刘作抚认为,平均分配的害处“比益处为多为大”,平分土地“消灭了农村阶级基础”,因为雇农平均分得土地,对于革命的前途是有阻碍的,“尤其是将来革命的转变上必然发生很大的困难”。目前,平分土地给予群众两个不好的认识。其一,平分土地导致平产主义。他到赣西南的农村同农民群众谈话,只要留心一听,“平产”二字是很普遍的,就是有些苏维埃政府的对联也写有“平产”二字,莲花县委负责同志胡波“更说在未达到社会主义以前均产主义是最好的过渡的主义”。其二,北路的少数群众错误地认为,平分土地是“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刘作抚认为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土地比平分土地好,甚至认为采取“共耕”为最好,因为“共耕”可以养成“共同消费,共同生产”的精神。赣西南党内对土地政策仍然存在分歧,导致一些地方对二七会议决议阳奉阴违,“安福南乡很多乡苏分假田,很多地方迟迟不分,借口调查统计”。

毛泽东深知,反对“平田”者所依据的是中共六大通过的土地没收分配方案,但采取“没收一切土地平分”的土地政策更适合目前革命斗争的形势。因此,为了在赣西南彻底地贯彻二七会议决议,他认为有必要通过农村调查,向持不同意见者证明二七会议通过的土地没收分配方案,更适合目前赣西南土地革命发展的需要。

二、调查结论与纾解赣西南土地政策分歧的努力

19305月,毛泽东利用红军分兵发动群众的机会,在中共寻乌县委书记古柏的协助下进行了寻乌调查。在寻乌调查报告中,毛泽东论证了没收一切土地平分的好处和必要性。他说,土地革命的“红旗子一打起”,就代表要没收一切土地,故而“没收标准问题简直不消讨论”,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分配。如果按照中共六大的土地分配方法,将会产生许多具有争议的问题。192911月底,寻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发调查土地的表册,但费了一个月还没有调查清楚,原因是调查表内容很复杂(人口、成分、文化程度、民族、年龄、土地所有权属谁、土地界址、面积数目、每年收成等),调查手续又很麻烦(县革委将调查表发往各乡,调查好了再送县革委审查),以致延长时日不能分田。然而,“平分”只需把家长姓名、人口数(包括能耕种的若干、不能耕种的若干及专做工商业的若干)及应分田亩数调查清楚即可。调查内容简化后,调查手续也变更为由乡政府召集“分田大会”,每家出一个代表,讨论分田办法之后,会场上摆设许多桌子进行当场调查。每个小村的代表们围绕一张桌子,众人口报,一人手录,然后送交乡政府核清,将人口总数除田的总数,得出每人应分数目,在通衢公布。从调查到公布,只需四天,即调查一天、算清两天、公布一天。剩下的步骤就是实际分配,即从第五天起,每个乡政府同时派出指导员十多人,分往各村,踏验明白,执行分配,抽多补少,确定界域。这种踏验、抽补工作较为麻烦,斗争亦多在其中,所以须费一星期内外的工夫。用这种方法从调查到分配完毕,至迟不过两星期即可办完。毛泽东寻乌调查的结果通过中共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上报到中共中央。刘士奇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旧的土地分配,经过了多次的调查,及最近毛泽东同志在寻乌县调查(尚未印出,毛同志同我谈了一个大概)的结果(调查了二十天),地主阶级(包括祠堂庙宇公田)占百分之七十,农民占百分之三十。农民成分:贫农百分之七十,中农百分之二十,富农百分之十。因此证明没收一切土地平分是正确的。”

