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党的建设 > 阅读信息
朱继东:“两学一做”需解决的问题清单
点击:  作者:朱继东    来源:思想大视野  发布时间:2016-06-09 19:56:56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这就启示我们,要想真正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必须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而认真剖析这些年来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至少有六大问题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彻底解决的。

  

  1、一些党员意识淡漠,缺乏问题意识、危机意识

 

  由于一些党员在坚持党性的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有的党员不讲甚至淡忘了党性,不仅脱离组织,不向党中央看齐,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而且组织纪律散漫,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对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严重问题。而随着党性意识的淡漠,一些党员干部越来越缺乏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其背后的本质就是缺乏责任意识、没有使命担当。
 

  2、部分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形态能力薄弱

 

  一些党员之所以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出现拜金主义,安逸享乐,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空虚,逐渐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缺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对党的理想信仰动摇等,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

  3、一些党员忽视个人修养,行为不端、道德失范等问题严重


 

  在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观念影响下,尤其是西方错误思潮的冲击和侵蚀下,一些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党员干部没有意识到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神迷茫、信仰迷失导致其很容易失去方向、腐化堕落,极易出现行为不端、作出道德失范的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一些党员不愿给自己年迈的父母一些最基本的关爱,更别说爱人民了。还有一些党员不讲组织纪律,不注意个人形象,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更有个别党员个人品质败坏,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4、部分党员不喜欢、不认真学习,本领恐慌问题不容回避

 

  由于本领不足问题严重,尤其是不重视理论学习、忽视思想建设,一些党员对工作思想消极,不思进取,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有甚者还作茧自缚。更有的党员忘记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没有将党的事业挺举起来,畏首畏尾,得过且过。这些党员的行为都在群众中间造成了恶劣影响,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

 

  5、一些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看不清道路

 

  有的党员因为党内出现了一些腐化现象、腐败分子,就对党的先进性、共产主义理想产生怀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因为看到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信仰迷失、道德滑坡、权钱交易、贪腐横行、两极分化、环境污染等不少问题,就动摇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有的党员因为受西方的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影响,错误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读为国家资本主义权威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甚至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等,造成了一定的思想混乱;更有的党员将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30年对立起来,认识不到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这些问题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的。

  6、部分基层党组织纪律涣散,对不合格党员不处理甚至放纵

 

  近年来,一些党员之所以无视党纪党规,屡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破坏党的政治规矩,更有的党员公然发表反共反社会主义言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存在纪律涣散、组织涣散等问题,对不合格党员不敢处理或者不愿处理,甚至放纵一些谣言V”、无良V”等问题党员屡屡挑战政治底线、社会底线,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