在寻乌调查中,毛泽东重点调查了富农问题,认为富农分为两部分:一种即“所谓新发户子的小地主,在有些人的说法却不叫小地主,而叫他作富农,即所谓‘半地主性的富农’”;另一种是“比较富裕的农民,在普通说法叫他们作自耕农或中农的,实际仍是一种富农”。半地主性的富农“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他打倒的”。对于富裕自耕农,“许多人不主张在斗争中打击他们”,理由是“他们的全部出产都是亲自劳动不是剥削他人来的”,但“他们除不租田给人耕种外,一样是高利盘剥者”。土地斗争发展到群众的行动,便有大批贫农喊出“平田”和“彻底废债”的口号,就是对付这种富农的。共产党如果阻止贫农的行动,那么贫农就非恨共产党不可了。因此,打倒半地主性的富农是没有疑义的,而且平富裕自耕农的田、废富裕自耕农的债、分富裕自耕农的谷,也是没有疑义的。必须这样,才能争取广大的贫农群众。土地斗争的中心就是肥瘦分配的斗争,亦即富农与贫农的斗争。这是农村斗争的重要策略之一,而只有富农路线的机会主义者,才会站在这个策略的反对方面。后来,毛泽东还说:“我作了寻乌调查,才弄清了富农与地主的问题,提出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这样才能使富农、中农、贫农、雇农都过活下去……我看在当时只有我这办法是正确的。”

19306月,红4军前委和中共闽西特委在长汀县召开联席会议(史称南阳会议)。会议在毛泽东的指导下通过《富农问题》决议。决议指出,平分土地若只按抽多补少执行,富农便以此为护符,把瘦田让出,自己把持肥田,而使贫农不大满意。这种现象在根据地各地大都发生。为解决土地斗争中这种重要的实际问题,应该于“抽多补少”之外加上“抽肥补瘦”的原则,并将原来规定“不得妄想平均”的口号改为“不得把持肥田”。刘士奇领导下的中共赣西南特委根据南阳会议决议,在赣西南进行了“抽肥补瘦”的第二次分田。刘士奇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赣西南有二十余县分了田地,都是没收一切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原耕为原则’,‘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即田多的抽些出来,肥田要抽点给瘦田的),平均每人可分至少三担谷,至多二十担谷,五六担谷占大多数,二担的地方多半靠山,山上有出产,如茶、油、竹、木、柴火等类,少分点也不要紧。同时采取移民政策,如甲地乡田多,乙地乡田少,可将乙乡的人,迁移到甲乡去。”概言之,19308月中共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大会(以下简称“二全会议”)之前的赣西南土地革命基本上能够执行“没收一切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等土地政策。

  中共赣西南特委“二全会议”之后,赣西南土地政策纷争再起,这要从19305月李文林和曾山代表赣西南苏区出席在上海召开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说起。这次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暂行法》把“按劳动力分配”和“按人口分配”并列起来,规定“各乡苏维埃,可以按照本乡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适当的办法”,“大规模的农场,不得零碎分割。应组织集体农场、生产合作社等实行集体生产,以免减弱生产力”。85日至11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召开“二全会议”。李文林在会议上传达了全国苏代会精神、立三中央对赣西南的指示以及《土地暂行法》。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不接受立三中央的批评,说“过去的斗争是对的”,“中央指示不对”。最后,会议通过党对政治斗争问题的决议案,提出“打倒反国际派”,“坚决接受中央的正确政治指示”,坚决与“农民意识保守割据观念”的错误政治路线斗争,并且认为特委书记刘士奇消极反抗中央的政治路线,决议将刘士奇“一切政治活动及任务完全停止,报告中央审查”。“二全会议”按照《土地暂行法》,改变了原来执行的土地政策,导致赣西南党内的思想混乱。在西河联席大会上,陈毅主持召开九天的会,讨论详细的土地分配方法,但最后未形成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在信丰召开的南路行委扩大会议上,赣南行委书记郭承禄提出“抽肥补瘦,彻底平分”的土地分配方案,但开了一天半的会,也没有形成决议。“二全会议”之前的土地政策,被批评为“农民意识”。西路行委书记周高潮在传达“二全会议”精神时说:“一切皆分是农民意识。”中共赣西南特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同时扩大,同时深入,是十足的农民意识。”这里所批评的“农民意识”不是指不符合无产阶级思想的落后保守的思想意识,而是将不同意、不执行“左”倾冒险主义的思想观点和行动,冠之以“农民意识”加以批评指责,认为没收一切土地平分是借土地革命的深入来抵制中央的路线。转变“农民意识”故而成为中共赣西南特委在“二全会议”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中心。

  19306月底至10月初,毛泽东与朱德率领红一军团向赣湘进军,628日离开长汀,104日回师攻占赣西南重镇吉安城。毛泽东返回赣西南后,对赣西南新的土地政策很不满意。他认为,必须补偿农民参与革命时所付出的代价和所冒的风险,而新的土地政策无法满足广大的贫雇农维持温饱的最低要求。他在写给中央的信中说:“近来赣西南党全般的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转变农民意识的口号为富农地主利用去反对贫农雇农,致根本动摇赣西南平分土地的趋向……富农得了好田,雇农贫农还是压迫的形势。”他认为,需要“重新分田使雇农贫农收到利益,把富农压迫下去,肃清富农领导”。红军攻下吉安城后,宣告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目前政治形势和党的组织任务》等决议,中共赣西南特委、共青团赣西南特委合并为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简称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隶属于中央总行委。1013日,在李文林等人强烈要求攻打南昌和九江的情况下,毛泽东、朱德签发了红一军团移师北上的命令。1015日,毛泽东随总部离开吉安北上。10月下旬,毛泽东在新余罗坊从兴国县第十区即永丰区当红军的农民中找了八个人,开了一个星期的调查会。这次调查会的目的是了解土地革命后的经济效果,并进一步考察在土地革命中获得不同收益的各阶级对革命可能持有的态度,后整理成《兴国调查》。在兴国调查报告的后记中,毛泽东说,此次“调查了各阶级在土地斗争中的表现,这是我在寻乌调查中做了而没有做得完全的”。毛泽东在罗坊还听取了王怀、陈正人关于永新及北路行委管辖地区的富农与贫农、雇农在土地革命中斗争情况的报告,写出《分田后的富农问题——永新及北路的情形》的调查材料。

  由于红军攻打长沙和攻克吉安,引起蒋介石和国民党军政当局的惊恐,蒋介石将“肃清共匪”列为治理国政“五项政治措施”之首,部署10万军队进入江西“围剿”红军,指令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鲁涤平统辖指挥各“围剿”军队。在敌人重兵压境的情况下,19301025日至30日,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和江西省行委在新余罗坊召开联席会议(史称罗坊会议)。会议指出,为消灭敌人进攻部队,需要完成地方暴动,“把所有的赤色区域连合起来”,在土地问题上“必须学习过去的教训,迅速没收一切土地,彻底平分”,在富农把持肥田的区域,要迅速地再来一个质量上的平分土地。会议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充分反映了总前委书记毛泽东关于土地问题的思考。在这个决议中,毛泽东用调查中获得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决议称,凡是彻底平分了田地的地区,如永新、兴国等县,便能发动广大群众,完成地方暴动,然而不分田或者分田不彻底的地方,效果就不容乐观,如安福县由于在分田问题上的延宕,导致这一区域在国民党军队“围剿”下迅速反水,仅一、三两区接近永新,分了田,农民便坚决抵抗反革命的进攻。凡是分田彻底的地方,便能出大批红军,如永新,否则发动不起。土地革命在目前就是要分,分要分得平,分要分得快。只有从彻底平分田地的斗争中才能彻底摧毁封建势力,树立革命基础。土地革命中的“机会主义路线”,有的认为分田是“农民意识”,反对平分;有的以发展生产为理由,反对按人口平分,主张以劳动力为标准去分配;有的则以民权革命阶段的原则反对一切没收,认为一切没收的原则动摇了中农,借口六大批评平分是小资产阶级的幻想而反对平分。这些都是不合事实的空谈,表面上似乎极左地拥护社会主义,实际上为富农提出辩护的理论,乃是极右倾的富农路线。农民不起来分配土地则已,一起来,到处是要求平分。峡江与吉安北路分了三次五次,直分到最后把富农土地一概没收,来一个平分,才算办得好。一切没收,不但不会动摇中农,多数中农反而分入土地,像兴国第十区就如是。农民意识至少有富农意识与贫农意识两种,富农意识是主张不分,贫农意识就要求平分。说平分田地是农民意识,反对农民意识,就只有不分田,这就恰恰反对了贫农意识,代表了富农意识。所谓发展生产与劳动力为分配标准,恰恰是富农的要求。还有些地方对于没收与分配不提出具体的主张,所谓取决于群众,结果常常是被富农操纵利用,不仅不平分,甚至不分,安福即如是。决议指出:“中央指示,没收按民权阶段的原则,对富农即是政治的没收,如多数贫农群众要求一切没收时,当然一切没收。分配也提出按人口平分与劳力两个办法,这是听各地根据实际事实去活泼工作。现在事实到处教训我们,要求一切没收、平均分配,就应在中央所指示的两个办法之中,选择一个实际工作,这才是活泼的正确的执行中央路线。那些说一切没收、平均分配是农民意识违反了中央的,不是不了解中央的指示,就是故意在曲解,替富农张目。”

  19301030日,罗坊会议确定了“诱敌深入”的反“围剿”方针。117日、8日,毛泽东在去吉安途中,对吉水、吉安境内的东塘、大桥、李家坊、西逸亭等处做简略调查,后整理成《东塘等处调查》。在这次调查中,毛泽东发现以村为单位分配土地的严重性,“赣西南分配了土地的有几十县。高级政府颁布的土地法是以乡为单位去分配,一般高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大家也以为是照着乡为单位去分配的,哪晓得实际情形完全两样,普遍的是以村为单位去分配,乡为单位分配的很少”。他指出:“以村为单位,这种利于富农不利贫农的分配法,是应该改变的。”1112日,毛泽东出席赣西行委扩大会议,对代表的发言作了简略笔记,后与15日出席江西省行委扩大会议时记录的代表发言一起,整理成《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况》。1114日,毛泽东出席江西省行委会议,对红22军军长陈毅、省行委宣传部部长陈正人等人的报告作了记录,整理出《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1115日,毛泽东出席江西省行委扩大会议,对会议中讨论分青和租田两个问题作了简略记录,整理出《分青和出租问题》。1121日,毛泽东同古柏、谢维俊在由水南到白沙的途中,调查了木口村村政府委员的成分及本村所杀反对分子的成分,整理成《木口村调查》。

  1930年毛泽东赣西南农村调查留下了丰富的调查研究成果。通过寻乌调查,毛泽东论证了平分一切土地的必要性,反驳了反对“平田”者的观点,纾解了赣西南党内对土地政策的分歧。通过兴国调查和吉安系列调查,毛泽东论证了中共赣西南特委“二全会议”后的土地政策存在着严重错误。在1114日召开的江西省行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赣西南自“二全会议”开始执行一条“取消土地革命的路线”。扩大会议决定“对于这一错误路线要作坚决的斗争”,吸取过去的教训,积极开展分田工作。至1930年底,新一轮“抽肥补瘦”的分田运动基本结束,为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三、毛泽东赣西南农村调查的影响

   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十分注重调查研究,且注重理论上的总结。19305月,他在寻乌调查之后撰写了《调查工作》一文(当时曾印成单行本,1964年在收入《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时改题为《反对本本主义》)。《调查工作》总结了他在这一时期的调查研究思想,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不再赘述,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毛泽东赣西南农村调查对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影响。

  ()毛泽东在赣西南农村调查中提出了“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观点,为在1938年正式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1930年赣西南农村调查中,毛泽东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他在《调查工作》一文中提出了“反对本本主义”的观点,“本本主义”即“教条主义”。毛泽东认为:“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中国革命需要马克思主义的“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同实际相脱离的“本本主义”。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本本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法,甚至可能走上反革命的道路。他强调:“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我们欢迎这个理论,丝毫不存什么‘先哲’一类的形式的甚至神秘的念头在里面。读过马克思主义‘本本’的许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常常能够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他说:“那些具有一成不变的保守的形式的空洞乐观的头脑的同志们,以为现在的斗争策略已经是再好没有了,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本本’保障了永久的胜利,只要遵守既定办法就无往而不胜利。这些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这段话应该是对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和赣西南地方党组织领导人李文林等人的劝告。1931126日,毛泽东在宁都县小布圩整理完《兴国调查》,在后记中写道:“实际政策的决定,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坐在房子里面想象的东西,和看到的粗枝大叶的书面报告上写着的东西,决不是具体的情况。倘若根据‘想当然’或不合实际的报告来决定政策,那是危险的。过去红色区域弄出了许多错误,都是党的指导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原故。”

毛泽东在1930年虽然还没有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但“反对本本主义”和“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等观点,为正式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1938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正式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阐述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他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毛泽东正是从调查研究中获得经验,强调只有“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马克思主义,才能使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

  (作者:石仲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栏目ID=128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栏目ID=28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点赞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评论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